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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信号工规程

有哪些

信号工规程是确保工业生产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定:信号工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程,包括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熟悉紧急撤离路线,并了解各种安全警告标志的含义。

2. 通信规范:信号工需要熟练掌握手势信号、灯光信号和声音信号,确保与操作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3. 设备操作:熟练操作信号设备,如信号旗、信号灯、无线对讲机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工作流程:理解并执行工作流程,包括设备检查、信号发布、作业监控及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工作。

5. 协调配合:与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标准

信号工规程的标准主要包括:

1. 准确性:信号必须清晰、准确,避免因误解导致的事故。

2. 及时性:信号的发出应适时,确保操作人员能够及时响应。

3. 持续性: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信号工需持续监控作业情况,及时调整信号。

4. 规范性:所有操作应符合既定的规程和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5. 应急处理:面对突发情况,信号工应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是什么意思

信号工规程的意义在于,它为信号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确保他们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能正确、有效地传递指令。规程的遵守不仅关乎个人安全,也直接影响到整个生产流程的效率和安全性。信号工需要通过专业培训和实践,不断熟悉和掌握规程,以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误操作,减少潜在风险。在执行规程时,信号工应始终保持警觉,灵活应对各种情况,以实现生产目标,同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信号工规程范文

第1篇 信号工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上岗作业,应佩戴好劳动保护。

2、对运行的信号设备在检修前和检修完后,应在“信号集中闭塞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消记;并由车站有关人员签字。

3、检修设备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检修”作业牌。

4、检修36v以上电气设备,在切断电源、滤波器、电容器检修,必须先进行人工放电。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继电器;严禁封连各种电气接点(试验色灯信号机灯光除外)。

6、现场作业,应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当有车通过时,禁止在有关信号机和道岔上进行工作。在复线区间作业时,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躲避列车。

7、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遇有雷雨及暴风雪时禁止杆上作业。

8、使用电钻、磨齿机、电铬铁时,应遵守手动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9、继电器室内严禁烟火,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10、室外故障处理,必须两人以上作业。

11、在道岔清扫中,注意线路来往车辆,不准将清扫工具放在钢轨上,不准用手清理岔尖与基本轨内的杂物。

12、要按规定容量更换熔断器,不得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试带电接点。

第2篇 主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3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提升机停运超过6h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h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收发信号(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6)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②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②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③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②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③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④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3、其他规定:

(1)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4)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4篇 非煤矿山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的发送信号,不准用电铃当作电话。保证电话、电铃、信号灯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修理。

二、升降人员或运送物料时,要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乘罐规定的,要立即通知整改,不整改,严禁发送升降信号。

三、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清,打准。如没有听清楚应反问一下,弄清楚后再发信号。

四、在操作台上要集中精力不准说笑、打闹,不准脱岗。

第5篇 井下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l、工作前,认真检查信号,推车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信号故障时,禁止提升。

2、熟练掌握推车器操作技能与井口出罐工协调配合好,要在进罐工的指挥下操作推车器。

3、在接到井口工重车阻好的信息后,方可对地表信号发出执行铃。

4、井下信号工应严格执行地表信号指示,给罐灯不亮时应阻止人员或重车进入罐内。

5、如发生推车器失灵等意外故障,要马上断开紧急开关电源,并作出处理。

6、本班提升完毕或下班,必须断开紧急开关和主开关电源,并检查阻车器是否安全关闭。

第6篇 信号工操作规程

1、井下所有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站中转,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绞车房和各稳车。

2、井口信号以红光显示,井口及提升机构信号必须为声光显示。井口至吊盘、转水站、绞车房还应分别设电话,以便作复杂联系。通讯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3、双提升必须设置两套信号操作系统,互不干扰,并由两个信号工单独操作,以免混淆。

4、信号语言系统应清楚明了,不易混淆,显呈规律性,便于记忆。信号工及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信号战火为、信号标志愿军必须统一,须发前应反复对,不得有误。

