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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发生器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乙炔发生器规程

有哪些

乙炔发生器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设备安装与调试:确保乙炔发生器在安全的环境中安装,并进行正确的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操作流程:详细列出从启动到关闭的每一步操作步骤,确保操作人员能够准确执行。

3. 安全规定:明确各种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防护装备、避免火源、定期检查设备等。

4. 维护保养:规定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的具体任务,以延长设备寿命并保持其性能。

5. 故障处理:列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办法,以便快速应对突发状况。

6. 记录与报告:规定操作记录的填写和异常情况的上报程序。

标准

1.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乙炔发生器规程需符合国家关于化工设备安全操作的相关法规,以及行业内的安全和操作规范。

2. 易理解性:规程应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便于操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3. 实用性:规程内容应紧密贴合实际操作,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导。

4. 完整性:涵盖乙炔发生器使用的所有环节,无遗漏或冲突的规定。

5. 更新及时:规程应随着设备升级和技术进步定期更新,确保其时效性。

是什么意思

乙炔发生器规程是一套详细指导乙炔发生器操作、维护和安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它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操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每位操作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以实现设备的最佳运行状态,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乙炔发生器规程范文

第1篇 使用乙炔发生器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乙炔气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乙炔发生器不要靠近火源,应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距离火源10米以上。条件不允许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3)在使用乙炔发生器时,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放在高压线、电力线或设备管线下面。乙炔发生器与焊割距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4)必须在乙炔发生器上安装防爆胶皮膜。

(5)乙炔发生器内的水中不得有油污,在寒冷天气使用乙炔器时,应有防冻措施,如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进行熔化,严禁火烤、撞击。

(6)乙炔发生器的浮桶不得漏气,浮桶上严禁用重物压下。

(7)封密式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

(8)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应及时更换,保持乙炔气体正常发生和冷却作用。剩余的电石不得乱放,电石渣严禁倒人下水道里,应倒在固定地点。

(9)开启电石桶时,不得用铁器猛力敲打,以防火花,而引起爆炸,要缓慢的开启。

(10)储存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室内,电石桶要密闭。搬运桶时严禁撞击和使装有电石的桶落水。

(11)不准在发生器内砸电石,应离发生器7米以外,并戴好眼镜。

(12)在室内存放电石时,应离暖气不小于1米。

(13)存放电石的室内严禁动火和吸烟,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第2篇 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乙炔气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乙炔发生器不要靠近火源,应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距离火源10米以上。条件不允许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3)在使用乙炔发生器时,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放在高压线、电力线或设备管线下面。乙炔发生器与焊割距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4)必须在乙炔发生器上安装防爆胶皮膜。

(5)乙炔发生器内的水中不得有油污,在寒冷天气使用乙炔器时,应有防冻措施,如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进行熔化,严禁火烤、撞击。

(6)乙炔发生器的浮桶不得漏气,浮桶上严禁用重物压下。

(7)封密式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

(8)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应及时更换,保持乙炔气体正常发生和冷却作用。剩余的电石不得乱放,电石渣严禁倒人下水道里,应倒在固定地点。

(9)开启电石桶时,不得用铁器猛力敲打,以防火花,而引起爆炸,要缓慢的开启。

(10)储存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室内,电石桶要密闭。搬运桶时严禁撞击和使装有电石的桶落水。

(11)不准在发生器内砸电石,应离发生器7米以外,并戴好眼镜。

(12)在室内存放电石时,应离暖气不小于1米。

(13)存放电石的室内严禁动火和吸烟,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第3篇 乙炔发生器操作规程及保养

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每班至少应有两人操作。

2.新安装或全部清洗后第一次使用时的操作程序。

(1)除放散管阿门开启外,其余阀门均应在关闭位置。

(2)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加水至排水阀溢出后关闭。

(3)发生器主体从底部的内螺纹闸阀进水至排水阀溢出,此时应关闭内螺纹闸阀,停止主体进水。

(4)加水桶的加水,从软管接头进水,此时加水桶下阀应在加水桶进水位置,注视加水桶水位指示器,水位逐渐上升到半桶以上,将加水桶手柄转过90度,又回复到原来位置,使加水桶上部被水压缩的一部分气体通向主体的贮气室,这样往复数次,直至加水桶灌满为止。

