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涉及到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设施评估:确定设施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2. 拆除计划:制定安全、高效的拆除方案。
3. 执行与监督:确保拆除过程符合规定。
4. 废品处理:对报废设施进行妥善处置。
5. 资产清算:记录和审计报废设施的价值。
6. 法规遵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 设施评估:由设施管理部门或专业评估机构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其性能、安全状况和维修成本,确定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2. 拆除计划: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包括拆除方法、时间表、人员配置、安全措施等,需经过审批后执行。
3. 安全培训:对参与拆除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4. 执行与监督:按照拆除计划进行操作,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操作合规,防止安全事故。
5. 废品分类:根据材料类型和环保要求,对拆除后的废品进行分类,准备后续处理。
6. 废品处理:联系合格的废品回收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废品得到合法、环保的处理。
7. 资产清算:财务部门对报废设施进行价值清算,更新固定资产账目。
8. 文档记录:记录整个过程,包括评估报告、拆除方案、安全培训记录、废品处理协议等,以备查阅。
1. 引言 - 制度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
2. 设施报废标准 - 技术性能指标 - 维修成本考量 - 安全风险评估
3. 拆除计划与审批 - 计划编制 - 审批流程 - 修改与调整
4. 拆除操作与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应急预案 - 现场监督
5. 废品管理 - 分类标准 - 回收与处理流程 - 合作伙伴选择
6. 资产清算与财务处理 - 清算程序 - 账目调整 - 审计要求
7. 文档管理与记录保存 - 主要文档清单 - 保存期限 - 访问权限
8. 法规遵循与合规性 - 相关法规 - 行业标准 - 违规处罚
9. 制度修订与更新 - 修订周期 - 制度反馈 - 更新程序
通过以上流程和内容,企业能有效管理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安全风险,并符合法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1篇】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生产设施拆除或报废原则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意外事故或因磨损、腐蚀、精度降低等原因已无修复价值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围:包括厂房、设备、管道、电气、安全设施等的拆除、生产现场闲置设备的拆除及改、扩建等技改项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1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23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生产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拆除。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8、不适合生产停用的建筑物。
二、程序:
1、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录).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汇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提出报废的设备、设施进行评审,在《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
3、设备管理部门接领到批示,在二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参与评审部门或人员,组织拆除工作,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职责
1、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表。
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
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完成转料、排压、清洗等准备工作。
通知生产部进行检查是否具备拆除条件;并负责还有利用价值的拆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员现场交底,重点是安全工作。
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向生产部申请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如动火、动土证等),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拆除的具体工
作。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评审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
负责与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
对拆除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
出具、批准动火证等各种工作票据。
对拆除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报废除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手续。
指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台账。
及时处理、处置、保管好拆除的装置(设备)及附件。
4、财务部职责:
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
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
【第3篇】工贸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第4篇】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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