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车辆检查:在运输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轮胎状况、灯光功能、油量及液体水平等。
2. 货物装载:货物应合理分配重量,避免偏载,确保安全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滑动或倒塌。
3. 行驶规定: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速度,禁止疲劳驾驶,必要时需定时停车休息。
4.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下的处理流程。
5. 文件记录:完整记录每次运输的详细信息,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货物状态、行驶里程等。
6. 客户服务:确保及时、准确地将货物送达目的地,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可能的投诉和反馈。
1. 车辆维护标准: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每次运输前后均需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装载安全标准:货物装载应遵循“重下轻上”的原则,使用合适的固定设备,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3. 行驶行为标准: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执照,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距离,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4. 应急响应标准:设立标准化的应急响应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现场保护、紧急救援等环节,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5. 记录管理标准:所有运输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以便于追溯和审计,同时应定期归档保存。
6. 客户满意度标准:设定客户满意度指标,定期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汽车运输规程的实施意味着公司对运输安全和效率的重视,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旨在降低运输风险,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货物安全,提升客户满意度。这些规程不仅指导驾驶员的行为,还涉及整个运输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车辆维护、货物装载、行驶安全、应急处理、文件管理和客户服务。每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都是为了确保整个运输过程的顺畅和可控,从而实现企业的运营目标。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遵守,任何疏忽或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每位员工都应当对规程有深刻理解和严格执行。
第1篇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 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 基本要求
2.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 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 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 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 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 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 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 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 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 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 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 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 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 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 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 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 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 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 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 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 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第2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3篇 某汽车运输气瓶管理规程
1.气瓶的运输必须遵守《气瓶的安全监察规程》。
2.汽车载运气瓶的数量,以容积40l的气瓶计算:载重量1.5吨的汽车不超过20只;载重量2吨的汽车不超过25只;载重量3吨的汽车不超过30只;载重量4吨的汽车不超过45只。
3.运输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的容量超过300m3或毒性气体的容量超过100 m3;运输可燃性或助燃性液化气体的重量超过3000kg必须有法定押运人员随车同行。
4.用汽车运输可燃性、助燃或毒性气体的路程超过2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换驾驶汽车,以免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对某些受温度限制的气瓶,应安排在夜里运输。
5.随运瓶汽车同行的押运、搬运及驾驶人员都必须明确所运气体性质、安全注意事项、紧急处理措施及携带的适应气体性质的防灾工具和解毒药品的使用方法。必要时,邀请安全监察人员进行讲解。
6.气瓶在装车和卸车之前,应在车箱装卸气瓶的部位垫上橡胶垫子,以防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
