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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手持电动工具规程

有哪些

手持电动工具在现代工业生产和家庭维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打磨机:用于金属或木材表面的打磨抛光。

2. 电钻:适用于钻孔作业,有锤钻、冲击钻等不同类型。

3. 电锯:切割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的工具。

4. 电砂轮机:用于切割、磨削和修整。

5. 电剪刀:用于剪切金属板或塑料板。

6. 电镐:主要用于混凝土和石材的破碎。

7. 冲击扳手:紧固或拆卸螺栓、螺母。

标准

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遵守以下国际和行业标准:

1. iso 28927:2010 - 工业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定了基本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2. osha 1910.242(b) -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动工具,防止意外启动。

3. en 60745-1:2010 -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性,详细列出了设计和制造标准。

4. iec 60335-2-23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涵盖了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气安全要求。

是什么意思

这些规程的含义在于确保用户的安全和设备的高效运行:

1. 安全防护:包括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护目镜、耳塞、手套等,防止飞溅物、噪音和振动伤害。

2. 正确操作:熟悉工具的操作手册,理解每个按钮和开关的功能,避免误操作。

3.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工具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磨损部件,保持工具的良好工作状态。

4. 接地保护:确保工具接地良好,防止电流泄露导致电击。

5. 切勿湿手操作:防止触电,尤其是在潮湿环境中。

6. 限制暴露时间:长时间使用可能导致过度疲劳,应合理分配工作休息时间,减少振动病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遵循这些规程至关重要,它们不仅关乎工作效率,更关乎生命安全。每位工人都应接受培训,了解手持电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潜在风险,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和生产效率。管理层应定期进行安全审核,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手持电动工具规程范文

第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2)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一般场所应先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轮片,不昨自行烘干使用。砂轮与接盘软垫应安装稳妥、螺帽不得过紧。

六、作业前必须检查:

1、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2、保护接零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

3、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

七、启动后空运转并检查工具运转应灵活无阻。

八、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有机玻璃罩,操作时,加力要平衡,不得用力过猛。

九、严禁超负荷使用,随时注意声音、升温,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进行作业。

十、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刀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理更换后再行作业。

十一、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十二、使用电钻注意事项:

1、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2、钻孔时应避开砼中的钢筋;

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使用直径在25毫米以上的冲击电钻,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

十三、使用角向磨光机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米/分,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位置。作切割时砂轮不得倾斜。

第2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指手持式、手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用具、灯具等。本规程除适用手把砂轮,手电钻外也适用固定砂轮和钻床。

2、手持电动工具、设备及所配元件必须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证,并批准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要求。

3、电源必须采用(单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或黑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做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地线应牢固地接在工具、设备的金属外壳上。

4、插头、插座绝缘外壳必须完整良好,露天开关应装在防雨箱内,裸露的带电体应安装在碰不着处,否则必须有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5、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不超过12伏。

6、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时,都应有保护性接地和接零。

7、所有运动的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轮,接手等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

8、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要使用防爆电器,并采取防范措施。

9、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送电空转一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操作。

10、使用电钻(钻床)、砂轮等不可用力过猛。更换钻头、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遇有临时停电时,必须拉电门。

11、使用砂轮时,一般只能用砂轮整面磨削,较薄的砂轮,禁止侧面磨削,操作人员要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二人同时使用一片砂轮。

12、手持电动工具,一人操作至少一人监护,严禁带电检修。

第3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 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 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 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 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4篇 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专人保管、使用、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应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参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2、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用专用电缆,不得任意接长和更换非专用电缆。

3、手持电动工具的运动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4、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手套、绝缘鞋等)。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持握应稳,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斜偏使用。如果发现异常时应切断电源,拔出插头后由专人进行修理。

6、加工件和周围有障碍物黏结不合或有其它影响操作的异物时,应先清理干净后在进行操作。

7、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严禁进行检修、调整。

8、在潮湿和危险的工作场所或在金属容器里作业时,应选用三类手持工具。

9、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由专业人员或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和实验,具体项目如下:

1)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

2)在雷雨季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3)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4)外壳保护接零(地)是否牢固。