5、信号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业务熟悉老练,反应快的同志担任。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6、信号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工作时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职,带情绪上班或严重睡眠不足。

7、进班后,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配合机修检查滑架及吊桶钩头连接装置,发现总是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班中信号出总是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必须与信号接收点联系好,通知电工处理,出现其他问题也应及时汇报处理。

8、井口信号室设有大抓紧急断电开关,信号工班前应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工作过程应经常注意观察大抓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或接到井口紧急断电信号,立即操作紧急断电开关。

9、信号工发送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楚,如连续发出时,每次应有五至十秒间隙。但连续发出最多不超过三次,对方发来的信号听不清,不得转发。

井口信号在绞车房及各稳车发点前,必须得井下或翻矸平台的清楚回点,否则禁止转发,吊桶运送长材料、设备及其它必须慢速的情况必须使用慢点,上下人员采用上下专用信号。

10、吊桶接近井口,各盘口及工作面及起落吊挂时各信号工应目送目接,手不离信号器,发现异状,立即停点,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好后,才能继续操作。井口信号工在吊桶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及稳绳的善,如摆动大,立即打停点,待罐稳后,方能提升。

11、吊桶提升前,未接到把钩工通知,吊挂起落前未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通知,信号工不得发送信号。起落吊挂时,必须先按规定发预备点,使操作人员及井上下看护人员作好准备后,才能发升降点。

12、吊桶下降至工作面五至十米时,必须自动停车,此信号工时井底应迅速通知其他人员引起注意并避开提升位置后,才能发点下落吊桶。

13、上下人员时,信号工必须事先发出联系信号,得到回声后才能进行。

14、向下运送炸药,机械或不带滑架运行时,一律使用慢点并电话通知绞车房和各盘面。

15、井口设施不准遮挡信号并观察各提升悬吊绳及井口设备设施视线,其他任何人不得在信号室逗留或从事干扰信号工的工作,在吊桶运行和吊挂起落时,任何人不得与信号工闲谈或联系事宜,以免分散精力,造成事故。

信号室附近燥音不得干扰信号工作。

16、井口信号取暖严禁烟火。

17、信号工应适当掌握井盖门的开启时间,以距井口三十米至四十米开启为宜,不应过多提前。除吊桶出入井口,下第一罐人员,工作面放炮,起落吊挂时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打开井盖门,交接班后,用红漆或小绳子在提升绳标出井底、吊盘、固定盘的位置,以便掌握吊桶升降位置。

18、每班起落吊盘后,负责通知绞车司机在深度批示器上作好标志。

第7篇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柱较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做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搞好回柱放顶工作。

第3条 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信号装置(或合用光电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1次长铃------停车

连续2次铃------开车

连续3次铃------倒车松绳

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导。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开车时,绞车附近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轮移动或看守导轮人发出信号时。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米时。

第5条 滑轮及滑轮柱子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支柱小头直径不小于200毫米,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200毫米,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

3、滑轮柱与底板成30°~4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拴在滑轮柱的下部,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拴滑轮的钢丝绳必须为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新绳,不得使用旧钢丝绳。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6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7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8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9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饯柱是否牢靠;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0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1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第12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操作顺序

第13条 回柱绞车工操作顺序:

试车→正式运行(下放主绳→停车→拉绳→停车→下放主绳……)→停车→工作结束。

五、正常操作

第14条 先进行2~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确性。

第15条 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6条 正常情况停车时,应断电后用机械闸停车,不准打反车停车。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5℃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7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米外靠采空区侧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8条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19条 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盹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20条 信号工(打点工)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1条 信号工始终要和回柱位置保持5~10米距离,随回柱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并收盘好电缆;调整工作位置时,应手持信号装置,不得悬提信号线,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造成事故。

第22条 发现有卡绳时,按以下要求操作:

1、在回柱工、看滑轮工等协助下取出卡住的钢丝绳。

2、用橇棍或其他工具剔拔撬起卡住的钢丝绳,必要时可辅以人力撩绳。

3、将钢丝绳拉展后,用绳头的大钩(或卡子)拴(卡)在牢固支柱上再开倒车,使卡住的钢丝绳松开。

4、开倒车处理卡绳时,如钢丝绳拉到绞车滚筒边绳子仍未松开,应停车,以免损坏、折断钢丝绳。

第23条 开倒车处理卡绳事故时,现场其他人员必须退到安全地点。

第24条 回柱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六、移设回柱绞车的操作

第25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6条 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7条 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饯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饯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75°。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主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8条 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七、收尾工作

第29条 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按规定填写回主绞车工作日志。

第8篇 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井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主井装、卸载设备、信号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2、接班时必须试验舌板闭锁、满仓信号保护灵敏可靠。

3、每次动罐前,先将大钩放下,舌板收回,当动罐信号发出后,绝对不允许随意更改信号,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先打停点,并确认绞车不动后,再进行处理。如箕斗未停稳或不到位时,不准放出舌板或提起大钩。

4、提煤时,要做到目接目送,运行中要视、听集中,发觉异常即打停点并汇报,待查明处理后,方可提升。

5、信号规定:

一点停,二点快提,三点快下,四点慢提,五点慢下,均以主罐为主。

6、当检查罐道或吊运特殊物件时,井上、下信号工应首先互相联系好,并向绞车司机交待清施工任务,按规定速度运行。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岗位,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出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9、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不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1、为了避免压舌板影响生产,严禁突击提煤,必须待大钩、舌板完全收回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2、井下信号工装煤必须用定重装置,严禁甩保护关闭定重装煤,避免装重斗、装多或向老坑内直接放货影响生产。

第9篇 信号工安全规程

1、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发信号要准确无误,要严格实行在岗位交接班和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信号装置、罐笼钢丝绳、罐笼及安全门、井口安全门和照明、阻车器等一切设备、设施要维护保养好,使其安全可靠。严格执行乘罐制度,维护井口乘罐秩序,注意检查进罐材料是否捆好。监督乘罐人员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对信号室内外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负责。

3、工作时不准睡岗,不准与他人打闹谈笑,不准游动打信号,不准在信号失灵时叫司机开机。不准自己打信号自己乘罐(若无人接班时,要先用电话联系好,才准自打信号自乘罐)。有人在井筒、罐笼内或井底处理故障时,严禁发开机信号,要做好井口的安全监督,不准向井内丢东西。

4、对违反乘罐的人和事,有权制止,对运送材料、设备不符合安全乘罐要求的有权不发信号提升,在井口乱堆放材料、设备、杂物有权制止,罐笼不在本岗位井口位置上,而又不清楚其停放情况者,不许发号提放。

第10篇 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主井装、卸载设备、信号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2、接班时必须试验舌板闭锁、满仓信号保护灵敏可靠。

3、每次动罐前,先将大钩放下,舌板收回,当动罐信号发出后,绝对不允许随意更改信号,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先打停点,并确认绞车不动后,再进行处理。如箕斗未停稳或不到位时,不准放出舌板或提起大钩。

4、提煤时,要做到目接目送,运行中要视、听集中,发觉异常即打停点并汇报,待查明处理后,方可提升。

5、信号规定:

一点停,二点快提,三点快下,四点慢提,五点慢下,均以主罐为主。

6、当检查罐道或吊运特殊物件时,井上、下信号工应首先互相联系好,并向绞车司机交待清施工任务,按规定速度运行。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岗位,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出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9、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不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1、为了避免压舌板影响生产,严禁突击提煤,必须待大钩、舌板完全收回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2、井下信号工装煤必须用定重装置,严禁甩保护关闭定重装煤,避免装重斗、装多或向老坑内直接放货影响生产。

