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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作业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架空线路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架空线路的作业流程,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线路勘查与设计

2. 材料准备与检验

3. 基础施工与塔架安装

4. 导线架设与接续

5. 安全措施与应急处理

6. 线路验收与维护

编制指南

1. 线路勘查与设计:依据地形地貌、气象条件、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详细的线路规划,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应绘制详细的工作图纸,标明关键点和注意事项。

2. 材料准备与检验: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材料,如电线、绝缘子、塔材等。在施工前,由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无缺陷。

3. 基础施工与塔架安装: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基础挖掘和浇筑,待基础稳固后进行塔架组装。塔架安装时需严格校正,确保塔体垂直。

4. 导线架设与接续:使用专业设备和技术,确保导线平稳、准确地架设在塔架上。接续工作应在干燥、无尘的环境中进行,确保电气性能。

5. 安全措施与应急处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装备,遵守高空作业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6. 线路验收与维护:线路完成后,进行全面的电气测试和外观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定期进行线路巡检,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工程部负责人主导,结合最新的技术发展和安全规定进行修订。

2.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或发现规程中有不适用之处,应及时记录并上报,以便适时调整。

3. 复审过程应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本规程旨在为架空线路作业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域、环境等因素有所不同,作业人员需结合具体条件灵活应用,确保作业安全高效。

架空线路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安全带及其附件是在人体坠落时,用于平衡地拉住人体并限制其下落距离的安全装置,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能经受住由此产生的力。安全带及其金属配件、带、绳必须按照《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并符合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指标。

围杆安全带以静负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测试时,应无破断。悬挂、攀登安全带以100kg重量检验,自由坠落,做冲击试验,应无破断。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试验时,应模拟人型并且腰带的悬挂处要抬高1m.自锁式安全带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坠落冲击试验,下滑距离均不大于1.2m.用缓冲器连接的安全带在4m冲距内,以100kg重量作冲击试验,应不超过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带国家标准对安全带的使用和保管作了严格要求: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2)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无破断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上杆前检查脚扣(把脚扣套在电杆根部,然后单脚踩在脚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穿好绝缘鞋,绑好牵引绳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2篇 外线架空线路安全作业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匀。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科有人。坑基夯实后,才能拆去叉木和拉绳。

3、登杆前应检查电柱的牢固程度,并夯实根基。对旧木杆必要时要采取加固措施。登杆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脚扣应按电杆直径选择适应规格。安全带应栓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4、在原有电杆上架设与带电导线平行的线路时,应保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作业。穿越带电导线架线时,应停电进行。如低压线路确实不能停电时,必须在穿越导线两侧搭设隔离设施。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紧线应缓慢使导线升起,并注意有无挂住的地方,以免导线受力后突然崩起伤人。

7、架空线路施工中,每2-3公里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第3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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