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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吊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悬臂吊规程

有哪些

悬臂吊是一种常见的工业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线、仓库和施工现场。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悬臂、旋转机构、起升机构和控制系统。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悬臂吊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类型,固定式适用于作业区域相对固定的场合,而移动式则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灵活作业。

标准

1. 设计与制造:悬臂吊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标准,如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和jb/t 8907-2013《悬挂起重机》等。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确保在额定载荷下安全运行。

2. 安装与验收:安装前需进行地基处理,确保基础稳固。安装完成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静态和动态负荷试验,并出具验收报告。未经验收合格的悬臂吊不得投入使用。

3. 使用与维护: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安全规定: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悬臂吊下方站立或通行。操作时应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装备。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采取应急措施。

5. 检验与报废:悬臂吊应定期进行专业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或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应及时报废并更换。

是什么意思

悬臂吊规程的核心是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提高生产效率。这意味着从设计、制造、安装到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操作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安全教育,遵守操作规程,以预防事故的发生。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验是保障其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只有全面理解和执行这些规程,才能充分发挥悬臂吊的工作效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悬臂吊规程范文

第1篇 悬臂吊操作规程

1 前进操作:

1)首先观察旋转半径内有无人员和任何异物;

2)起泵(双泵)指示灯亮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3)操作上升手柄至上升位置,使大盖上升到一定位置后,操作手柄回至零位(注意不能上升过高,防止大盖刮碰泥炮损坏设备);

4)操作前进手柄至前进位置,大盖到位后手柄回至零位(严禁大盖碰撞铁口框架);

5)操作下降手柄至下降位置,当大盖与主沟侧帮接触实后,操作下降手柄回至零位(注意不能落得过多,防止钢丝绳落道);

6)所有操作确认无误后停泵。

2  后退操作:

1)首先观察旋转半径内有无人员和任何异物;

2)起泵(双泵)指示灯亮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3)操作上升手柄至上升位置,使大盖上升到一定位置后,操作手柄回至零位(注意不能上升过高,防止大盖刮碰泥炮损坏设备);

4)操作后退手柄至后退位置,大盖到位后手柄回至零位;

5)操作下降手柄至下降位置,当大盖与地面接触实后,操作下降手柄回至零位;

6)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大盖上面粘结的残渣铁;

7)所有操作确认无误后停泵。

3  注意事项:

1)前进后退前,严禁大盖起的过高,防止与泥炮相撞;

2)严禁旋转半径内有人或异物进行操作。

3) 烧铁口时,将铁口大盖悬于铁口上方。

第2篇 悬臂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悬臂吊操作行为,确保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悬臂吊的操作使用及维护。

3. 内容及要求

3.1操作前的确认

3.1.1操作前应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点检处理故障后方可使用。

3.2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2.1起吊前确认所吊重物不许超过悬臂吊额定起吊重量。

3.2.2吊起重物时,重物必须在垂直位置,禁止歪拉斜拽。

3.2.3悬臂吊旋转半径范围内及悬臂下禁止站人。

3.2.4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超过10分钟,应降至地面或距地面150~200mm的高度等待。

3.2.5操作控制开关时要与扶持人员确认到位,作业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事。

3.2.6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须扶持重物,保持平衡,不得碰撞。

3.2.7悬臂吊使用完毕后,吊具须摆放规整,悬臂吊钩头垂直,保持与地面高度500mm。

第3篇 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传动系统。

2.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排除不正常现象后,才准使用。

(1)吊钩约头、滑轮有无裂纹等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升降电机制动器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声。

3.严禁超范围使用,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4)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时不吊。

4.进行作业时,尽量保持被吊物平衡,吊构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5.禁止吊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车吊着重物时,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

6.禁止两台吊车同吊一重物。

7.禁止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8.禁止把控制按钮电源线环绕在钢丝绳中起吊。

9.禁止操纵按钮开关活有油污及潮湿,严禁敲打撞击按组开关。

10.禁止在钢丝绳磨损严重情况下起吊;

11.工作后,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方,切断电源。作好安全处理防止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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