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类设备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设备检查与启动准备
2. 操作控制与运行监控
3. 故障预防与应急处理
4. 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
5. 安全规定与环保措施
1. 设备检查与启动准备:确保塔类设备无异常磨损,所有连接部位牢固,润滑系统正常,控制系统功能完好。
2. 操作控制与运行监控:遵循预设的操作流程,实时监测设备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速等,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3. 故障预防与应急处理: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故障。
4. 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执行定期保养计划,包括清洁、紧固、润滑、防腐等工作,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5. 安全规定与环保措施: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做好防护措施,减少噪音、废气等环境污染。
塔类设备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其含义涵盖了从设备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到运行中的监控与控制,再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以及设备维护和环保要求的全方位管理。管理者应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程,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效率,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规程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设备操作技能。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甚至安全事故,因此,规程的遵守不仅是技术要求,也是责任体现。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时,也要注重人本关怀,防止过度劳累,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静止设备操作规程贮罐、计量罐、塔类
静止设备在日常使用管理中除了遵守相关工艺规程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使用前的准备:
1、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杂草、易燃易爆物品,有防护墙的要保证完整无缺。
2、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应保证完好,需要采取遮阳措施的,切勿使阳光直接曝晒罐体。
3、压力容器应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视镜、温度计、法兰、阀门、接地线等)是否灵敏好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4、设备的平台、栏杆、斜梯等是否完整、牢固。
5、对于要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贮罐,投入使用前,必须对罐内的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方法可采用氮气置换法。
二、使用中:
1、定期巡回检查贮罐内压力、温度、液位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与罐体相关的阀门是否在工艺规定的开启或关闭状态。
2、遇到有跑、冒、滴、漏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3、定期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是否完好,
4、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泄压后指示不能回零位,铅封破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最高压力处应用红线表明。
三、日常检查维护:
1、贮罐内有压力时,不得对其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
2、使用时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不得任意修改贮罐的原设计条件,严禁贮罐在超温、超压、超装的状态下运行。
3、属压力容器类的静止设备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五章中的规定。
第2篇 塔类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熟悉炼塔的操作条件、工艺指标及设备性能,熟练掌握炼塔各类事故和异常现象的判断与处理。
2.各种塔类应在设计规定的最高允许压力及壁温指标范围内操作,对于技术资料不
全的设备应即进行测厚探伤,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技术标准后方可投用。
3.操作压力在0.7kg/cm2以上的塔类应按受压容器进行管理。
4.各种塔类应具有以下附件和安全设施:
温度计、压力表、液面计、单向阀、安全阀、排空阀、接地线、安全梯、操作平台、消防蒸汽线。
5.对各类塔体必须有车间汇同有关部门做如下定期检查,检查塔体强度和严密性。
(1)外部检查必须至少每年一次,主要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
(2)内部检查两年至少一次,检查塔体内部表面的焊缝变形和腐蚀情况,必要时选择腐蚀比较严重的部位进行测厚。
(3)水压试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检查塔体的强度和严密性.负压塔试压压力不小于2公斤/厘米2。
6.在塔壁上加开管孔或人孔,不允许开在塔体纵焊缝上,直径50mm以上的管孔必须焊加强板,加强板的焊缝应距塔壁焊缝20mm以上,并注意所使用材料及施工方法符合有关规定。
7.塔体及连接的法兰、管线严禁有泄漏发生,以防火灾。
8.各种塔类冷却系统形成负压,严禁打开放空阀向塔内补压。
9.塔体动火或进入检修,必须按规定抽净存油,进行充分吹扫,塔内动火时,必须保证先用蒸汽蒸塔48小时以上。塔内不动火时,必须保证用蒸汽蒸塔24小时以上。并进行自然通风12小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10.塔内或在塔壁动火时,必须经化验分析合格(可燃汽体总量≮0.5%),并办理用火手续后方可进行。
11.进入塔内进行检修作业,必须经化验分析合格(氧含量>20%)并办理进入设备内部作业手续后方可进行。还要注意将人塔的蒸汽线上加盲板,防止误开伤人。
12.检修炼塔的同时,必须将安全阀拆下,由专人进行重新订压,并做好记录。
13.炼塔检修后要按规定进行清理,必须经过生产单位检查认可,方可封入孔。
14.各种塔开塔时,应自上而下的将人孔打开,塔内积存的硫化铁必须在湿润的情况下取出,送入安全地域,埋入地下。
第3篇 静止设备操作规程(贮罐计量罐塔类)
静止设备在日常使用管理中除了遵守相关工艺规程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使用前的准备:
1、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杂草、易燃易爆物品,有防护墙的要保证完整无缺。
2、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应保证完好,需要采取遮阳措施的,切勿使阳光直接曝晒罐体。
3、压力容器应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视镜、温度计、法兰、阀门、接地线等)是否灵敏好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4、设备的平台、栏杆、斜梯等是否完整、牢固。
5、对于要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贮罐,投入使用前,必须对罐内的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方法可采用氮气置换法。
