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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疗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卫生医疗管理制度

有哪些

卫生医疗管理制度是一套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规则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感控管理:制定严格的感染控制流程,包括手卫生、无菌技术、废弃物处理等,以预防医院内感染。

2. 药品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质量,并防止滥用和误用。

3. 医疗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医疗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4. 人员培训: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职业素养。

5. 病历管理:严格执行病历记录、保存和保密规定,保障患者权益。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如医疗事故、自然灾害等,确保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

7. 安全管理:强化医院环境的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滑等,为患者和员工提供安全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上墙

这些管理制度需要在医疗机构的显著位置上墙公示,以便所有员工都能清楚了解并遵守。例如,感控流程图、药品使用指南、紧急疏散路线图等应张贴在公共区域,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患者积极参与到制度的监督执行中来。

重要性和意义

卫生医疗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患者的健康权益,也提升了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医疗差错,提高患者满意度。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保护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降低职业风险。此外,严格的感控措施可以防止疾病的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完善的卫生医疗管理制度也是社会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社会秩序有着深远的影响。

卫生医疗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高效、安全运行的基础,它的实施和执行关系到每一个患者的生命安全,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状况。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

卫生医疗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疗卫生材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有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由设备科统一存档和相关使用科室分级保存管理。所有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丢失或损毁。

二、设备科在采购时,应首先索取并审查相关合法性证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

(一)、生产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种批文;

(二)、经销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配送货物清单;

(三)、产品资料:注册证及生产制造认可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灭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在验收货物时,库管人员应索取的资料: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灭菌合格证件等。收取的资料按月装订成册,自行存档备案。更新资料时,必须报科长审核认可,交档案员存档。

四、设备科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的资料保存期,按例行规定五年后处理,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存档;ⅲ类、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档案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保存。

第2篇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有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由设备科统一存档和相关使用科室分级保存管理。所有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丢失或损毁。

二、设备科在采购时,应首先索取并审查相关合法性证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

(一)、生产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种批文;

(二)、经销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配送货物清单;

(三)、产品资料:注册证及生产制造认可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灭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在验收货物时,库管人员应索取的资料: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灭菌合格证件等。收取的资料按月装订成册,自行存档备案。更新资料时,必须报科长审核认可,交档案员存档。

四、设备科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的资料保存期,按例行规定五年后处理,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存档;ⅲ类、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档案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保存。

第3篇 乡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分级制度,级数不定,级与级之间以工资奖金为区分。模仿国外的医师制度,病人先由一线医生接诊,若一线医生无法治疗,再转由更高级别的医生诊疗。

二、建立医师考核制度,每个病人建立专门档案,应包括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随访,发给问卷,询问病人对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以症状消失且三月内不再复发为治愈一例;若病人不满意效果而中止治疗,则为治疗失败一例;以“治愈例数”÷“总治疗例数”为治愈率,每年考核一次,要求治愈率为80%以上。

三、在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升降制度。

1.新毕业医师为见习医师,无独立处方权,随高级别医师学习三年后晋级为一级医师,此期间拿固定工资;此后每连续三年治愈率高于80%则升一级,低于80%则降一级,若降入见习医师则为见习医师待遇;

2.若发现医师做假,如与人窜通假冒治愈以提高治愈率等,一次发现即降入见习医师。

说明:这种考核及升降制度直接面对病人,以实际治疗效果为依据,鼓励医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多接诊病人,多劳多得。病人先由一线医师接诊,可避免高级医师人才浪费,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诊疗更复杂的病例及进一步学习;高级别医师的技术水平及付出的脑力劳动都多于低级别医师,理应有更高的报酬,若档次不拉开难以有足够的激励。建立以治愈率为准的升降制度可以避免医师乱接病人,遇到没把握的病人可以推荐给更高级别的医师就诊。医师做假直接与医德相关,故而处罚严厉。

第4篇 _乡村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第5篇 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二、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其包装、标识、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做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鼠、防蚊蝇、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时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第6篇 中医院医疗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一)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一次性无菌器械进行采购和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二)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产品,还应有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

(三)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须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离顶≥50cm,保持清洁。拆开外包装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

(四)任何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严格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卖于商贩。

(五)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六)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七)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第7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反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反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康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第8篇 某营地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及时救治伤病,保证员工的身体建康。

2 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伊拉克哈法亚项目所属各级医务室。

3 医务人员职责

3.1 医务室医务人员负责制订医疗急救方案,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3.2 医务室医务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加强医疗卫生教育编制培训教程宣传卫生防疫及急 救知识。

4 医务室管理制度

4.1 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编制培训教程宣传卫生防疫及急救知识。

4.2 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药品发放要入册,建立药品发放记录。

4.3 医务室除配备常规药品、器械外,还必须设置专柜存放急救药品和器械。

4.4 医疗器械必须及时消毒,保证随时可用。

4.5 医务室配备一台对讲机,频道统一,上班时间随时待机。医务室负责人的通讯号码必须通知行政部办公室及现场指挥中心。

4.6 医务室医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医务室,以保证随时可以收到急救信号。

4.7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5 药品管理制度

5.1 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5.2 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5.3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5.4 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即:

5.4.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5.4.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5.4.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5.5 根据药品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阴凉的地方。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 紧急救护

