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生产计划管理:确保生产活动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目标进行。
2. 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3. 物资供应链管理:保证原材料及时、准确地供应,降低库存成本。
4. 设备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保障生产线的稳定运行。
5. 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
7. 环境保护管理: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1. 制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
2. 配置资源:根据生产计划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3. 生产准备:设备调试、工装夹具校验、原材料检验。
4. 生产实施: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质量检验:每道工序后进行自检、互检,关键节点进行质检。
6.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7. 安全监控: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 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噪音控制、节能降耗。
9. 成品入库:合格产品入库,不合格产品进行返修或报废。
10. 总结反馈:收集生产数据,分析生产效率,提出改进措施。
1. 引言 -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制度基本原则
2. 生产计划管理 - 计划制定流程 - 计划变更控制 - 计划执行监控
3. 质量控制管理 - 质量标准设定 - 质量检验程序 - 不合格品处理
4. 物资供应链管理 - 原材料采购策略 - 库存管理规定 - 供应商评价体系
5. 设备维护管理 - 设备维护周期 - 维修记录与报告 - 设备更新与淘汰
6. 安全生产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应急预案 - 安全培训与考核
7. 人力资源管理 - 岗位职责定义 -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 - 员工绩效评估
8. 环境保护管理 - 环保政策合规 - 排放控制措施 - 节能减排目标
9. 制度执行与监督 - 内部审计机制 - 制度修订流程 - 违规行为处理
10. 结语 - 制度的持续改进 - 呼吁全员参与与执行
以上车辆生产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严谨的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需根据自身职责,严格执行,共同推动企业的高效运营。
第1篇 生产型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车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凡西安市范围内用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用车登记(见附件)后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见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派车。
(二)综合管理部要严格把关,依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调配接待用车和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因公外出人员需用车的,必须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若长途(单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调度。
(四)车辆日常应停放在指定车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否则按违纪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休假期间,公司所有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车辆钥匙与随车证件在公司综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况用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六)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原则上由借车方承担。
(七)公司班车
公司在韦曲至公司厂区之间设置上下班班车,沿途设定乘车站点,需乘车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侯车,过时不候。
发车及候车站点的增减、行驶路线的确定及变更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专职驾驶员负责制,确需他人驾驶或互换车辆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互换。
(二)驾驶员行车时,需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证件。
(三)未经指派不得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含其他有驾驶证的人)。
(四)驾驶证不按规定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者禁止继续驾驶车辆;禁止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五)禁止饮酒后驾驶车辆,禁止穿拖鞋驾驶车辆。
(六)车未停稳,禁止上下乘员;车门没有关好,禁止行车,车辆起动前,要观察车前、后、两侧,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七)驾驶员确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门窗,并将车中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随身携带或放入行李箱并加锁保存,确保安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的,驾驶员通常不可远离车辆。
(八)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英雄车、赌气车、强超、硬会、超速行驶等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第四条 车辆例检保养
(一)车检
1.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日常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综合管理部每周需对公司所属车辆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后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需要维修应及时报修,杜绝行车事故。
(二)维护
1.驾驶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为目的,应随时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卫生、空气清新。
2.因长途、雨、雪天气行驶,通过泥泞道路车身泥污较重、遇最低气温在5°c以下及车身遇水结冰时可到洗车行洗车,通常情况下应自己清洗车辆。
3.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说明及养护规程,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申请保养。
4.综合管理部审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的行驶里程、保养级别、保修项目及所需经费,报领导审批后送指定维修点进行保养或维修。
5.车辆出现故障,由驾驶员提出维修意见,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如在用车途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地点,确需在当地维修的,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按程序呈报审批),综合管理部审核维修项目及所需经费,报领导审批后送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修好接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6.综合管理部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做到记录详细真实,处置及时有效,及时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车辆及人员保险,车辆需购买强险、商业险,具体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落实。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管。
第六条 交通事故管理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迅速逐级上报,严禁驾车逃逸。
(二)综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根据事故级别、损失等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三)对事故驾驶员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给予相应处罚。
(四)事故处理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责任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体驾驶员得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等小额费用,由驾驶员先行从行车备用金重垫付,公司据实报销;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数额较大的费用,按照公司借款审批程序事前办理借款,事后报销冲账。
(二)所有违章费用及非公出车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由驾驶人员承担。
(三)行车费用。
1. 公司车辆燃油由公司统一购买加油卡,驾驶员每日检查车辆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确保车辆燃料充足。特殊情况无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加油,同当月费用一并报销。
2. 综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节假日顺延)牵头对公司所属车辆运营费用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为确保汇总计算的准确性,汇总时需确保邮箱为满箱状态,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车费用每月一次,该车的驾驶员为汇总的第一责任人,无固定驾驶人员的,由综合管理部指定汇总人。
3. 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审核过的汇总表和原始票据进行报销。
4. 原则上车辆费用每月报销一次。单次费用数额较大的可以在财务办理借款,同汇总报销一起报销冲账。
5. 车辆费用发票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销,超过30日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导致未能及时报销的,应写书面的情况说明,经验证人、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审核签字,经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四)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上报,由综合管理部结合实际情况对故障进行分析认定,非因驾驶员责任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能够确认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
(五)年审、保险费用。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费用在发生当月同其他行车费用一并报销。