5)电缆是否为专用电缆,有无破损和接头。

6)电源接头是否完好无损。

7)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8)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

9)工具部位无障碍。

10)用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一、二、三类电动工具分别不小于2兆欧、7兆欧和1兆欧。

11)保管人员应做好检查实验记录。

10、手持电动工具应达到三级控制三级保护,必须一机一闸,且有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实验。

12、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遥测绝缘电阻,如果小于第9条第10款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具若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或插座开裂、机械损伤等有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1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1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实验,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5篇 机械操作规程(木工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范文

机械操作规程

1、关于木工平刨的规定

(1)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维修或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3)必须安装护手安全防护装置。

(4)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5)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刨窄、小和带疖子的木料。

(6)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2、关于电锯的规定

(1)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锯片上方应安装调节用的金属防护挡板。

(3)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两手应与锯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手对锯片推料。

(5)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3、关于手持电动工具的规定

(1)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应保持接零。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使用ii类工具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套通信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

(5)使用其它器械式手持工具(如射钉枪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6篇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应检查工具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是否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是否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各部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②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③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④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②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遵守以下规程:㈠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②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②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②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③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②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③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7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费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c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4、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支,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表面保持150~30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时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钉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17、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力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进,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第8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9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二、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三、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四、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五、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六、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七、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八、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九、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十一、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二、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十三、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四、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五、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10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11篇 机械操作规程(木工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

机械操作规程

1、关于木工平刨的规定

(1)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维修或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3)必须安装护手安全防护装置。

(4)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5)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刨窄、小和带疖子的木料。

(6)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2、关于电锯的规定

(1)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锯片上方应安装调节用的金属防护挡板。

(3)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两手应与锯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手对锯片推料。

(5)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3、关于手持电动工具的规定

(1)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应保持接零。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使用ii类工具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套通信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

(5)使用其它器械式手持工具(如射钉枪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12篇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办法

1.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保护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

2.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

3.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4.严禁超载荷使用,随时注意音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5.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行作业。

6.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7.使用冲击电钻注意事项:电工之家

1)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2)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使用直径在25mm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

8.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m/min。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º~30º的倾斜位置;作切割时,砂轮不得倾斜。

第13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14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安全交底内容

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 , 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

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 , 开关动作正常 , 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 , 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 , 机具温升超过 60℃时应停机 ,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 , 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 , 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 , 用力适度 , 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电钻和电锤为 40% 断续工作制 , 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 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 , 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 , 周围应设护栏。

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 , 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 , 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 应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 , 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 , 应立即停机 , 慢慢退出刀片 , 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 , 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 并不得任意更换 ;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 , 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 , 应立即减少推力。

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

2) 击发时 , 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 , 当两次扣动扳机 , 子弹均不击发时 , 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 , 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 , 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被铆接物体上的例钉孔应与例钉滑配合 , 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

2) 铆接时 , 当铆钉轴未拉断时 , 可重复扣动扳机 , 直到拉断为止 , 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

3) 作业中 , 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 , 应立即拧紧。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交底日期:年 月 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15篇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规程

1、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三紧扣严,戴好防护眼镜,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手持电动工具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掌握磨削工艺要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发生的能力;

3、作业前应检查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外壳、手柄无裂缝及破损,电缆软线和插头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接地保护线连接正确安全可靠;

4、手持电动工具在装好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等后应空载运转,确认运转平稳正常、开关动作灵敏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在切割、切削、钻削、磨削、抛光时应用力均匀平稳,不得心急用力过猛造成工具、机具损坏;

6、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旋转中的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或清理杂物,如因机具磨损、损坏或清理杂物,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清理或更换机具;

7、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且又未做好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打磨、磨削作业;

8、在确保不伤害(损害)他人、自身、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9、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10、严禁过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在工作业时出现异音、震动、超温异味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异常情况下继续作业;

11、严禁单手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或将防护装置拆除作业;

12、出现意外停电故障停机时,应立即关断电源,防止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13、作业完成后,关闭磨床电源,清理机床及作业区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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