7.为防止运输途中气瓶移动和碰撞,底层气瓶应插上三角制动垫木。如果车辆经过的道路不平,或要经过坡度很大的山道和桥梁,则必须在装车时用坚实绳子将气瓶捆牢。
8.根据气瓶长短和直径大小确定气瓶在车上的放置方式。对长度短、直径大的气瓶,在车箱板高度占气瓶长度2/3以上的情况下,在车上可立放。如气瓶装不满车时,则必须用可移动的横梁把气瓶挡住,以防气瓶倾倒。
9.对其它气瓶应顺车箱横向放置,瓶帽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汽车上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箱板高度,且无缝气瓶不准超过5层;400l和1000l的焊接气瓶只可单层横向放置。运输小容积气瓶时,应将气瓶装入衬有松软物或高度符合气瓶尺寸的特制凹槽木架的木箱里运输。
10.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或同箱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或同箱运输。
11.在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晒,必须在气瓶上盖上两面层苫布或在车上设置遮阳棚。在汽车前后醒目处应插上危险品标志旗,以使过住的其它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12.出车前注意事项
a.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对汽车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机油、燃油和冷却水是否适量,汽车各部分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
2)检查蓄电池是否安装牢固,电液是否合乎规定,极柱导线是否紧固,高、低压线有无松脱,有无漏电现象。
3)检查转向系统、直接杆等各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工作是否良好。
4)检查手、脚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 、刮水器、照后镜、牌照是否齐全完好,各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挡风玻璃是否清洁明晰。
6)检查前轮、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栓、螺母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驾驶室门、窗及车箱板等是否牢固可靠;检查随车工具、附属品(苫布、大绳、水桶、灭火器等)是否齐全;在冬季行车时,应随车携带防滑链、跳板、铁镐、铁锹等。
b.发动机温度达50℃时,机油压力正常,气制动的气压达到规定时,方可起步。
1)起步前,必须检查车辆周围和车下有无人、畜和其它障碍物,仔细观察前后方有无来住车辆和行人,然后关牢车门,鸣笛,缓慢开动。
2)汽车起步时,应用低速档,一般重车用一档。低速档行驶一段路程后,底盘各摩擦机件得到正常润滑后方可加速前进。
3)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
c.熟悉汽车运行作业计划规定的任务、要求、注意事项,搞清运距、行驶路线、道路及天气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d.注意协助指导气瓶装载,气瓶放置位置、堆放高度、前后左右分布和搭配是否符合规定,气瓶捆扎是否牢固,车箱板挂钩是否扣牢,苫布是否盖妥扎牢。
e.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载客。搬运人员如无法坐入驾驶室而必须坐在车箱时,不准坐在车箱板上或车箱与气瓶之间,而应坐在车箱前侧气瓶上。行车途中要注意防止被路边树枝和跨路电线或铁丝挂伤。坐在车箱内搬运人员不准吸烟和躺在气瓶上睡觉。
13.行驶中注意事项
1)运载气瓶的汽车行驶速度,视路面宽窄、平滑程度确定。在土路上不超过25千米/小时;在森林中的道路上不超过20千米/小时。
2)汽车在平路行驶,应用经济车速,不宜忽快忽慢,或无故晃动方向盘。更要避免急刹车。以防气瓶受震相互或与车箱板撞击。
3)汽车在平路行驶中,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在城市和村镇街道车速限制每小时15千米以下时应不少于5米;在交通量小,路面宽阔的街道上车速较高时,至少为20米,在公路上行驶,应不少于30米;遇气候不良、道路特殊时,应适当延长。保持后车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还可在车上气瓶漏气或着火等危险情况下,给气车留出活动余地或为紧急抢救创造安全环境。
4)汽车行驶中,经常察看照后镜观察后方来车,察看各指示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各驾驶操纵机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利用各种行驶速度听察发动机及底盘的声响,如出现异响或不正常现象,应即停车检查找出故障部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5)汽车行驶中,应选择较好的路面行驶,注意避让尖石、铁件、棱角物及拱坑等。通过碎石、碎渣、硬泥块、石块、渡口跳板以及桥面损坏的木桥等路段后,必须检查轮胎情况,并剔除嵌入物。
6)行驶一定里程,应选择适当场所停车检查车辆和装载气瓶固定情况。
7)在行驶途中,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要随时注意驾驶员的精力,帮助观察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动态。必要时,选择适当地点停车,使驾驶员稍事休息。
8)驾驶员在行车中应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安全规定,不开快车,不抢收道,不超越,坚持“礼让三先”,文明行车。
9)行驶中遇到道路损坏、施工或发生事故交通堵塞情况时,要查原因,有绕行道路应绕道行驶。如系暂时阻塞,要顺序停车,并与前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乱按嗽叭,不要离开车辆。阻塞解除时,不要争道抢行和逆行,避免造成再度堵塞。
10)汽车行驶途径中,尤其是运载可燃性和毒性气体气瓶的汽车,应尽量避免穿插越过城市、乡镇或其他人口密集的街道,以防运载之气瓶发生事故时危及周围居民的安全,酿成更大的事故。
14.通过城镇和岔路注意事项:
1)通过城市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当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该市没有规定危险品专道,应绕行人稀少路段行驶。在必须通过繁华街道行驶时,应提高警惕,跟随前车至少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观察汽车两侧、行进前方车辆和行人的动态,随时准备采取紧急措施预防突然情况发生。
2)行经无交通管理和交通信号的城市交叉路口时,应特别谨慎驾驶,减速缓行、看清道路两侧情况,注意车、马、行人动态,预防拖拉机,自行车、行人抢道,做到礼貌行车,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3)在狭窄街道行驶,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做到“礼让三先”,防止堵塞交通,并注意车辆与房檐、棚杆及过街电线、广告牌、标语牌、悬挂物。通过交叉路口,民警虽给放行信号,仍然要提高警惕,注意行人和自行车横穿路口的可能。
