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工地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4. 风险评估与控制:识别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5.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6. 安全检查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安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1. 零容忍:对任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确保工地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事前预防,通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4. 动态管理:安全状况随工程进展不断变化,需动态调整安全管理策略。
5. 以人为本:始终将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以下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清单:
1. 安全责任制文件,明确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班组及个人的安全职责。
2. 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包括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
3.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涵盖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和维护。
4. 工地风险评估报告,列出潜在危险源和控制措施。
5. 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6. 安全检查表,用于定期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7. 违章行为记录和处罚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相应处罚。
8. 安全会议记录,定期回顾安全工作,讨论改进措施。
9.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保障每个工人的生命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1篇】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例怎么写
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业都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一项不错的措施,但要努力实施。
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 范围
1.1 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 管理职能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 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 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
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不违章指挥;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 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 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 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
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
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
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
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
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
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2篇】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依据 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 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 、 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 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 3 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 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 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 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 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 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 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 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 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 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 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 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 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 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 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 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 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 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 预制构件、 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 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 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 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 《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 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 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 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 (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 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 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 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 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 查; 检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3篇】施工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4篇】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检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施工、检维修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制度不规范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出现,减少安全事故对生产、施工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3 工作标准
3.1 安全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1)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对接部门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1),明确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的禁令、许可事项。
(2)施工方设备在进厂前,施工对接部门必须组织与施工方一起对进厂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进厂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包括设备安全防护部件的完好性,设备电气线路、部件是否损坏,设备支撑部件是否有腐蚀变形严重部位,设备高空作业平台是否有防护栏等等,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方施工、检维修人员在进厂前,施工方必须组织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培训材料(见附件2)、厂规厂纪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通知该区域的安全员,安全员首先要查看是否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若签订,则需要将本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危险源予以告知,同时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培训材料见附件2),培训合格及安全措施得当后方可允许施工;若没有签订,则禁止施工方进行施工。
(5)各部门应根据项目需要,成立相应的安全施工领导机构,落实施工中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施工中总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6)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将名单予在事业部内部通知。
(7)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8)对危险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应严格遵守审批流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凡参加维修、技改施工的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厂区内施工的人员,统一办理厂区进出通行证;施工期间严禁饮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3.2 施工作业安全日常检查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临时配电箱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和安装防震圈;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3)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证安全、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设立作业工棚以及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
