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项目启动、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的管理规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明确项目启动的条件、审批流程和责任部门。
2. 设计管理:规定设计标准、审查程序以及与设计师的沟通机制。
3. 施工管理:涵盖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规定等。
4. 监理管理:定义监理职责、监督方式及问题处理流程。
5. 财务管理:规定工程预算、成本控制、付款审批等财务规则。
6. 验收与交付:明确验收标准、程序和争议解决办法。
7. 后期维护:规定保修期管理、设施保养和故障处理流程。
1. 项目启动:根据企业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经管理层审批后正式立项。
2. 设计阶段:由专业设计团队制定设计方案,通过内部评审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3. 招投标:发布招标公告,筛选合格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工程合同。
4. 施工阶段:设定施工计划,实施质量与安全管理,定期报告进度。
5. 监理工作:监理人员按标准监督施工,确保质量和安全,协调解决施工问题。
6. 验收与交付:工程完成后,由专业团队进行验收,符合标准后正式交付使用。
7. 后期维护: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设施的日常保养和故障维修。
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企业具有深远的影响: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决策延误,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
2. 控制风险:通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
3. 保障利益:明确的财务管理规定能有效控制成本,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4. 增强合规性:遵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5. 提升声誉:高质量的工程成果和良好的后期服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口碑。
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管理层应持续评估和完善制度,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市场变化。制度的执行也需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工程管理氛围。只有这样,工程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第1篇】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一)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工程管理制度(二)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第2篇】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三)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承包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及苏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 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第3篇】zx医院物业项目工程部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第4篇】古运河项目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古运河项目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一、工程例会
每周至少一次,由甲方、监理主持,乙方、分包、设计或驻工地代表参加。
1.1会议内容:会议由乙方首先汇报对执行上周计划情况进行汇报,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补救解决措施的方案;乙方需甲方、监理、设计协调解决的问题,设计代表与甲方答复疑问,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1.2监理公司总结:答复乙方、分包单位的问题;上周计划执行的情况;对乙方、分包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见;对下周计划的意见。
1.3甲方答复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
1.4监理于第二天整理出书面例会纪要,并发各相关单位。
二、设计协调会
设计协调会两周一次,由监理单位主持,乙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各分包单位、甲方、设计驻工地代表参加。
2.1例会前两天,各分包单位应将两周执行计划情况(含未完成的原因、补救措施)、存在的设计问题及下两周施工计划报设计驻工地代表及甲方;驻工地代表答复不了的转设计单位。
2.2设计单位根据上次协调会纪要的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对乙方、分包等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提出询问。
2.3乙方及分包向设计方提出施工图等方面的疑问,提交材料样品供甲方、设计单位审核等。
2.4设计单位分专业进行解答或明确,并对质量、进度提出要求。
2.5甲方回答设计方有关问题。
三、会议要求及管理细则
3.1监理公司将向需要参加会议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除特别要求外,已参加会议单位是下次会议的默认参加单位。
3.2参加单位必须按时出席,每缺席(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工程例会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各与会单位必须将向会议提交内容报至监理公司文员处,监理公司将提前举行会议,研究相关内容;
3.4会议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主持,特殊情况可由项目总监委托其他人员代为主持。
3.5从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到宣布散会为会议时间,会议时间内,不得抽烟;不得交头接耳;手机必须设置在震动位置,原则上不得接听电话,如必须接听,请到会议室外后再接通交谈,对讲机必须关闭。以上各点,如违反则按照2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罚款。
3.6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宜过长。
3.7请注意会议礼节,尽可能不打断他人的发言。
3.8工程例会,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正、负经理(或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必须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可视情况列席。
3.9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会议违例情况进行记录,施工单位相关罚款每月累计后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5篇】单位工程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
1.场内整洁卫生,建材按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
乱搭建和污水横流现象。
2.施工现场无暴露的生活垃圾及鼠、蚊、蝇孽生地,废料必须及时清理。
3.禁止随地大小便,加强自用厕所的保洁工作,落实到专人管理;高层建筑在施工层应设由专人管理的便桶。
4.工地上不许吸烟,空闲场地布置绿化。
5.工地上应有保健医药箱,保证充足的茶水供应。
6.施工现场须放置宣传栏、读报栏等设施,内容必须常换常新。
7.办公室要有卫生值日表,办公用具摆放整齐。
(二)食堂
1.食堂要内外整洁,远离污染物(如厕所等)30米。
2.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食堂上要吊顶刷白、下要铺设地砖。
3.食堂内物品放置有序,有厨柜、垃圾、泔水容器并加盖密闭,生熟食分开,防交叉污染。
4.食堂内有沙门沙窗和必要的上下水设施,做到无蝇蛆、无蟑、无鼠、无食物中毒。
5.食堂人员需持《健康证》。操作时穿戴白衣、白帽、白口罩。
(三)宿舍
1.宿舍内要定人定铺,名单上墙并明确室长,遵守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内不得酗酒、赌博、打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生明火,不准使用电炉、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等物品,保证宿舍区的消防安全。
3.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非本工地人员不得进入和留住宿舍,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做好登记手续。
4.污水、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在指定场所倾倒,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沐浴室专人管理。
5.宿舍区规定统一晒衣场所,不得乱晒乱晾,不得破坏绿化。
6.注意宿舍内卫生,勤开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
7.爱护公物公共设施,节约水、电资源,保持宿舍区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
8.外来人员应办理会客手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及留宿。
9.严禁在房内烧饭、烧菜。
【第6篇】工程监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组织的各项要求和布置,对涉及公司的改革、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精神;
2.讨论和检查公司的各项组织、党务、教育、宣传、纪检、工会、审计、监察、共青团等工作,研究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并作出相应决策;
3.讨论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讨论重要工作的布置;讨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4.在征得总公司同意后,研究和审批公司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提议公司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及时研究,作出采取必要措施的相应决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研究其它需经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经理提议,书记确定。会议讨论需要的汇报材料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预先准备好;
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书记的授权下,由经理主持;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有3人以上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参加。涉及领导班子成员本身的议题,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也在会前提出。会后,应将会议精神与未参加成员通气;
3.每次联席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一至二天通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提前送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4.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前,应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有的还应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力求作出准确的决策;
5.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缓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凡是对于联席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一定要坚决执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可以反映,但执行态度应坚决,不得推诿或拒办;
6.每次联席会议均作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的分管成员认真组织落实,重大问题落实情况,要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
7.严格保密纪律,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除经会议批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征求意见、通报或公布的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泄露;
8.列席联席会议的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9.与会人员发言应简明扼要,重大议题应提前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并要求围绕议题中心。
三、文件审批制度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涉及到全面工作的政策性文件需经公司书记签发。由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而印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授权经理签发。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公司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后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无权改变领导班子会议上的集体决定,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事后要迅速向领导班子汇报;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互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并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对联席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在联席会上提出讨论,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联席会议上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公司领导班子的各成员对所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7篇】商综楼工程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商综楼工程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关于建立卫生责任区的管理规定