4)车辆通过村镇,因街道狭窄又无人管理,更要提高警惕,注意两侧路口和临街门口儿童、自行车、牲畜突然窜出和横穿,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在城市行车,除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外还应注意特殊规定,如划有快、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街道上,应严格遵守分道行驶的规定。在无分道行驶线的街道上行车时,要在模拟分道线上行驶。
⒖ 通过弯道注意事项
1)转弯时应精力集中,减速,鸣号,靠右边行驶,注意观察前方地形和公路转弯角度。在弯道行进时,前方情况不明,视线不清,应减低车速,慢速前进,并做好随时制动的准备。
2)运用方向盘应与车速配合好,及时转,及时回,敏捷平稳,灵活自如,使转弯角度适当,不能猛转猛回。尽量避免在转弯时紧急制动,变速换档。双手在方向盘上的位置不应交叉。
3)转弯时应加大与前后车辆的距离、预防前车因突然出现行人或其它情况停车。
4)在狭窄道路转弯时,应视道路情况在开始转弯前50~100米处鸣喇叭,减速徐徐前进。汽车行至弯道视线不断变更处时,应迅速使汽车回靠道路右侧,以免妨碍其它车辆行驶。
5)转弯时应根据地形和道路情况观察前方有无来车。一般平原地带坡度不大,车速较快,视线开阔,转弯前要通过行道树或建筑物的空间瞭望前方远处有无来车。睛天在砂土路面行驶,可根据弯道前方行道上空有无尘土飞扬来判断来车。
6)在山岳地带行经盘山弯道处,应根据公路坡度换入适当的中速或低速档,瞭望前方有无来车并估计双方交会地点,作好准备。
7)傍山险路弯道处地形复杂,视线较短,行驶前方情况不明,应控制车速,勤按喇叭,并随时选择前方路基坚实、路面较宽的地点会车。如弯道前方,“礼让三先”,使对主来车方便通过。
8)遇冰冻、泥泞道路,刚下雨的沥青路或大雾、风砂的天气时,应减速到每小时10千米以下,在开始转弯前,牢记用发动机控制车速,尽量避免急刹车,鸣喇叭缓行前进。当行进在冰雪坡道转弯路时,应在汽车未驶入弯道前及没有下坡前,下车察看弯道间或坡道中是否有对方上坡的汽车、拖拉机、马车等因打滑于坡道上或拥挤在一起,不要盲目转弯下坡,以免汽车滑溜发生碰撞,并使车上气瓶受震撞击。
9)在阴雾、风沙天气或烟气笼罩的厂矿地区转弯时,视线不清,应开小灯,鸣喇叭,慢速驶进。通过城市、乡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或出入大门转弯时,若道路狭窄应特别注意路旁堆积物,以及房檐、雨棚、过街电线、悬挂物等,在50-100米以内减速,鸣号,用方向灯或手势表示行驶方向。夜间用小光灯。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密切注意车辆转弯内侧,防止靠路边并行的自行车、马车、人力车、拖拉机、行人不明车辆行进方向,或争路抢行。注意前轮外侧和后轮内侧及车箱与障碍物碰撞、挂擦。
10)在汽车转弯前,如正值路口有停留行人不断左右环顾,目视前方并回顾,需转弯的汽车时,则表明弯道前方可能有障碍,要提高警惕。
11)在城市设有快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在50-100米处减速,发出转弯信号。左转弯时,应先驶入快车道。
⒗ 通过桥梁注意事项
1)过桥前,应注意桥头附近交通标志所限定的载重吨位及行车速度,如车辆和所装载气瓶总重量符合桥梁限定的载重吨位要求,则在过桥前100米减速、鸣喇叭,确认安全无问题时一气通过,尽量避免在桥上变速、制动、会车或停车。如前面有车正在过桥,应放大两车距离。
2)如果汽车所载气瓶重量超过桥梁限定载重吨位,则应根据情况小心卸下部分气瓶,汽车过桥后再卸下同等数量,而后再返过桥来把先卸的气瓶装回到车上,再次过桥后再把后卸的气瓶装到车上,这装装卸卸的现象应尽量避免,
3)出车前应想到所经过桥梁载重吨位,并适当调整载运的气瓶数量。
4)通过窄桥时,应注意前方来车。如果前来车已接近桥头,应让其先行通过,并提前选择不妨碍其顺利通过的地点停车礼让。
5)通过水泥桥石桥,铁桥等永久性桥梁时,若桥面宽阔平整,可按常规通过。汽车通过桥梁将接过桥头遇上前方来车,估计两车交会点在桥头时,应适当加速提前下桥,尽量避免在桥头狭窄处会车。
6)通过不掌握情况的拱形桥时,应提前下车仔细观察桥周围情况,目测桥梁拱度、坡长、桥面与宽度建桥材料和桥头两端的引路的回转方向。如果一切情况都符合汽车安全过桥的条件,在过桥前应检查车箱内气瓶固定情况,以防上桥时气瓶后滚或滑动酿成事故。
7)汽车上拱度较大的桥时,因坡度大车头翘起不易观察前方目标,应用低度档上桥,当车头翘起时把驾驶室车门敞开侧身观察,以免发生事故。
8)通过木板桥或有车道板的木桥时,应提前驶入路中对正车道板,减低车速,以免木桥受到冲击震动过大,在车辆通过后车道板跳离桥面或歪斜,影响后车通过。
9)通过吊桥、浮桥、便桥时,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过桥前,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应下车步行过桥。如无管理人员,应下车查看桥的安全状况,作到心中有数。通过时,宜保持车速缓慢、均匀,尽量减少因操纵不当引起的颤动、晃荡,致使汽车方向不易操纵,油门难于控制。汽车忽快忽慢,引起吊桥震荡越来越大,影响行车安全和吊桥寿命。通过浮桥时,应低速渐进,操作要稳,不得忽快忽慢,尽量避免车轮对浮桥车道板缺陷接处冲撞。过桥时,驾驶员应精力集中观察前方及桥面,不得旁视或观看河水,因此时车在行,桥在动,河水在翻腾,三个相对不固定,易惊慌失措。
10)吊桥与浮桥不能两车同时上桥通过,更不准在桥上停车,以免超过桥的承载负荷。
11)如遇年久失修的木板桥。或较长的窄桥时,驾驶员须下车察看,确认无问题方可缓行通过,车上其他人员应下车步行过桥。必要时,还须卸下部分气瓶,或在有人引导下以低档缓行通过,避免在桥上换档变速,使桥梁受冲击。
12)在冰雪、雨天通过桥面较窄泥泞的桥梁,有可能发生汽车横滑的危险,应事先在桥面撒上砂土、煤渣、草稭等,切勿冒险过桥。
⒘ 坡道行驶注意事项:
1)上坡
通过一般坡道(坡度3度到5度),如道路条件好,交通条件允许,可利用汽车惯性加速冲坡。坡道较长估计一气不能冲坡时,应提前换入低一级档位加速冲坡。坡道长而陡,条件允许冲坡时,应先用高速冲坡,然后根据车辆速度的变化和发动机负荷情况,及时更换档位,使车辆保持足够的动力行进。坡道倾斜起伏多变,应根据坡度的变化和当时车辆行驶的情况,及时换档,切忌高档低速或低档高速行驶。遇坡道短而陡,条件不允许冲坡,降档,决不能用高速档硬撑。
低速档上坡时,应适当控制脚油门,使车辆能保持允分的力量而又不过分增加发动机的转速,使车辆缓缓上坡。
上坡时,应使车辆靠公路右侧行进,并不断观察照后镜,注意后方超车,或行人、儿童因车速慢而爬车,尽量让出超、会车路面,以免临时避让不及。
上坡行车时因车速慢,发动机及传动机构负荷大,应细心听察发动机的声响有无变化,底盘各部有无异响,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如发觉有焦糊刺鼻嗅味时,应考虑到是否发动机温度过高或电线过热,要及时予以检查消除。
通过弯曲坡道时,因视线受限制,对交通情况不易判断,必须低速靠右行驶,勤按喇叭沿道路外侧前进,转弯后应迅速使车辆回靠右侧。在转弯处绝对不准超车。
通过险峻坡道,应随时掌握情况,精力集中,在不影响会车情况下,可在道中央行驶,不应临近山谷边缘前进。
上坡时间过久,应选择适当地点停车休息,以防发动机发热,并同时检查车箱内气瓶有无后滑或后滚过的迹象,以防气瓶滚落和使车辆前轻后重酿成事故。
车辆接近坡顶时,应踏试制动器。通过危险陡坡车辆接近坡顶,遇后车要求超车时,可用手示意要求暂缓超车,待车辆驶上坡顶后及时驶靠右侧,让出超车路面,或暂时停让,等待后车超越。
群车上坡时,应和前车适当拉开车距,以防前车中途出现动力不足而停车,后溜等现象,与尾随车辆发生互撞,或被迫陡坡停车再起步不易。容易造成机件损坏和车辆后溜的危险。
(2)下坡
下坡时,由于汽车重力的作用会使车辆越跑越快,因而下坡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次数较上坡多。