(4)施工作业机动车辆按厂区规定限速行驶。
(5)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空或适当的地方。
(6)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施工单位设置专人看护。
3.3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1)动火作业应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施工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及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方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必须明确动火负责人、执行人,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在作业时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严密监视控制。
(4)动火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4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1)凡能影响到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建(构)筑物安全的动土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厂内动土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向事业部后勤总务及相关部门提出《厂区临时动土作业申请》,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发生损坏事故。
(3)挖掘的沟、坑、池等,必须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3.5 厂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如能源地沟、地下管道、地下仓库、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沼气池(厌氧池)、调节池、反应池、化粪池、下水道、各类罐体容器、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储藏室、垃圾池、温室、冷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具体要求如下:
(1)凡进入事业部受限空间的各种施工、作业,必须到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处申请受限空间作业票。
(2)施工区域负责人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到现场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3)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及周围情况,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6 设备大修、检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3.6.1 大修、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大修、检维修实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部门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在大修、检维修过程组织并实施对维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落实。
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同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
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防酸胶鞋等。
3.6.2 大修、检维修前安全检查
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认真进行检查或检验,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防护栏杆、固定式钢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对设备检修用的盲板应按规定逐个进行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对有化学腐蚀性介质或对人员有伤害介质的设备检修作业现场,应各有作业人员在沾染污染物后的冲洗水源。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现场,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需断电的设备,在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有人作业”的安全标志及锁定。
3.6.3 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
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或停车操作票进行操作,停车操作票在使用后应存档备查。
抽堵盲板作业必须按《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hg23013-199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必须编制清洗置换方案。置换时应切断一切有毒有害介质来源,并严防有毒有害介质倒回设备或管道,危及设备置换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置换后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办好设备交接手续。被清洗设备上的有关电源必须从配电盘上予以切断,拨出熔断器及锁定。
主要阀门、电气开关挂上禁动牌或锁定,危险地区挂上警告牌。
3.6.4 检修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
厂内严禁吸烟。
动火作业必须按危险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严格遵守一个动火点办一个动火证的安全规定。
如需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进塔入罐安全作业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所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暴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两瓶之间应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乙炔气瓶、氧气钢瓶内气体均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余压。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切断电源,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时,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动火六大禁令》。
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等清洗设备、地坪、衣物等。
禁止用氧气吹风、焊接,切割作业完毕后不得将焊(割)炬遗留在设备容器及管道内。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消除残火,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3.6.5 严防进塔入罐作业中毒窒息
凡进入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作业,均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未经处理的敞开设备或容器,应当作密闭容器对待,严禁擅自进入,严防中毒窒息。
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该设备、容器必须与其它存有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或管道进行安全隔绝,如加盲板或断开管道,并切断电源,不得用其他方法如水封或阀门关闭的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安全分析合格。
若检修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检修人民感觉异常,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或容器。若需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须对设备或容器重新进行处理,重新进行安全分析,分析合格,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
在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根据设备或容器的具体情况按规定搭设安全梯或架子,并配备救护绳索,设备或容器外设监护人员,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应按规定佩带防护器材。
谨防设备或容器内解析出有毒有害介质,必要时应增加安全分析项数,加强监护工作。
作业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材。
严禁在雷电天气的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内进行作业,以防在塔内作业的人员被雷电击伤。
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溶液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线装置的,在此种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必须将放射线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到放射线的损伤。
3.6.6 防触电事故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允许工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转移、间断、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妥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不准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将电源开关处熔断器拆下并锁定,同时挂上禁动牌。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上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地线。
一切临时安装在室外的电气配电盘,开关设备,必须有防雨淋设施,临时电线的架设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电气作业人员检查合格后,贴上标记,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焊机应设独立的电源开关和符合标准的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须绝缘良好,并易辨认。一次线路中间严禁有接头。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并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设备交出检修前必须联系电气车间彻底切断电源,严防倒送电。
一切电气作业均应由取得特种作业证的电工进行,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作业现场所用的风扇、空压机、水泵等的接地装置,防护装置须齐全良好。