(5)清洗室加水,将加水桶手柄报到主体加水位置,注视主体水位指示器被确管中波位上升,即认为清洗室中水已从排气管锥形罩胜出。此时应将加水桶手柄转到加水桶进水或关闭位置。

(6)发生器混合气体的清除。在进水管外方墙头上可安装氮气吹洗混合气体(乙炔、空气)从放散管阀门中排除。如无氮气时,在第一次发气开始时,器内混合气体应先从放散管阀门排放15s~20s时。清除混合气体后放散管阀门应关闭。

(7)开启左(或右)的发气室盖在电石篮内装签约22.2kg电石,在电石篮未放入发气室前,应从进水调节阀加一部分水至发气室,使发气压挤室的进口被水封住,然后将电石篮轻轻的推进发气室,将发汽室盖关闭。

(8)发气开始前,发气室内的混合气体必须清除,最好用氮气来吹扫,如没有氮气,可把进水调节同手柄放下与进水管平行位置,使进水调节阀完全开始,同时打开发气室盖上的吹泄阀,当发气开始时,乙炔气从吹泄阀逸出会发出嘶嘶声,乙炔发气开始后经过5s~10s钟时间,把吹泄阀关闭,这样也可排除发气室中的剩余空气。当乙炔气的工作压力逐步上升到0.069mpa表压,由于贮气挤压室和发气压挤室的相互协调调节作用,乙炔气的工作压力可以保持平稳。另外,应注意进水调节阀手柄向下扳的角度,即进水调节阀开启的大小,是根据电石质量不同,气化速度快慢,则视其实际发气量适当减少给水的速度,即把进水调节阀手柄扳到进水管平行位置以上的适当角度。

(9)当发生器主体乙炔工作压力达0.069mpa表压,打开排水阀喷出的应是气、水混合物,发生器主体内的水位,已降低至进水调节阀进口水平,此时乙炔发生器主体内的水应不再进入发气室,压力增大到0.069mpa表压时,发生器主体的贮气室和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内的混合气体均应通过放散管阀门排除,这样可避免混合气体进入乙炔管道。

(10)经过以上程序的操作,乙炔发生器投入正常运行后,方可打开乙炔输出总阀,送至各车间岗位式回火保险器。

3.日常生产

(1)发气室内预先加水、装料、发气室排除混合气体等与第一次使用的操作程序(7)(8)相同。

(2)第二发气室的接替使用:在第一发气室电石即将分解完时乙炔压力逐步下降(可从乙炔压力表指示的数值看出),即可第二个发气室接上生产,将进水调节阀手柄扳向另一边,其操作过程与第一个发气室相同,在向发气室加水同时,发生器主体内应将事先准备好加水桶内的一桶水加到发生器主体,来补给第二发气室的用水量,使贮气压挤室和发气压挤室继续保持相互协调,根据车间的用量大小,控制水与电石的接触量。

(3)排灌:在第二个发气室接替上以后,第一个发气室须再等特约5min~10min的时间,使剩余电石气化完,打开吹泄阀如喷射出白色渣浆,此时说明发气室内的电石已经完全气化,如喷出的是气体,发气室内还未气化完,还应等待剩余电石分解完后才可接

通供水皮管冲洗发气室,同时将排渣开启,渣浆即从排渣阀流出。待渣浆即将排尽同时,停止吹泄阀供水,然后开启气室盖,用清水冲洗发气室及电石篮,洗净后才能继续加装电石,等待下次的接替使用。

(4)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在每天乙炔发生器开始工作前,应进行加水,检查水位应保持在排水阀水平。

(5)乙炔发生器停止使用后,应把乙炔管道上输出总阀关闭。

(6)发生器采用自动给水调压,必须经常对发生器的水位作检查,在乙炔工作压力为0.069mpa表压时,主体的水位,应位于排水阀水平。如果水位符合规定,排水阀排出的是气、水混合物。如果仅有气体喷出则必须向发生器主体补给水量,如全部喷出的是