车辆下坡时,须掌握坡道的情况,谨慎驾驶。如行经不掌握情况的道路特别注意安全操作。在车辆尚未下坡前,暂停片刻,检查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可靠,气制动汽车的气压是否符合要求,并观察周围道路及交通情况。遇对方适有上坡车,应待来车上坡后,始可起步行进,并根据坡道倾斜程度和车辆负荷,事先挂入低速档,利用发动机牵阻和间歇踏放制动踏板控制车速。
下坡严禁踏离合器踏板滑行或脱档滑行,以及盲目驶入不掌握情况的下坡路,因为遇到陡坡路,车辆因惯性作用越来越快,正值前方需要转弯或有来车时,不易制动。注意气制动汽车的的气压情况。必要时,应停车充气。
下漫长坡道或盘山弯道时,应注意瞭望远方来车和来车多少,估计与之交会地点,选择适当处暂停,使对方上坡车陆续通过。
⒙ 穿越铁路与隧道注意事项
(1)穿越铁路与公路交叉口时,应提前降低速度,切实注意有无火车通过,并听从铁路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越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汽车临近铁路时应停车观察清楚,确认两边无火车驶来时,方可通过。不得盲目穿越,不能存侥幸心理,绝对不准与火车抢行。
(2)穿越铁路应一气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变速、制动停车。在通过时并应注意突出地面的道叉、枕木、道钉,以防损坏轮胎。
(3)汽车在火车的行驶区发生故障时,必须千方百计地设法使汽车立即离开,不得停留。
(4)过隧道前要注意标志所示净空高度,并在100m前降低车速,注意前、左、右方有无障碍物和来车。确认可以安全通过,应勤按喇叭(必要时,开放前、后灯),一气通过,避免在隧道内变速和停车。
⒚ 通过砂路注意事项
(1)通过砂砾河滩,应观察河两岸路口相对方向(不一定对直通过),绕过干松砂砾,寻砂砾干松层较浅近水层处行驶。
(2)通过砂砾海滩,应在风浪平静落潮时在海水退出的砂滩上一气通过,尽量避免中途停车或逗留,注意在海水回潮时刻前,把车辆驶出海滩。车辆驶出海滩后,应及时进行淡水冲洗,以免海水盐质腐蚀车辆部件。夏季行驶到砂砾海滩,不准用海水泼向气瓶冷却日光晒热的瓶体,以防气瓶遭受盐质腐蚀。
(3)通过沙漠地区,应用中速或低速直线行驶,不得急转方向,尽量避免中途变速和制动。如有压实的车迹,可循前车轮迹前进。行驶中发生空转时,应及时停车清除车轮前拥集的砂堆,或销后退再前进,不可前后猛冲,使车辆越陷越深。如行进前方沙漠表层因雨淋日晒风化形成硬性表层时,可用低速或中速迅速一气通过,但后继车辆不应循前车轮迹行驶。
(4)通过砂砾或沙漠地带时间较长时,应选择坚实地点停车休息,以便降低发动机温度。
20.山区及高原地带行车注意事项
(1)山区和高原地带公路,都是在崇山峻岭之中,坡道较长,坡度变化多端,有的靠山傍崖,路窄弯急,加之气候无常或寒冷,空气稀薄。在这种复杂条件运载气瓶行车,应随时提高警惕。
(2)行驶中,要注意各种交通标志,对道路情况正确判断,转向时须准确灵活,换档动作要迅速及时可靠。
(3)通过傍山险路,如一边临崖或临河,一边靠山,路窄弯多,一定要减速缓行,选择道路中间或靠山一边行驶,多鸣喇叭。遇有前方来车,应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选择较宽的安全地段交会。在雨季更要慎重。
(4)通过岩质疏松或流沙地段,山上容易掉块、塌方,应特别注意山上是否碎石滚动,前方路面有无下落的碎石。通过时,如发现有碎石掉落在车辆附近,应猛加速冲过。
21.雨雾天气行车注意事项
(1) 雨天驾驶
行驶中遇雨来临,应考虑发动机罩的密封情况,防止雨水浸入使电器线路淋湿受潮,并检查气瓶装载是否稳妥,试看制动是否有方向偏斜现象,检查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刚开始落雨,雨点大而急骤,车辆行经村镇街道时,应特别提高警惕,勤按喇叭,减降车速,做好随时停车准备。因天气突变,行人、自行车等只顾埋头奔向避雨处,目标不一,方向不定;路边有晾晒衣物或它物品,必然出现抢收、抢盖等情况;牲畜也会惊恐乱奔。在这种情况下,应沉着谨慎,注意观察。必要时,应暂时停车,待人们稳静后再行车。
雨中行车在沥青路面、石块铺敷路面、磨光的水泥路面或有油迹的路面上,很容易发生滑溜,应予注意。
在久雨未晴或大雨中行车,因路面经雨水冲刷,复土殆尽,滑溜现象随之减轻,但注意行人迎风冒雨(视线被雨伞、雨衣遮挡)埋头行路现象,要勤按喇叭,减速行驶,引起行人注意。行进中注意个别低洼路段积水,估计积水深度,确有把握,可用低速档缓慢通过;大水漫过路面处,应充分了解路面是否被水冲坏,不得盲目涉水。应充分注意路旁电杆、树木、竹丛等被风刮歪或刮倒影响行车。对前进方向的路面、涵洞、桥梁、排水沟等都应充分估计,是否有被水毁可能,避免措手不及造成危险。汽车上坡或下坡应观察路面情况,防止车辆行到中途发生车轮打滑使车辆横移。
遇暴风雨时,必须暂停行驶。应注意不得在河岸、堤边久停,以防路基塌毁。傍山靠河或崖处应选择安全地点,以免山岩崩裂或路基塌方。平原地带应选择地势高、路基好的地点。
(2) 雾天行车
雾天行车,视线模糊,决不能开“盲目车”、“冒险车”,应根据雾的浓度和视线距离,决定车辆行止。一般视线达不到100m时,车速应保持在5千米/时以下。行车时应开亮雾灯、近光灯及后灯,以便对方车能看清本车辆的轮廓和距离。不能开远光灯,因光线强烈会被雾反射入驾驶员眼中而迷茫视线,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勤鸣短声喇叭,以警告行人和车辆。如对方车辆鸣喇叭,应用喇叭回答对方。交会时,应提高警惕,用亮、熄灯光示意,并以路旁右侧电杆、树木或道路边沿做标志缓行通过。
如雾的浓度过大,视距过短,或低速行驶时间过长,可就地尽量靠边停车。若视线达不到3m时,应原地不动,开亮雾灯、近光灯及后灯,并不时鸣喇叭示意。
在气候温暖时,沥青路面复土潮湿,汽车制动容易发生侧滑;气候寒冷时,极易形成薄霜或薄冰,若车速过快,制动更困难,尤应注意。
22.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 夜间行车,车速一般比白天低。如路面宽阔、平直,行人车马少,周围无其它灯光干拢,灯光照出100m以外能看清行进前方,车速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应超出25公里/时的速度。
(2) 遇车马、行人络绎不绝,道路条件不断变化时,或汽车行驶在略有坡度的连续弯道,应减速行驶,必要时,改为近光行驶,需要了解地势或公路弯度时,暂换远光加以瞭望。
(3) 夜间行车不但因灯光照射范围局限,也有物体显色程度的影响,不易观察和正确判断情况,如夏天公路处有儿童乘凉、玩耍、停止不动时不易发觉,突然活动躲避时才被发觉;行时前方有低速度车辆行驶,亦不易判断是正在行驶还是停止不动,容易产生错觉。
(4) 夜间开车,要做到安全礼让,距对面驶来的车辆100m以外,将大光灯变为近光灯和小光灯,降低车速,选取适当交会地段靠右侧缓行。同时要特别注意观察路边情况(夏天更应注意路边乘凉和睡觉的人)。做到确保安全。必要时,应停车让路。待两车接近擦肩时,即可打开大灯继续行驶,行驶中应随时注意前车的转向灯和制动灯,以防前车突然转弯或停车。
(5) 在不了解情况的道路上夜间行驶,更应小必,遇到险要地段,必要时停车观察,弄清情况后再行通过,不可盲目行进。即使是白天走过的道路,夜间返回时也应注意道路上出现意外的障碍、或新挖深沟(有时不挂警示灯)。
(6) 夜间由支路或便道驶上干线公路时,或干线公路驶下支路或便道时,特别是遇到陡坡路口,因灯光照射不到,看不清道路范围,盲目转弯易出翻车事故,应在未上或未下路前,观察好叉路口的宽窄情况。转弯时,要让出后内轮与路边的安全距离,避免前轮上路,后轮陷入路边或掉入沟内,或车头窜出路边。
(7) 夜间通过繁华街道,各种灯光交错反射(夜间下雨通过沥青路面时其光线反射也很强烈),在这种情况下行驶,使用远光灯不易看清前方情况,应改用近光灯和小光灯,并注意交通情况,速度不宜过快。