为创建一流文明现场,现制定如下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1.所有办公室、电工房等必须有使用人员天天进行清理、打扫,做到窗明几净,文明卫生,无异味,无各种害虫等,各种工具、用具、生活用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对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将对使用人员共同处罚。
2.生产区内工作面由各工种在施工中施工后进行清理、清扫,做到工完料尽搞好落手清工作,检查卫生及落手清不合格时,由当时施工的工种负责并进行处罚。
3.厕所为一个卫生区,由专人负责,任何时候检查不合格则对该工人进行处罚。
4.大门口地坪、宣传栏前地坪为一个卫生区,由所有进场外用工队伍按每月轮值负责,在任何时间不合格者都将进行处罚。
5.材料库房门前由材料办公室负责,检查不合格者将处罚材料负责人。
6.由项目部统一购进灭鼠药、消毒水等,具体由项目部专人负责定期投药及喷撒消毒水,厕所则由专人每天喷撒。
7.打扫卫生时必须做到撒水清扫,不能尘土飞扬,室内及室外地坪必须保持原混凝土表面不得有污物、泥土等。施工工作面和加工场地不得有浪费材料现象,钢管、扣件、模板、钢筋上不能沾有混凝土,楼板上不能有建筑垃圾、混凝土及混凝土浆,各种安装用设备、管件等不能沾有混凝土及杂物,凡违反以上者均视为不合格。
8.项目将实行工序交接制度,交接前由上道工序负责工作面材料堆放保护,工作面卫生,落手清工作,并对其施工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负责,待双方签字后以上内容将由下道工序负责,因此下道工序必须在上道工序签字前对其质量进行彻底检查以免责任不清,凡不进行工序交接者将对两道工序操作者及主管工长处罚,造成不明责任的后果由下道工序承担(若下道工序无交接施工)。
(二)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搭建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生产设备。
2.施工现场随着工程进展的不断变化,须在总平面图的控制下进行合理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施工现场均设2.5m高彩钢板,并在入口处设立标牌,标明承建单位及工程名称,悬挂工程概况牌和各项规范化制度牌。
4.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进清除,落地灰要回收分筛使用。
5.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工程周围附近应保持清洁,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砂浆、混凝土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
6.实行场容管理制度,做到整齐,道路畅通,有排水措施,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8篇】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及定义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 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各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3 维修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为发包部门,按公
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维修部。
2.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 维修部
3.1.1 负责厂务工程建设项目,对承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
安全资质审查表》。
3.1.2 工程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委会、行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 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3.1.3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 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 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 负责对安委会或维修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 安委会
3.2.1 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 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 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 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5 负责对维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6 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7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
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 维修部门(发包部门)
3.3.1 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 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3.3 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 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 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
行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在确定承包单位前,安委会和维修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
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
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 维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 施工简历或近几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4.3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 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 安委会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 审查外包单位备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 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承包单位必须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4.1.4 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厂部报告,由维修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与施工前的管理
4.2.1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在安全附件中要写明
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维修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安委会。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维修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维修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要将安全附件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复印件给安委会保存备案。
4.2.3 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写安全附件。
4.2.4 维修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4.2.4.1 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4.2 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4.2.4.3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 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2.6 维修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
工程项目,维修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 安委会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维修部执行。
4.2.8 外包人员进厂后,由行政部负责其出入厂管理;安委会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9 维修部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签到。
4.3 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委会接到维修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 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承诺书由承包方与安委会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 安全主任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 由维修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
作票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4.2 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维修部负责审批并发放工作票。
4.4.3 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4.4 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维修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安委会存档。
4.4.5 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委会)为一级管理,维修部
为二级管理。
4.5.2 安委会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
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 维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专人负责;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5.4 维修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
项目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 维修部可以根据有关标准再制定与安全施工有关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 对于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会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维修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第9篇】医院物业项目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第10篇】爆破工程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的指示、决定等,对班组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准确掌握班组人员状况。
二、对本小组中涉及的重点危险源和较危险的作业,亲自组织现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进入作业点前,首先要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敲帮问顶、若有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督促本班组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作业,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
五、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及时组本班组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消灭事故苗头,防患于未然
七、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第11篇】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二. 编制依据
