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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规程涵盖范围 本作业规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项作业流程,确保员工在执行任务时遵循安全、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2. 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

3. 遇到问题时的应急处理

4. 作业结束后的清理与交接

编制指南

1. 制定作业规程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操作情况,确保规程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2. 规程应详细列出每个作业环节的具体步骤,清晰易懂,避免模糊表述。

3. 安全技术措施是规程的核心,应明确列出可能的安全风险及预防措施。

4. 规程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运营变化和技术进步。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规程复审,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导,结合实际操作反馈进行修订。

2.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操作变更时,应及时启动规程复审,确保规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复审过程中,应邀请一线员工参与,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规程的可执行性。

4. 经过复审的规程,需经过企业高层审批后正式发布,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更新内容。

四、具体操作步骤

1. 作业前,员工需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了解作业环境安全状况。

2. 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报告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3. 在作业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确保设备归位,交接清楚,记录完整。

五、安全技术措施

1. 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潜在危险,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2. 工作区域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护装备等。

3. 对高风险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品、设立警戒线等。

六、持续改进 鼓励员工提出规程改进建议,通过持续改进提升作业效率和安全性。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对合理建议给予奖励,促进规程不断完善。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用,确保作业安全和效率。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范文

第1篇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1一般规定

1.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排查及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炮掘、炮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综掘、综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5倍)。

1.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4天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1.3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1.4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1.5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1.6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原则

2.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2.2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后实施。

2.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3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编制流程

5审批

5.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5.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6贯彻

6.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6.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

6.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6.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6.5 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6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2篇 瓷砖墙面清洁作业规程工作标准

瓷砖墙面的清洁作业规程和标准

1、内容:办公楼所有贴瓷砖内墙面。

2、作业规程:

(1)装好两桶水,其中一桶放入适量的清洁剂;

(2)用铲刀、刀片轻轻刮掉墙面的污垢、脏渍;

(3)用抹布浸入放有清洁剂的水桶,拿起后用中等力度拧干,沿着墙壁从上往下来回擦拭;

(4)用另一条抹布浸透清水后,用中等力度拧干,彻底清擦一次;

(5)换清水后,将抹布浸透后,用力拧干,在清擦一遍;

(6)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3、标准:

目视墙面干净无污迹,清洗时,用纸巾擦拭墙面50cm,无明显污染。

4、注意事项:

用铲刀刮除墙面污垢时,注意不要刮墙面。

第3篇 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3

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三)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

a、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a、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b、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c、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d、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e、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f、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g、单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h、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i、 站在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4)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5)使用梯子的要求:

a、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d、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e、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

f、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g、单梯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h、梯子用完必须放回固定区域,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第4篇 煤气泄漏应急作业规程范本

1 目的

建立煤气泄漏应急处理规程,避免发生危险,保证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服务区域。

3 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煤气泄漏应急处理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服务中心的煤气泄漏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3.3各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负责及时而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3.4各岗位员工根据工作安排,负责各自管理服务区域的应急处理。

4 工作规程

4.1 公共煤气管道爆裂造成煤气泄漏。

4.1.1 若发现公共煤气管道煤气泄漏,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值班维修人员、工程主管和管理处主任。

4.1.2 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后应立即报煤气公司,管理处主任和设备主管立即现场组织、指挥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直至煤气公司抢险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完毕:

a) 安排维修人员关闭泄漏点前端的煤气阀,必要时可关闭煤气总阀。若仍不能控制,应控制泄漏点周围的电器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

b) 安排秩序维护员立即组织泄漏点附近人员疏散,同时警戒现场,严格控制泄漏现场周围不能出现明火,如吸烟、点火、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防止发生煤气爆炸。

4.2 住户室内煤气泄漏

4.2.1 当住户报告室内有煤气泄漏时,管理处立即派所在区域人员到现场检查,确定是煤气泄漏后,立即关闭该户煤气阀,如燃气泄露严重,应敲门通知该区域住户撤离(切勿按门铃),设立安全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可关闭该单元煤气阀甚至进气总阀,同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通知住户及附近人员,严禁有明火、打电话、开灯等易引爆煤气的行为,直至险情排除。

4.2.2 巡查时发现有煤气味,应立即确定泄漏点的具体位置,若该户有人在家,或参照4.2.1处理;若该户无人,维修工应关闭该单元煤气阀,同时通知住户回家处理。

4.2.3 如无法找到泄漏点,管理处主任应立即安排人员在现场监视,同时通知煤气公司到现场测定,及时进行抢修。

4.2.4因煤气泄漏造成人员中毒或伤亡的,应立即通知急救中心(电话:120)。并将中毒者平卧,松开衣扣,腰带,进行人工呼吸,中毒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4.3 处理过程中,管理处应及时贴出通知,向住户说明停气原因。

4.4 煤气泄漏处理完成后,管理处应

4.4.1 立即通知住户检查并打开室内燃气阀。

4.4.2 总结情况,将损失情况填写在《紧急突发事件报告》上。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5篇 治护防范常见问题处理作业规程制度

治护防范常见问题处理作业规程

1、目的:

加强巡逻检查是治护防范工作中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而对可疑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是巡逻工作的重点,以下是几

