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规定
2. 工具使用与保养
3. 工件准备与测量
4. 基本操作技能
5. 质量控制与检验
6. 工作环境维护
7.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1. 安全规定:
- 操作前,务必穿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和防尘口罩。
-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禁止在疲劳、饮酒或药物影响下进行作业。
- 作业时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操作失误。
2. 工具使用与保养:
- 使用前检查工具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 正确使用钳子、扳手、锉刀等工具,防止损坏工件或伤及自身。
- 作业后清洁工具,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3. 工件准备与测量:
- 根据图纸或指令准确切割、锉削、钻孔等。
- 使用量具(如卡尺、角度尺)进行精确测量,确保尺寸符合要求。
- 工件加工前应进行预处理,如去毛刺、除锈。
4. 基本操作技能:
- 掌握钳子的握持技巧,保证操作稳定。
- 学习并熟练掌握焊接、装配、矫正等基本技能。
- 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
5. 质量控制与检验:
- 定期进行自我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 对完成的工件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的需重新加工。
- 与质检人员紧密合作,确保产品符合规范。
6. 工作环境维护:
-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杂物。
- 遵守噪音、废弃物管理规定,减少环境污染。
- 定期检查照明、通风设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7.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熟悉应急预案,了解紧急疏散路线。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避免事故扩大。
-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1. 每年至少对钳工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其与最新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相符。
2. 复审过程中,应收集员工反馈,针对常见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修订。
3. 复审结果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将更新后的规程告知所有相关人员。
4. 当法规、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规程进行临时性复审和更新。
5. 钳工应定期参加规程复习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规定,提高作业安全性和效率。
第1篇 修理装配钳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磨屑飞溅、铁屑飞溅、防护用品使用不当、防护装置缺损造成机械伤害。
2、等高作业造成的坠物伤害。
3、扁铲、手锤上有油污、扳手飞逸、锤头的飞逸等造成的物体打击。
4、电气绝缘破损、电器漏电造成的电气伤害。
5、作业人员操作失误、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害。
6、吊具缺陷造成的起重伤害
二、依据标准
《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相关标准。
三、作业要求
除遵守《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工具保管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触电
1.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事故。
1.2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2、物体打击
2.1搬运、发放工具操作失误造成刺伤、戳伤或砸伤。
2.2工具摆放缺陷阱脱落砸伤
二、依据标准
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1992。
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gb13960--1992。
3、《气动工具一般的安全要求》gb17957-2000。
4、《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2000。
第2篇 机修工钳工作业规程
1.机修工应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2.安拆作业前,首先应重点检查各金属结构无腐蚀严重、变形开裂现象,要保
证机械各零部件以及拆装使用的工具完好无损。
3.要熟练掌握设备整机构造和安拆作业程序,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基础、防护
装置、金属结构部件和工作机构;连接螺栓要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轴销
按规格大小穿好尾销。
4.严格遵照制定的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拆装作业,在作业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方
案中预定措施有冲突时,应报告主管人员重新审定修改方案后进行。
5.作业中要认真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
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保护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6.安装时,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垂直度偏差符合规定要求。
7.拆卸前和安装后,要检查调整工作机构的无传动制动装置,使之运转正常制动
可靠。对重要安全装置、钢丝绳以及机械部件要作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
第3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4篇 钳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在虎钳上装夹工件时,要用力夹牢,手柄要靠拢端头。
2. 手锤必须装配牢固,并在使用中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
3. 使用手锤,周围有人时,要随时避开,避免伤人。
4. 进行錾削时,要控制切屑飞出方向,以免伤人。
5. 严禁使用无柄锉刀、铲刀、刮刀等,以免伤手。
6. 钳台上应设置防护网,工作中应用刷子扫除切屑,不得徒手揩摸或用嘴吹切屑。
7. 钻孔时,手不得接触钻床主轴和钻头,严禁戴手套操作,并防止衣袖、头发被卷住。
8. 钳工工具、量具,应放在工作台的适当位置,以免滑落掉地而损坏。
第5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6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7篇 钳工维修装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钳工维修装配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屑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屑,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下毛刺.
4、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原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5、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燃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燃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7、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用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8、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9、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提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10、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1、使用剪刀车剪铁片时,手要离开侧刀口,剪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2、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3、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4、高空作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5、使用腐蚀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蚀手套,并防止腐蚀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6、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第8篇 机修工(钳工)作业规程
1.机修工应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2.安拆作业前,首先应重点检查各金属结构无腐蚀严重、变形开裂现象,要保
证机械各零部件以及拆装使用的工具完好无损。
3.要熟练掌握设备整机构造和安拆作业程序,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基础、防护
装置、金属结构部件和工作机构;连接螺栓要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轴销
按规格大小穿好尾销。
4.严格遵照制定的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拆装作业,在作业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方
案中预定措施有冲突时,应报告主管人员重新审定修改方案后进行。
5.作业中要认真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
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保护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6.安装时,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垂直度偏差符合规定要求。
7.拆卸前和安装后,要检查调整工作机构的无传动制动装置,使之运转正常制动
可靠。对重要安全装置、钢丝绳以及机械部件要作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
第9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0篇 机械钳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防护用品使用不当、防护装置缺损造成机械伤害。
2、等高作业造成的坠物伤害。
3、使用工具等飞逸造成的物体打击。
4、电源线路绝缘破损、电器漏电造成的触电伤害。
5、作业人员操作失误、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损害。
二、依据标准
依据《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相关标准。
三、作业要求
除遵守《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12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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