三.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五. 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六. 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七.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九.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十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十四.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五.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十六.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七.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八.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二十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二十三.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租赁公司是为施工项目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基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职能,同时也是一支协助项目做好安全架线的施工队伍,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施工工序源头上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全局安全意识。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紧密配合层层把关,重抓落实、细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实现租赁公司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05-23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08)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10)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6-01)
5.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4-5-10)
三、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一)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构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线,依法施工、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设一流的用户满意优质工程。
(二)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记录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有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特种作业、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租赁公司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有效控制烟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率100%。
(三) 班组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不发生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施工占地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不破坏土地、植被、林木等自然资源;
固体废弃物按是否可回收分类处理;
控制机械设备、装置渗漏;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租赁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租赁公司下属施工放线队设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健康管理、监督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韩 瑛
副主任:沈 冰 王 平
组 员:孟昭清 刘 凯 张志强 黎正文
杨井春 刘贵忠 程世伟 顾普军
2.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运输交通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防汛、环境保护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五、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经理安全职责:
1. 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副经理(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组织鉴定承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工施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租赁公司展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项目放线队长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 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技术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不止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营科安全职责:
1. 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窃事件的发生。
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再签定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施工机械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 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7.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物资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1. 材料供应科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对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3.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4. 会同生产、技术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5. 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作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6.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7. 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采购、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药品。
3. 负责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及时传达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批阅和下达各级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六、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例会可以与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
1.1 学习上级安全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和本级安全工作要求。
1.2 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布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3 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4 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建议或意见。
1.5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进行整改。
1.6 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其内容为:
2.1 总结前一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批评违章违纪。
2.2 查找和预测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2.3 传达上级各种安全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2.4 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任务。
3. 安全日活动要求本施工队全体人员参加,因故没参加者事后由队长或安全员补讲。
4. 安全活动会中参加人员要积极发言,禁止一言堂。
5.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6.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施工队的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要接受安监部门的检查。
七、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为全面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安全监察部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2. 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分公司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4.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八、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3. 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交底后执行。
4.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4.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5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 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第12篇】工程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2.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2.4、液压装置的检验。
2.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2.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2.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第13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14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年、季、月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工程部审核修改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定。
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提出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材料、设备计划,由工程部根据定额和市场信息进行认质认价,并及时反馈给材料设备采购人员,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五、对因设计变更签证而超出施工图预算的各种费用,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六、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进行动态控制,阶段性地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七、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经工程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
八、工程结(决)算,经工程部审核确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九、正确处理违约索赔事宜,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有关约定及时办理反索赔,同时积极预防被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事宜进行具体管理。
【第15篇】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2>物资外观检查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16篇】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①建立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②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产指标,确定奖罚标准。
③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前进行交底。
④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对安全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逐级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定期进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⑧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建立特殊工种台账,并进行动态控制。
⑨按规定对专职安全员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事先要制定规划,事后要有总结。
⑩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按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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