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确保水源的合理利用,制定科学的生产计划,优化调度,保证供水稳定。
2. 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安全监管,预防事故的发生。
3. 水质监控与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水质标准,实施全过程水质监控,确保供水质量。
4. 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性。
5. 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生产连续性。
6. 能源管理与成本控制:合理利用能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 生产计划制定:依据历史数据和预测需求,制定详细、可行的生产计划。
2. 设备管理: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3. 水质检测:从源头到出厂,全程监控水质,定期送检,确保符合标准。
4. 生产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技能,确保生产效率。
6. 绩效评估: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公正的绩效评估,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7. 应急响应:遇到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8. 成本分析:持续跟踪生产成本,寻找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的方法。
1. 第一章: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 - 1.1 生产计划制定 - 1.2 生产调度原则 - 1.3 调度变更管理
2.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 - 2.1 设备保养与维修程序 - 2.2 安全操作规程 - 2.3 应急预案制定
3. 第三章:水质监控与质量管理 - 3.1 水质检测标准 - 3.2 检测频率与方法 - 3.3 水质异常处理
4.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 4.1 培训体系建立 - 4.2 绩效考核指标设定 - 4.3 员工激励机制
5. 第五章: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 - 5.1 应急响应流程 - 5.2 危机沟通策略 - 5.3 后期评估与改进
6. 第六章:能源管理与成本控制 - 6.1 能源消耗统计 - 6.2 节能措施实施 - 6.3 成本分析与控制
以上各项制度旨在确保水厂的高效、安全、经济运行,为社会提供优质、可靠的水资源。在实际操作中,各环节应紧密配合,不断优化,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第1篇 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生产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导致了一些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影响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所以在生产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害劳动者和设备设施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制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5、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
1、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4、定期召开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会议,计划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5、全厂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操作技术,严格遵守各种制度、规程。
6、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
1、定期安全检查:⑴主管单位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主管单位代表及厂长带领安全小组管理成员进行。
⑵每月由厂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检查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
⑶班组每周检查一次,由班长领导进行。
2、专业性安全检查:⑴危险设备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检查。
⑵检查内容: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剧毒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防寒防冻、防暑降温。
3、不安全因素整改:⑴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⑵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的必须将延期整改理由报厂长和公司加以解决。直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领导。
第2篇 某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第3篇 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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