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实行车辆日查、周检,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养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车容整洁、状况良好、运行安全,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酒后驾驶、争道强行、超速超载,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凡违犯规定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及相关责任,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四)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做到着装整洁得体,仪容干净卫生,言行文明周到,与相关领导或客户同行时须保守机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有关商业或公司信息及内容。
(五)因公出车过程中所发生的油料、路桥、停车等费用,由驾驶员先行垫付,凭发票和派车单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予以报销。
(六)综合管理部应每月对公司车辆进行一次违章记录查询,凡有违章或处罚的,责成违章驾驶员自行处理和承担,逾期造成重大影响的,视具体情节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分。
(七)驾驶员酒后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非公外出、私借车辆造成违犯交规、发生事故、车损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九)车辆外出发生事故且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交管部门认定为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予以辞退。
(十)驾驶员在修车、加油等票据报销中弄虚作假、侵占公款公物的,除追缴非法所得外,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3篇 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公司以张鹏为第一责任人(法人)为领导,成立有安全科,驾驶员,办公室文员,财务员。
二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是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和机动车及驾驶员技术安全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查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负责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伤残鉴定及保险理赔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有严重违章行为或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司反应,取消其运输资格;
7、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下属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三)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科的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主持公司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3、负责督促技术安全科对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有关手续的经办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技术安全部门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度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案。
6、办理公司总经理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四)公司安全科科长负责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颁发及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制订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3、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督促技安人员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签定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工作,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6、负责组织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7、办理公司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8、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五)公司在所属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并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六)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训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力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每个月开安全会议最低一至三次,地点就在办公室,时间有公司安全科通知。
2.每次开会都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张鹏)主持。每位员工务必参加,不到者无特殊情况责扣20分。
3.开会时所有参会者都要将手机或其他通信设备调为振动,如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起影响会议纪律者扣10分。
4.会议都会在提前一天通知时间,如迟到者扣10分。误到者扣20分。
5.每次会议都有专人记录下来,要求到场者签字确认。
6.会议内容要能记脑海里,特别是驾驶员要注意一些开车时的安全问题。
7.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请到场者相互转告会议内容。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以执行董事为组长,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一)公司建立各级正副经理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科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办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二)公司下属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决策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下属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自觉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四)公司技安管理部门每月应至少召开两次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组织公司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必须的教育。学习内容:
1、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观念;
2、总结行车工作,交流安全经验;
3、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
4、检查安全漏洞,制度防范措施;
5、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
(五)实行车辆承包经营的驾驶员,必须把安全考核指标纳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对承包车的技术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经理要经常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各项原始资料的建档登记情部。公司及各部门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值班日记和原始资料记录台帐或档案。
(七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五、驾驶员管理制度
公司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驶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一) 持有汽车驾驶执照未从事过职业驾驶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公司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驾驶车辆。
(二)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及新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填表登记建立驾驶员档案。
(三) 解聘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在解除聘用后十天后办妥相关手续。其解聘后的违章肇事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四) 被聘用的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前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合同和安全保证金,并由技安科做好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准安排驾车。
(五)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及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履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7、服从完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六) 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钦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钦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
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走私物品和赃物。
(七)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
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应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教育,其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岗位责任安全制,事故因素及事故处理方法。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3、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二)对从事危险品转运的员工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教育。
(三)对违章作业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公司技安科应根据其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进行离岗安全教育。
(四)重大事故责任人上岗,必须到技安科接受遵章守纪、安全思想和对本次事故的认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登记在案。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表,以及驾驶员资料等。
(一)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需认真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影响安全行车的机件,如发现损坏或不良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不得开带病车。
