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一般规程
1. 安全防护 焊工需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手套和防火服,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设备检查 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完好性,确保电源线无破损,焊枪、电极、气瓶等配件正常。
3. 工作环境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有适当的消防设施。
4. 材料准备 根据焊接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焊接材料,如焊条、焊丝、气体等,并做好预处理工作。
5. 焊接操作 遵循正确的焊接技术,如电弧稳定、熔池控制、接头清理等,保证焊接质量。
6. 施工记录 记录焊接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如电流、电压、焊接时间等,以便追溯和改进。
7. 后期处理 焊接完成后,进行冷却、打磨、探伤等后续处理,确保焊接部位的性能。
1. 国家标准 焊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如gb/t 9445《焊工考试》和gb/t 8110《气体保护电弧焊用氩气和氦气》等。
2. 行业标准 针对特定行业,如建筑、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需遵循相应的焊接技术标准和规范。
3. 企业标准 按照企业的内部规定和工艺文件执行,确保焊接作业符合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焊工一般规程是指导焊工进行安全、高效工作的行为准则。这意味着焊工不仅要在操作技能上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还要熟知并遵守各类标准和规定。安全防护意味着保护自身免受伤害,设备检查确保工具可靠,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是预防事故的关键。材料准备和焊接操作关乎焊接质量,施工记录便于追踪和改进,后期处理则是保证焊接完整性的必要步骤。这些规程旨在提高焊接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也保障焊工和他人的安全。在实际操作中,焊工应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灵活应用,确保焊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1篇 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第2篇 焊工一般安全要求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程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场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用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操作场地 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 ,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的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8)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9)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第3篇 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作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然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1、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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