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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有哪些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涵盖了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备选型与购置: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参数,进行设备的市场调研、技术评估和采购决策。

2. 设备验收与安装:新设备到货后,需进行开箱验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正确安装。

3. 设备使用与操作:制定操作手册,培训操作人员,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4. 设备保养与维护:定期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紧固,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5. 故障处理与维修:建立故障报修流程,及时修复设备,减少停机时间。

6. 设备性能监测:通过定期检测设备性能,确保其持续满足生产需求。

7. 设备更新与报废: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适时进行设备更新或报废处理。

标准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理性:设备选择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投资效益最大化。

2. 规范性: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均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

3. 安全性:设备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始终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4. 可追溯性:设备的使用记录、维护记录和故障报告需完整保存,便于追踪和分析。

5. 预防性:强调设备的预防性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

6. 经济性: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设备运行和维护成本。

是什么意思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企业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它不仅定义了从设备选购到报废的每个步骤,还设定了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规程也关注设备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通过规范操作和维护流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执行这套规程,企业可以实现设备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为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供有力保障。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管理标准目的: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设备管理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一、设备管理标准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二、设备管理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三、设备管理标准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经理助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管理处机电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四、设备管理标准程序要点

1、测量设备的范围

(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3、测量设备的采购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设备管理标准测量设备的管理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100322130324_sql5c.jpg width=500 height=226 border=0" alt="表1.jpg title=表1.jpg />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5、测量设备的使用

(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6、 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7、校准的委托

(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2)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8、机电维修部测量

第2篇 物业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9)

物业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一、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经理助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管理处机电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测量设备的范围

(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3、测量设备的采购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测量设备的管理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5、测量设备的使用

(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7、校准的委托

(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2)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8、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测量设备台账》

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标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力公司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 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 管理职能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发电部、燃料部负责发电设备限额及机组异常情况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设备限额管理

4.1.1 设备限额管理的内容

4.1.1.1 设备运行参数变动的允许范围以及允许的变动速率。

4.1.1.2 设备异常运行时相应参数的报警值、自动跳闸或紧急停运值。

4.1.1.3 备用设备自动投用、停止的相关参数定值。

4.1.1.4 设备运行参数超限额或异常运行允许的持续时间和累积时间。

4.1.2 设备限额编制的依据

4.1.2.1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联锁保护定值。

4.1.2.2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运行曲线。

4.1.2.3 制造商的有关联系单。

4.1.2.4 设备调试报告。

4.1.2.5 设备技术改造或异动执行报告。

4.1.2.6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4.1.2.7 国内外同类型发电设备的运行经验。

4.1.3 设备限额的确定和管理职责

4.1.3.1 设备限额,由发电部、燃料部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1.3.2 设备限额与现场生产实际不相适应而需更改时,应由相应的运行专工提出书面更改意见,说明更改的原因和技术依据,经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批准后执行。

4.1.3.3 设备限额更改后,应由运行专工负责对相应的运行规程和图纸资料修改,并联系、督促相应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定值修改。修改后的定值应及时公布和存档,同时将相应规程和图纸资料的修改情况,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

4.1.3.4 设备限额每年核对一次,发现不符合时应及时更改。

4.1.3.5 在集控室、煤控室、灰控室、化控室应有相应专业的设备限额标准本,值长处应有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限额标准本。

4.1.3.6 各控制室应设有设备参数超限额的专门记录台帐。

4.1.3.7 各控制室的生产过程监控计算机,应具备各运行参数的超限报警、记忆、超限时间记录以及相应的打印功能。

4.1.3.8 当运行设备参数发生超限报警时,运行人员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迅速处理,并做好超限记录。

4.2 机组异常情况管理

4.2.1 当机组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安全的原则进行处理。当值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应作出必要的指示,各岗位运行人员互相配合,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事故的处理情况应及时逐级汇报。

4.2.2 在事故处理中,各级运行岗位的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而正确地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自行处理,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4.2.3 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签名手续尚未完成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应在交班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或煤控班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4.2.4 发生事故时,发电部或燃料部领导、运行专工应赶赴现场协助值长或煤控班长处理事故,对各岗位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令,但所发指令不得与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的命令相抵触。若要改变运行方式,应同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协商,由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向运行人员发令操作。

4.2.5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例外),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6 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下班后,当值值长或煤控班长和部门安全员,应立即召集当值人员尽快整理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对事故的发生、扩大及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4.2.7 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记录打印件、流量、水位、压力、温度、振动等记录,未经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或部门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取走,更不得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如发生时间及其它记号时)必须有当值值长、单元长、煤控班长或部门安全员在场并同意。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4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供配电设施进行管理

3.0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供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s℃);

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b)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c)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土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d)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e)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f)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g)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h)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i)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j)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间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路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变配电室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人,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人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3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日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设备运行规程管理标准

签 发 人: 责 任 人: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分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工厂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定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工厂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工厂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数。 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 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 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 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定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工厂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规程,不离岗。 2.生产部门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第6篇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职责

1、 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wyfwgw.com/uploadfiles/200802/20080216104349230.jpg width=481 height=94 border=0" alt="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 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_宽_厚为70mm_20mm_1mm。

(3) 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 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 《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办公室保存。

2、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 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 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 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 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 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 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 设备状态标识

(1) 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 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 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 标识的方式方法:

a、 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_150mm_3mm(长_宽_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 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 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 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 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 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 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 设备的报废

(1) 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 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后实施。

(4) 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 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 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 红旗机房评比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 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 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五、 记录

1、 《设备台账》

2、 《设备卡》

3、 《采购设备验收表》

4、 《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 《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管理标准操作规程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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