二、使用中:
1、定期巡回检查贮罐内压力、温度、液位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与罐体相关的阀门是否在工艺规定的开启或关闭状态。
2、遇到有跑、冒、滴、漏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3、定期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是否完好,
4、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泄压后指示不能回零位,铅封破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最高压力处应用红线表明。
三、日常检查维护:
1、贮罐内有压力时,不得对其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
2、使用时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不得任意修改贮罐的原设计条件,严禁贮罐在超温、超压、超装的状态下运行。
3、属压力容器类的静止设备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五章中的规定。
第4篇 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1997
前言
为适应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确保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工程安全,使石油工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和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油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上官寻国 薛金保 杜英侠 李景乐 周学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管理、吊装准备、桅杆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吊车(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的使用、吊装过程控制及现场施工安全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
大型塔类设备指质量大于或等于80t,或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的立式设备和钢结构。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2-199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3 吊装管理
3.1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程概况;
b)平面布置;
c)吊装工艺;
d)吊装受力计算及机索具选择;
e)安全性计算;
f)劳动组织及岗位责任;
g)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3.2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审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并负责监督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的正确运行。
3.3吊装工艺工程师根据吊装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及贯彻执行吊装方案。
3.4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应成立现场吊装组织,明确起重、安全、设备、焊接、质检等专业负责人及其职责。
3.5质量检验人员负责核查基础及大型塔类设备的质量,并作出鉴定报告。
3.6设备部门负责起重设备配备、管理和维修。
3.7吊装专职安全员负责起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检查和地锚设置、吊耳以及机索具设置检查验收。
3.8起重操作人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经确认后方可上岗。
3.9吊装准备工作结束,并经联合检查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发起吊令,方可进行试吊和正式吊装。
3.10吊装总指挥应正确执行吊装方案,吊装过程中有独立的指挥权力,不受任何干扰。
3.11吊装质量超过300t的大型塔类设备或吊装难度大的大型设备,其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审定,由企业负责人签发起吊令。
3.12采用新工艺吊装大型塔类设备,应同时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并按3.11执行。
4 吊装准备
4.1 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准备应按吊装方案要求执行。
4.2吊装前应作好班组自检、互检及联合检查。所有检查应作好检查记录。
4.3经过大修或首次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轮(组)和专用吊具,使用前应按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载荷试验或检查,其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存档。
4.4钢丝绳的检验应按gb/t5972执行。钢丝绳捻制方式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作跑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5。钢丝绳作拖拉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3。钢丝绳作绳扣时,若受力小于或等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8;若受力大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6。
4.5起重机具出库前,机械责任人员应核查机具维修、使用、检验记录,确认其技术性能符合使用标准,必要时应进行解体核查,发现缺陷应按gb 6067的规定处理,经机械部门负责人同意或经载荷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库。
4.6卷扬机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完好状态。选定卷扬机时,应使其牵引力、容绳量和跑绳速度同时满足使用要求。
4.7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导向滑轮的位置宜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
4.8地锚设置时应按吊装方案要求进行,地锚设置过程中应进行监检并作好记录,监检内容包括坑的几何尺寸、埋件材料和焊接质量、埋后夯实情况和锚坑位置的地貌。卷扬机地锚和重要的导向滑轮地锚,宜按其使用载荷的1.1倍进行拉力试验,作好试验记录并存档。
4.9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以下简称吊车)应按随机文件的要求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良好状态。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限制器、指示器和制动器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同时还应对吊车作业进行稳定性校核。选择吊车时,吊车性能应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4.10滑轮组两滑轮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轮径的5倍,钢丝绳进入滑轮的偏角应小于15°。
4.11卡扣应设置在易于拆卸其连接绳扣的部位,且应使其纵向受力。合力作用点不应偏离其对称中心线。
4.12钢丝绳端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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