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检维修前的评估与计划
2.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3. 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资质管理
4. 应急预案的准备与演练
5. 设备的隔离与能量隔离
6. 危险物质的控制与处理
7. 现场监督与检查
8. 维修后设备的验收与复产审批
1. 预检与计划:在检维修工作开始前,需进行设备状态评估,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包括所需工具、材料、工时和安全措施。
2.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如电气、机械、化学等,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作业许可:申请并获取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范围、时间、责任人及安全要求。
4. 现场准备:设立安全警戒区域,进行设备隔离与能量隔离,确保无意外启动可能。
5. 人员培训:对参与检维修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规程和应急响应程序。
6. 作业执行:在监督下,按照规程进行作业,及时记录工作进度和异常情况。
7. 应急响应:如有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8. 完工验收:完成维修后,进行质量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无遗漏的危险因素。
9. 复产审批:通过安全检查后,由管理层审批恢复生产。
1. 引言 - 制度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
2. 检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 设备评估 - 计划编制 - 风险分析
3.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定原则 - 内容要求 - 执行监督
4. 人员资质与培训 - 资质标准 - 培训内容与方式 - 定期考核
5. 应急预案 - 制定程序 - 演练安排 - 更新维护
6. 设备隔离与能量隔离 - 技术要求 - 实施步骤 - 验证方法
7. 危险物质管理 - 存储规定 - 使用与处理 - 废弃物处置
8. 现场安全管理 - 监督职责 - 工作日志 - 不安全行为纠正
9. 维修后验收 - 验收标准 - 测试与调试 - 文档更新
10. 复产审批与监控 - 复产条件 - 审批流程 - 生产监控
11. 制度修订与完善 - 修订周期 - 反馈机制 - 制度更新
12. 附则 - 法律责任 - 解释权归属 - 制度生效日期
这份制度旨在为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活动提供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框架,通过严格执行,确保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率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1篇 生产设施检维修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 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 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 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十二条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第十三条 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四条 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第十五条 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六条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油气不超标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 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第十九条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
第二十条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二十一条 外来基建施工维修队伍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外部施工人员要进行经济处罚。
第2篇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 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 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 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十二条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第十三条 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四条 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第十五条 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六条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油气不超标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 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第十九条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
第二十条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二十一条 外来基建施工维修队伍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外部施工人员要进行经济处罚。
第3篇 h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 认真做好装
第4篇 生产设施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维修。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机修车间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管理
3.2机修车间各班组对使用的生产设施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各参数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生产设施运行安全。
3.3如生产设施的检维修实行“外包”,机修车间主任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机修车间每天必须对设备实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设备巡回检查记录。
4.1.1.2操作者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1.1.3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4.1.1.4机修车间应对主要设备每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设备的压力、温度、振动、声音、电流、电压、轴承、防腐、主要泄露点等,发现问题,及时会诊处理。
4.1.2生产设施隐患处理
4.1.2.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检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2.2机修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安排整改措施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上交机修车间主任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4.1.2.3隐患整改后,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签署复查意见。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2.1检维修前的准备
4.2.1.1设备检修前应与各使用部门进行交接。
4.2.1.2应先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安全措施。
4.2.1.3维修时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4.2.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2.2.2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2.3检查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2.3安全检查和措施
4.2.3.1安全检查应有记录。
4.2.3.2对维修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不符合作业安全的器具不得使用。
4.2.3.3维修通电设备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经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安全标识,并安排专人守候。
4.2.3.4维修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4.2.3.5应将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清理干净。
4.2.3.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2.3.7需夜间检修的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2.4检修作业中安全要求
4.2.4.1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2.4.2检修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活动。
4.2.4.3检修时应安排陪护人,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2.4.4检修时,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2.5.1检修人员应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上班内。
4.2.5.2因检修需要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到位。
4.2.5.3照明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及时拆除,清理现场。
4.2.5.4设备动力部应会同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2.6设备检维修需外包的,按《承包商管理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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