(8) 夜间在光线晦暗的城镇街道行驶,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厂矿出入口和大门时,转弯应特别警惕内侧并行的自行车,切实做好“一看、二慢、三通过”。
(9) 运载气瓶的行驶速度,视路面宽窄、平滑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 在土路上不超过25公里/时;在森林中的路上不超过20公里/时。
(10)途中需要进食或临时休息,务必选择人烟稀少的地方停车,切不得在学校、机关团体、俱乐部、影剧院、商业区或群众正在_的地方停车。停车后,随车人员不要全部离开车辆,应留人看守车辆和运载的气瓶。
(11)气瓶运到目的地后,确认开启车箱板和解脱捆绳时气瓶不会从车上自行滚落,才可以开启车箱板和解脱捆绳。从车上卸下气瓶时,必须由车上和车下两人协调一致,轻拿轻放,使瓶底预先轻转着地,不准使瓶帽一端先着地,更不准从车上向地面抛滚气瓶。
第4篇 汽车运输操作规程
1、自卸汽车严禁动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和白卸汽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起落车斗。
2、车辆在矿区道路行驶时,宜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
3、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直径。
4、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时停驶。
5、雨天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40米。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车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在山坡填主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设置护栏、接车土堆等。
7、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同时禁止检查维修车辆。
8、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9、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汽车倒车驶向装卸地点。
第5篇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 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 基本要求
2.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 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 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 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 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 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 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 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 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 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 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 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 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 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 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 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 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 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 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 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 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第6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低温液化气体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7篇 汽车运输气瓶管理规程
1.气瓶的运输必须遵守《气瓶的安全监察规程》。
2.汽车载运气瓶的数量,以容积40l的气瓶计算:载重量1.5吨的汽车不超过20只;载重量2吨的汽车不超过25只;载重量3吨的汽车不超过30只;载重量4吨的汽车不超过45只。
3.运输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的容量超过300m3或毒性气体的容量超过100 m3;运输可燃性或助燃性液化气体的重量超过3000kg必须有法定押运人员随车同行。
4.用汽车运输可燃性、助燃或毒性气体的路程超过2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换驾驶汽车,以免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对某些受温度限制的气瓶,应安排在夜里运输。
5.随运瓶汽车同行的押运、搬运及驾驶人员都必须明确所运气体性质、安全注意事项、紧急处理措施及携带的适应气体性质的防灾工具和解毒药品的使用方法。必要时,邀请安全监察人员进行讲解。
6.气瓶在装车和卸车之前,应在车箱装卸气瓶的部位垫上橡胶垫子,以防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
7.为防止运输途中气瓶移动和碰撞,底层气瓶应插上三角制动垫木。如果车辆经过的道路不平,或要经过坡度很大的山道和桥梁,则必须在装车时用坚实绳子将气瓶捆牢。
8.根据气瓶长短和直径大小确定气瓶在车上的放置方式。对长度短、直径大的气瓶,在车箱板高度占气瓶长度2/3以上的情况下,在车上可立放。如气瓶装不满车时,则必须用可移动的横梁把气瓶挡住,以防气瓶倾倒。
9.对其它气瓶应顺车箱横向放置,瓶帽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汽车上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箱板高度,且无缝气瓶不准超过5层;400l和1000l的焊接气瓶只可单层横向放置。运输小容积气瓶时,应将气瓶装入衬有松软物或高度符合气瓶尺寸的特制凹槽木架的木箱里运输。
10.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或同箱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或同箱运输。