6.1急救车辆的管理

6.1.1 项目部除设立医务室外,还应配备救护车一辆,由医务室负责在救护车上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并注意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6.1.2 救护车由医生统一管理,配专职司机。

6.1.3 救护车只准用于医疗救助工作,不准作其他用途。

6.1.4 救护车专职司机必须每天检查、保养车辆,保证救护车随时可以使用,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修;救护车维修期间,必须安排其他车辆作为救护车在现场待命。

6.2 急救程序

6.2.1任何人发现需急救人员都必须立即利用最有效、最快的通信方式(如对讲机呼叫、打电话等)通知医务室。

6.2.2 在通知医务室的同时,要按急救常识对急救人员进行现场初步抢救。根据实际情况,将伤、病号送医务室或等待医护人员过去就地抢救。

6.2.3 医务室接到急救信号后,必须立即拟订急救方案,准备好急救药品、器械和车辆,全力以赴抢救伤、病员,同时报告行政部和项目部值班领导。

6.2.4 由医护人员决定伤、病号是否外送医院救治。需外送当地医院救治的,要有医护人员护送,医护人员在途中要密切注意诊治病情,进行相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6.2.5 急救工作完成后,医务室医务人员要跟踪病情,做好常规治疗工作,并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直至伤、病号痊愈。

6.2.6 工伤医药费报销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2.7 非工伤人员的急救医药费由个人负责。

7 附则

7.1 本程序为项目部qhse部制定,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或书面等形式向项目部qhse人员反映,以便持续改进。

第9篇 卫生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卫生完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采购前必须查看有效证件。

2、建立登记账册,验收时记录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有效期、经手人等。

3、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5cm。

4、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经过毁形、浸泡消毒,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外流,避免交叉感染。

5、建立使用、销毁记录,登记完整。

第10篇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11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嘉定区卫生局指定的迎园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④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①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②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⑥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⑦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⑧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⑨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①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②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④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⑧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1楼后东边的一小平房。

②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④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⑤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⑦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⑧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⑨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反腐处理。

⑩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①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②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③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④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⑤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⑥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⑦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急诊治疗室、口腔科、检验科→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治疗室、妇科、手术室→楼梯通道→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14:30~15:00

⑧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12篇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优秀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4、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有关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不断提高中医特色病种的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水平,提高中医治疗的适宜性、安全性、合理性。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医疗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观念,本着对病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项诊疗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报批、审核制度,降低医疗安全隐患。

4、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组织制定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5、建立和完善医、患告知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6、要确保医疗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和安全的待运状态,以确保病人的抢救治疗和诊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保证24小时都能提供维修服务。

7、严格执行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七、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八)制订医疗质量奖惩措施

第13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__乡卫生院

第14篇 社区卫生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五)毒性药品要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要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所用药品名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保存三年,以备后查。

(六)管理人员交接时,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第15篇 营地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及时救治伤病,保证员工的身体建康。

2 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伊拉克哈法亚项目所属各级医务室。

3 医务人员职责

3.1 医务室医务人员负责制订医疗急救方案,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3.2 医务室医务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加强医疗卫生教育编制培训教程宣传卫生防疫及急 救知识。

4 医务室管理制度

4.1 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编制培训教程宣传卫生防疫及急救知识。

4.2 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药品发放要入册,建立药品发放记录。

4.3 医务室除配备常规药品、器械外,还必须设置专柜存放急救药品和器械。

4.4 医疗器械必须及时消毒,保证随时可用。

4.5 医务室配备一台对讲机,频道统一,上班时间随时待机。医务室负责人的通讯号码必须通知行政部办公室及现场指挥中心。

4.6 医务室医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医务室,以保证随时可以收到急救信号。

4.7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5 药品管理制度

5.1 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5.2 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5.3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5.4 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即:

5.4.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5.4.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5.4.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5.5 根据药品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阴凉的地方。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 紧急救护

6.1急救车辆的管理

6.1.1 项目部除设立医务室外,还应配备救护车一辆,由医务室负责在救护车上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并注意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6.1.2 救护车由医生统一管理,配专职司机。

6.1.3 救护车只准用于医疗救助工作,不准作其他用途。

6.1.4 救护车专职司机必须每天检查、保养车辆,保证救护车随时可以使用,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修;救护车维修期间,必须安排其他车辆作为救护车在现场待命。

6.2 急救程序

6.2.1任何人发现需急救人员都必须立即利用最有效、最快的通信方式(如对讲机呼叫、打电话等)通知医务室。

6.2.2 在通知医务室的同时,要按急救常识对急救人员进行现场初步抢救。根据实际情况,将伤、病号送医务室或等待医护人员过去就地抢救。

6.2.3 医务室接到急救信号后,必须立即拟订急救方案,准备好急救药品、器械和车辆,全力以赴抢救伤、病员,同时报告行政部和项目部值班领导。

6.2.4 由医护人员决定伤、病号是否外送医院救治。需外送当地医院救治的,要有医护人员护送,医护人员在途中要密切注意诊治病情,进行相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6.2.5 急救工作完成后,医务室医务人员要跟踪病情,做好常规治疗工作,并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直至伤、病号痊愈。

6.2.6 工伤医药费报销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2.7 非工伤人员的急救医药费由个人负责。

7 附则

7.1 本程序为项目部qhse部制定,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或书面等形式向项目部qhse人员反映,以便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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