(二)公司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保养,经常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并定期参加年审。
(三)从事货运的车辆,标志应悬挂在指定的位置,各种证件齐全有效,交应按时到运管部门参加技术等级评定。
(四)车辆装载货物时,货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二十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过车身2米,超过部分不准触地,货物必须拴牢。
(五)载重车辆禁止违章搭人。
本制度自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有关条款如与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令、规定不符,应及时进行修改;如与本公司原来制订的制度有出入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技术安全科。
2011年6月1日
第4篇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 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第5篇 生产车辆安全使用制度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三不伤害及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生产车辆安全使用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车辆实行设备部生产车辆车队长负责制,车队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生产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督导工作。
公司指定的专职司机或维修工才能操作和保养车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驾驶员不得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车辆维护、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正常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章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知识的学习。
驾驶员添加油时,严禁将不同的油液混用,不得乱加油液。
驾驶员要做到:一不超载超速行车;二不强行超车;三不开冒险车;四不酒后驾车。
行车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厂内行车不得超过20公里时速。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驾车前要做到安全检查,首先检查轮胎有无亏气;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刹车油、方向油等是否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要不定期的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和灯光信号。
驾驶员每周检查两次检查有无三漏现象,消除油、水、气管接头等密封面的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润滑系统。
做到勤查、勤看、勤发现、勤修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四、车辆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人员管理细则
1)生产车队隶属于公司设备部,所属职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考绩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2)车队长负责车辆日常安全管理、车辆调度、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考核、车辆运行巡检、制定维修计划,督导维修工作等。
3)车队长每日填写工作日志(即:巡检情况、人员安排、车辆维护、维修登记等),每月底交设备部存档。
生产车辆管理通用细则
1)如发现车辆故障仍继续运行,隐瞒不报者,罚款50元。
2)每日经常检查油位,车辆因缺燃油无法启动才加油的,每次罚款50元。因缺油(润滑油、燃油)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损坏件的20%赔偿。
3)轮胎使用不到三个月爆胎罚款20元;新轮胎使用不到一周爆胎罚款50元。
4)由公司指定的专职人员才能驾驶车辆;驾驶室内不得有闲人乘坐,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穿拖鞋驾车,随时检查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否则罚款50元。
6)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第二次开除,扣罚当月工资。
7)不开超速车,不强行超车,倒车时关注周围行人或车辆及建筑物,防止事故发生。
8)上班时做到人不离车,不准带耳机、不准玩手机,确保安全生产,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
9)定时、定量的工作项目,非机械和不可抗因素外,逾期或未完成的,扣发当日工资。
10)对待客户司机要和蔼、讲礼貌,不得谩骂或索要财物,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开除,扣发当月工资。
11)非工作性质或公司领导安排,私自将车辆开出厂区或矿区,每次罚款100元。
12)车辆安全驾驶满一年未受处罚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13)驾驶员违规受罚者,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3、装载机、挖掘机管理专属细则:
1)铲斗内不得站人,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2)铲尖损坏两个以上继续运行者,一次罚款20元。
3)铲料、倒料是车速一定要放慢,严禁使用冲击的方式铲料,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4、汽车类管理专属细则
1)驾驶员不得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上尾矿坝的车辆须先行确认坝上道路通畅,无松散砂石方可行车。
2)每周吹一次空滤,检查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及时紧固。
5、车辆维修管理细则
1)维修方必须保证每日3人编制,负责车辆维护和维修。不足3人造成误工,每次处罚300~500元。
2)公司为维修方提供的检修车间和宿舍属于公司财产。维修方需确保室内防火、防盗和卫生安全,一并纳入公司生活区每周安全卫生检查体系。
3)遵循“养修结合,以养为主”的原则,做好日常保养和维修,故意拖延保养、维修工作,扣罚当日承包费。
4)服从生产车队长的正确指挥督导,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护维修。
5)遵守《轮式装载机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与操作规程》。
五、本制度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乌拉特前旗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日
第6篇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安全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所有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四、禁止驾驶员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
五、司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六、司乘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车辆司乘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八、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一部分。
第三条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安检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二、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乘人员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检查。
三、严禁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五、驾驶员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六、驾驶员收车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
七、下列四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驾驶员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
第7篇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第8篇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 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第9篇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 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 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 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
要做到一日三检。
6. 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 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 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1.车辆维护的原则。
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 车辆维护的方式。
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 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
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10篇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gps。
二、 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
三、 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金。
四、 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 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1、 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
2、 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
六、 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
1、 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
2、 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⑸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⑹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⑺交通事故记录。
第11篇 生产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车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凡西安市范围内用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用车登记(见附件)后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见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派车。