3.6.7 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高处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患有“高处作业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按规定铺设固定跳板,必要时跳板应采取防滑措施,所用材料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脚手架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输送物料时应用绳袋起吊,严禁抛掷。易滑动或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登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架,并加以固定,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要严防触电、化工放空和其他作业的干扰和伤害。
高处作业须视现场状况设置警戒区,挂警示牌。
3.6.8 起重作业安全
起重机械、器具必须事先检查合格,粘贴“检查合格证”,起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操作或指挥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起重特种作业证”,无证人员严禁操作或指挥。起吊重物前必须进行试吊。
凡起吊5t以上的物件,必须按规定办理起吊作业安全许可证。起吊20t以上的物件,或虽不足20t,但起吊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均应编制起吊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起吊作业现场须设专人监护或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不得利用工艺设备、管道、管架、电杆等做吊装锚点。如用构筑物做锚点,须经机动部门审批。
起吊作业的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大型起吊作业现场应设警戒区,设安全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使用卷扬机进行起吊作业时,其安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当重物起吊悬空时,卷扬机前不得站人。
正在使用中的卷扬机,如发现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绕向不正,必须停车后方可校正。
卷扬机在开车前,应先用手扳动机器空转一圈,检查各零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再进行作业。严禁超载使用。
3.6.9 防机械伤害
所有机械的传动。转动部分及机械设备易对人员造成伤害的部位均应有防护装置,没有防护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起动前应事先发出信号,以提醒他人注意。
打击工具的固定部位必须牢固,作业前均应检查其紧固情况,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清理电缆沟,抬运盖板,以及搬运笨重物件时,应统一指挥,协调动作。
3.6.10 厂区交通安全
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划,严禁扒车、抢道、人货混装。
电瓶车上严禁站(蹲)人。
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动土作业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土证”,在道路上断路动土时,应没安全设施,夜间须悬挂红灯,以提醒他人。
严禁车辆和检修用的设备、材料占用交通道路,需临时占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4 考核标准
。。。。。。。。。。。看着办
【第5篇】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本制度是参照gb50348-2004的规范,制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
2、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
3、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执行本向度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施工准备
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
三、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3、线缆、光缆敷设应符合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工程设备的安装:
1)探测器安装。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
2)紧急按钮安装。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便于操作。
3)摄像机安装。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4)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5)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安装应牢固。
6)访客(可视)对讲设备安装。(可视)对讲主机(门口机)可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可视)对讲主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7)电子巡查设备安装。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其安装高度离地1.3~1.5m。
8)停车库(场)管理设备安装。
9)控制设备安装。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5、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
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四、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
2、调试前的准备。
1)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3、系统调试。
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第6篇】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7篇】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健康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2。
(3)集团公司、隧道股份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准备
1、工区必须对脚手架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演算结果,经工区土木总工、项目部土木总工及中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工区技术人员在施工前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分级对架子队、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安装、拆脚手架人员要求:必须应经专业培训、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带、严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业)。
4、材料准备: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⑴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⑵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进场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以后路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⑶扣件: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搭设场地准备
⑴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脚手架的地基处理,做到坚实平整,不积水,确保基础能承受部结构荷载。
⑵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经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五、脚手架构配搭设要求
1、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2、脚手架的构造要求:脚手架主要由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组成,依据脚手架的计算,各点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立杆:立杆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底部要设置底座或垫板,基础不许随意开挖。墩身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碗扣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为:1.2×1.2m,步距1.2m。相邻立杆接头应错开0.5m,对接应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垂直偏差不许超过50mm。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要高出作业面造型上1.2m。
(2)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要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纵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要相互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大横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4)横向水平杆:主节必须设置一跟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大于纵距1/2。
(5)剪刀撑: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6)脚手板: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脚手板搭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设长度为25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为100mm。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为150mm,其板长两端均要与支承杆可靠的固定。
(7)安全网:立网采用全封闭式密目网,立网应搭设在纵向水平杆的内侧;平网每间隔3~6m搭设一道平网。安全网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3、脚手架的搭设程序
脚手架搭设顺序为:地基处理→摆放垫木→摆放扫地杆→ 树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牢→扣纵向水平杆并与各立杆扣牢→扣横向水平杆 → 加临时斜撑→扣安二、三、四纵向水平杆→扣牢横向水平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挂安全网。
4、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作业高度以上两步;
(2)每搭设一部脚手架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要准确安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不小于2跨、厚度为75mm的木垫板;
(4)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为3m;
(5)剪刀撑搭设要随立杆、横向水平杆和纵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6)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 nm;