11.在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晒,必须在气瓶上盖上两面层苫布或在车上设置遮阳棚。在汽车前后醒目处应插上危险品标志旗,以使过住的其它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12.出车前注意事项
a.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对汽车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机油、燃油和冷却水是否适量,汽车各部分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
2)检查蓄电池是否安装牢固,电液是否合乎规定,极柱导线是否紧固,高、低压线有无松脱,有无漏电现象。
3)检查转向系统、直接杆等各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工作是否良好。
4)检查手、脚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 、刮水器、照后镜、牌照是否齐全完好,各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挡风玻璃是否清洁明晰。
6)检查前轮、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栓、螺母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驾驶室门、窗及车箱板等是否牢固可靠;检查随车工具、附属品(苫布、大绳、水桶、灭火器等)是否齐全;在冬季行车时,应随车携带防滑链、跳板、铁镐、铁锹等。
b.发动机温度达50℃时,机油压力正常,气制动的气压达到规定时,方可起步。
1)起步前,必须检查车辆周围和车下有无人、畜和其它障碍物,仔细观察前后方有无来住车辆和行人,然后关牢车门,鸣笛,缓慢开动。
2)汽车起步时,应用低速档,一般重车用一档。低速档行驶一段路程后,底盘各摩擦机件得到正常润滑后方可加速前进。
3)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
c.熟悉汽车运行作业计划规定的任务、要求、注意事项,搞清运距、行驶路线、道路及天气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d.注意协助指导气瓶装载,气瓶放置位置、堆放高度、前后左右分布和搭配是否符合规定,气瓶捆扎是否牢固,车箱板挂钩是否扣牢,苫布是否盖妥扎牢。
e.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载客。搬运人员如无法坐入驾驶室而必须坐在车箱时,不准坐在车箱板上或车箱与气瓶之间,而应坐在车箱前侧气瓶上。行车途中要注意防止被路边树枝和跨路电线或铁丝挂伤。坐在车箱内搬运人员不准吸烟和躺在气瓶上睡觉。
13.行驶中注意事项
1)运载气瓶的汽车行驶速度,视路面宽窄、平滑程度确定。在土路上不超过25千米/小时;在森林中的道路上不超过20千米/小时。
2)汽车在平路行驶,应用经济车速,不宜忽快忽慢,或无故晃动方向盘。更要避免急刹车。以防气瓶受震相互或与车箱板撞击。
3)汽车在平路行驶中,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在城市和村镇街道车速限制每小时15千米以下时应不少于5米;在交通量小,路面宽阔的街道上车速较高时,至少为20米,在公路上行驶,应不少于30米;遇气候不良、道路特殊时,应适当延长。保持后车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还可在车上气瓶漏气或着火等危险情况下,给气车留出活动余地或为紧急抢救创造安全环境。
4)汽车行驶中,经常察看照后镜观察后方来车,察看各指示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各驾驶操纵机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利用各种行驶速度听察发动机及底盘的声响,如出现异响或不正常现象,应即停车检查找出故障部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5)汽车行驶中,应选择较好的路面行驶,注意避让尖石、铁件、棱角物及拱坑等。通过碎石、碎渣、硬泥块、石块、渡口跳板以及桥面损坏的木桥等路段后,必须检查轮胎情况,并剔除嵌入物。
6)行驶一定里程,应选择适当场所停车检查车辆和装载气瓶固定情况。
7)在行驶途中,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要随时注意驾驶员的精力,帮助观察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动态。必要时,选择适当地点停车,使驾驶员稍事休息。
8)驾驶员在行车中应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安全规定,不开快车,不抢收道,不超越,坚持“礼让三先”,文明行车。
9)行驶中遇到道路损坏、施工或发生事故交通堵塞情况时,要查原因,有绕行道路应绕道行驶。如系暂时阻塞,要顺序停车,并与前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乱按嗽叭,不要离开车辆。阻塞解除时,不要争道抢行和逆行,避免造成再度堵塞。
10)汽车行驶途径中,尤其是运载可燃性和毒性气体气瓶的汽车,应尽量避免穿插越过城市、乡镇或其他人口密集的街道,以防运载之气瓶发生事故时危及周围居民的安全,酿成更大的事故。
14.通过城镇和岔路注意事项:
1)通过城市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当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该市没有规定危险品专道,应绕行人稀少路段行驶。在必须通过繁华街道行驶时,应提高警惕,跟随前车至少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观察汽车两侧、行进前方车辆和行人的动态,随时准备采取紧急措施预防突然情况发生。
2)行经无交通管理和交通信号的城市交叉路口时,应特别谨慎驾驶,减速缓行、看清道路两侧情况,注意车、马、行人动态,预防拖拉机,自行车、行人抢道,做到礼貌行车,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3)在狭窄街道行驶,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做到“礼让三先”,防止堵塞交通,并注意车辆与房檐、棚杆及过街电线、广告牌、标语牌、悬挂物。通过交叉路口,民警虽给放行信号,仍然要提高警惕,注意行人和自行车横穿路口的可能。
4)车辆通过村镇,因街道狭窄又无人管理,更要提高警惕,注意两侧路口和临街门口儿童、自行车、牲畜突然窜出和横穿,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在城市行车,除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外还应注意特殊规定,如划有快、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街道上,应严格遵守分道行驶的规定。在无分道行驶线的街道上行车时,要在模拟分道线上行驶。
⒖ 通过弯道注意事项
1)转弯时应精力集中,减速,鸣号,靠右边行驶,注意观察前方地形和公路转弯角度。在弯道行进时,前方情况不明,视线不清,应减低车速,慢速前进,并做好随时制动的准备。
2)运用方向盘应与车速配合好,及时转,及时回,敏捷平稳,灵活自如,使转弯角度适当,不能猛转猛回。尽量避免在转弯时紧急制动,变速换档。双手在方向盘上的位置不应交叉。
