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供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这包括电网的布局、变电站的位置设定、电缆线路的敷设等,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高效。
2. 用电设备的安装与维护:涉及用户端的电器设备安装规范,如接地、绝缘、过载保护等,以及定期的检查和维修。
3. 电能计量与收费:规定了电能表的安装、校验、读取及电费计算方式,保障公平公正的交易。
4. 电力运行管理:包括电力调度、故障处理、停电通知等,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 安全用电规定:涵盖用电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火灾预防等方面,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6. 环保与节能:提倡绿色用电,鼓励用户采取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浪费。
供用电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例如:
- 《电力法》:明确了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法律基础,规定了电力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防止非法破坏。 - 《供电营业规则》:详细规定了供电企业的服务标准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的检验标准。
此外,还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相关标准,以及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地方性规定,共同构成了供用电规程的完整体系。
供用电规程的意义在于规范电力行业的运营和服务,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它明确了供电企业和用户的权责,规定了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标准,旨在防止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环保与节能的规定,推动可持续发展,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遵守供用电规程,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1篇 供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一、在设备上工作时,停电前后注意事项:
1、停电前查明有无其他电源返回工作范围。
2、停电后应有明显的断开点(退出小车手柄必须锁住或悬挂标示牌,高压跌落保险必须取下)。
二、验放电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具,并在同等级带电设备上校验试电笔的准确性,然后分别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验明施工设备确已无电,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打接地并三相短路。
2、接地短路线为截面积不少于25mm2的多股钦铜线。
3、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4、凡带有电容的设备,装接地线时,应先进行断续几次放电。
5、凡所设的短路接地线必须登记、交班时说明使用地点。
6、装设接地线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2篇 施工现场供用电操作规程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由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的电源线,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电工、机具的要求,且无老化、破损、混乱现象。
3、 临时配电箱应安装牢固,且周围无杂物,便于操作和维修。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措施。
4、 临时配电箱内电气配电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锁”要求。断路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同用电工、机具匹配,漏电保护器无失灵现象。临时配电箱内多回路配电应标识清晰。
5、 临时配电箱内损坏的电气元器件应及时更换,并定期进行防尘打扫清除工作,保持配电箱内清洁。为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配电箱应及时上锁。
6、 专业维修电工应作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3篇 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电网供用电安全规程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为加强进网作业电
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首都电网供用电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是电工具有进网作业资格的有效证件,凡在电力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
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人员,均应按照电监会15号令的规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进行注册。未取得电工进网作
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
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负责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考试、受理、审查、决定、注册和日常监督检查;并
对电工进网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有关单位进网作业电工持证的要求:
(一)电力用户单位高压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以及受送电装置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许可证;
倒闸操作时,持证操作人员数量要符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要求,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供电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农村电工),均应取得电工进
网作业许可证。
(三)自备电厂中在升压站等送出设施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电力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进网作业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一)进网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是否已注册;
(二)进网作业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的作业范围;
(三)进网作业行为、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进网作业规定。
(四)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五、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 号令)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从事进网作业,或者不按照规定配合许可机关监督检查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将给予警告,并处10000 元以下罚款。
六、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北京市电力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宣传、检查及监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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