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瓦斯监测系统监控:定期检查和维护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能够准确检测出瓦斯浓度。
2. 瓦斯超限断电机制: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设的安全阈值时,自动切断相关区域的电力供应。
3. 安全预警与通知:在瓦斯浓度升高至安全临界点前,启动预警系统,通知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4. 故障排查与恢复:对因瓦斯超标导致的断电,需迅速查明原因并修复,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恢复。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瓦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 瓦斯浓度标准: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规定,井下工作面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
2. 断电阈值设定:通常情况下,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应启动断电机制。
3. 检测频率: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全面的瓦斯浓度检测,特殊区域增加检测频次。
4. 故障响应时间:接到瓦斯超限警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完成初步故障排查。
5. 培训要求: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瓦斯安全培训,现有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
瓦斯断电规程是指在矿井作业中,为防止瓦斯积聚引发事故,制定的一套操作流程和标准。这套规程主要包括对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设定超限时的自动断电、预警通知、故障处理和员工培训等多个环节。其核心在于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技术手段,确保在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时,能迅速切断电源,降低爆炸风险,并及时排除隐患,保障矿井作业的安全。规程也强调了员工的安全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防护网。
第1篇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入、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正常操作
(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送到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
1、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的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4)旋下传感器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2、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 天至少进行1 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 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 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 ”位,预热30 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 ”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 ”,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 ―1996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 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 %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 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 %、3.0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 %、±0.3 %。
(6)用1.5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第3篇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 天至少进行1 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 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 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 ”位,预热30 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 ”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 ”,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 —1996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 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 %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 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 %、3.0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 %、±0.3 %。
(6)用1.5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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