水,则需让多余的水从排水阀排出。

(7)岗位式回火保险器应每星期检查一次水位、爆破片是否正常。

(8)工作期间应注意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的完好情况。

(9)操作设备时不得使用钢铁工具,以免产生火花,发生危险。

(10)乙炔发生器停止使用后,应关闭乙炔管道上的输出总阀。

(11)工作时操作者不得挂自离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12)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乙炔站。

4.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清扫乙炔发生器外部和周围环境,做好日常保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日常保养(班前、班后)

1.按日常点检标准要求认真点检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擦拭乙炔发生器外部和压力表、温变表、水位计,表计要清晰明亮。

3.被替换的发气室,在继续加装电石前,要用清水冲洗发气室和电石篮。

4.用肥皂水涂沫法检查设备的所有连接处(包括物送管道),若发现漏气时应立即消除。

5.设备或管道受冻时,应用蒸汽或热水来解冻,严禁用明火解冻。

6.夏季发生器气温过高时,应用冷水喷淋降温。

7.清扫场地,擦拭工具,尚未用完的电石桶桶口应盖上干砂袋密封。做到环境整洁、卫生。

定期保养(应有两人同时工作)

1.一级保养范围(设备运转一星期进行一次)

(1)清洗室每周清洗不少于一次,关闭乙炔管道输出总阀,将放散管阀门开启,注视乙炔压力表指针在0位(器内无压力),进水调节阀手柄报到中间竖直位置固定,开启清洗室盖,此时贮气室内应保持原有水位,防止空气进入,用供水软管清洗逆止阀和清洗室底部的渣浆沉积物。

(2)清洗发生器的外表、电石篮发气室。

(3)检查乙炔压力表,温变表的完好情况。

(4)擦洗主体及加水桶的水位指示玻璃管。

(5)爆破片每月更换一次,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泄漏应及时更换。

2.二级保养范围(设备运转三个月进行一次)

(1)与一级保养相同的保养项目。

(2)开启发生器主体手孔,冲洗主体内电石渣浆沉积物。

(3)拆洗逆止阀,检查橡胶密封整完好情况。

(4)从发气室手孔检查排渣阀锥形密合橡胶圈的完好情况,如密封性不好渗漏应及时更换。

(5)检查薄膜弹簧式乙炔泄压阀,开启压力为(0.130±0.003)mpa,回应密封压力应大于等于0.111mpa.

(6)检查释放静电接地装置情况是否可靠。

3.将定期保养中已解决和未解决的主要问题记录入档,作为下次定保或安排检修计划的依据。

第4篇 乙炔发生器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乙炔发生器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行, 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低、 中压乙炔发生器及乙炔管路(低压:工作庄力<0.2公斤力/厘米,中压:0.2公斤力/厘米≤工作压力≤1.5公斤力/厘米)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和管理。 第三条 关于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按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第四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发生矛盾时, 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设计、制造、验收

第五条 乙炔发生器设计、制造、验收按jb/gq9004-84机械工业部机床工具工业局企业(联合)标准氲缡胶徒哟ナ降汀中压乙炔发生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乙炔发生器的设计、制造必须经过审查鉴定,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产品出厂时,要有合格证、 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七条 操作乙炔发生器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 熟练地掌握乙炔发生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禁止在超负荷或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和供水不足的条件下使用乙炔发生器。

第九条 乙炔发生器安放位置应与明火、 散发火花点以及高压电源线保持隔开距离在5米以上。

第十条 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冬季使用时,如发生冻结, 只允许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禁止用明火或者用烧红的铁去加热, 更不准用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物体敲击。

第十一条 乙炔着火,宜采用干黄砂、 二氧化碳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器扑火。禁止用水、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剂扑火。

