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质量标准与规范:明确项目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及企业内部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2. 质量责任体系:确定各参与方(如设计、施工、监理等)的质量职责和权利。
3. 质量控制流程: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
4. 质量检查与验收:设定质量检验的标准和程序,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
5. 质量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6. 质量改进机制:针对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持续优化质量管理。
1. 设计阶段:依据项目需求,设计师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通过内部审查和外部专家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质量标准。
2. 施工准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质量目标和控制点,报监理单位审批。
3. 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定期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施工质量。
4. 监理监控: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和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质量验收: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依据预设标准进行。
6. 质量记录:全程记录质量活动,形成质量档案,以便追溯和分析。
7. 质量评估:定期进行质量评估,识别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1. 提升客户满意度:高质量的工程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口碑,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避免返工成本:良好的质量控制能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降低工程成本。
3.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4. 保障安全:保证工程结构的安全稳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提高效率:通过制度化管理,提升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6. 培养人才:通过质量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工程团队。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是实现项目目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全面、系统地执行这一制度,才能确保每一个工程都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优质之作。
【第1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从现场管理入手,各采掘工作地点对当班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各队的每个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对上班工程质量细致检查,按工程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交班人员要对当班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后,接班人员对所接工程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当班组长进行罚款。
二、各队要对每班所验收的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整理,并逐项解决,建立工程质量台帐,交接班记录保存完好,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有详细记录,各队每月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自查,不少于3次,有自查记录。
三、生产技术科每月对各队关于工程质量情况所建立的记录、台帐进行检查,若出现台帐、记录不全、有空班无检现象,对队长进行罚款。
四、生产技术科每月考核与工程质量挂钩,如果外单位或公司来矿检查工程质量少于85分时,少一分扣科内考核分1分。
【第2篇】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八)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编制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3、工程质量控制时,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组成质量管理小组,进行pdca循环,不断地克服质量的薄弱环节,以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4、认真进行质量检查。贯彻操作人员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施工队进行自检活动,做好自检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工作;专职质检员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预检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通过自检和专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不留质量隐患。
5、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6、配合公司质量部做好工程质量的回访工作,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对于施工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进行处理,系统的总结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克服质量通病,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7、目标:以长城杯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誓夺长城杯,确保市优,争创鲁班奖,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
【第3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档案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档案馆工程部
2014-12-25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 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 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 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 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 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 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 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 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十九、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 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 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二十二、质量检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须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第三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1节、质量管理目标
第1.1.1条 质量目标
经质量监督站及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1.1.2条 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保证质量、信守合同、发包人满意。
第1.1.3条 质量保修服务管理目标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保修责任,科学施工、严格管理,让发包人放心满意,工程产品交付后质量服务、维修、回访率达到100% 。
第1.1.4条 技术组织措施目标
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节约劳动力、原材料的措施;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措施;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保证安全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第2节、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性组织措施
第1.2.1条 质量保证体系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把企业质量方针全面落实到一系列经营管理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为达到质量目标,我方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第1.2.2条 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负责制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
同,执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决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及补充条款”等方面的工作,由其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
第1.2.3条 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就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各分管的工种负责人向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进行质量控制,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1.2.3.1条 施工交底制度
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向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总体施工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组织班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不交底不施工。
第1.2.3.2条 现场例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邀请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整个项目施工进行阶段性协调工作。协调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广泛听取各专业负责人的汇报、要求和意见。
第1.2.3.3条 建材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标、部标的有关技术规定,是建设部核定的合格产品,具有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本公司采购材料的质量,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复试证件。
(3)由本公司采购的大宗、特种、重要材料、设备,必须有监
理工程师参与考察、看样订货,材料到达须经监理工程师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所有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前,并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和进入现场堆放。
