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圆盘锯设备及配件
1. 圆盘锯主体:包括电机、传动系统、锯片和防护罩。
2. 工作台:稳固的工作平台,用于固定待切割材料。
3. 调节装置:用于调整锯片的切割深度和角度。
4. 安全设备:如紧急停止按钮、防护眼镜、耳塞和手套。
二、操作流程标准
1. 设备检查:启动前检查锯片是否完好,紧固件是否松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
2. 材料准备:确保材料固定牢固,避免切割过程中移动。
3. 操作姿势:站立稳定,身体远离锯片运行方向。
4. 开启与关闭:缓慢启动设备,切割完成后,待锯片完全停止再关闭电源。
三、安全规定标准
1.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耳塞和手套。
2. 禁止超负荷工作:不超载、超规格切割,避免损坏设备或引发事故。
3. 遵守警示标志:注意设备上的警告标识,遵守操作指南。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四、圆盘锯规程的含义 圆盘锯规程是指在使用圆盘锯进行切割作业时,应遵循的一系列操作、安全和维护规则。其目的是确保作业的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规程涵盖了从设备的检查、材料的准备到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再到设备的日常维护,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规程,才能确保在进行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切割时,既能保证作业质量,又能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每位使用圆盘锯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执行这些规程,以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圆盘锯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4.锯短窄料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2篇 圆盘锯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如木料不走时,应用其它材料推送,不能用手推送,如成批生产,应连续送料。
第2条:不同厚度的木料,严禁同时刨削,以免木料弹出伤人。
第3条:应严格按规定选用保险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第4条: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第5条:操作前应详细检查各部件,如有毛病应先修理校正,并调整好床面与刨刃的距离,进行试刨,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
第6条:每次吃刀深度不宜超过3mm。
第7条:操作时上下手应站在机械侧面,上手送料时,手要远离滚筒。
第8条:刨长料时,料要平直推进,不得歪斜,如走横时,应立即搬拨压滚闸,将滚台降落。
第3篇 电锯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安装轴上,应保持对正中心(轴心)。
2.不得使用连续缺两个齿的锯片,如有裂纹,其长度不得超过2厘米,裂缝末端须冲一个止缝孔。
3.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被锯木料厚度,以使锯齿能露出木料l~2厘米为限。
4.启动待转速正常后方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和高抬,锯料长度不应小于锯片直径的1.5~2倍,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不得用手推送。
5.操作人员尽可能避免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锯线走偏,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7.作业完毕后,并掉电源,锁好电闸箱,及时清理锯末。
第4篇 圆盘锯具体操作规程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5.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7.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9.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10.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1.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及刨花。
第5篇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装防护罩或保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锯齿10~15cm处,必须安装弧形刀,锯片的安装应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c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为锯片的1/4。
4、启动后待锯片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使用,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摇晃或抬高,遇木节要缓慢送料。
5、如据锯线片,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战在或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反向操作,手不得跨超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时应喷水冷却。
第6篇 木圆盘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吃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度小于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
8、片尚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第7篇 建筑圆盘锯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 .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 .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 .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 .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人锯内。
6 .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 .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圆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 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 .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 .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第8篇 工贸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9篇 圆盘锯手电钻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圆盘锯、手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木工机械: ⒈圆盘锯: ⑴ 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 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 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 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 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 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 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 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 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 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补充
第10篇 工贸企业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11篇 圆盘锯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上岗前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前要认真检查锯盘有无裂痕,紧固螺丝有无松动,各润滑部是否润滑到位。
3、操作中要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准与他人交谈,严禁戴手套作业,不得酒后作业。
4、开锯前应先空转一分钟,查看锯片有无摇摆,如有应调好再用。
5、木材直径超过0.2m,长度超过1.2m时,严禁单人操作。
6、锯盘必须加防护罩,锯料时,手指与锯片的距离要保持在0.7m以上,靠近末梢或锯短料时,应用推棒或木板推送,绝对禁止用手直接推送料。
7、锯料过程中,必须开启锯盘喷雾装置,不间断的给锯片浇水降温。
8、工作中如需清理锯沫杂物时,必须停锯,严禁在运转中清理。
9、锯过的木料如有连接处,应采取其他方法处理,不得重复上锯操作。
10、加工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有无铁钉,确认没有后方可进行加工。
11、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动及其它不正常现象,要立即停锯检查。
12、在关闭电源时,锯片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操作者必须等锯片停止转动,才允许离开现场,严禁用木料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制动。
13、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现场锯沫,消除火险隐患,并将杂物清理到指定地点,关闭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第12篇 圆盘锯操作规程(3)
圆盘锯操作规程(三)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5.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7.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9.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10.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1.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及刨花。
第13篇 电锯(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安装轴上,应保持对正中心(轴心)。
2.不得使用连续缺两个齿的锯片,如有裂纹,其长度不得超过2厘米,裂缝末端须冲一个止缝孔。
3.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被锯木料厚度,以使锯齿能露出木料l~2厘米为限。
4.启动待转速正常后方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和高抬,锯料长度不应小于锯片直径的1.5~2倍,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不得用手推送。
5.操作人员尽可能避免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锯线走偏,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7.作业完毕后,并掉电源,锁好电闸箱,及时清理锯末。
第14篇 圆盘锯(包括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挡板和滴水设备。开料锯和截料锯不得混用。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锯片不得连续断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裂纹进一步发展)。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不得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用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接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防止木节弹出伤人。
第15篇 圆盘锯包括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挡板和滴水设备。开料锯和截料锯不得混用。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锯片不得连续断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裂纹进一步发展)。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不得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用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接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防止木节弹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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