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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管理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铁路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铁路工程管理制度是确保铁路建设项目高效、安全、质量优良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规划与设计管理:规定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流程和审批制度,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 施工质量管理:涵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检查验收程序,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措施。

4. 项目进度管理:设定项目工期目标,明确进度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方法。

5. 成本与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财务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6. 合同与采购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流程,指导材料设备的采购策略。

7. 环境与生态保护:制定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8. 社会责任管理:强调与周边社区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工程影响的社会问题。

流程

1. 工程启动:确定项目目标,组建项目团队,进行初步的环境评估和社会影响分析。

2. 设计阶段:依据规划要求,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审后进入施工图设计。

3. 招投标: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文件,选定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

4. 施工准备:进行现场布置,完成施工图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计划。

5. 施工实施: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

6. 监理与验收:第三方监理机构参与,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进行验收。

7. 运营维护:交接给运营部门,进行初期运营和长期维护。

8. 项目总结:评估项目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重要性和意义

铁路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能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减少延误和浪费。

2. 保障质量:严格的质控标准和检查机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提高铁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防范风险: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可以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4. 维护利益:合理的成本管理和财务审计有助于控制成本,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5. 促进和谐:良好的社会和环境管理可以减少工程对周边社区的负面影响,增强公众信任和支持。

铁路工程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项目成功的基石,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更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我们能够实现铁路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注入持久动力。

铁路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安全制度

1、全体参建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深刻认识“一次伤害,一片血泪”,熟悉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施工能力。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指挥部将进行处罚。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做到“一章不违,一事不出,一心工作”。坚决服从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的领导和要求,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逞能心理、莽撞心理、急躁心理、烦躁心理、粗心心理、好奇心理、自满心理等不良心理素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同时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和违章行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根据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对现场进行停工整顿及罚款。

3、参建员工及施工队必须遵守安全守则:

十做到:

⑴做到上班前充分休息,工作任务清楚,安全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明白,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⑵做到上班时精力集中,严肃认真;

⑶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⑷做到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⑸做到横跨线路一站、二看、三通过;

⑹做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小黄帽,防护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防护员收工前必须检查清点工器具、材料是否侵线,检查无误后请示现场施工负责人收工;

⑻做到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牌齐全、隔离防护到位

⑼施工完毕要检查作业区域,做到施工不留尾巴和隐患;

⑽做到发现异常情况和隐患首先第一时间向驻站联络员、现场安全员、分项目部领导汇报。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十五个不准:

⑴不准饮酒上岗;

⑵不准擅离岗位;

⑶不准工作时间打闹;

⑷不准钻车、爬车、跳车;

⑸不准穿戴红、绿颜色服装,使用红、绿颜色物品及乱对轨道车辆挥手;

⑹不准抢越线路;

⑺不准在车辆下休息;

⑻不准人、物侵入铁路限界;

⑼不准抢点作业;

⑽不准当班睡觉;

⑾不准擅自走轨面、线路中心;

⑿不准在边坡、危岩处休息

⒀不准在施工现场穿高跟鞋;

⒁不准将金属物直接搭接两根钢轨和轨道电路绝缘。

⒂不准在铁路线路上接、打手机电话;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在工作中要做到:说要说全,听要听清,走要走到,看要看准,干要干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安全,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在现场工作单位范围内,加强自我教育、检查、约束警戒,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坚持文明施工,按要求摆放工具、材料,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做好工前、工中、工后三工检查。

施工中要把光电缆安全及其它安全防护防护工作放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施工防护制度

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工地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并提前通知施工人员下道,待列车过去后由现场防护员通知施工方可施工。

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在作业区范围外安全地点。

驻站联络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运转室(信号楼),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及时了解车站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或接到邻站发车及办理本站发车前、开车后等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预报:当车站对施工区间闭塞时,应即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确报:当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应即发出确报。如因施工地点与车站距离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变更通知:前次通知有变更时,应立即发出变更通知。)。

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防护工作要点:

在车站运转室内设驻站联络员一名,在每个施工作业面设一名防护员,每个咽喉区设立一名安全员。重点作业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安全员监控。