(7)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8)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9)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六、斜道的栏杆和脚手板的搭设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中栏杆应居中设。
4、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5、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6、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7、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8、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9、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10、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1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物体间120~150mm;
1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13、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杆, 栏杆高度应为1.2m,踢脚杆高度仅为0.3m,内侧应挂设密目网封闭。
14、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七、脚手架的验收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架子班班长共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报工区土木总工程师核查,由工区土木总工程师组织专职总监/副总监/安质部长、工程部长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方可投入使用。
八、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工区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进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片→搁栅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拆除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纵向水平杆及剪刀撑先拆中间扣件,后拆两端扣件。
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0、拆除脚手架时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拆除前应对电线、机具等采取隔离措施,拆下的材料应用滑轮下运,禁止往下抛掷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种材料应随时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除的各种材料应当天清理干净,集中回收,堆放整齐。
11、在拆除过程中,不许中途换人,防止盲目乱拆,心中无数。 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架操作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八、其他安全主要事项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2、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4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予以恢复。
4、人员在架上作业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嬉闹和坐在架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5、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检查有无影响安全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由不安全情况或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解决后方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架上人员及时撤离。
6、搭设脚手架前由项目技术人员向工人做详细的技术交底。
7、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管理负责脚手架检查保养工作。
8、架体设专人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凡上岗人员应经常体检,高血压、心脏病不允许上岗。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遇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2、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脚手架检查验收表
工程名称: 检查部位: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并有设计计算书或经过上级审批同意。
2
架体基础
脚手架基础平整、密实,有垫木;脚手架底部加扫地杆。
3
架体稳定
按照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拉结牢固,按照规定设置剪刀撑,并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门架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规定。
4
杆件、锁件
按照说明书规定组装,不得漏装杆件和锁件,脚手架组装牢固,每一处紧固符合要求。
5
脚手板
脚手板满铺,离墙不得大于10cm以上,脚手板牢固、稳定,材质符合要求。
6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交底,每段脚手架搭设后,须有验收资料并有交底记录。
7
一般项目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架体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严密。
8
材质
杆件不得严重变形、局部开焊,表面刷防锈漆以防锈蚀。
9
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脚手架荷载堆放必须均匀。
10
通道
设置上下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核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核查结论:
总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第8篇】路面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交通行车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防范和杜绝各类车辆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保障中宁-中卫高速公路施工地段的通行和施工安全,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管理范围
宁夏路桥中孟高速公路路面中面层中宁至中卫段施工区域交通行车安全管理。
二 现场设置
在施工路段,项目部配合交警、路政人员在现场设置必要的封闭改道标志、减速带、警示牌、限速标志及摆放锥形桶。在施工现场的重要地段设置交通管理指挥人员。
三 安全行车管理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车辆(含防护施工作业队所用的交通工具)、机械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通行或封闭、改道地段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路政人员的指挥。
2、参与项目施工的车辆、机械等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制定的交通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
3、根据高速公路边通车、边施工较为复杂的行车状况和安全行车需要,各运输车队负责人要落实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学习和教育,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行车的监管,落实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责任。
4、严禁驾驶员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驶员赤膊、穿拖鞋上岗。
5、运输拌合料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80km∕h,进入摊铺施工现场,车速不得超过30km∕h。
6、任何车辆不准随意在路面施工现场、匝道及车辆通行地段随意停放,防止引发事故和人员伤害。
7、进入拌合站装运拌合料的车辆驾驶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指挥,自觉按序排队,维护良好的的安全通行环境和秩序,不准随意强行占道或堵塞通行进出路口。
8、运输拌合料的车厢必须进行覆盖,防止拌合料在运输过程的抛撒,造成对施工现场环境或高速公路通行路段的污染。
9、现场交通协管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和交通指挥职责,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10、各运输车队负责人、驾驶员应主动配合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安全行车的管理和监督。凡在检查中发现不服从现场安全行车管理,违章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违反现场安全生产纪律等不良现象和行为,项目部将视违章人员情节和后果,给予所在运输车队或作业队严厉的经济处罚。
宁夏路桥中孟高速公路路面中面层中宁至中卫段项目部
2023年6月28日
【第9篇】建筑施工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 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 ) 脚手架是各种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 坚固稳定, 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 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 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 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 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 ) 对安全帽的要求是: ①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 ) 对安全带的要求是: ①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 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 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 ) 对安全网的要求: ①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 拼接严密, 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网宽不小于2. 6 m, 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 cm, 外高内低, 每隔3 m 设立支撑, 角度为45°。③立网随施工层提升, 网高出施工层1 m 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 离墙不大于15 cm, 网之间拼接严密, 空隙不大于10 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 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 ) 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要求是:
