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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工程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严格执行《消防法》及相关标准。

2. 消防设施配置: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合理配置消防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系统等。

3. 消防设计审查:对工程消防设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施工过程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装质量和消防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5. 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消防知识培训,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灭火方法和救援协调等。

7.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8. 消防验收:工程竣工后,进行消防验收,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功能完备。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主导,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

2. 法规审核:由法务部门对制度进行法规合规性审查。

3. 设计审查:在设计阶段,由消防专业人员参与,确保消防设计符合规定。

4. 实施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安装监督和安全检查。

5. 培训与演练:人力资源部组织消防培训,安全部门指导消防演练。

6. 验收与评估:工程完成后,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全面评估。

7. 持续改进:根据演练结果和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而且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通过严格的消防管理,企业可以降低因火灾引发的法律风险,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良好的消防文化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氛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是每个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油料库防火制度: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办公室防火制度: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第2篇 工程项目消防管理制度11

工程项目消防管理制度(十一)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3篇 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

2、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3、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4、各类仓库内严禁搭设床铺并住宿。

5、现场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标志。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6、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三级动火按规定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动火证,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抄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动火时要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档等有效防火措施,并备好灭火器材。

7、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防火设施:每个施工楼层设置5只10公升泡沫灭火机或co2灭火机,并设置适量的灭火沙,严格划分临时仓库,用火作业区域。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机。

10、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1、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标准,每个楼层设置二只废物箱,一个放置不燃废料,一个放置易燃、可燃废料,派专人每天清扫干净。并适时清运出场。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4篇 机械工程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院与机械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机械工程系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习教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习教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习教室内教师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习教室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习教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习教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电源开关、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在多功能教室上课教师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通道畅通,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

7、多功能教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机械工程系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承包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及苏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 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第6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油料库防火制度: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办公室防火制度: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第7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

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

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

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

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

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一、为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各部门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项目经理部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成立有关部门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服从项目经理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

五、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安保部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委托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消防设施需明确职责、范围。

六、项目经理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4、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7、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八、动火作业时,必须由安保部的批准。

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九、项目经理部现场办公室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十、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办公区域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

十一、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十二、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办公楼内外的疏散路线。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十四、消防安全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职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赴火场,扑救火灾。

十五、安保部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者,表现突出的;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十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2、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导人。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第8篇 某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9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jl-3标所有消防设施管理及使用的内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系统;

3、泡沫、干粉灭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专用锹、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详见附件4:全厂报警系统示意图);

6、消防表示标牌的安防与维护

二、 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划分及报警系统报警后

的处理程序

1、消防栓(室内、室外)归界区所属消防主管管理维护,场前区(包括驻地宿舍、办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厂坪)室内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库房区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维护。

2、现场消防器系统由义务消防队管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由消防队负责申报计划采购。

3、灭火器由项目部统一配发,安全主管核定摆放位置。配发的灭火器由作业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三、使用及检查制度

1、当发生火灾时,应就近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扑救,处理事故中使用的灭火器由架子队上报项目部部审核后更换。

2、当进行消防演练时,由安质部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调用。

3、由于生产需要或检修时,临时挪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及时归位。确因周围环境改变,不适合再放消防器材的,应由安环部重新指导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检查,并列入考核。

第10篇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11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三)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承包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及苏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 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第13篇 工程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14篇 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 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 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 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 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 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 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 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 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 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 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 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

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 遵循救人优先, 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 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第15篇 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安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 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第16篇 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安全负责人应对消防器材设施,设立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内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进场队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队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项目部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场地施工的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场地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安质部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场地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地铁土建工程第十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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