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清洁卫生标准:规定药店内的环境卫生标准,包括店面、货架、柜台、药品展示区、顾客休息区等区域的清洁频率和方法。
2. 药品存储管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温湿度控制、避光、防潮等要求,防止药品变质。
3. 个人卫生规定: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佩戴口罩、手套,定期洗手等,以减少交叉污染。
4. 垃圾处理与消毒:制定垃圾处理流程,定期进行店内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5. 设备维护:对冷藏设备、空调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保证其正常运行。
6. 应急预案:针对突发卫生事件,如疾病暴发、环境污染等,设定应对措施。
7. 培训与监督: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同时设置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为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清晰了解并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以下内容需上墙公示:
1. 卫生管理制度全文,方便员工随时查阅。
2. 清洁频率表,明确各区域的清洁时间及责任人。
3. 应急联系电话和流程图,以便快速响应卫生应急情况。
4. 个人卫生须知,提醒员工时刻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5. 员工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员工健康状况,预防疾病传播。
连锁药店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障药品质量:严格的卫生管理能确保药品在良好环境中存储,降低变质风险,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2. 提升顾客满意度:整洁的环境和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将提升顾客对药店的信任度,增强品牌形象。
3. 防止疾病传播: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员工和顾客的健康。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避免因卫生问题导致的罚款或经营许可被撤销。
5. 增强员工责任感:通过制度的执行,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6. 降低运营成本:预防性的卫生管理可以减少因药品损坏、疾病传播等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
连锁药店卫生管理制度不仅关乎企业的声誉和效益,更是保障公众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严格执行,不断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第1篇 连锁药店店堂内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店堂内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大厅内保持整洁,无有害气体和污水等严重污染;
2.墙壁、顶棚、地面光洁平整,坚固。
3.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尘土。每天随时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4.营业大厅墙壁应平整、光滑、不起尖、不脱落、不对药品造成污染。
5.营业大厅内门窗应关闭紧密、坚固耐用,并防止雨水浸入,同时要符合防火安全的需要。
6.灭火器材、消防栓等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平时不能挪做它用。
7.营业大厅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电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以免出现跑电漏电现象。
8.药店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第2篇 连锁药店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3篇 连锁药店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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