1) 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计, 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的制度。
2) 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 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械、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 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5) 一般场所采用220 v 电压作为现场照明用电, 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6)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具有良好的绝缘性, 金属外壳接地良好。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可靠的防护罩( 盖) ,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7) 电焊机、切割机等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砸保护措施。焊把线、导线应双线到位, 绝缘良好。
【第10篇】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23、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
24、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5、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防止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起砂、脱皮,影响其上防水层质量,施工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内其上不得堆物行走。
26、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钢筋工程质量由钢筋施工员按设计图提出配料清单,
同时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形式及错开长度的要求。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
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若要代替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
办妥手续。
27、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车进场后,应把好混凝土质量关。检查混凝土搅拌车发车、运输、到达时间、检查坍落度、可泵性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者严格予以退回。混凝土浇捣必须连续进行,就餐时,操作者、管理人员均轮流交替用餐。
【第11篇】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xx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xx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ø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ø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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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 急救中心电话:120 负责人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第13篇】项目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4篇】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交纳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环保要求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使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和炼铁厂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并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和自我保护。特根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此办法明确了炼铁厂对外单位作业、施工实行安全抵押管理内容,同时对外单位人员作业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也做了具体规定。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管理职能
炼铁厂的设备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单位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由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执行罚款并签署发放收据,被罚款单位、炼铁厂生产技术科各留存1份。
3.2 抵押办法
凡炼铁厂以外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内其它单位)来炼铁厂承包作业、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的同时,一性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0元(现金),凡在作业、施工中未发生违规违制及野蛮作业、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及损坏炼铁厂设备现象,工作完成后将全额返还。
3.3考核范围
3.3.1 外单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执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五防要求。
3.3.2 严禁野蛮作业、施工或损坏炼铁厂的设备及设施。
3.3.3 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整齐,作业、施工部门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3.3.4 由外来人员责任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重大险肇。
3.3.5 不听从炼铁厂有关人员指挥或不按有关规定作业、施工。
3.4检查与考核
3.4.1 凡未按照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后,每一人或一项,将按照以下考核内容进行处罚
3.4.2 施工前没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3 要害部位无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4临时线不按规定架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5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无“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6 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擅自提前进场或开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3.4.7 未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批准而开工、作业的或施工后补办安全协议的罚款500元,外委施工因故需延期,未到生产技术科补办延期安全协议的,一次罚款500元。
3.4.8 进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违者每项罚款100元,若作业、施工现场一次发现3人以上劳保用品穿戴不齐,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9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和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若一次发现2人以上违反此规定,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10 起重吊物上、下严禁站人,天车吊运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监护,天车工和地面作业及指挥人员配合时自然形成互保关系,并在地面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方可鸣铃启车。违者罚款200元。
3.4.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0元。
3.4.12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违者罚款200元。
3.4.13 乙炔瓶、氧气瓶混放、乙炔瓶倒放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4 氧气瓶与乙炔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于10米外,违者罚款200元。
3.4.15 安全设施、装置有隐患或缺陷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4.16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自己能整改但未不整改也不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7 未经许可擅自侵占安全通道,经指出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8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9 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20 应设有监护的作业,而没有设专人监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21 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安全设施应立即恢复,违者罚款300元。
3.4.22 高空作业抛物罚款100元。
3.4.23 在炼铁厂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3.4.24 不准擅自触动炼铁厂机电设备、电缆电线、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违者罚款300元。
3.4.25 违反公司职工安全准则任何一条,罚款100元。
3.4.26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煤气区域者罚款200元。
3.4.27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作业、施工方案规定以外的区域或进入无关区域罚款100元。
3.4.28 发生责任险肇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严重,每起罚款400元。如损失严重视其损失程度加倍处罚。
3.4.29 发生轻伤事故,每起处罚1500元。
3.4.30 发生重伤事故,。每起处罚4000至14000元。
3.4.31 对重复发生险肇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方,从重在原罚金额的基础上按1.5倍罚款。
3.4.32 作业、施工单位人员由于各种违章行为,造成炼铁厂职工伤亡或设备、生产受到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承担。抵押金将全部扣除。
3.4.33 作业、施工方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一切伤害,(本单位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应承担全责及所有赔偿。
