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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作业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起重机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起重机操作前的检查

2. 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

3. 起重机操作流程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5. 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

6. 作业人员职责和培训

编制指南

1. 操作前检查

- 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

- 确保起重机操作系统无异常,如指示器、信号装置等正常工作。

- 检查工作区域,确保无障碍物,地面稳定,无潜在危险。

2. 安全规定

- 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书,并熟悉设备操作手册。

- 作业时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 不得超载,严格遵守起重机的最大荷载限制。

3. 操作流程

- 启动前鸣笛警示,确认周围无人员靠近。

- 慢速启动,平稳提升和移动负载。

- 下降时同样需缓慢,防止突然坠落。

4. 紧急情况应对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并排除故障。

- 如遇突发状况,如吊物失控,应迅速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5.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和紧固。

-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6. 人员职责与培训

- 操作员负责设备安全运行,遵守操作规程。

- 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作业技能。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

2. 复审时要考虑新的法规要求、设备更新和技术改进。

3. 若发现规程中有遗漏或需要修正的地方,应及时修订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4. 复审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下一次复审的参考。

以上规程旨在确保起重机作业的安全高效,所有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务必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保障作业安全。

起重机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船用起重机抓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作业前检查钢丝绳、绳扣、接头、卡环,确认无损坏时方可使用。

第二条船用起重机作业时,发现吊杆、抓斗运行线下有人要停止作业。

第三条随时清除抓斗作业时洒漏的煤炭及其它影响作业的障碍物。清理时要停机或闪开运行线路。

第四条指挥工指挥作业时,站在安全明显位置,精神集中,手势规范准确。

第五条使用抓斗时,严禁超负荷作业。

第六条作业时严禁进行拖斗、甩斗操作,起斗要稳,落斗要轻。

第2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作业规程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3篇 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第4篇 塔吊起重机顶升、拆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 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6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安全作业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

2主要内容

2.1装拆人员要求

2.1.1塔式起重机安装工必须身体健康,视力、体力良好,无不利于高空作业的疾病,年满18岁,并经过培训。

2.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均要由熟悉业务,了解安全技术要领和习惯高空作业的技术工负责进行。

2.2塔式起重机的立塔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下,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可适当进行一些拼装工作;大风、浓雾和雨雪天禁止装拆作业。

2.2.1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立塔现场内,不准在立塔现场进行其它作业。

2.2.2在拆立塔之前,必须对索具、滑轮组和钢丝绳等部件进行周密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载荷试验。

2.2.3在拆立塔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立塔现场周围不得堆存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拆立塔用的地锚等临时设施必须构筑牢固。

2.3在拼装作业中,连接紧固件(螺母、垫圈和螺栓等)不得有遗漏,一切临时连接结构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2.3.1安装架设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及其固定必须符合规程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2.3.2在立塔现场的临时堆场里,金属结构下面应垫放木块,以免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2.3.3进行高空作业时,安装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

2.3.4在进行逐件组拼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3.5架设的过程中,在立塔初始阶段,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最为不利,随着立塔过程的完成,受力逐渐减小。因此,初立塔时,必须注意反复检查并缓慢进行。

2.3.6拆塔卧倒塔身过程中,在塔架即将完全卧倒时,金属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情况最为不利。因此,拆塔之前,也应对各个部件和各个连接部位反复仔细检查,以防止由于个别残伤及局部缺陷而带来的安全事故。

2.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程序、索具、配套工具和地锚构筑等有关安排均应遵守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办理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2.5冬季施工时,要特别注意遵守下列规定:

2.5.1不得起吊冻结在冰雪中的结构和构件。

2.5.2起吊前,构件上的冰渣和积雪必须打扫干净,起重机运行地段应彻底清扫,轨道上不得有冰雪。

2.5.3每次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然后进行正式吊装作业。在严寒地区进行冬季施工时更应强调多进行几次试吊,以防出现冷脆现象。

第7篇 塔吊起重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第8篇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的安全作业规程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的安全作业规程摘要: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电线时应将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吊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电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不准使角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以免超负荷引起事故。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1.起重机作业前的检查

(1)检查散热器的水、汽油箱内的汽油和引擎曲轴箱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并对各润滑点加润滑油。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3)检查各个部件紧固情况,钢丝绳是否磨损、断丝,绳卡必须牢固。

(4)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启动前检查各手柄是否均处于零位,各操作手柄应放在中间或停止位置。

(5)检查液压油箱中油液是否足够,油路、气路是否有泄漏。

(6)将支腿撑好,如支腿下方不平时,应用木块垫平。机械结构的起重机在支腿撑好后,需用插销固定。

(7)空载运转起重机各机构,运转正常。

2.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工作场地,起重机不可在倾斜和松软的地面上作业,并注意在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及其他障碍物。

