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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卫生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公共场卫生管理制度

有哪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是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关键环节,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清洁维护:包括定期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确保环境整洁无害。

2. 卫生设施管理:保证洗手间、饮水设备、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与功能正常。

3. 食品卫生:针对餐饮场所,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储存和加工的卫生。

4. 疾病预防:制定应急预案,如流感季节的额外消毒措施,配合疾控部门进行疾病监控。

5. 员工健康:员工健康检查,定期培训卫生知识,确保员工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6. 公众教育:通过标识、宣传册等方式,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行为。

上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应以清晰易懂的形式上墙公示,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看到并理解:

1. 制度全文:将完整的卫生管理制度以海报形式张贴在显眼位置,方便查阅。

2. 操作流程图: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清洁程序、应急处理步骤等,便于快速理解和执行。

3. 责任分配:列出各岗位的卫生职责,明确责任人,增强责任意识。

4. 投诉与建议:设立投诉与建议箱,并明示处理流程,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重要性和意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深远的影响:

1. 保障健康:良好的卫生环境能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

2. 提升形象:整洁的公共场所能提升机构或企业的公众形象,增强公众信任感。

3.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法规要求,避免因卫生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4. 促进经济:健康的员工和顾客群体有助于提高生产力和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 文化建设:通过制度引导,形成尊重公共卫生的文化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这些规定旨在创造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公共环境,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公众健康和福祉的承诺。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提升,构建和谐社会。

公共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 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第2篇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第3篇 三一医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主要领导负责,建立卫生管理网络,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好各项卫生台帐。

2、严格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和监测工作。

4、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凡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疾病者,及时调离。未能取得健康证者不得上岗工作。

5、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新上岗人员未经体检和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不得上岗工作。

6、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换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上客一换一消毒。消毒换洗台帐齐全。

8、建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9、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第4篇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5篇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第6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制度职责大全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第7篇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

四、

七、 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 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 卫生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 卫生档案的销毁

1、 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 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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