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作业内容
1. 设备检查:对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常规的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松动或异常发热现象。
2. 电路连接:正确连接电源线路,确保接线牢固,无裸露或短路风险。
3.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故障排查:遇到设备故障时,遵循安全规则进行诊断和修复。
5. 安全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止电击和其他伤害。
1. 明确职责:作业人员应清楚自身职责,理解低压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2.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低压电气知识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
3. 工具准备:检查和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等。
4. 现场管理:保持作业现场整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
1. 定期审查:至少每年对低压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以适应设备更新和技术变化。
2. 变更管理:当作业环境、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规程。
3.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改进建议,通过持续改进提高规程的有效性。
4. 记录保存:保留规程复审记录,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评审参与:涉及低压作业的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参与规程的复审过程,确保共识和执行。
低压作业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持续改进,以确保作业安全、高效。请每位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2)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3)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4)上杆前,应先分清相、中性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中性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第2篇 某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3篇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第二条 所有工具都必须有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
第三条 带电工作时要扎紧袖口,使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不允许使手直接接触带电体,也不允许身体同时接触两相或相与地。
第四条 站在地上的人员,不得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
第五条 登高作业带电工作时,道德必须将邻近导体(包括相线、吊线和金属架等)用橡皮毯遮盖,不论导体外壳有无绝缘。
第六条 工作处应用红折拌告带围住,防止行人误入。
第七条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彻底拆除,不准遗留线头,但准拆到开关处。
第八条 如厂内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事故时,应立即前往切断有关电源,危急时许切断全厂电源。
第九条 电工在工作时应穿厂内发给的橡皮胶底鞋,如发现损坏,应立即修补。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带电工作:
1、阴雨天气;
2、防爆、防火及潮湿场所;
3、有接地故障的电气设备外壳上;
4、在同杆多回路架设的线路上,下层未停电,检修上层线路;上层未停电且没有防止误碰上层的安全措施检修下层线路。
第4篇 低压配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名称
低压配电作业
工作要求
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
序
号
工作步骤
潜在危害
控制措施
1
穿戴防护用具
设备发生漏电、短路造成触电伤害或引发火警。
现场备齐防护用具,进入现场,按要求佩戴。若发生火警时迅速利用就近灭火器灭火,火势扩大,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
巡视
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造成触电伤害。
值班电工巡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3
停/送电准备
停送电时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误操作引起人身伤害事故。
配电室内停/送电,正确使用绝缘工具;悬挂警示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4
模拟操作
直接对电控开关进行操作,易误操作引起电器设备故障、人身伤害事故。
低压电气设备操作时要先在模拟板上,核对性操作,然后按规定在设备上操作。
5
停送电操作
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容易造成人身、器材安全伤害。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挂警告牌和安排监护人员,监护人不得参与其它作业,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进行监控。工作票或口头调度中的错误应拒绝执行,对疑问要问清楚,不能盲目操作。
6
检修
电器设备未断电、未进行人工放电,检修电器设备易引起触电,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检修须拉开负荷开关和上下隔离开关及室外跌落保险;并断开其它有关电源触及电容器和电缆头,必须进行人工放电。雷雨或不良天气时不要检修避雷针和高压设备,不要在附近停留。
7
工作结束
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值班人员必须完成操作票中全部安全措施要求后,才能准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检修完毕后,拆除地线、遮栏、标志牌;此时,设备应视为带电状态,不能再次触及,否则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填写检修记录。
8
现场清理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造成电击伤害。
现场监护人员如发现有危及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清理工作。
第5篇 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6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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