工地防护员接到预报、确报信号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两端防护员应各向两端外方注意监视)。如施工地点待避工作尚未完成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并用喇叭吹连续短声,使列车在作业地点前停车。

工地防护员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即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值班员,开工和收工时间也应通知驻站联络员。中间防护员也应以相同的方式准确及时传达给对方。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作撤离准备。当防护员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中,为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将按下面办法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工作由分项目部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定期检查具体实施规定:分项目部每周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

安全员要坚持工前布置安全、工中安全检查、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各班组专职安全员、防护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各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专业性安全检查:防侵限、防轨道电路短路、防挖断电缆、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 安全员每天要填写每个施工作业面相关记录表及安全生产日志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监控协助实施.。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查出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整改通知。并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处以罚款。、责任人整改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复查,合格后方准许施工。

四、例会制度

每天晚上7:00碰头会,施工队以书面形式上报当日工作汇报和次日工作计划(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行车事故按系统逐级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2篇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分管施工管理)职责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分管施工管理)职责

1 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部长抓好分管工作;具体分管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

2 参与项目的前期工作,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设计标准、工期安排情况。

3 组织编写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

4 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计划,对工程进度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负责协调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

5 参加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及重点、复杂工程现场技术交底。

6 参加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过渡(含大临)和开通方案的审查、负责监督实施。

7 负责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标准化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管理、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作业的各项要求。每季检查一次现场标准化。

8 参加工区组织的各项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量检测,针对实际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参加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事故的抢修、调查、分析及处理。

9 负责工程测量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项目新技术、新标准、新机构、新工艺应用推广,参加设备及系统的选型及审查工作。

11 协助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第3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jl-3标所有消防设施管理及使用的内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系统;

3、泡沫、干粉灭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专用锹、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详见附件4:全厂报警系统示意图);

6、消防表示标牌的安防与维护

二、 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划分及报警系统报警后

的处理程序

1、消防栓(室内、室外)归界区所属消防主管管理维护,场前区(包括驻地宿舍、办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厂坪)室内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库房区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维护。

2、现场消防器系统由义务消防队管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由消防队负责申报计划采购。

3、灭火器由项目部统一配发,安全主管核定摆放位置。配发的灭火器由作业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三、使用及检查制度

1、当发生火灾时,应就近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扑救,处理事故中使用的灭火器由架子队上报项目部部审核后更换。

2、当进行消防演练时,由安质部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调用。

3、由于生产需要或检修时,临时挪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及时归位。确因周围环境改变,不适合再放消防器材的,应由安环部重新指导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检查,并列入考核。

第4篇 铁路项目工程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铁路项目工程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1 建立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工区二级调度机构,形成调度信息网。调度信息网必须覆盖本标段全部工程项目,使信息网不漏项,不断线。项目部、工区、作业队设立调度24小时值班。

(2 工区调度设在工程管理部,归口工管部管理;接受建设单位指挥部调度、局调度指导,项目经理部调度指导工区调度工作。

(3 工区设立专职调度,负责日常调度工作。

(4 调度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工程技术知识,综合知识面广,会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素质较高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调度人员要保持稳定。

(5 调度工作职责

1 掌握本单位施工动态,及时收集各种资料,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2 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上级调度汇报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并根据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3 及时完成上级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4 具体工作按调度工作流程图执行。

(6 值班制度

1、各级调度必须执行值班制度,根据需要决定值班形式,但必须保持工程调度系统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防洪期间应增派昼夜值班人员,对出现的汛情要紧急处理并时上报。

2、各级调度员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各级调度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

4、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7 请示汇报制度

1、调度报表和日常工作,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及时办理。例行性调度信息准时上报,随机性调度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签发。反映重大问题,在核实内容准确、真实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2、调度通知、报告是单位领导组织项目生产的形式之一,与正式文件作用相同,必须认真对待。接到调度通知、报告后,应立即送分管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