(2)起重作业时,所有人员不能站在起重机吊臂回转所及区域内,重物应尽量避免在司机室上方通过。捆缚人员在挂好钩后,也应站到安全区域。

(3)在夜间使用起重机时,在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电线时应将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吊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电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

(5)起重机吊臂触及高压输电线时,驾驶员千万不能触地,现场人员应立即把危险区围好(半径为8-10m范围内),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切断电源。

(6)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操纵手柄。如必须调整支腿时,应先将重物落下后再进行调整。

(7)起重机在最大负荷下工作时,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应镇450,在一般情况下,不许横吊。

(8)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过卷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卷扬过头,使钢丝绳拉断,吊臂后翻。

(9)不准使角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以免超负荷引起事故。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10)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尽,一般应保留2-3圈,以防钢丝绳的末端松脱而发生事故。

(11)当轮胎式起重机有负载作短距离行走时,其重物不能超过吊臂在该位置(不用支腿)时的额定起重量的2/3,离地高度应<0.5m。

(12)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指示器,不准超负荷吊运。

(13)每次作业前,都要先作试吊,把重物吊起离地面50-100mm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在重载时还要在试吊中检查支腿是否牢靠。

(14)在雨天或雪天制动器易失效,落钩要慢;如遇7-8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要卸下载荷,把起重臂放在托架上。

第9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作业规程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0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11篇 船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船用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条作业前:

1、进行空负荷运转,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

2、将吊杆硬软改绳卡在适当位置上,中改绳要收紧。

第四条作业中:

1、严禁超负荷作业,吊平舱机械要用专用工具,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不准擅自长落吊杆(双吊杆)。

3、吊钩迎面及运行线下有人不准动车。

4、船体内、外倾不准超过3°。

5、移动高架前要将皮带机上煤炭放净,停机后方可移动

6、装船作业准备时要先挂好接煤兜后再回转高架皮带机,要检查电门箱控制线有无破损,发现损坏要立即通知电工处理,不经处理不准作业。

7、绞船时,先把高架皮带机移出后,再把电门箱及接煤兜移到安全可靠地点。

8、必须随时检查溜筒绳,发现破损及时报告。

9、阴雨天要将电门箱移至避雨处,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

第五条作业后:

1、要先回转出高架皮带机,后摘接煤兜。

2、高架皮带机移出时,要防止碰撞并落平。及时切断电源,并将电门箱的电缆线盘好放到指定地点,大风天要将高架皮带机落到地面。

第12篇 起重机司机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复部分应分配合理,不能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5、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a: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b:超负荷不吊;c:工件紧固不牢不吊;d:吊物上有人不吊;e:安全装置不灵不吊;f:工件埋在地下不吊;g:斜拉工件不吊;h: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i:小配件或短料装盛过满不吊;j: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7、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8、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立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0、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13篇 起重机机械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起重机机械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起落和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6)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7)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作业和起吊地面重物。

(9)不得在重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散物件。吊运零散物件应使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升降速度要均匀,回转动作要平衡,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理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送电线路作业,必须保持不超过安全距离的规定。

(12)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更换:危险断面和钩颈有永久变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注:电压6kv以下,安全距离为0.5m,电压10-35kv时,安全距离为0.6m,电压44kv时,安全距离0.9m,电压60-110kv时,安全距离为1.5m。

第14篇 塔式起重机消防作业安全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主要内容

2.1控制盘中的电源线、闸刀开关、保险器和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电气器件均应有可靠的保护,以防外界杂物或火星落在器件的周围。

2.2禁止用绝缘不合要求的导线和集电环;导线的绝缘和降压变压器的绝缘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2.3在进行技术维护时,禁止在驾驶室中使用喷灯或手提灯以及其它明火和暗火的装置。

2.4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温升情况,不得使温升超过规定标准;当发现有烧焦气味或发现有电器设备冒烟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机检查。

2.5禁止在驾驶室中进行熔焊作业;在非常必要情况下,必须备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悍。

2.6每台塔式起重机都应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2.7油料以及废棉丝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贮存在盖紧的铁皮箱里。

2.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2.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干砂扑灭,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2.10冬天,驾驶室采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第15篇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必须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有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

﹙1)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2)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3)输电线路电压≥60kv,[0.01(v-50)+3]m.

7、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托盘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8、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他任何物体碰撞。

9、任何物件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1、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从卷筒上放上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尽。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1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17、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8、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0、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1km以上)时,必须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以内)时,臂杆应降到20-30°,并将吊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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