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作业规程
栏目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8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8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明确物业报修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提升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主要内容包括:

1. 报修接收与登记

2. 故障评估与派遣

3. 维修处理与跟踪

4. 完成确认与反馈

5. 记录保存与分析

6. 紧急情况应对

7. 培训与持续改进

编制指南

1. 报修接收与登记:

- 接收报修:物业人员需礼貌、及时地接受业主或住户的报修请求,记录详细信息,如报修人、联系方式、故障描述、发生位置等。

- 登记:将报修信息录入物业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故障评估与派遣:

- 评估:根据报修内容初步判断故障性质和紧急程度,必要时进行现场查看。

- 派遣:根据评估结果,指派合适的维修人员或团队,明确维修任务和期限。

3. 维修处理与跟踪:

- 处理: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确保安全、高效。

- 跟踪:物业管理人员需定期跟进维修进度,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

4. 完成确认与反馈:

- 确认:维修完成后,由物业人员检查并确认设施恢复正常,业主满意。

- 反馈:向业主或住户通报维修结果,收集其反馈意见。

5. 记录保存与分析:

- 保存:所有报修、维修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和分析。

- 分析:定期分析报修数据,识别常见问题,优化预防措施。

6. 紧急情况应对:

- 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快速响应,优先处理影响公共安全和生活秩序的问题。

7. 培训与持续改进:

- 定期培训物业人员,提升报修处理能力。

- 根据报修管理和维修效果,不断调整和完善作业规程。

复审规定

本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主导,结合过去六个月的报修数据和业主反馈,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订。复审过程中,需考虑以下因素:

1. 是否有效减少维修延误?

2. 是否提升了业主满意度?

3. 是否有助于提高维修效率?

4. 是否需要更新技术或设备以适应新的维修需求?

复审后,修订版规程需经过管理层审批,并在物业内部公布执行。对于重大变更,应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循新规定。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确保物业报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8范文

第1篇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8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八)

1.0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0职责

3.0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3.1客户助理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工程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2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住户报修

4.1.1客户助理或监控室值班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夜间监控室接报修后,直接电话通知工程部,事件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中。客户助理接业主报修电话时,应立即与工程部人员衔接是否能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安排人员维修(紧急、突发事件除外),如果工程部无人员可安排时,客户助理向业主解释并记下报修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待与报修人联系维修。

4.1.2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客户助理在3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派工单》(一式三联其分配是:第一联留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留客户、第三联留用工单位/人)相应栏目,并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并收下《派工单》(第一、二、三联)。

4.1.3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不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提前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单后20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4工程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派工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4.1.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住户同意收费标准并签字认可后维修人员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说明情况,与工程部主管一同在《派工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4.1.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特约服务收费标准》在《派工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缴费依据。

4.1.8维修人员将应收取服务费的派工单(第一联)交回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和物管软件中,并实施对费用的收取。

4.1.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交款,如业主遗忘,由收费员通知客户助理催收。

4.1.10如若属当天不能处理的较复杂的事宜,需工程部员工将《派工单》返回客服中心,并注名事由后,客户中心发出《协调单》,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同时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客户助理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报事报修登记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派工单》,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客户中心取《派工单》。

4.2.2夜间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要求填写《报事报修登记表》,并电话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处理。

4.2.3客户助理将《派工单》(三联)交给工程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

4.2.4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5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交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确认,并将第二联交给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

4.2.6维修人员将《派工单》(第一、二联)交工程部主管签名确认后将第一联返还客户服务中心。

4.2.7公共区域的报修三天之内不能处理,客户中心则发出《协调单》到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不能处理的事件,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说明原因,上报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应在《协调单》上明确批示。

4.3资料保存:《报事报修登记表》、《派工单》(第一联)、《协调单》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存,保存期一年。

4.4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0《报事报修登记表》

5.1《协调单》

5.2《协调单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 《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八)

1.0目的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 0职责3.0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3. 1客户助理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工程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 2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住户报修

4.1.1客户助理或监控室值班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夜间监控室接报修后,直接电话通知工程部,事件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中。

客户助理接业主报修电话时,应立即与工程部人员衔接是否能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安排人员维修(紧急、突发事件除外),如果工程部无人员可安排时,客户助理向业主解释并记下报修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待与报修人联系维修。

4.1.2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客户助理在3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派工单》(一式三联其分配是:第一联留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留客户、第三联留用工单位/人)相应栏目,并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并收下《派工单》(第一、

二、三联)。

4.1.3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不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提前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单后20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4工程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派工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4.1.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住户同意收费标准并签字认可后维修人员开始维修;

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说明情况,与工程部主管一同在《派工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4.1.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

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特约服务收费标准》在《派工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

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缴费依据。

4.1.8维修人员将应收取服务费的派工单(第一联)交回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和物管软件中,并实施对费用的收取。

4.1.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交款,如业主遗忘,由收费员通知客户助理催收。

4.1.10如若属当天不能处理的较复杂的事宜,需工程部员工将《派工单》返回客服中心,并注名事由后,客户中心发出《协调单》,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同时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 客户助理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报事报修登记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派工单》,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客户中心取《派工单》。

4.2.2 夜间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要求填写《报事报修登记表》,并电话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处理。

4.2.3 客户助理将《派工单》(三联)交给工程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

4.2.4 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5 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交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确认,并将第二联交给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

4.2.6 维修人员将《派工单》(第一、二联)交工程部主管签名确认后将第一联返还客户服务中心。

4.2.7 公共区域的报修三天之内不能处理,客户中心则发出《协调单》到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不能处理的事件,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说明原因,上报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应在《协调单》上明确批示。

4.3资料保存:《报事报修登记表》、《派工单》(第一联)、《协调单》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存,保存期一年。

4.4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0《报事报修登记表》

5.1《协调单》

5.2《协调单登记表》6.0相关支持文件

6.1 《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物业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时行收费评审。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四、程序要点

1、住户报修

(1)服务中心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2)管理员在5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二、三、四联)领回机电维修部。

(3)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示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过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现行报修,并及时返回机电维修部向机电维修部主管说明情况,与机电维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服务中心备案。

(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难并将难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四联)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

(8)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二、三联)交回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后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三联)交服务中心,当月25日前月结后送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采取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

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1)服务中心管理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住处后,应立即按《公工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入《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一式四联大5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单。

(2)服务中心管理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二、三、四联)交给机电维修部,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3)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5)维修人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二、三、四联)交机电维修部主管签名确认后将第三、四联返还服务中心和送财务部作为月底统计费用的依据。

3、费用结算

(1)服务中心管理员于每月月底25日前将当月《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费用分别统计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的相应栏目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

(2)服务中心管理员将《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附在以上表格后,报服务中心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报管理处财务审核。

(3)财务部报经理助理审核。

a、财务部向业主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b、财务部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存档备案;

4、资料保存:《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由财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3年。

5、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报修记录表》

2、《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

3、《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4、《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

5、《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作通知单》`

《物业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8汇编(3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