3)转弯时应加大与前后车辆的距离、预防前车因突然出现行人或其它情况停车。
4)在狭窄道路转弯时,应视道路情况在开始转弯前50~100米处鸣喇叭,减速徐徐前进。汽车行至弯道视线不断变更处时,应迅速使汽车回靠道路右侧,以免妨碍其它车辆行驶。
5)转弯时应根据地形和道路情况观察前方有无来车。一般平原地带坡度不大,车速较快,视线开阔,转弯前要通过行道树或建筑物的空间瞭望前方远处有无来车。睛天在砂土路面行驶,可根据弯道前方行道上空有无尘土飞扬来判断来车。
6)在山岳地带行经盘山弯道处,应根据公路坡度换入适当的中速或低速档,瞭望前方有无来车并估计双方交会地点,作好准备。
7)傍山险路弯道处地形复杂,视线较短,行驶前方情况不明,应控制车速,勤按喇叭,并随时选择前方路基坚实、路面较宽的地点会车。如弯道前方,“礼让三先”,使对主来车方便通过。
8)遇冰冻、泥泞道路,刚下雨的沥青路或大雾、风砂的天气时,应减速到每小时10千米以下,在开始转弯前,牢记用发动机控制车速,尽量避免急刹车,鸣喇叭缓行前进。当行进在冰雪坡道转弯路时,应在汽车未驶入弯道前及没有下坡前,下车察看弯道间或坡道中是否有对方上坡的汽车、拖拉机、马车等因打滑于坡道上或拥挤在一起,不要盲目转弯下坡,以免汽车滑溜发生碰撞,并使车上气瓶受震撞击。
9)在阴雾、风沙天气或烟气笼罩的厂矿地区转弯时,视线不清,应开小灯,鸣喇叭,慢速驶进。通过城市、乡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或出入大门转弯时,若道路狭窄应特别注意路旁堆积物,以及房檐、雨棚、过街电线、悬挂物等,在50-100米以内减速,鸣号,用方向灯或手势表示行驶方向。夜间用小光灯。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密切注意车辆转弯内侧,防止靠路边并行的自行车、马车、人力车、拖拉机、行人不明车辆行进方向,或争路抢行。注意前轮外侧和后轮内侧及车箱与障碍物碰撞、挂擦。
10)在汽车转弯前,如正值路口有停留行人不断左右环顾,目视前方并回顾,需转弯的汽车时,则表明弯道前方可能有障碍,要提高警惕。
11)在城市设有快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在50-100米处减速,发出转弯信号。左转弯时,应先驶入快车道。
⒗ 通过桥梁注意事项
1)过桥前,应注意桥头附近交通标志所限定的载重吨位及行车速度,如车辆和所装载气瓶总重量符合桥梁限定的载重吨位要求,则在过桥前100米减速、鸣喇叭,确认安全无问题时一气通过,尽量避免在桥上变速、制动、会车或停车。如前面有车正在过桥,应放大两车距离。
2)如果汽车所载气瓶重量超过桥梁限定载重吨位,则应根据情况小心卸下部分气瓶,汽车过桥后再卸下同等数量,而后再返过桥来把先卸的气瓶装回到车上,再次过桥后再把后卸的气瓶装到车上,这装装卸卸的现象应尽量避免,
3)出车前应想到所经过桥梁载重吨位,并适当调整载运的气瓶数量。
4)通过窄桥时,应注意前方来车。如果前来车已接近桥头,应让其先行通过,并提前选择不妨碍其顺利通过的地点停车礼让。
5)通过水泥桥石桥,铁桥等永久性桥梁时,若桥面宽阔平整,可按常规通过。汽车通过桥梁将接过桥头遇上前方来车,估计两车交会点在桥头时,应适当加速提前下桥,尽量避免在桥头狭窄处会车。
6)通过不掌握情况的拱形桥时,应提前下车仔细观察桥周围情况,目测桥梁拱度、坡长、桥面与宽度建桥材料和桥头两端的引路的回转方向。如果一切情况都符合汽车安全过桥的条件,在过桥前应检查车箱内气瓶固定情况,以防上桥时气瓶后滚或滑动酿成事故。
7)汽车上拱度较大的桥时,因坡度大车头翘起不易观察前方目标,应用低度档上桥,当车头翘起时把驾驶室车门敞开侧身观察,以免发生事故。
8)通过木板桥或有车道板的木桥时,应提前驶入路中对正车道板,减低车速,以免木桥受到冲击震动过大,在车辆通过后车道板跳离桥面或歪斜,影响后车通过。
9)通过吊桥、浮桥、便桥时,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过桥前,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应下车步行过桥。如无管理人员,应下车查看桥的安全状况,作到心中有数。通过时,宜保持车速缓慢、均匀,尽量减少因操纵不当引起的颤动、晃荡,致使汽车方向不易操纵,油门难于控制。汽车忽快忽慢,引起吊桥震荡越来越大,影响行车安全和吊桥寿命。通过浮桥时,应低速渐进,操作要稳,不得忽快忽慢,尽量避免车轮对浮桥车道板缺陷接处冲撞。过桥时,驾驶员应精力集中观察前方及桥面,不得旁视或观看河水,因此时车在行,桥在动,河水在翻腾,三个相对不固定,易惊慌失措。
10)吊桥与浮桥不能两车同时上桥通过,更不准在桥上停车,以免超过桥的承载负荷。
11)如遇年久失修的木板桥。或较长的窄桥时,驾驶员须下车察看,确认无问题方可缓行通过,车上其他人员应下车步行过桥。必要时,还须卸下部分气瓶,或在有人引导下以低档缓行通过,避免在桥上换档变速,使桥梁受冲击。
12)在冰雪、雨天通过桥面较窄泥泞的桥梁,有可能发生汽车横滑的危险,应事先在桥面撒上砂土、煤渣、草稭等,切勿冒险过桥。
⒘ 坡道行驶注意事项:
1)上坡
通过一般坡道(坡度3度到5度),如道路条件好,交通条件允许,可利用汽车惯性加速冲坡。坡道较长估计一气不能冲坡时,应提前换入低一级档位加速冲坡。坡道长而陡,条件允许冲坡时,应先用高速冲坡,然后根据车辆速度的变化和发动机负荷情况,及时更换档位,使车辆保持足够的动力行进。坡道倾斜起伏多变,应根据坡度的变化和当时车辆行驶的情况,及时换档,切忌高档低速或低档高速行驶。遇坡道短而陡,条件不允许冲坡,降档,决不能用高速档硬撑。
低速档上坡时,应适当控制脚油门,使车辆能保持允分的力量而又不过分增加发动机的转速,使车辆缓缓上坡。
上坡时,应使车辆靠公路右侧行进,并不断观察照后镜,注意后方超车,或行人、儿童因车速慢而爬车,尽量让出超、会车路面,以免临时避让不及。
上坡行车时因车速慢,发动机及传动机构负荷大,应细心听察发动机的声响有无变化,底盘各部有无异响,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如发觉有焦糊刺鼻嗅味时,应考虑到是否发动机温度过高或电线过热,要及时予以检查消除。
通过弯曲坡道时,因视线受限制,对交通情况不易判断,必须低速靠右行驶,勤按喇叭沿道路外侧前进,转弯后应迅速使车辆回靠右侧。在转弯处绝对不准超车。
通过险峻坡道,应随时掌握情况,精力集中,在不影响会车情况下,可在道中央行驶,不应临近山谷边缘前进。
上坡时间过久,应选择适当地点停车休息,以防发动机发热,并同时检查车箱内气瓶有无后滑或后滚过的迹象,以防气瓶滚落和使车辆前轻后重酿成事故。
车辆接近坡顶时,应踏试制动器。通过危险陡坡车辆接近坡顶,遇后车要求超车时,可用手示意要求暂缓超车,待车辆驶上坡顶后及时驶靠右侧,让出超车路面,或暂时停让,等待后车超越。
群车上坡时,应和前车适当拉开车距,以防前车中途出现动力不足而停车,后溜等现象,与尾随车辆发生互撞,或被迫陡坡停车再起步不易。容易造成机件损坏和车辆后溜的危险。
(2)下坡
下坡时,由于汽车重力的作用会使车辆越跑越快,因而下坡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次数较上坡多。
车辆下坡时,须掌握坡道的情况,谨慎驾驶。如行经不掌握情况的道路特别注意安全操作。在车辆尚未下坡前,暂停片刻,检查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可靠,气制动汽车的气压是否符合要求,并观察周围道路及交通情况。遇对方适有上坡车,应待来车上坡后,始可起步行进,并根据坡道倾斜程度和车辆负荷,事先挂入低速档,利用发动机牵阻和间歇踏放制动踏板控制车速。
下坡严禁踏离合器踏板滑行或脱档滑行,以及盲目驶入不掌握情况的下坡路,因为遇到陡坡路,车辆因惯性作用越来越快,正值前方需要转弯或有来车时,不易制动。注意气制动汽车的的气压情况。必要时,应停车充气。
下漫长坡道或盘山弯道时,应注意瞭望远方来车和来车多少,估计与之交会地点,选择适当处暂停,使对方上坡车陆续通过。
⒙ 穿越铁路与隧道注意事项