第1.2.3.4条 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如钢筋工、砼工、木工、瓦工、抹灰工等,在施工中实行挂牌制;要求各区段有标牌,写明施工班组、工种负责人、操作者姓名,质检员做好图文记录,存入施工档案。针对不同工种,作业班组、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按质量交底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第1.2.3.5条 质量审核制度
(1)做好“三检”负责制: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坚持做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
(2)确保隐蔽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业班组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每项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监督,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实行砼浇灌令签证制度:砼浇灌前必须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质检员签发《砼浇灌令签证》后,方可进行砼浇筑施工。
(4)实行技术复核制度: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建筑方位、高程、定位桩、图纸尺寸、误差值等作复核记录,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复查,会同公司质检部门、项目部共同做好验收工
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1.2.3.6条 样板试范引路制度
由专业工长、质量员共同做出某部位施工样板,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复查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标准。
第1.2.3.7条 成品保护制度
工种交叉施工保护劳动成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交接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指挥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及所有施工人员。
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第六条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八条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第九条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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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谁施工、谁责任”责任制。
二、坚持工程质量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执行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查,对口科室旬检月验,关键部位、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独立进行。
三、坚持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确实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
四、施工队组的队长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队技术员负技术责任。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施工,不遵守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任何人有权制止和责令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五、工程施工严格按照《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其主要依据是:
1、国家现行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文件。
3、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
4、特殊建筑材料的技术规定和专业技术规定。
六、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对重大质量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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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通风设施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5篇】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现场安全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第6篇】技术质量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工程资料档案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整理统一移交。
第三条 归档范围:
(一)经营档案:由经营预算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
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
3、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
(二)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分单项工程立卷归档。
1、施工依据性材料:
(1)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2)协议书、合同书、施工执照。
2、施工指导性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
3、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洽商记录: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三方会谈纪要、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设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洽商单;
(2)各种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书 ,以及开箱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预检复核记录;
(4)各种管道的安装,试压、泄漏、探伤等记录;
(5)仪器、仪表、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记录,验收标准及操作规范等;
(6)施工日志:冬、雨季施工记录;
(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对影响工程质量或使用的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9)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4、竣工文件材料:
(1)竣工测量、竣工图、工程预决算、工程经济技术分析;
(2)竣工工程一览表(竣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型式、造价、工期、工效等);
(3)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告及会议文件;
(4)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5、优质工程必须具有检查评定材料、上级审批文件及检查评定结果。
(四)产品档案:由材料部、经营预算部 ,按产品型号立卷归档。
1、技术协议书、委托书以及有关的合同文件;
2、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 产品加工、审核、质量检查、标准化审查、技术标准、验收等文件;
第四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资料档案,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
第五条 本制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八、项目经理部劳动保障管理
项目劳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一、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相关人员。
三、会议由公司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动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员工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针对劳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7篇】某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根据局对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各部门主管人员对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分部和分项质量目标。
2根据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目标,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各部室员工制定达到质量目标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案、交底和措施。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承包部总工每月月底组织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对当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办法的落实、检查。
【第8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 奖惩
十四、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某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制度
1施工前,项目各部室根据施工图纸、质量目标、施工规范等的要求,对施工中的主要工作项目均做好书面计划,并经过项目讨论、项目总承包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施工的制度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每项计划的变更必须有依据、讨论、审批通过。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2主要计划包括:主要施工工程量计划;设备、材料备料计划;主要设备材料考察、进货计划;周转料使用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主要分包商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样板制作计划;施工验收计划;施工试验计划等。
3确保施工中每项工作有计划、有依据、有规定、有落实,确保质量和工期。
【第10篇】绿化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
1 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及与其它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使全体人员在彻底明了对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投入施工。
2 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一个坚决”制度:
“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数据和资料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一个坚决”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对工序实行严格的“三检”“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3 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才能展开下一阶段的施工。
4建立测量计算资料复核制度,测量资料必须经复核,最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
定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
5 建立严格的试验检测制度,检测工作将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