3.4.34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交纳处罚金,加倍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3.4.35 以上规定望各施工单位和检修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3.4.36 环保要求
3.4.36.1 参加相应班组环保认证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提高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有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的责任与义务。
3.4.36.2 清理物料时,禁止由高处往下扔料,以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4.36.3 注意节水、节电、节省能源资源,防止浪费。
3.4.36.4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各作业区要求,分类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4.36.5 进入粉尘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劳保用品要齐全。
3.4.36.6 必须保护我厂环保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相关记录
《炼铁厂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检修措施
《违章罚款收据》
【第15篇】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点制度
1)、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业性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的策划方案和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环卫卫生、材料节约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个阶段的平面布置图。
2)、工地围墙、临建、大门、标牌等暂时执行《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其中大门口的施工标牌必须执行统一样式且长×宽不小于700mm×500mm(长宽比应为3:2)。
3)、现场内机具、 架料及各种施工用材料按平面布置图放置且堆放码垛整齐、账物相符,做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
4)、有材料进料计划, 有材料进出场查验制度和必要的手续,设施工垃圾站,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能源。
5)、防止大气污染
(1)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关于防止施工现场扬尘和控制黑烟的规定及法规;
(2)提倡使用商品砼,确需现场搅拌砼的,不得使用国家指令淘汰的砼搅拌设备,并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入库存放或严密遮盖,减少扬尘。
6)、防止水污染
凡进行现场搅拌和采取现场水磨石工艺作业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要定期清理,生活用水要设置隔油池。
7)、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制度,对人为的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 要 噪 声 源
噪声限制(分贝)
白 天
夜 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砼搅拌机、振动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施工升降机
65
55
(3)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gb12524-90规定进行;
(4)凡在居民区施工作业的,其作业时间早6时至晚22时,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作业的,必须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8)、现场消防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
(2) 消防栓处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灭火器。
(3) 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应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升高而每个一层设一个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4) 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
(5) 施工现场不准住人,不准做仓库用。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做仓库的要报公司/二级机构有关部门批准。
(6)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显划分并设标志牌。 运输道路平整坚实畅通,现场排水畅通。
9)、生活卫生
(1)现场食堂要按照相关的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 炊事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个人《健康证》,由项目到工程所在地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
(2) 现场临时宿舍的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不漏雨雪。室内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65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且应距地面大于30cm,夏季室内应有通风降温措施,冬季应有采暖措施,现场临时宿舍严禁用煤炉、明火和电炉、电暖气、电褥子取暖。
(3)办公室、宿舍保持整洁,生活区无污水无污物。厕所有蚊蝇的纱门纱窗,有冲水(或加盖)消毒措施,无下水的粪池要设盖并及时清运。
【第16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未戴罚项目经理100元,发现一人未系带罚项目经理50元。
2、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项目经理100元。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在项目上执业。
5、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要高挂低用,发现一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罚项目经理100元,安全带绳挂钩未挂在安全防护绳有效处的,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200元。高处作业环境分高层建筑门窗安装、钢结构构件安装、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室外吊篮挂装。
6、吊篮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使用,未经验收私自使用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使用中防护绳未做固定的,罚项目经理500元。
7、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tn-s用电保护系统和“一机、一闸、一开关箱、一保险”,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发现一处罚项目经理500元;用电设备必须做保护接零,未做保护接零罚项目经理300元、项目电工200元。
8、焊接过程中,现场必须有巡查员,并做好焊接现场的清理,并通过安全员检查通过后方能动火,否则造成一处明火,罚项目经理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造成火灾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项目经理刑事责任。
9、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未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罚项目经理100元。
10、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教育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有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签字,否则罚项目经理100元。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未配备的项目部,罚项目经理100元。
12、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防止起重机侧翻措施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果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
(3).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可能会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或6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在高空使用撬扛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扛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要急于求成。
(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操作台为工具式,宽度为0.8~1.0 m,临时以角钢夹板固定在柱上部,低于安装位置1.0m~1.2m,工人在上面可进行屋架的校正与焊接工作。
(4).如需在悬高空的屋架上弦上行走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栏杆。
(5).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65~70度为宜。
(6).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过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8).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上高空作业。
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 ,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边,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6).吊装现现场周围应设置临时栏杆,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防止触电、气瓶爆炸措施
(1).起重机从电线下行驶时,起重机司机要特别注意吊杆最高点与电线的临空高度,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2).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还要防止机械油落到氧化瓶上。
(3).电焊机的电源长度不宜超过5 m,并必须架高。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完好无损,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其它安全措施
(1).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吊装散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4).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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