(二)综合管理部要严格把关,依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调配接待用车和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因公外出人员需用车的,必须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若长途(单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调度。
(四)车辆日常应停放在指定车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否则按违纪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休假期间,公司所有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车辆钥匙与随车证件在公司综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况用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六)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原则上由借车方承担。
(七)公司班车
公司在韦曲至公司厂区之间设置上下班班车,沿途设定乘车站点,需乘车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侯车,过时不候。
发车及候车站点的增减、行驶路线的确定及变更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专职驾驶员负责制,确需他人驾驶或互换车辆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互换。
(二)驾驶员行车时,需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证件。
(三)未经指派不得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含其他有驾驶证的人)。
(四)驾驶证不按规定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者禁止继续驾驶车辆;禁止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五)禁止饮酒后驾驶车辆,禁止穿拖鞋驾驶车辆。
(六)车未停稳,禁止上下乘员;车门没有关好,禁止行车,车辆起动前,要观察车前、后、两侧,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七)驾驶员确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门窗,并将车中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随身携带或放入行李箱并加锁保存,确保安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的,驾驶员通常不可远离车辆。
(八)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英雄车、赌气车、强超、硬会、超速行驶等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第四条车辆例检保养
(一)车检
1.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日常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综合管理部每周需对公司所属车辆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后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需要维修应及时报修,杜绝行车事故。
(二)维护
1.驾驶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为目的,应随时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卫生、空气清新。
2.因长途、雨、雪天气行驶,通过泥泞道路车身泥污较重、遇最低气温在5°c以下及车身遇水结冰时可到洗车行洗车,通常情况下应自己清洗车辆。
3.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说明及养护规程,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申请保养。
4.综合管理部审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的行驶里程、保养级别、保修项目及所需经费,报领导审批后送指定维修点进行保养或维修。
5.车辆出现故障,由驾驶员提出维修意见,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如在用车途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地点,确需在当地维修的,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按程序呈报审批),综合管理部审核维修项目及所需经费,报领导审批后送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修好接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6.综合管理部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做到记录详细真实,处置及时有效,及时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车辆及人员保险,车辆需购买强险、商业险,具体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落实。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管。
第六条交通事故管理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迅速逐级上报,严禁驾车逃逸。
(二)综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根据事故级别、损失等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三)对事故驾驶员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给予相应处罚。
(四)事故处理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责任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体驾驶员得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等小额费用,由驾驶员先行从行车备用金重垫付,公司据实报销;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数额较大的费用,按照公司借款审批程序事前办理借款,事后报销冲账。
(二)所有违章费用及非公出车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由驾驶人员承担。
(三)行车费用。
1. 公司车辆燃油由公司统一购买加油卡,驾驶员每日检查车辆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确保车辆燃料充足。特殊情况无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加油,同当月费用一并报销。
2. 综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节假日顺延)牵头对公司所属车辆运营费用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为确保汇总计算的准确性,汇总时需确保邮箱为满箱状态,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车费用每月一次,该车的驾驶员为汇总的第一责任人,无固定驾驶人员的,由综合管理部指定汇总人。
3. 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审核过的汇总表和原始票据进行报销。
4. 原则上车辆费用每月报销一次。单次费用数额较大的可以在财务办理借款,同汇总报销一起报销冲账。
5. 车辆费用发票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销,超过30日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导致未能及时报销的,应写书面的情况说明,经验证人、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审核签字,经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四)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上报,由综合管理部结合实际情况对故障进行分析认定,非因驾驶员责任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能够确认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
(五)年审、保险费用。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费用在发生当月同其他行车费用一并报销。
第八条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实行车辆日查、周检,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养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车容整洁、状况良好、运行安全,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酒后驾驶、争道强行、超速超载,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凡违犯规定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及相关责任,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四)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做到着装整洁得体,仪容干净卫生,言行文明周到,与相关领导或客户同行时须保守机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有关商业或公司信息及内容。
(五)因公出车过程中所发生的油料、路桥、停车等费用,由驾驶员先行垫付,凭发票和派车单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予以报销。
(六)综合管理部应每月对公司车辆进行一次违章记录查询,凡有违章或处罚的,责成违章驾驶员自行处理和承担,逾期造成重大影响的,视具体情节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分。
(七)驾驶员酒后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非公外出、私借车辆造成违犯交规、发生事故、车损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九)车辆外出发生事故且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交管部门认定为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予以辞退。
(十)驾驶员在修车、加油等票据报销中弄虚作假、侵占公款公物的,除追缴非法所得外,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十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十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十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3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第14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 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 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 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 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 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15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
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
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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