第11篇 斜井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它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

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

信号。

第7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并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 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 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 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第4条”进行。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 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

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 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 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 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段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 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 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 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

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 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2篇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顿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一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发出信号后,发出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 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工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矸石山信号工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殷实本规程第4条进行。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呆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希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必须按统一击规范化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到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3篇 把钩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二、安全规定

(一)严格执行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二)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

(三)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三、准备工作

(一)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二)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三)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四、操作顺序

正常操作顺序:

运行前,联环—一挂钩头——挂保险绳—一发开车信号。停车后,摘保险绳—一摘钩头—一摘环。

五、正常操作

(一)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二)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发信号。

(三)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

(1)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仲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在人行道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越过。

2.发送信号:

(1)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

(2)“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松信号;并规定好其他联系信号且不得与之重复。

(四)挂人行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行车及其连接装置和泄漏通讯机的完好情况,挂好钩头,将人行车提至斜坡进行手动落闸试验,空运行一次,试车正常后,方可提升人员。

(五)特殊物料、设备、材料及大宗物件运送时,必须果用专用的连接装置,遵守措施的要求,配合施工单位提升,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联接空间。

(六)提升物料前,发现牵引车数及重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提升,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七)车辆严重脱轨时,按规定条款复轨,严禁把钩信号工个人复轨。

六、收尾工作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做到现场交接班。

第14篇 井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对接发信号的规定。

2对井下所需人、物向井上发需要信号,当井上发出下罐信号后,认为可以下罐才发同意信号,否则打停点。

3当吊架(小罐笼)提离井底200mm左右时立即打停点稳罐。待把钩工同意上提时才许发提升信号。

4下罐前立即通知井底施工人员撤离。

5信号工必须精力集中,当升降信号发出后,手不离点把,吊桶升降必须目接、目送距井底20 m左右,若遇罐运行不稳,或罐下有人、设备等紧急情况,立即打停点。

第15篇 竖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信号工必须经技术、安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若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不能走,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班(组)长及车间领导。

3、 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地发出信号,不准用电铃当电话用,保证电话、电铃、信号指示畅通,红外线遥控器、按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要立即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提升。

4、 升降人员或运送爆炸物品及材料时,不符合《乘罐规定》安全要求时,要严禁发升降信号。

5、 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准、打清,如没有听清楚,要反问一下,弄清后再打。严禁叫别人代替打信号;禁止盲目按信号,不准放无关人员进入信号室内。

6、 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乘罐规定》,绝对不准私自发送升降信号,发送信号必须得到大门工的同意。信号工必须执行大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提升系统检修安全规程。

8、 跟罐信号工必须做到:

(1)升降人员、检修和检查时,信号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罐内两侧的安全门应由乘罐信号工负责开、关,罐笼到各中段必须停稳、信号熄灭后方可让乘罐人员下罐;信号未熄灭前,禁止任何人员走出罐笼。

(3)执行信号已经发出,信号工要严守罐笼门,严禁任何乘罐人员上下罐笼。

(4)乘罐的人员全部进入罐内,放下罐笼门,信号工才能发出去向;待信号工关好安全门,进入罐笼放下罐笼门后,方可发出执行信号;

⑸禁止罐笼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监护;

(6)有权制止罐笼内人员打闹。

(7)跟罐信号工在罐笼到站停稳后要负责打开罐帘,确保罐帘挂好后方可允许乘罐人员上下。

9、 每次提升或下放物料、设备及设施时,必须检查罐笼阻车器、罐笼门、矿车阻车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10、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信号室,并做好各中段风门管理,严禁将人员放入距井口5米以内侯罐。

11、及时观察和注意竖井提升系统有无异常现象,若发现异常(如异常声音、异物掉落、异常气味、钢丝绳摆动等)立即通知提升机司机、井口信号工和车间,停车检查;

12、保持信号室内外卫生清洁,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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