3、如遇发生因工死亡、多人伤亡事故、技术事故、质量事故、既有线施工事故、防洪抢险等重大、突发事件,工区要在第一时间(不超过1小时)将事件信息上报,项目经理部在二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到上级调度,十二小时内上报分析判断情况。同时追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如有新的重大变化时,应随时报告。

(8 内业资料制度

1、建立调度台帐,登录各项原始记录,随时搜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上报公司的工程进度信息,应统一按公司调度规定的格式编制工程进度台帐,进度台帐应全面、真实反映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并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时进行调整,使其能够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

2、建立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统计图、表,如形象进度示意图、横道图等。

3、对施工生产影响较大的气象、水文实况要有记录。

4、各类台帐、记录、统计表应完整、真实、准确。

5、调度通话记录:调度通话每次都要记录通话时间、单位、对方姓名、内容,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实现可追溯性。

6、网络技术运用:工区调度系统实行网络化办公,有关工程信息、施工进度报表、生产计划、总结等文字资料一律通过互联网传递。

(9 会议制度

1、生产交班会:工区生产交班会在周例会一天后进行,调度各部门在生产交班会上要全面汇报本工区的施工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以需要本工区领导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2施工生产专题会:调度应参加施工生产专题会议,了解情况,掌握信息,便于开展工作。

(10 调度报表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等。一般实行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列为重点控制工程的,根据要求选择日报等方式。

(11 日报。每天15点前,工区调度将当日施工进度和施工生产中重要信息,按规定内容上报项目经理部调度。

(12 周报。为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工区每周五15点前将本周有关重点工程施工生产的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用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项目经理部调度。

(13 月报。调度月(简)报是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全面了解施工生产情况的重要窗口。内容应按规定,含盖本单位重点项目的进度、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见附件)。调度月报上报项目经理部调度的时间为每月25日的17点前。

(14 年终报表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15 调度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工区按照要求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上报建设、监理、集团公司 。

(16 其它重要情况报表,按上级调度领导临时指定报送的内容和时限办理。

(17 常用报表执行业主相关要求

(18 调度报表和日常工作,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时办理,并存档。重要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签发。反映重大问题,在核实内容准确、真实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并存档。接到调度通知、报告后,应立即送分管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

(19 项目经理部将把调度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绩效考核。

调度工作流程图

同意

集团公司调度

京沈铁路客专辽宁公司调度

项目部调度

项目经理部

工区调度

监理站调度

指挥部调度

同意

项目部调度报表

审核

项目部调度报表

不同意

不同意

审核

第5篇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确保工程进度的科学性、严肃性、可行性,工区成立施工进度管理领导小组。

(2 工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 工区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内容包括是否符合项目部制定的工期目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机具设备、施工方案等是否满足进度要求,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4 以工管部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工区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5 工区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影响进度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6 工区每周组织召开例会,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7 工区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8 对象:工区、梁场、搅拌站、、三电等。

(9 方式:项目部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项目部向各参建工区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

(10 根据工程进度考核情况对各参建工区进行奖惩。

第6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铁路营业线地方委托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落实工程项目负责制,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廉洁自律建设。

2.适用范围

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揽的地方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以及重大建设项目配合工程管理。

3.职责分工

3.1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3.1.1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3.1.2 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3.1.3 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3.2 工程管理部

3.2.1 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订。

3.2.2 根据一项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组建工程项目管理部或指派项目工程师,具体负责该项工程项目管理,其职责按《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附件一)执行。

3.2.3代表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安全评审。

3.2.4负责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布置、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配合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日常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影响行车施工的现场把关。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审查、汇总。

3.2.5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业主、施工、监理、铁路各设备管理单位之间的配合。

3.2.6负责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费用结算增减工作,负责按工程进度验工计价,办理工程项目款项收付手续。

3.2.7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2.8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2.9 配合经营开发部做好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洽商、条款拟定、合同签定,合同主体的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的审查。

3.2.10 配合经营开发、计划财务部做好工程项目承发包款项清理、催讨和支付工作。

3.3 安全质量部

3.3.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关键施工现场把关,施工质量的抽查。

3.3.2负责汇总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核、报批工作。

3.3.3配合人力资源等部门做好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4 经营开发部

3.4.1负责工程承发包合同洽商、拟定、签订以及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合同主体的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的审查。

