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座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港口、码头、堆场等地的大型机械设备,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门架、旋转机构、起升机构、变幅机构、行走机构和电气控制系统等。这些部件共同协作,实现物料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1. 设计制造:门座式起重机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如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和jb/t 10391-2006《港口门座起重机》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操作规程: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操作手册,并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
3.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润滑、清洁和维修,参照gb/t 50185-2008《起重机维修保养规程》执行,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安全规定: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 负载限制:严禁超载使用,起重量和工作级别应符合设备铭牌标注,遵循jgj 88-2010《龙门吊、门座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1. 设计制造标准意味着门座式起重机在设计阶段就应考虑安全性、效率和耐用性,而制造过程则需严格遵循这些标准,以保证设备质量。
2. 操作规程是指操作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3. 维护保养标准规定了定期维护的频率和方法,目的是预防故障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安全规定旨在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通过设定工作区域、穿戴防护装备和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事故风险。
5. 负载限制是指门座式起重机在工作时不能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这是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的必要措施。
门座式起重机的规程涵盖了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的全过程,强调安全、规范和高效,旨在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人员的安全。每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实现起重机的最大效能和最低风险。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管理者应监督执行,操作员需严格自我约束,共同维护良好的作业环境和设备状态。
第1篇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必须熟知指挥信号。
第三条作业前应查看周围环境,检查门机状况及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并进行空载试车。
第四条当听到、看到紧急信号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或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第五条认真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密切注意设备是否有异响、异味及油、水洒漏现象。
第六条当作业环境不适合设备操作时,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第七条作业开始前,应鸣笛警示。
第八条货物吊起后不宜过高,越过障碍物即可。
第九条在作业中要做到眼随钩走、余光了望、稳起、稳落,在吊运大件货物或设备时,必须慢速操作。
第十条吊钩不准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
第十一条不准与舱内流动机械在同舱同时作业。
第十二条待吊货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升、变幅或旋转。
第十三条重钩或钩上挂有工属具时,不准悬空待命。
第十四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或车时不准作业。
第十五条不准用吊钩牵拉车辆。
第十六条不准吊运重量不明的物体。
第十七条电机温度超过规定,应暂停作业,待温度降低到允许范围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八条作业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控制手柄放回零位。
第十九条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8m/s)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
第二十条作业结束后,吊臂应收到最小幅度,不准垂岸对海停放。吊钩升到顶端,并采取防风措施后切断总电源(18、19、20、21号泊位的门机要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准影响航标信号)。
第2篇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 司机必须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 门座式起重机(以下简称门机)司机,上岗前了解门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作业的信号规则。
3 门机禁止吊运人员。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必须有专用装运装置。吊运时执行起重工的操作规程。吊运重要物件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有安全员进行监护。
4 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禁止歪拉斜吊和起吊被埋在地下不明物体以及被其它重物卡压的物件。
5 操作人员应每班检查幅度指示器系统、力矩指示器系统、起升高度指示器系统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大车行程开关触及限位装置时能及时断电保护。
6 门机在6级(10米/秒)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此时,吊钩应升至最高位置,臂杆升至最大幅度并转至顺风方向,锁定回转制动踏板,台车行走轮用防爬器卡紧;夹轨装置锁定。
7 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易燃油料或清洗剂、香蕉水等清洗设备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放乱泼,应回收入库妥善处理。
8 配电室、变压器、操作室等主要部位必须配置2支4kg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并应及时检查更换失效灭火器。电气失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9 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板。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维修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电源开关使用相应规格的漏电断路器。
10 夜间工作、机上及作业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臂杆及竖塔顶部应有红色警示信号灯。
11 司机身体不舒服时不可勉强工作,司机饮酒后和非本机司机均不准登机操作。
12 起动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和准备
1 行走轨道、回转盘及各种传动机械、开式齿轮啮合面上应无障碍物。
2 取掉台车行走轮的防爬器和松开大车固定的夹轨器。
3 各主要结构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 按润滑周期表的规定对各部位进行润滑。
5 检查起重及变幅钢丝绳端头的紧固情况,发现扭曲、挤压变形、磨损和断丝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报告机电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
6 各接触器应完好、各位置限位开关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7 电缆无破裂漏电现象,各导线绝缘表层无明显损坏。
8 电源电压应符合规定。其变动范围不得超出规定。
9 合闸前各操作手柄位置于零位。
10 吊钩防脱装置完好有效。
13 起动后应进行以下检查(空载)
1 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正常,无异常声响。
2 各仪表指针位置正确,接触器、限位开关及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
3 各机构联合运转5min~7min,确认各部分机构正常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工作。
14 司机在操作中遇下列情况应鸣铃:
1 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
2 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3 门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
4 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5 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15门机司机和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应按国家颁发的《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要求作业。
16司机应听从起重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确认信号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包括非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停车。司机应关注其它作业人员的位置和动作。有颖问或察觉不安全时,应及时鸣铃并通知地面工作人员。