第十二条 接于乙炔管路的焊(割)矩或一台乙炔发生器要配制两把以上焊(割)矩使用时,每把焊(割)矩都必须配置一只岗位回火防止器,禁止共同使用一只岗位回火防止器。使用时要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 使用乙炔气时,当管路中压力下降过低时, 应及时关闭焊(割)矩,严禁用氧气来抽吸乙炔气, 以免造成负压导致乙炔发生器发生爆炸事故。

第十四条 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尺寸应符合hg-737-75《电石》标准。严禁将尺寸小于2毫米及大于80毫米的电石装入料斗。排水式(移动式的)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电石尺寸应在25~80毫米范围之内;

滴水式乙炔发生器和大型投入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尺寸应在8~80毫米范围之内。

第十五条 乙炔发生器每次装电石后, 使用前应将发生器内留存的混合气体(乙炔与空气)排出,使用时,装足规定的水量, 及时排出发气室积存的灰渣。

第四章 检查与维修

第十六条 乙炔发生器(包括卸压阀、 回火防止器及用户岗位回火防止器)的检查与清洗工作,每周应进行一次。保证水位正常, 逆止阀灵敏可靠,不泄漏,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 检修时,需要进行明火及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 必须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对固定站式乙炔发生器(包括乙炔管道),其安装、改装、大修必须符合tj31-78《乙炔站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乙炔发生器站,其站内设备检修清理之前, 必须对设备内部、检验部位、周围环境进行乙炔微量分析,空气中乙炔含量低于0.3 毫克/升时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清理后,必须用纯度不低于97 %的氮气顺次吹洗所有的设备和管路,然后取样化验。 经吹洗后出口气体中氧气含量不超过4%时为合格。

第五章 电石储存和使用

第二十条 电石的储存和使用应按照tj31-78《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4、6、7、8各章相应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搬运电石桶时,应使用专车并加信号标志, 轻搬轻放,不要滚动或扔摔。在雨雪天运输电石时,要确保有防潮湿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开启电石桶时,不应使用可能引起火花的工具。 即使是空桶,在没有进行处理前也不要接触明火,更不能直接焊接和切割。

第二十三条 电石库应保持干燥,严禁把取暖管、自来水管通过库房。库内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式,或将照明设备装在室外, 通过玻璃反射照入室内,电灯开关应采用封闭式。

第二十四条 电石渣坑必须有坑盖盖严; 严禁将没有分解完的电石碎块及粉沫倒入渣坑内;掏渣时不准使用钢铁工具碰撞; 并在周围悬挂“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燃烧中的物品通行”、“危险”等安全标志。

第二十五条 企业要建立各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乙炔发生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交接班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维护检修制。

第5篇 乙炔发生器操作规程保养措施

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每班至少应有两人操作。

2.新安装或全部清洗后第一次使用时的操作程序。

(1)除放散管阿门开启外,其余阀门均应在关闭位置。

(2)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加水至排水阀溢出后关闭。

(3)发生器主体从底部的内螺纹闸阀进水至排水阀溢出,此时应关闭内螺纹闸阀,停止主体进水。

(4)加水桶的加水,从软管接头进水,此时加水桶下阀应在加水桶进水位置,注视加水桶水位指示器,水位逐渐上升到半桶以上,将加水桶手柄转过90度,又回复到原来位置,使加水桶上部被水压缩的一部分气体通向主体的贮气室,这样往复数次,直至加水桶灌满为止。

(5)清洗室加水,将加水桶手柄报到主体加水位置,注视主体水位指示器被确管中波位上升,即认为清洗室中水已从排气管锥形罩胜出。此时应将加水桶手柄转到加水桶进水或关闭位置。

(6)发生器混合气体的清除。在进水管外方墙头上可安装氮气吹洗混合气体(乙炔、空气)从放散管阀门中排除。如无氮气时,在第一次发气开始时,器内混合气体应先从放散管阀门排放15s~20s时。清除混合气体后放散管阀门应关闭。

(7)开启左(或右)的发气室盖在电石篮内装签约22.2kg电石,在电石篮未放入发气室前,应从进水调节阀加一部分水至发气室,使发气压挤室的进口被水封住,然后将电石篮轻轻的推进发气室,将发汽室盖关闭。