3.4.2 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合同档案的管理。

3.5 计划财务部

3.5.1负责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的审核,工程款项的结算、催讨和支付工作。

3.5.2 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3.5.3 负责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压金的管理工作。

3.6 人力资源部

3.6.1 负责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源配置。

3.6.2 负责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7 综合部

3.7.1负责工程项目洽谈、工地检查等用车安排、会务接待,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定额等书籍以及办公用品的选购、发放、管理。

3.7.2协助安全质量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信息的传递工作。

3.8 党群工作部

3.8.1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路风、廉洁自律建设。

4.工作程序

4.1勘测、设计委托

4.1.1根据上海铁路局有关建设项目批文和建设方的委托要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会议纪要》,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部有关人员,依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研究确定委托具备相当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1.2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接洽、委托手续,经营开发部、工程管理部协同办理合同拟定、签订。

4.1.3工程管理部进行勘测设计的日常管理,具体执行《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附件二),加强与设计部门的沟通,要求设计部门按规定的设计阶段进行设计,符合规定的设计深度。审核设计概预算,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4.1.4受路局有关部门委托,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办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评审会议,负责起草《施工设计图评审纪要》。

4.2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

4.2.1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等部门根据设计预概算,研究确定承发包总额和允许增减幅度。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或委托经营开发、工程管理、党群工作部有关人员与业主协商合同具体条款,工程管理部起草合同文本,党群工作部起草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经营开发部审核并按照《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地铁发[2005]25号)进行会签,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2.2施工单位的确定

4.2.2.1由上海铁路局指定。

4.2.2.2由招投标结果确定。

4.2.2.3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党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2.3监理单位的确定

4.2.3.1铁道工程部分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党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与业主协商确定。

4.2.3.2铁道工程以外延伸部分,由业主确定或按前款方式确定。

4.2.3.3 由招投标结果确定。

4.2.4 配合、监护、质监单位的确定

4.2.4.1按施工内容、《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确定。

4.2.5实行招投标时,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协助招标部门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及时掌握招标情况。

4.3 施工过程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配合、监护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技术交底,由工程管理部指定工程项目监理负责记录,起草《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经业主、设计、施工、总

监会签,分发各有关单位。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附件三)执行。

4.3.2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要求、设计文件、有关会议纪要、现场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监审核签认。组织铁路有关业务处、安全监察室、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会审暨安全评审,起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会议纪要》并办理会签、分发手续。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批办法》(附件四)执行。

4.3.3工程管理部负责填制施工单位上报的《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审批表》中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复审后,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送安质部审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铁路各有关设备管理签订《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

4.3.4工程管理部参与施工单位对控制定位桩的复测,审阅确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与设计相符。组织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作现场地下管线埋设情况交底。当不能确定地下管线位置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下人工探挖。

4.3.5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监控,落实施工安全、质量、工期保证体系、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且发挥正常作用。按规定参加监理例会、工地例会。掌握工程进度、技术难点、主要结点和工地的安全质量情况,随时组织和协调解决工地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和质量的动态管理状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艺标准、作业程序和安全规章。遇有地质突变、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施工内容,会同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按《施工项目部监控办法》(附件五)执行。

4.3.6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月度施工封锁、限速计划》及附件(工程项目批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其评审会议纪要、营业线工程安全审批表、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是否符合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规定和行规、工规规定,批准手续是否完整,核对无误后,交安全质量部。由安全质量部复审、汇总,送路局设备管理部门、运输处批准。路局下达月度施工计划后,由安全质量部将正式计划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按《工程施工封锁、限速申报办法》(附件六)执行。

4.3.7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监理工作进行监控,检查督促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检测设备等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履行监理职能,各项检查、检验按规定程序进行,且有完整签认等记录,变更设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规定执行。具体按《对施工监理工作监控办法》(附件七)执行。