6 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验收管理制度,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由质检工程师组织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包括质量、技术、物资部门及施工队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同意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分类、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和帐号,坚持按用途归口保管、发放、不得混杂。对易受潮的物品要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7 建立仪器设备的检定制度;
8 建立原始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制度;
9 建立质量保证奖惩制度,奖励先进,督促后进。
【第11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 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 签发质量签证。
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第12篇】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第13篇】工程公司材料供应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供应质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施工生产对材料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材料供应质量的管理,完善材料供应质量的保证体系,制订本制度。
2 .材料供应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 l )加工订货的质量把关
l )正确选择进货渠道,对生产厂家及供货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a .要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允许等级标准、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获奖情况;
b .应有完善的检测手段、手续和试验机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c .应对其产品质量和生产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其他用户使用情况与意见,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的经济实力、赔偿能力、有无担保及包装储运能力等。
2 )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a .计划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计划:
b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加工订货计划中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要求等要进行逐项审核;
c .对构配件和设备计划的标准图集编号及非标准件加工图要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业务人员做技术交底(或会同与厂方交底),计划落实执行后,与订货合同一并归档。
3 )严格履行合同手续与程序。
a .材料业务人员在加工订货时,必须与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签订加工订货合同(或购货合同)。
b .合同除了按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交货地点与方式、违约的责任等主要必备条款签订外,还应严格按照《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的条款签订。特别对供货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经济责任(索赔违约金、赔偿金)等要详细明确地列出。
c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通融、变更和解除。
4 )加强供货渠道及各种计划、合同的管理。
a .供货渠道要相时稳定;
b .加工订货应本着先内后外,以国营厂方为主,其他为辅的原则;
c .业务人员对下达执行的各类计划和签订的合同,应分类编号存档管理,建立计划及合同管理台账。
( 2 )市场采购材料的质量把关
l )材料采购人员应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工作,采购应坚持比质、比价、比运距,以集中批发为主,就近零星采购为辅的原则。
2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3 )采购批量产品时,一律签订合同。
( 3 )纪律与要求
l )负责加工订货和市场采购的业务人员,应模范遵守物资政策及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不得搞不正之风;认真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工矿产品购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基本知识,掌握材料性能、用途与质量标准;要以科学有效的工作质量,保证材料供应质量。
2 )要坚持先看货后订货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与订货。必要时,应与技术质量人员事先进行产品质量考察工作。
3 )集团总公司、公司两级配套供应单位要配置质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材料供应质量工作。
4 )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业务人员应及时和定期了解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及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时效及有关规定去办,及时找厂家或供货单位洽谈,做到包退、包换、包损失。
3 .材料验收的质量管理
( l )双控把关:为了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拒收,确保进场材料合格,对预制构件、钢木门窗、各种制品及机电设备等大型产品,在组织送料前,由两级供应部门业务人员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先行看货验收,无质量问题再送料。现场收料人员接料时再行验收签证
( 2 )联合验收把关:对直接送到现场的材料及构配件,收料人员可会同现场的技术质量人员联合验收;进库物资由保管员和材料业务人员一起组织验收。
( 3 )收料员验收把关:收料员对地材、建材及有包装的材料及产品,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查看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来料相符,宏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包装、商标是否齐全完好。
( 4 )提料验收把关:总公司、分公司两级供应部门的业务人员到外单位及集团三个专业公司提送料时,要认真检查验收提料的质量,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送到现场(或仓库)后,应与现场(仓库)的收料员(保管员)进行交接验收。
( 5 )验收结果的处理
l )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可及时登人进料台账,发料使用。
2 )验收质量不合格,不能点收时,可做拒收,并及时通知上级供应部门(或供货单位)。如与供货单位协商作代保管处理时,应有书面协议,并应单独存放,在来料凭证上写明质量情况和暂行处理意见。
3 )已进场(进库)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齐时,收料员应在3 日内上报《 材料质量验收报告单》 (或电话报告)给上级供应部门,以便及时处理。暂不发料、不使用,原封妥善保管。
4 .质量资料的管理
( 1 )资料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其他有关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产品认证评价资料、试验资料、市场调查资料、产品广告说明、产品使用情况、用户使用意见等);
( 2 )材料及产品范围:
l )钢材、水泥、油毡、沥青、焊条、橡塑及化工制品、水暖、电气配件;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他制品、门窗及机电设备产品;
3 )地材及新型建筑材料、新型防火材料;
4 )技术质量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及产品。
( 3 )管理要求:
l )签发与索取:两级供应部门负责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抄件或复印件)的索取和签发,各公司试验室负责对材料的复验工作;
2 )整理存档:各级供应部门及使用单位都要建立材料质量证明的管理台账和严格的交接签发手续,并分类整理存档;竣工资料需用时应及时转交技术部门;
3 )材料人员要学习、了解、掌握材料质量标准及有关规范,逐步完善材料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作,为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
5 .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第14篇】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 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内容: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第15篇】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在授权或委托范围内,实施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达标投产的要求,达到国网项目部优质工程的要求。
2. 接受并执行建设管理单位代表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意见。
3. 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所需的质量标准、文件、资料、记录的传递、保管和有效性。审查、核对设计文件各专业接口。
4. 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质量控制要点、方法和手段。
5. 协调及处理物资供应交接发生的质量纠纷。
6. 受理施工项目部的开工报审,核查确认开工条件。
7. 收到施工项目部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旁站和办理签证。
8. 对质量违章行为行使否决权,必要时发出“工程暂停令”,责令停工整改,并提出监理意见,提供相关服务,促其尽早恢复施工,但整改结果必须经监理检查和确认。
9. 实施监理初检检查,对监理初检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监理意见,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闭环。
10. 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后,在施工项目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向业主项目部提出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申请,并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11. 现场监理人员对所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要及时向总监和施工项目部通报并及时做出适当处理。
12. “监理月报”必须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13. 依据验评标准检查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记录、资料,提出监理意见。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依据《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及现行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4. 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项目部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分析、处理,处理意见报建设管理单位代表备案。
15.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及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相关方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监理应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
16. 监理和各参建单位采用微机上网进行质量信息传递,对工程质量动态、承包商分部工程验评、常见质量通病、质量事故等适时进行分析处理和通报。
【第16篇】t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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