(8)发气开始前,发气室内的混合气体必须清除,最好用氮气来吹扫,如没有氮气,可把进水调节同手柄放下与进水管平行位置,使进水调节阀完全开始,同时打开发气室盖上的吹泄阀,当发气开始时,乙炔气从吹泄阀逸出会发出嘶嘶声,乙炔发气开始后经过5s~10s钟时间,把吹泄阀关闭,这样也可排除发气室中的剩余空气。当乙炔气的工作压力逐步上升到0.069mpa表压,由于贮气挤压室和发气压挤室的相互协调调节作用,乙炔气的工作压力可以保持平稳。另外,应注意进水调节阀手柄向下扳的角度,即进水调节阀开启的大小,是根据电石质量不同,气化速度快慢,则视其实际发气量适当减少给水的速度,即把进水调节阀手柄扳到进水管平行位置以上的适当角度。

(9)当发生器主体乙炔工作压力达0.069mpa表压,打开排水阀喷出的应是气、水混合物,发生器主体内的水位,已降低至进水调节阀进口水平,此时乙炔发生器主体内的水应不再进入发气室,压力增大到0.069mpa表压时,发生器主体的贮气室和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内的混合气体均应通过放散管阀门排除,这样可避免混合气体进入乙炔管道。

(10)经过以上程序的操作,乙炔发生器投入正常运行后,方可打开乙炔输出总阀,送至各车间岗位式回火保险器。

3.日常生产

(1)发气室内预先加水、装料、发气室排除混合气体等与第一次使用的操作程序(7)(8)相同。

(2)第二发气室的接替使用:在第一发气室电石即将分解完时乙炔压力逐步下降(可从乙炔压力表指示的数值看出),即可第二个发气室接上生产,将进水调节阀手柄扳向另一边,其操作过程与第一个发气室相同,在向发气室加水同时,发生器主体内应将事先准备好加水桶内的一桶水加到发生器主体,来补给第二发气室的用水量,使贮气压挤室和发气压挤室继续保持相互协调,根据车间的用量大小,控制水与电石的接触量。

(3)排灌:在第二个发气室接替上以后,第一个发气室须再等特约5min~10min的时间,使剩余电石气化完,打开吹泄阀如喷射出白色渣浆,此时说明发气室内的电石已经完全气化,如喷出的是气体,发气室内还未气化完,还应等待剩余电石分解完后才可接通供水皮管冲洗发气室,同时将排渣开启,渣浆即从排渣阀流出。待渣浆即将排尽同时,停止吹泄阀供水,然后开启气室盖,用清水冲洗发气室及电石篮,洗净后才能继续加装电石,等待下次的接替使用。

(4)中央式回火保险器,在每天乙炔发生器开始工作前,应进行加水,检查水位应保持在排水阀水平。

(5)乙炔发生器停止使用后,应把乙炔管道上输出总阀关闭。

(6)发生器采用自动给水调压,必须经常对发生器的水位作检查,在乙炔工作压力为0.069mpa表压时,主体的水位,应位于排水阀水平。如果水位符合规定,排水阀排出的是气、水混合物。如果仅有气体喷出则必须向发生器主体补给水量,如全部喷出的是水,则需让多余的水从排水阀排出。

(7)岗位式回火保险器应每星期检查一次水位、爆破片是否正常。

(8)工作期间应注意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的完好情况。

(9)操作设备时不得使用钢铁工具,以免产生火花,发生危险。

(10)乙炔发生器停止使用后,应关闭乙炔管道上的输出总阀。

(11)工作时操作者不得挂自离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12)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乙炔站。

4.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清扫乙炔发生器外部和周围环境,做好日常保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日常保养(班前、班后)

1.按日常点检标准要求认真点检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擦拭乙炔发生器外部和压力表、温变表、水位计,表计要清晰明亮。