4.3.8工程管理部负责配合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3.9工程项目部负责掌握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的履职状况,对施工单位接受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监控,随时协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的关系。了解安全监督员对施工地段既有行车设备的检查记录,支持安全监督员制止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及时责令施工项目部停工整改。督促施工负责人会同安全监督员在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条件前,确认运行设备满足放行列车条件。在接到安全监督单位发出的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调查摸清存在问题后,立即安排整改。具体按《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办法》(附件九)执行。

4.3.10工程项目部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作,审核提议单位提出的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到现场核实,按照变更类别办理相应手续。核定变更的工程量并依据合同单价和适当的定额计算出变更增减的费用,分别报送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签认,作为工程承发包结算审计增减依据。具体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附件八)执行。

4.3.11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设计资料、施工质量检查评定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3.12工程项目部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办理请款手续,同时审阅施工单位提出的验工计价表和有关资料,按合同条款、工程款到帐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支付报销管理办法》(经地铁发[2005]08号)规定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手续。

4.3.13 安全质量部负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参加关键施工(如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现场把关,施工质量的抽查。组织本公司施工安全和质量检查。具体按《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经地铁发[2005]46号)执行。

4.3.14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4.3.15 经营开发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合同各方的协调、沟通,及时进行因设计、施工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工作。

4.3.16 计划财务部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收支帐目,分阶段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根据成本核算情况,及时提醒工程管理部需要控制成本的注意事项。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协助做好税务缴纳工作和工程尾款的清理、催讨工作。

4.3.17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施工安全信息,安全质量部负责施工安全信息的沟通和汇报。具体按《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沟通汇报制度》(附件十)执行。

4.4 工程竣工交验

4.4.1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自验和工程实物检查。审阅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申报表》和竣工文件。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工作报告》及各项资料(监理工作阶段和竣工总结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竣工结算审批表、验工计价汇总表、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4.2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组织业主、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和接管使用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起草《工程验收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确认后,按《工程验收会议纪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纠缺整改和办理移交手续。

4.4.3工程管理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业主并配合业主通过决算审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整理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归档保管。及时填制《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报经营开发部核备。

4.4.4在工程质保期内,组织工程回访,会同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遗留及新生缺陷。

5.附件

5.1《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附件一)

5.2《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附件二)

5.3《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附件三)

5.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批办法》(附件四)

5.5《施工项目部监控办法》(附件五)

5.6《工程施工封锁、限速申报办法》(附件六)

5.7《对施工监理工作监控办法》(附件七)

5.8《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附件八)

5.9《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办法》(附件九)

5.10《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沟通汇报制度》(附件十)

附件一: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含配合项目)管理。

1.2项目工程师是指受公司委派,负责某一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或项目部负责人。

1.3公司在接受业主对某一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及配合工程委托之后,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指定技术业务素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担当项目工程师。

1.4项目工程师在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请示报告。

1.5项目工程师是公司内指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

2.职责范围

2.1负责指定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安全管理。

2.2根据工作安排,参加主管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评审。

2.3根据工作安排,参加主管工程项目承发包业务谈判和经济合同的拟定及签定。

2.4 做好施工协调和落实安全监护等工作。

2.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参加工程有关会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把关,向业主通报工程施工情况等工作。

2.6负责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款的催付、清欠工作。

2.7负责主管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对上报的资料负责。

2.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工作程序与要求

3.1工程前期

3.1.1踏勘现场,核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文件,及时提出意见并做好与业主联系协调工作。

3.1.2阅读、熟悉、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审核设计概算,编制或分析施工预算,拟定工程项目承发包合理价格;协同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召开施工图评审会议,起草《施工图设计评审纪要》。

3.1.3协同公司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经营开发部负责人共同参与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洽谈,起草总承包合同文本,报经营开发部审核并按照公司《关于印发〈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理会签手续。

3.1.4参与施工、监理招标。协助招标办编制招标文件,参加评标相关会议。会同经营开发部审查、评价施工、监理方资格、资信、履约能力,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

3.2 施工准备

3.2.1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执行。参与施工单位对控制定位桩的复测,审阅确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与设计相符。

3.2.2组织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作现场地下管线埋设情况交底。当不能确定地下管线位置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下人工探挖。