17司机工作时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与他人闲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8在起重作业中应执行下列规定:
1 对使用的吊索、吊链、卡扣等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必须满足安全的吊点、吊运方案拴索,起吊前试吊,达到平稳。对表面涂油的重物,应将捆绑处油污清理干净,以防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动。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装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
3 不得人员乘坐吊车随吊钩、吊物进行升降。
4 严禁对埋在地下的重物起吊。
5 在吊运零碎散件物品时,应使用吊筐,不得使用无栏杆的平板散装。
6 捆绑边棱角锋利的物体,应用软物包垫,以免割断吊索。
7 严禁将锚固在地上的附着物和其它杂物与重物捆绑在一起。
8 重物必须绑扎牢固,吊索夹角不得大于60°。
9 吊钩应在重物的重心线上,严禁在倾斜状态下拖拉重物。
10 起吊大件或体形不规则的重物时,应在重物上拴牵引绳,防止部件摇晃旋转,在起吊过程中,要保持其平稳,避免产生歪斜;吊钩上使用的绳索,不得滑动,以保证设备或构件的完好无缺。
11 起吊重物离地面10cm时,应停机检查绳扣、吊具和绑扎的可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接到起升信号后,再继续起吊。
12 重物吊至指定位置后,应放置平稳、确认无误后,方可松钩解索。
13 吊物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不得起吊。
14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不得起吊。
15 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电线或其他物体时不得起吊。
19 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或吊运重要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 cm左右,确认制动可靠,并由起重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接到起升信号后,再继续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操纵控制器应逐档提增速度,严禁越档越级操作。
21 回转时,应操作平稳,均匀转动。
22被吊物件需要进行逆向运行时,应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机械完全停止,物件平稳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
23 行走时应尽可能使臂杆平行于轨道方向。并由专人监视电缆的收放和大车的运行。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起重机离轨道端头不得少于3 m。
24 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杆下落到最大幅度位置时,起升和变幅卷筒上至少应留有3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应排列整齐。
25运转中,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有异常,检查各部位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5℃,各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60℃,超过温升控制或发现其它其它问题应立即停机。
26 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作业须在停机并切断相关电源后进行。
27 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应将控制器回零位,并切断控制电源。
28 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1.5m,然后跨越。
29两台同型号门机抬吊,应根据现场条件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其抬吊重量不得超过双机额定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吊运大件时宜用平衡梁吊挂,无平衡梁时,应随时保持钢丝绳的垂直。起吊过程有专人监护,起吊作业时设安全警戒线。
30 两台门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相距不得小于20m,并要注意回转方向,避免臂杆相碰。
31 停机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将臂杆升至最大幅度位置,并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m~6m处。
2 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的地方。
3 将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应切断电源。
4 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5 如停机时间长,应将夹轨装置投入或将大车行走轮用防爬器锁定。回轮机构脚踏制动器用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中间用木楔塞住。检查无误后,关门上锁、断开外部电源。
32 门机的日常保养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 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和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添润滑油。润滑油脂必须保持清洁,型号符合要求。
2 检查各传动机械基础部位和各结构部位的连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应及时紧固。
3 检查各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4 检查并保持各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5 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它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如达到应立即更换。检查卷筒钢丝绳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
6 检查竖塔顶部滑轮、臂杆顶部滑轮和吊钩滑轮的运转情况,如有卡阻、颤动响声或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检修或更换。检查吊钩磨损程度和防脱钩装置装置可靠性。
7 电气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专业电工及时进行检修。
8 检查行走轨道基础,接地装置应保持良好。
9 做好全机的清洁工作,应经常保持整洁。
10 设备大修后投入使用,应按磨合期规行保养。
33 交接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交接应在机上进行。
2 交班人员要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要为夜班创造条件,交班前要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3 接班人员应提前15min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4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撐褰、撊,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维护、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配件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行及维护、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必须将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待清楚。
6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7 交班后,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试运行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第3篇 门座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合闸
先按“主接触器”按钮,主接触器通指示灯(绿色)亮。再按“控制通”按钮,控制接触器通指示灯(绿)亮。
2、故障复位
在出现故障时,蜂鸣器会进行报警,同时故障指示灯亮,首先查明原因,然后进行故障复位。步骤如下:
(1)首先查看触摸屏中的当前故障提示,排除故障原因。
(2) 在两个主令置零位时,所有工作机构停止工作时方可进行复位。
3、限位旁路
将左操作台上“旁路”按钮按下后,整机的大车防撞限位、电缆卷筒终点、以及大风报警处于无效状态,“旁路”用于应变时的临时动作,不适用于工作状态,按钮按下时,“工作正常”指示灯会闪烁,提醒司机注意。
4、行走机下控制
将右操作台上“机上/地面行走”旋钮转至“地面行走”位置,行走处于机下控制状态,可通过机下人员控制行走。
5、起升控制
“起升联动/就地点动”在“就地点动”时,用来点动操作站时使用,“起升联动”时,用来联动台操作。当联动台上“支持/双机/开闭”选择开关打到双机时,两个电机同时工作即双机工作,若打到支持或开闭,并且“支持/行走选择”和“开闭/行走选择”对应选择“支持”和“开闭”时,支持电机或开闭电机只有一个工作。
6、抓斗工况
当联动台上“吊钩/抓斗”选择开关打到抓斗时,需做开闭斗位置设定。
7、变幅机构
“变幅联动/就地点动”,在“就地点动”时,用来点动操作站使用,用联动台操作。
该机构用于门机的增幅和减幅,其运行原理如下:
(1)增幅
当主令打到增幅1档时,电机以25%的速度运行。
当主令打到增幅2档时,电机以50%的速度运行。
当主令打到增幅3档时,电机以75%的速度运行。
当主令打到增幅4档时,电机全速运行。
当主令回零时,增幅方向信号断开,电机受变频器控制减速停车,当电机转速接近零速时,制动器接触器失电,制动电阻反馈制动,制动器抱闸。
(2)减幅
减幅工作原理与增幅一样
8、旋转机构
旋转采用变频器调速,工况与变幅变频器控制一样。
9、大车行走机构
支持和大车行走,开闭和大车行走是共用1个变频器的。通过联动台上“支持/行走选择”和“开闭/行走选择”切换旋钮进行切换。支持、开闭和大车之间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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