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作业规程
栏目

电气作业安全作业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电气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资格与培训要求。

2.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与操作规程。

3. 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4. 电气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

5. 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程序。

编制指南

1. 电气作业人员资格: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证,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知电气作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设备检查:在每次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接地状况及连接部位,确保无损坏、老化或松动现象。

3. 安全操作:作业过程中,禁止带电操作,除非使用绝缘工具并在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电气系统的接线方式。

4. 防护设备: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工作服应保持干燥,防止导电。

5. 风险评估:在开始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6.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电气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治伤员并上报。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和技术发展。

2. 当发生电气安全事故或法规更新时,应及时修订规程,确保内容的有效性。

3. 复审工作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涉及电气作业的所有人员均需参与讨论和反馈,以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4. 经复审修改后的规程,需经管理层审批后发布,所有相关人员需重新培训并理解新规定。

本规程旨在为电气作业提供一个安全的操作框架,但并不能预见所有可能的危险。每位作业人员都应具备自主判断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执行规程时,应灵活应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最佳决策。

电气作业安全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电气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1.专用电气机械,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

2.电气设备的施工或修理,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乱动、操作;

3.已标识电气危险的场所,非操作者不可进入;

4.不要在电气开关和配电盘周围放置物品;

5.当电气出现异常(过热、打火花,漏电等)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6.如有类似于静电所引起的异常现象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二、开关的安全操作

1.人体出汗和手脚潮湿时,不要触摸电线和电气设备;

2.发现闸刀开关、插座的绝缘盖损坏,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3.将保险丝的规格标明在开关上,不要使用大于规定值的保险丝,不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4.更换保险丝时,要先切断电源开关。安装非封闭式保险丝,要按如下顺序进行:松开固定螺钉,取下已熔断的保险丝, 擦净接触面,有卡子的一面朝上,保险丝先挂下端螺钉,再挂上端螺钉,然后依次先紧上端螺钉,后紧下端螺钉;

5.要用右手操作电源开关、不要将开关置于半断、半闭合的中间位置;

6.操作闸刀开关要迅速、准确。不要将闸刀置于半接通、半断开的中间位置上,更不可将电线挂在闸刀开关的闸刀上;

7.拉闸操作棒要经常保养,放于干燥处;

8.开关箱的门不要打开不管,要随时关好;

9.电动机因原因不明停止运转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三、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为电气设备等带电部分设置的防止触电的围栏、绝缘屏蔽要保持完好;

2.电气设备操作部分的照度为:

精密作业:300勒克司以上。

一般作业:150.勒克司以上。

粗糙作业:70勒克司以上。

3.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不要随便拆除。调换电动机时,往往忘记接上地线,要特别留心;

4.照明灯具上的灰尘污垢,揩擦清洁,并且,要事先切断电源。

四、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来回移动的电线要用橡皮绝缘电缆;

2.手持式电灯,要有防护装置;

3.被水或其他导电性液体弄潮湿的场所,欲使用电压200v以上移动式电气设备,在未确认接地线已接好之前,不要使用。

五、电线、裸露线的使用

1.作业或通行的时候,接触或有可能接触的绝缘电线、移动电线,若发现绝缘层损伤或者老化,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

2.在被水或其他导电性好的液体弄潮湿的场所使用移动式电线或电线的各类连接器件,要求绝缘性能特别好。为此,要使用经电器部门认可的电线或器件;

3.接长电线(包括细软线、橡皮绝缘软线、多股电缆线),要按规定的方法 或用绝缘性能好的连接器件(接线柱之类)连接;

4.临时敷设的电线或移动式电线,应尽可能不摊在路面,不得已时,要采取因通行引起绝缘损伤的防护措施;

5.不要倚靠电线竖立物件或在电线上吊挂物件;

6.在电炉和电解槽的没有绝缘被覆的裸线周围作业时,要充分注意,必要时要用橡胶板、石棉布等绝缘物覆盖裸线;

7.电线、细软线、多股电缆等,除了手持灯具、电动工具用的以外,不要随便触及;

8.不要踩踏或用车轮轧电线,不要将电线放置于重物下面,不要使电线在铁板的切口上揉搓。

六、停电或切断电源作业时的安全操作

1.停电时,将指定的开关尽可能迅速地切断;

2.切断开关作业时,最好将负荷与隔离双重开关都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挂牌或由专人监视,监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若必须离开岗位时,须请他人代替监视;

3.高压停电和切断高压开关作业,一定要有电气管理部门人员在场,或根据电气管理部门指令作业;

4.作业完毕送电的时候,要确认送电对作业者是否有危险、与有关人员是否联系好,否则不能送电;

5.高压或超高压线路的断路开关(油断路开关)、线路隔离开关等,要在确认指示灯,信号灯和标牌等指示无负荷之后,才能断开或闭合。

七、接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的安全作业

1.不要随便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

2.不要随便接触带电作业者,不要与他传递工具;

3.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使用管子之类长物件时要特别留心;

4.作业时,无论人体或非绝缘工具等不可与带电电线裸出部分接近到或有可能接近到安全的距离以内时,要向上级报告,得到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指示或会同电气管理部门人员方可作业。

八、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1.发电机过热、电线断线、电线掉落以及瓷绝缘子处产生火花等电器设备异常时,要立即向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报告;

2.因大风刮断而掉下的电线,不要用手触摸它,要迅速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取得联系;

3.顶棚漏雨、漏水时要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联系,并确认线路绝缘是否有异常现象;

4.非电气回路的绝缘地方,如果感觉带电,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5.走路时如有触电感,则用一只脚着地,跳离危险区;

6.漏电警报器、电气异常警报器或其他标识有动作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7.过热、漏电、失火时,要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8.电气引起的火灾,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消防器材。

第2篇 电气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电气工作总则

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水电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细则,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 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按规程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3. 本规程所称高压电气设备,系指对地电压为250伏以上者。

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组织措施

1. 装设临时电线路的安全要求:

(1)户外架设低压临时架空线路的导线应采用绝缘导线,铜线不小于6mm2,铝线不小于10mm2,并满足负荷电流的要求。

(2)临时架空线路长度不得超过500米,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5米,与建筑物、树木或其它导线的距离一般不小于2米。

(3)电气和用电设备应有防雨措施。

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

1.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2.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其插头亦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四、外线电工

1. 杆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并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2. 使用梯子时其与地在的夹角应在60~70度之间,且应有人保护或栓牢。人字梯必须要有防止开度过大的拉绳。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吊送或用绳索传递,严禁乱扔乱抛。

五.维修电工

1. 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良好。

2. 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3篇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2.变、配电房间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4.雷雨天气巡检室外设备时,巡检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5.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 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7.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责任。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签发,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8.不得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 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9. 不应随意拉设临时线路。

10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1.发电、供电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

12.当外线停电后,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按发电操作规程启动发电设备。

13.恢复外线供电,当外线来电时断开加油站内各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按操作规程恢复供电。

第4篇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电气作业安全作业规程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