3.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施工设计文件、《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代表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执行。

3.2.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营业线工程安全审批表、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内容、批准签认手续是否完整,核对无误后,交部门负责人复审签认。在7日前交安质部汇总。具体要求按《工程施工封锁、限速计划申报程序》执行。

3.2.5办理工程质监手续,配合各阶段质量监督工作。开工前,负责填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送质监站。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交以下资料:

3.2.5.1 建设工程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3.2.5.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

3.2.5.3 施工组织设计。

3.2.5.4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5.5 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3.2.5.6 工程概预算资料。

3.2.6 质监受理后,及时查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协助质监部门召开质监交底会议。

3.2.7负责审批施工项目部填报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重点复核下列开工准备工作,各项复核无误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建设单位意见”,通知施工项目部开工。

3.2.7.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2.7.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2.7.3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2.7.4进场道路及水、电、施工场地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3.2.7.5 施工安全抵押金已经交纳。

3.2.8 协助办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2.8.1协调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落实电力、通讯、信号、给排水、绿化、道路、建筑物等拆迁。

3.2.8.2协助业主单位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按上铁房生发[2006]135号有关规定)签订铁路用地临时借用协议。

3.3 施工期间

3.3.1监控施工项目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以及履职情况。审阅《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核实进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所承诺的相一致。确认项目部的结构层次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权限分配是否恰当。

3.3.2检查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检查参加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发现上述人员与要求不符或不能承担相对应的职责,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提出要求更换意见。

3.3.3如有分包时,审阅《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审阅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材料,核对分包工程名称、数量、合同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发包合同允许的范围。

3.3.4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开展工作,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且履行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

3.3.5监控施工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管理制度及其履职情况。检查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合理配置,各级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严格按《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

3.3.6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和质量的动态管理状况,检查督促施

工项目部及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艺标准、作业程序和安全规章。

3.3.7 按规定参加监理例会、工地例会。掌握工程进度、技术难点、主要结点和工地的安全质量情况,随时组织和协调解决工地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3.8遇有地质突变、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施工,会同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封锁施工前,组织召开封锁前协调会,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满足,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订。参加封锁施工把关,监督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工规》、《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绝对安全。在实施便梁架设、基坑开挖、切挖路基、箱体顶进、上跨架梁、电气化铁路施工等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时,按照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经地铁安[2005]48号)的要求,到现场对标检查,卡控施工作业。

3.3.9检查监理对隐蔽工程的监督和记录;按《验标》规定,组织并参加重要的分项、分部等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

3.3.10参加公司组织的常规性和临时性施工安全和质量检查,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时,亲临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预防灾害事故发生。

3.3.11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和运输、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召开施工协调会,商定解决方法。需要变更设计时,按公司《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3.3.12接受设备管理单位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督,组织或会同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及时处理质量、安全隐患。参加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事故调查、分析。

3.3.13监控工程施工进度。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原定计划,一旦发现施工进度滞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赶工措施。

3.3.1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办理请款手续,同时审阅施工单位提出的验工计价表和有关资料,按合同条款、工程款到帐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公司《上海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支付报销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3.3.15检查施工项目部内业资料。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竣工文件和《验标》以及业主的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收集、整理,特别是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及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3.3.16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做到文明施工。

3.3.17 填写项目工程师工作日志,详细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本人履职情况。

3.4 工程验交与扫尾

3.4.1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工程自验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工程实物检查,审阅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申报表》及施工项目部编制的竣工验收计划和竣工文件。

3.4.2审阅项目监理部报送的《监理工作报告》,检查监理报送的资料(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竣工结算审批表、验工计价汇总表、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否齐全:

3.4.3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申请后,代表公司组织业主、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和接管使用等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负责起草《工程验收会议记要》,经与会单位确认后,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验收会议记要》做好纠缺整改和办理移交手续。

3.4.4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核准工程决算,报送业主并配合业主通过决算审计。

3.4.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3.4.6在工程质保期内,组织工程回访,会同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遗留及新生缺陷,负责向业主催讨工程余款。工程质保到期后督促业主一次付清工程余款。