(1)穿越铁路与公路交叉口时,应提前降低速度,切实注意有无火车通过,并听从铁路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越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汽车临近铁路时应停车观察清楚,确认两边无火车驶来时,方可通过。不得盲目穿越,不能存侥幸心理,绝对不准与火车抢行。
(2)穿越铁路应一气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变速、制动停车。在通过时并应注意突出地面的道叉、枕木、道钉,以防损坏轮胎。
(3)汽车在火车的行驶区发生故障时,必须千方百计地设法使汽车立即离开,不得停留。
(4)过隧道前要注意标志所示净空高度,并在100m前降低车速,注意前、左、右方有无障碍物和来车。确认可以安全通过,应勤按喇叭(必要时,开放前、后灯),一气通过,避免在隧道内变速和停车。
⒚ 通过砂路注意事项
(1)通过砂砾河滩,应观察河两岸路口相对方向(不一定对直通过),绕过干松砂砾,寻砂砾干松层较浅近水层处行驶。
(2)通过砂砾海滩,应在风浪平静落潮时在海水退出的砂滩上一气通过,尽量避免中途停车或逗留,注意在海水回潮时刻前,把车辆驶出海滩。车辆驶出海滩后,应及时进行淡水冲洗,以免海水盐质腐蚀车辆部件。夏季行驶到砂砾海滩,不准用海水泼向气瓶冷却日光晒热的瓶体,以防气瓶遭受盐质腐蚀。
(3)通过沙漠地区,应用中速或低速直线行驶,不得急转方向,尽量避免中途变速和制动。如有压实的车迹,可循前车轮迹前进。行驶中发生空转时,应及时停车清除车轮前拥集的砂堆,或销后退再前进,不可前后猛冲,使车辆越陷越深。如行进前方沙漠表层因雨淋日晒风化形成硬性表层时,可用低速或中速迅速一气通过,但后继车辆不应循前车轮迹行驶。
(4)通过砂砾或沙漠地带时间较长时,应选择坚实地点停车休息,以便降低发动机温度。
20.山区及高原地带行车注意事项
(1)山区和高原地带公路,都是在崇山峻岭之中,坡道较长,坡度变化多端,有的靠山傍崖,路窄弯急,加之气候无常或寒冷,空气稀薄。在这种复杂条件运载气瓶行车,应随时提高警惕。
(2)行驶中,要注意各种交通标志,对道路情况正确判断,转向时须准确灵活,换档动作要迅速及时可靠。
(3)通过傍山险路,如一边临崖或临河,一边靠山,路窄弯多,一定要减速缓行,选择道路中间或靠山一边行驶,多鸣喇叭。遇有前方来车,应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选择较宽的安全地段交会。在雨季更要慎重。
(4)通过岩质疏松或流沙地段,山上容易掉块、塌方,应特别注意山上是否碎石滚动,前方路面有无下落的碎石。通过时,如发现有碎石掉落在车辆附近,应猛加速冲过。
21.雨雾天气行车注意事项
(1) 雨天驾驶
行驶中遇雨来临,应考虑发动机罩的密封情况,防止雨水浸入使电器线路淋湿受潮,并检查气瓶装载是否稳妥,试看制动是否有方向偏斜现象,检查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刚开始落雨,雨点大而急骤,车辆行经村镇街道时,应特别提高警惕,勤按喇叭,减降车速,做好随时停车准备。因天气突变,行人、自行车等只顾埋头奔向避雨处,目标不一,方向不定;路边有晾晒衣物或它物品,必然出现抢收、抢盖等情况;牲畜也会惊恐乱奔。在这种情况下,应沉着谨慎,注意观察。必要时,应暂时停车,待人们稳静后再行车。
雨中行车在沥青路面、石块铺敷路面、磨光的水泥路面或有油迹的路面上,很容易发生滑溜,应予注意。
在久雨未晴或大雨中行车,因路面经雨水冲刷,复土殆尽,滑溜现象随之减轻,但注意行人迎风冒雨(视线被雨伞、雨衣遮挡)埋头行路现象,要勤按喇叭,减速行驶,引起行人注意。行进中注意个别低洼路段积水,估计积水深度,确有把握,可用低速档缓慢通过;大水漫过路面处,应充分了解路面是否被水冲坏,不得盲目涉水。应充分注意路旁电杆、树木、竹丛等被风刮歪或刮倒影响行车。对前进方向的路面、涵洞、桥梁、排水沟等都应充分估计,是否有被水毁可能,避免措手不及造成危险。汽车上坡或下坡应观察路面情况,防止车辆行到中途发生车轮打滑使车辆横移。
遇暴风雨时,必须暂停行驶。应注意不得在河岸、堤边久停,以防路基塌毁。傍山靠河或崖处应选择安全地点,以免山岩崩裂或路基塌方。平原地带应选择地势高、路基好的地点。
(2) 雾天行车
雾天行车,视线模糊,决不能开“盲目车”、“冒险车”,应根据雾的浓度和视线距离,决定车辆行止。一般视线达不到100m时,车速应保持在5千米/时以下。行车时应开亮雾灯、近光灯及后灯,以便对方车能看清本车辆的轮廓和距离。不能开远光灯,因光线强烈会被雾反射入驾驶员眼中而迷茫视线,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勤鸣短声喇叭,以警告行人和车辆。如对方车辆鸣喇叭,应用喇叭回答对方。交会时,应提高警惕,用亮、熄灯光示意,并以路旁右侧电杆、树木或道路边沿做标志缓行通过。
如雾的浓度过大,视距过短,或低速行驶时间过长,可就地尽量靠边停车。若视线达不到3m时,应原地不动,开亮雾灯、近光灯及后灯,并不时鸣喇叭示意。
在气候温暖时,沥青路面复土潮湿,汽车制动容易发生侧滑;气候寒冷时,极易形成薄霜或薄冰,若车速过快,制动更困难,尤应注意。
22.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 夜间行车,车速一般比白天低。如路面宽阔、平直,行人车马少,周围无其它灯光干拢,灯光照出100m以外能看清行进前方,车速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应超出25公里/时的速度。
(2) 遇车马、行人络绎不绝,道路条件不断变化时,或汽车行驶在略有坡度的连续弯道,应减速行驶,必要时,改为近光行驶,需要了解地势或公路弯度时,暂换远光加以瞭望。
(3) 夜间行车不但因灯光照射范围局限,也有物体显色程度的影响,不易观察和正确判断情况,如夏天公路处有儿童乘凉、玩耍、停止不动时不易发觉,突然活动躲避时才被发觉;行时前方有低速度车辆行驶,亦不易判断是正在行驶还是停止不动,容易产生错觉。
(4) 夜间开车,要做到安全礼让,距对面驶来的车辆100m以外,将大光灯变为近光灯和小光灯,降低车速,选取适当交会地段靠右侧缓行。同时要特别注意观察路边情况(夏天更应注意路边乘凉和睡觉的人)。做到确保安全。必要时,应停车让路。待两车接近擦肩时,即可打开大灯继续行驶,行驶中应随时注意前车的转向灯和制动灯,以防前车突然转弯或停车。
(5) 在不了解情况的道路上夜间行驶,更应小必,遇到险要地段,必要时停车观察,弄清情况后再行通过,不可盲目行进。即使是白天走过的道路,夜间返回时也应注意道路上出现意外的障碍、或新挖深沟(有时不挂警示灯)。
(6) 夜间由支路或便道驶上干线公路时,或干线公路驶下支路或便道时,特别是遇到陡坡路口,因灯光照射不到,看不清道路范围,盲目转弯易出翻车事故,应在未上或未下路前,观察好叉路口的宽窄情况。转弯时,要让出后内轮与路边的安全距离,避免前轮上路,后轮陷入路边或掉入沟内,或车头窜出路边。
(7) 夜间通过繁华街道,各种灯光交错反射(夜间下雨通过沥青路面时其光线反射也很强烈),在这种情况下行驶,使用远光灯不易看清前方情况,应改用近光灯和小光灯,并注意交通情况,速度不宜过快。
(8) 夜间在光线晦暗的城镇街道行驶,遇无人管理的交叉路口、厂矿出入口和大门时,转弯应特别警惕内侧并行的自行车,切实做好“一看、二慢、三通过”。
(9) 运载气瓶的行驶速度,视路面宽窄、平滑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 在土路上不超过25公里/时;在森林中的路上不超过20公里/时。
(10)途中需要进食或临时休息,务必选择人烟稀少的地方停车,切不得在学校、机关团体、俱乐部、影剧院、商业区或群众正在集会的地方停车。停车后,随车人员不要全部离开车辆,应留人看守车辆和运载的气瓶。
(11)气瓶运到目的地后,确认开启车箱板和解脱捆绳时气瓶不会从车上自行滚落,才可以开启车箱板和解脱捆绳。从车上卸下气瓶时,必须由车上和车下两人协调一致,轻拿轻放,使瓶底预先轻转着地,不准使瓶帽一端先着地,更不准从车上向地面抛滚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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