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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

有哪些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及续签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 租户筛选:制定租户资格审查标准,包括信用评估、收入证明等,以保障房东利益。

3. 房屋维护与保养:规定房屋日常维护的责任划分,处理维修请求的流程,以及预防性维护措施。

4. 租金收取与账务管理:明确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及逾期处理办法,确保租金收入的稳定和透明。

5. 争议解决机制:设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6.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租赁活动符合当地房地产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7. 服务与沟通:建立租户服务标准,加强与租户的沟通,提升租户满意度。

模板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模板如下:

1.1 租赁合同管理 1.1.1 确保所有租赁合同均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1.2 合同变更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1.1.3 合同终止时,应提前通知并按约定进行结算。

2.1 租户筛选 2.1.1 对租户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信用记录、工作稳定性等。

2. 1.2 要求租户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

2. 1.3 设立租户评分系统,根据评分决定是否出租。

3.1 房屋维护与保养 3.1.1 明确房东和租户的维修责任,制定维修流程。

3. 1.2 定期进行房屋检查,预防潜在问题。

3. 1.3 建立紧急维修响应机制,确保快速处理突发情况。

4.1 租金收取与账务管理 4.1.1 确定租金支付日期,设定逾期罚款规则。

4. 1.2 通过安全的支付平台收取租金,提供收据。

4. 1.3 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无误。

5.1 争议解决机制 5.1.1 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或邮箱,及时回应租户问题。

5. 1.2 通过调解、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租赁纠纷。

5. 1.3 记录所有争议处理过程,作为经验教训。

6.1 法律法规遵守 6.1.1 定期更新并遵守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

6. 1.2 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确保租赁活动合规。

7.1 服务与沟通 7.1.1 提供24/7客服支持,解答租户疑问。

7. 1.2 定期收集租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7. 1.3 举办租户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标准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的标准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清晰性:规程内容应明确、具体,易于理解,避免产生歧义。

2. 全面性:覆盖租赁管理的各个环节,无遗漏。

3. 实用性:规程应结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4. 法律合规性:确保所有流程、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可持续性:规程应适应市场变化,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适应性。

6. 公正性:保证租赁双方权益,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7. 效率性:规程应能提高租赁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延误。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房屋租赁管理将更加规范、高效,为房东和租户创造和谐的租赁环境。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房屋租赁代理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的良好信誉,便于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开展。

2.适用范围

物业组经管的房屋租赁代理物业的管理。

3.职责

(1)物业组负责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实施和跟踪。

(2)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核收。

(3)管理处主任负责租赁代理工作的监督。

4.工作规程

(1)物业组文员做好业主的放租情况的登记.。

(2)合同洽谈

a、就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租赁期限等与来访单位进行报价、洽谈。

b、对要求现场看房者,积极安排陪同看房。

c、未出租的房屋的钥匙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标识。

(3)合同的拟定及签订

a、根据双方洽谈达成的条件,拟定房屋赁合同,并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合同审批。

b、承租方负财务部交纳租赁保证金。

c、由业主及承租方签署合同,并由双方及管理处存档。

d、合同签订后送房屋租赁物业部门鉴证。

(4)出租房屋的交付

a、承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后,即与承租方办理出租房的验交手续。

b、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的钥匙。

(5)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有关合同价格、租用面积、租用期限、交款日期等的变更,经双方同意,按合同的评审程序重新审批。

(6)合同的终止:凡合同的终止皆应按合同中的具体条文进行。在承租方搬离时物业部应派人在场提供适当的帮助及监督其搬离,防止因搬离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第2篇 爱德物业管理中心房屋租赁规程

为加强对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的房屋出租管理和科技综合楼、模型厂楼、新办公楼、老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物业管理中心部门及人员设置

爱德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设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服务管理部设置正式职工5人,维修、工程及值班设置4人。

日常保洁等需要临时工,由物业管理中心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审查聘用人员,报爱德公司总经费批准后实施。

物业管理中心要根据以上各部门及岗位设置,重新修订岗位职责报爱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一)负责完成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的出租洽商事项,草拟并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报院领导审签。注重房屋租赁情况调研,充分利用现有房产资源搞好开源创收。

(二)负责督促租赁单位认真履行院领导审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与水电暖费的及时收、交。

(三)负责对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新老办公楼共17590m2的公共区域实行全方位物业管理服务。除水科院及市政有关部门对水电暖等系统实施工程外,负责按时对所管辖区域内提供水、电、暖气运行保障、公共区域的维修保养、保洁服务、电梯、中央空调运行保障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向各单位及用户提供邮件、信函、报刊的收发服务工作。