4.其他

4.1项目工程师的工作考核按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2本工作细则由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二:工程设计控制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含配合项目)管理。

1.2当业主将地铁工程设计和施工一并委托我公司管理时,应选择具备相当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并不允许其转包或分包。

1.3当获悉业主自主将地铁工程委托设计部门设计时,要加强与设计部门的沟通,对初步设计、预概算,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2.工作程序与要求

2.1选派胜任的人员参加方案和初步设计评审,掌握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状况。

2.2要求和督促设计单位做到:

2.2.1所采用的地质勘测资料,必须出自具有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必须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不得简化程序。

2.2.2合理确定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如工程规模小、结构简单的建设项目,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2.2.3每个设计阶段均应通过评审,以确保设计质量。

2.2.4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

2.2.4.1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2.2.4.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投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2.4.3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3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2.3.1召开施工图审查会议审查施工图。工程管理部应在施工图审查会议前7天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路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工程师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图设计后应尽快熟悉图纸,进行现场踏勘,详细核对。项目工程师应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做到胸中有数。

2.3.2铁路线桥工程的施工图评审会议由公司召集,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图审会议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路局各有关业务处室、铁路各有关设备管理、运输组织单位;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负责起草《施工图评审会议纪要》,作为批准施工图的依据。

2.3.3施工图评审的主要内容

2.3.3.1设计、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有效责任人签发,各级责任人的签字是否齐全。

2.3.3.2 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上阶段设计审查的要求。

2.3.3.3 施工图设计深度有否满足要求。

2.3.3.4图纸与说明是否完整和完备,有否漏列工程细节,有无续图供应。

2.3.3.5 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地基处理是否合理。

2.3.3.6总图布置有无矛盾,布局是否合理;总平面和施工图是否一致,设计图之间、专业之间、图面之间有无矛盾。

2.3.3.7设计的工程地址与现场铁路里程是否吻合,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3.3.8各方面设计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要求,施工有否困难。

2.3.3.9 设计概算有否漏项等。

2.3.3.10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有否明确定出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过渡方案,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采用的材料等。

2.4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对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需要变更时,按变更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可以一并举行,也可分别举行。

2.5对于大中型工程和技术难度较高的工程,要求设计单位设置现场机构,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并按规定进行变更设计。

2.6对于一般工程,要求设计单位应指定设计人员随叫随到,为施工现场服务。

2.7要求设计单位派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2.8遇有地质突变、站场过渡、临时改线铺岔、重大拆迁等特殊施工内容,要求设计单位会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机构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分歧,应采纳设计意见。

2.9在工程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应派员对现场地质情况进行验槽确认,如不符合原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应及时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10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参加工程检查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并要求设计人员在发现违反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及时通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11当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员立即到场参加救援、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2.12遇有变更设计时,要求设计单位对各参建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及时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同不同意变更的答复。同意变更的,出具变更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实施。具体按《地铁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细则》办理。

3.其他

3.1本办法由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含配合项目)管理。

1.2在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前,工程管理部必须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使施工单位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加强各配合单位的协作,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1.3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确定工程设计技术交底负责人,一般工程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大型、复杂、重要工程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负责。

2.工作程序与要求

2.1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应在交底会议前7天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图设计后尽快熟悉图纸,进行现场踏勘,详细核对。

2.2工程管理部应将召开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的日期、地点、内容等要求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记录形式提前三天告知参加单位。

2.3 设计技术交底应在工程现场进行。

2.3.1与会代表签到,核对参加单位及人员。受通知单位未派员参加的以缺席记录。

2.3.2由设计单位介绍工程概况、特点、设计意图、施工要求、指导性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

工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2.3.3由施工、监理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及如何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建议和意见。

2.3.4设备管理、使用等单位提出确保施工安全、便于建成投产后维修管理方面的建议。

2.3.5 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解答。

2.3.6会议由项目施工监理负责记录,会后监理根据与会人员的共识,起草《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3.7《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经业主单位项目主管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本公司项目工程师会签确定。