3.被替换的发气室,在继续加装电石前,要用清水冲洗发气室和电石篮。

4.用肥皂水涂沫法检查设备的所有连接处(包括物送管道),若发现漏气时应立即消除。

5.设备或管道受冻时,应用蒸汽或热水来解冻,严禁用明火解冻。

6.夏季发生器气温过高时,应用冷水喷淋降温。

7.清扫场地,擦拭工具,尚未用完的电石桶桶口应盖上干砂袋密封。做到环境整洁、卫生。

定期保养(应有两人同时工作)

1.一级保养范围(设备运转一星期进行一次)

(1)清洗室每周清洗不少于一次,关闭乙炔管道输出总阀,将放散管阀门开启,注视乙炔压力表指针在0位(器内无压力),进水调节阀手柄报到中间竖直位置固定,开启清洗室盖,此时贮气室内应保持原有水位,防止空气进入,用供水软管清洗逆止阀和清洗室底部的渣浆沉积物。

(2)清洗发生器的外表、电石篮发气室。

(3)检查乙炔压力表,温变表的完好情况。

(4)擦洗主体及加水桶的水位指示玻璃管。

(5)爆破片每月更换一次,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泄漏应及时更换。

2.二级保养范围(设备运转三个月进行一次)

(1)与一级保养相同的保养项目。

(2)开启发生器主体手孔,冲洗主体内电石渣浆沉积物。

(3)拆洗逆止阀,检查橡胶密封整完好情况。

(4)从发气室手孔检查排渣阀锥形密合橡胶圈的完好情况,如密封性不好渗漏应及时更换。

(5)检查薄膜弹簧式乙炔泄压阀,开启压力为(0.130±0.003)mpa,回应密封压力应大于等于0.111mpa.

(6)检查释放静电接地装置情况是否可靠。

3.将定期保养中已解决和未解决的主要问题记录入档,作为下次定保或安排检修计划的依据。

第6篇 乙炔发生器安全作业规程

一、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首先必须对发生器的结构、安全装置、管道、阀门等进行检查,确定各部都已正常,才能灌水、加料。灌水要灌没有任何油污和其他杂质的洁净水,并按规定的量加注。装电石必须按发生器允许的容量来装填,不能过满。

二、 必须按发生器说明书上的规定选用相应颗粒的电石,使电石的分解速度符合焊、割的工艺要求。在一般结构的发生器内严禁使用电石粉。

三、 应检查回火防止器中的水位,待一切正常,才能打开进水阀给电石供水或通过操纵杆使电石向下移动生产乙炔。

四、 产气后必须注意压力表、安全阀及各处的接头,如果压力表读数上升过快或压力表指针静止不动,均表示发生器工作不正常,这时必须立即停止发气,待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重新启动。

五、 绝对禁止发生器安置在有明火作业的区域产气,如周围有不可避免的明火作业区,发生器与明火的距离必须超过10m。不允许拿已经点燃的焊枪或割炬靠近发生器,严禁在发生器旁吸烟。

六、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压力超过规定值,必须立即停止发气,检查故障。如水温超过70℃,必须灌水冷却或采取其它冷却措施,水位必须保持正常高度,如有下降,要灌水补充,并按规定及时换水。

七、 清除电石渣的工作,必须在电石完全分解后进行。

八、 发生器停用后,首先应关闭进水阀或将电石篮提到最高位置,使乙炔停止发生后,再关闭出炔管阀门,停止向作业现场供气。

第7篇 乙炔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1、罩炔发生器本体外部应涂写“危险!”“乙炔发生器!”字样。

2、移动式小型乙炔发生器,须用胶轮或装有弹簧装置的手推车搬运。搬运时应先卸压。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特别是内壁)不得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铜片或铁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4、封闭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放入电石前,先检查发气室内的给水器和出气管是否畅通,热后放入电石。电石块度大小要适当,禁止用电石碎末。当电石块度较小时,必须采用带空心的电石篮,以免温升过高过急。电石篮放入位置应符合规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须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用水洗掉。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对于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

6、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7、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3米以上。

8、每个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应添上净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个焊炬工作。供给两个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发生器,必须有一个总回火防止器。

9、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装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针及回火防止器。更换电石后,必须将容器内含有空气的乙炔气体放净,才能允许进行焊割。

《乙炔发生器规程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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