(五)负责每日检查所管区域的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及时做好用户回访工作。

(六)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管理的各种基础统计资料。

(七)负责制订所管区域内小型维修工程(5000元以下)计划,报经院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超过5000元(不含)以上的维修工程项目,由院视情况委托办理。

(八)负责零星维修、保洁材料的限额采购,严格维修、保洁材料出入库登记手续,按季检查考核各项费用和材料消耗。

三.经济管理方式

根据房地产开发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院以物业管理中心采取如下经济管理方式:

(一)所有房屋租赁费按合同金额的64%上交院财务核算。按合同额的16%上交院代垫水电暖费,支付时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小区收费单确认后交院财务支付。按合同额的20%上交爱德总公司财务列福佳物业管理中心分户核算。物业管理中心要将经批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时报送院财资处和叫公司财务各一份存档。

(二)院收取64%的房屋租金完税工作以及房管所租赁许可证由院财资处办一相关手续。爱德公司收20%的物业管理费的完税务局工作和上交房管所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由总公司财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客户需要双方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三)院对爱德公司收取的20%的物业管理费,采取按会计年度和收付实现制办法计算管理:

1.按合同额的20%经费作为物业管理费。其中:60%对物业管理中心实行包干管理。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保洁费、5000元(含)以下的零星维修及材料费、绿化费、有关规定应上交院的人员经费等开支。具体开支由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经费预算。人员基本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保洁费、奖金、福利、临时工工资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批;零星维修、保养费、绿化费等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留用的经费内安排,实行内部管理责任制。40%作为院留用经费挂物业管理中心帐户单独核算,主要用于超过5000元的小型维修工程开支和超额上交院经费的奖励提成,对维修工程由院委托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办理。

2.物业管理中心要努力挖掘潜力,开源节流。在完成正常物业管理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对外服务创收,物业管理中心对外提供劳务等创收的经费收入,必须与实行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一块,统一纳入爱德公司财务实行物业管理中心分户核算,不准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3.年终,对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和创收的经费等有节余的,按6:4的比例分成,其中:60%留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发展基金,40%作为奖励。

4.从2000年1月份起,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完成各岗位基本职责任务,月奖金基数定为人均200元,职工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收支节余情况确定,由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的分配比例提出分配方案,报院审批备案。

5.按现行体制,物业管理中心正式职工的人事关系隶属于院,按院规定每年向院交纳公益费、医疗基金等费用。

四.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要求

1.严格岗位责任制管理,根据服务内容和各岗位及人员职责,各岗位必须做到按时、按岗责任到人,每日了解客户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每月考核服务质量。

2.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暖气、中央空调、电梯等的正常供给。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率达到100%,水电暖等发生故障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一般故障排除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做到无跑、冒、滴、漏现象。

3.消防泵、二次饮用水泵、消防报警系统,要确保正常运转,万无一失。配电室的配电设备,每周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4.公共区域、楼梯、楼道、卫生间的卫生清扫,必须在用户上班前完成。日常保洁做到1.8米以下无灰尘,地面、门窗无锈垢,垃圾桶一日清二次,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用户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5.前台服务热情周到,来客登记认真负责,杜绝小商贩进入楼内。

6.报刊、信件按时送到用户手中,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送递本人并签收。

7.物业管理中心要根据考核指标内容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

(二)经济考核指标及要求

1.物业管理中心每年对房屋租赁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依据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和物价部门的价格与承租方洽商合同价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公司领导和院领导审定。

2.对采光条件差的房间和地下室等要采取相应的价格和措施搭配租用,使现有房源的空置房越少越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目标是使房屋空置率降为零。

3.按收付实现制计算,每年纯上交院经费(不含代垫水电暖费、税款)在300万元(含)以内,按合同金额的20%中的60%留用的业管理中心实行包干管理;上交院经费超过300万元的,按超额的5%奖励,奖励费从合同总额20%中院留存在爱德公司的40%中提取,实行效益与上交院经费挂钩,多收多提留,少收少提留。提留的超额奖励费纳入物业管理费统一核算,年终结余按分成比例执行。

4.物业管理中心向承租单位收取的水电暖费全部上交院财务,年终,该项经费支大一收的差额,由物业管理中心从包干的物业管理费中弥补;收大于支的余额,院与物业管理中心按5:5的比例分成。

五.其他

1.物业管理中心各项经费收支情况,由院审计、财务部门每年检查一次。

2.本暂行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今后如有重大变化,另行研究确定。

3.本办法由院财资处负责解释。

第3篇 房屋租赁平台维修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平台维修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资产及租户维修服务程序,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入户维修服务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在管楼宇维修服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

1.片区经理负责协调、督导维修服务工作的实施;

2.维修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维修服务工作;

3.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维修人员及维修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程序:

1.维修人员实施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

1)维修人员执行入户维修服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办公环境及员工行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维修人员入户前,应先按门铃(最多3次),如无门铃可用手轻轻敲门(最多5次)。见到客户是要先问好,简洁说明事由,征得客户同意,方可进入室内开展维修工作;

2.维修人员执行入户维修服务工作时,要做到如下几点:

1)自觉维护公司及客户的权益,不做损害公司名誉的事;

2)不能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汇报、请求支援解决;

3)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或引起客户投诉。

3.维修人员进行有偿维修服务前,要做到如下几点:

1)首先与客户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

2)其次现场进行仔细勘察、设计好工作方案,并计算好有偿费用,同时出示《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请客户核对;

3)再次就工作方案征询客户意见,得到客户明确同意后方可开展维修工作;

4)修过程中,如出现改动时,应征得客户同意方可进行;如果不能满足客户得要求,则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并表示歉意,尽量取得客户的谅解。

4.维修过程中控制噪声降到最低限度,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吸烟等;

5.入户维修服务基本流程

1)维修人员接到客服专员/片区经理传递的维修服务通知后,一般性维修应于尽快或于约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跑水等突发性、紧急性的事件,应立即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把有碍操作的物品小心移开,并把一些可能受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或废报纸等),做好物品防护、保护工作;

3)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及时清扫工作场地:小的工作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砖头、纸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箱)边上。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弄脏了的各部位(如桌椅、墙壁、地面等)。恢复各部位原来状态(位置);

4)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现场进行不少于3次的试验;同时要给客户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如果客户有合理的不满意要求,则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5)客户满意后,维修人员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填写完毕,礼貌地请客户在单上签字确认。如果客户对此次有偿服务的收费有异议,维修人员应告知业主拨打服务站电话,向客服专员咨询和确认收费标准;

6)维修人员离开客户家时,应礼貌向客户道别、谢谢客户对工作的支持。

6.维修人员每日下班前半小时,将当日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整理完毕后交客服专员对照《报修记录表》审核及存档;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30《报修记录表》

2.zc-qr-009《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

3.zc-qr-010《有偿服务维修单》

六、支持文件

1.《办公环境及员工行为管理制度》

第4篇 zz家园房屋租赁管理规程

阳光家园房屋租赁管理规程

一、房屋租赁程序

(1)业主可委托管理处代为出租,亦可自行出租。

(2)委托物业公司出租房屋时,业主需向客服中心填写《房屋委托出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3)无论是委托出租还是业主自行出租,均应要求租赁双方填写《出租房屋登记表》。

(4)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的,在出租成功后应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每户按房租的5%收取)。

(5)物业公司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房屋出租的信息:

a)业主申请委托出租;

b)访问客户;

c)巡视检查;

d)其他方式。

二、终止租赁程序

(1)出租房屋终止租赁时,管理员应要求租赁双方到客服中心填写《出租房屋登记表》相应栏目。

(2)管理员检查出租房屋完好情况,并提请客服中心结清承租人应交费用,确定承租人无违例行为发生或已处理完毕后,方可在《出租房屋登记表》上签字,同意其搬离。

第5篇 小区房屋租赁管理作业规程

小区房屋租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房屋租赁的管理,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内已经办理接房业主的租赁手续办理。

3.0职责

3.1客户中心人员协助业主及租赁户办理相关手续。

3.2收费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看房费及信息发布费。

4.0程序要点

a首先对出租办理人的业主身份核实,非业主需提供业主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b请办理者清楚、准确的填写《房屋出租委托书》。

c提醒办理者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更改。

d提醒办理者在房屋租赁成功后和租赁户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租赁相关登记手续。

e业主登记房屋租赁信息一次性交纳信息发布费200元(物管公司不托管钥匙),物管公司将在房源信息栏上公示,直至出租成功。

f清水房客户中心工作人员可带领求租者看房,但需加收取50元的看房费。

g装修房原则上由客户自带看房,物管公司不托管装修房钥匙。

h若欲在《骏逸生活》上发布租赁信息,刊登一期另交纳发布费50元。

i在《待租房屋信息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j客户服务中心前台助理接待客户前来询问求租相关事宜,接待人员将《待出租房屋信息表》交与求租方查阅。

k如果客户在《待出租房屋信息表》上找到合适的出租房,请客户服务中心前台助理与业主联系,并告知租赁成功后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建议立租赁户档案,将租赁户身份证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内。在《待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上将该户作已出租记录。

l若客户未找到合适的出租房,请客户填写《求租登记表》,有合适房源后联系。

5.0记录

5.1《房屋出租委托书》

5.2《待租房屋信息登记表》

5.3《求租登记表》

《房屋租赁管理规程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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