2.3.8《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主送设计单位;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路局地铁办;抄送单位:与会各单位、本公司经营开发部、安全质量部。

3.其他

3.1本办法由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批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含配合项目)管理。

1.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会议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组织召开,《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审批表》由安全质量部负责报批。

2.工作程序与要求

2.1由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拟建工程的要求、施工设计文件、《图审和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组织审核、签认。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一式四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十份)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

2.2工程管理部将收到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分发给项目工程师、安全质量部、分管副总经理、设计单位、工务处、安监室、工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存档、报批。

2.3 以项目工程师为主,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初审《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初审意见。

2.4由公司以建设单位(代甲方)名义(具体由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负责操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暨安全评审会议,邀请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路局各有关业务管理处室、安全监察部门、铁路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本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审查。

2.5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重点

2.5.1安全、质量、工期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实现各项目标的措施是否充分、合理。

2.5.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2.5.3是否符合国家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环保、规范要求。

2.5.4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过渡方案、施工工艺和采用的材料等;是否满足确保铁路运行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部、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的规定和“行规”、“工规”及有关安全规章的规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应急措施是否充分、合理。

2.5.5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2.5.6 安全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5.7 消防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5.8施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是否与施工投标承诺相符合。

2.6项目工程师根据会议汇总意见,起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经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会签后,由公司副总经理签发。需要变更设计的部分,责令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联系单,由设计单位签认。

2.7项目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要求,修改、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驻地监理重新审查后,报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本公司批准。

2.8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本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填制施工单位上报的《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审批表》中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复审后,连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安全质量部。由安全质量部审核并负责送路局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2.9 《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经路局核准后,由工程管理部项目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按规定格式(与工务段签订的安全协议必须按工务处《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签订安全协议书,电气化铁路施工时还必须按照《上海铁路局牵引供电设备代维修监管办法(施行)》(上铁机发[2006]253号),安全协议书签定后,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审核签认。

3.其他

3.1本办法由上海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

第7篇 铁路通信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制度

铁路通信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文明施工根据总公司要求,进行生活区合理布置,确定该工地创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全员安全教育率达100%。

三、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07%。

四、本工程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第8篇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 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 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 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第6条 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条 建设管理红线

1.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4.未组织对重大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在建设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等日常检查制度。

6.未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违反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8条 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红线

(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 “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

(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8)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类红线

(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

(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ⅳ级、ⅴ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

(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8)隧道洞门工程不及时施做,洞门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9)火工品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

2.b类红线

(1)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上岗。

(2)临时设施未避开不良地质处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3)开工报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员交底。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5)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隧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恶劣,通风和照明条件不足。

(7)洞内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动模架施工

1.a类红线

(1)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未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不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不对称,行走速度不均匀,未防止对前支腿墩柱产生过大力矩。

(2)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无明显标志,构件两端站人。预应力孔道压浆时,压浆设备不良,可能造成喷浆伤人。

2.b类红线

(1)对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未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检查。

(2)每套移动模架,未按照高空作业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特殊工种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4)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5)夜间作业未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未做到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未安排电工,无人监护。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和三级保护。

(8)当风力达到6级时,未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9)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防护栏杆未绑扎牢固;未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四)运架梁施工

1.a类红线

(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过程中,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不稳定位置,抗倾覆系数小于1.5。

2.b类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不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

三、责任追究

第9条 对项目管理机构违反第7条建设管理红线之一的,予以全局通报,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季度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0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累计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4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6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1条 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3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5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附 则

第15条 本暂行办法由路局(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条 各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经济考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9篇 某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指挥部对监理机构管理建立下列制度:

(一)监理报告检查制度。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对监理报告检查和处理。

(二)例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与监理单位的信息交流互通,建立指挥部负责人与总监的每月例会制度,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工程和监理情况,交换意见,部署监理工作。

(三)检查制度。根据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和工作的定期检查制度。

(四)考核及奖惩制度。指挥部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五)监理信息及资料的管理制度。指挥部对监理信息及有关资料实行归档管理。

(六)监理人员警示制度。对违纪、违规、失职的监理人员按规定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清退出场的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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