种常见疑情况及处理方法。

2、在住辖区内游荡或借口找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的,立即上前盘问,但应注意护全。如有二人在场,可一人上前将其带到秩序维护员作进一步盘查处理。如果只有一人在场,右对可疑分子进行跟踪监视,防止其作案或出现其他意外,并向上级报告,通知邻岗,提醒注意,视情况采取措施。

3、发现其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应上前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先约速起来,向主任报告,送辖区派出所处理。

4、携带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响、vcd等贵重物品,又无任何证明人的(搬家的有服务中心出具的放行条)。暂时将人、物扣留,速与业主(住户)和有关部门联系核对,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任何证明,即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5、在偏避、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的,立即设法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辖区派出所处理

6、单车、摩托车封锁牌、无行驶证、有撬损痕迹的,或将未开锁的单车背着走、提着走或挂于腰间推着走的,立即扣车、扣人,持查明后放行或送交公护机关处理。

7、神色慌张,行踪诡秘,遇到秩序维护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设法阻截,同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并通知邻岗,提高警惕,封锁有关通道,协同抓获。

8、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的。暂扣留人、物,查明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9、发现可疑分子与公护部门通辑的罪犯的性别、年龄、相貌、体形特征等相似,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措施将其抓获或密切监视,通知辖区派出所或打110报警。

第6篇 小区护管员巡逻签到制度作业规程制度

小区护管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1签到箱的位置、签到的路线、签到的频率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护管员(保护)在巡逻中,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经过签到箱,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3检查

3.1护管(保护)部主任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护管部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3.2签到人须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作为考核依据。

3.3护管(保护)部主任定期到签到箱收发签到一次,并整理存档。

4附表

4.1《护管(保护)部班长巡查表》(住宅区适用)

4.2《护管(保护)员巡逻记录》

第7篇 千斤顶或砂箱顶落梁作业规程

1 顶落梁必须两端交替进行,严禁同时起落。两端高差不宜过大、未施顶一端的全部重量应落在稳固的支垫结构上。砂箱落梁应两端同时均匀下落,梁不应出现倾斜。同端两千斤顶—f落 应同步,严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调整横向位置。

2 顶落梁时应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高或降低, 并用木板,木楔等调整间隙,梁底与垛顶间应保持不超过50mm的距离。中途停止工作时,应将空隙用木楔打紧。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顶起后应立即塞入支座。严禁长期用千斤顶支承梁体。

3 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应在不施顶的一端用木撑支护或有其他防护措施。

4 如发现起顶困难,应查找原因,不应接长手把或增加人力强压。

5 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顶的前面,不应站人或抛掷工具。

第8篇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安全作业规程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按设备的结构型式,可分为固定式和可移动式,在固定式结构中分直通式与尽头式;按固定式的清洗方法分为喷射冲洗式和滚刷刷洗式。在移动式结构中又分为龙门移动式和高压水泵清洗机式。清洗设备是比较安全的作业设备,其安全注意事项有两方面,一是被清洗车的安全问题,二是环保安全问题。

一、被洗车的安全

(一)在汽车外部清洗时,如被清洗车是被动移动的,应注意牵引的可靠性和被洗车的稳定定位。如被清洗车是主动移动的,应注意行驶的车速和方向。

(二)无论何种清洗方式在清洗时,车门、车窗,包括行李箱、发动机盖应关闭并锁止牢靠。

二、 环保安全

(一)无论是清水清洗还是采用化学溶剂清洗,都存在清洗后的废水处理问题。通过清洗必然从车上洗下油泥和污物,因此严格防止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地面、车间、下水道。应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让污泥沉淀、油水分离、水质中性。让经过处理的水尽可能的循环利用。

(二)若清洗后还要用鹿皮、软布等擦干车身或打蜡处理,应注意这类材料的存放处理。

第9篇 骑马螺栓拆装机安全作业规程

一、使用前应检查皮带的松紧度。

二、应根据使用说明书提示调整骑马螺栓的拧紧力矩。

三、严禁在油水场地作业。

四、严禁在套筒未套入螺母并施加压力前操作电源开头,操作电源开头时注意正反方向。

五、接通电源后,套筒对螺母应施加一定的压力,以防套筒螺母甩出伤人。

六、 通电源后应注意观察拧紧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切断电源。

七、 禁碾压电源电缆线。

第10篇 _软件园治安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软件园项目管理中心应急预案

――治安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当发生治安事件时,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明确责任及分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能迅速、果断、有效地进行处理,避免因突发事件给业户及园区、公司财产造成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软件园项目的治安事件处理。(包括:暴力抢劫、业户丢失物品、打架斗殴和可疑情况、非正常死亡等事件)。

3.0职责

3.1保安部全面负责各部门协调工作,保护治安事件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抢修。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业主进行安抚、解释工作。

3.3绿化保洁部负责现场的清理及环境恢复工作。

4.0程序

4.1保安部

a.在发生治安事件时,保安部主管必须亲自到治安事件现场进行查看,同时通知中控室利用监控设备对现场及各出口进行严密监视,并对监控录像带予以封存。

b. 如治安事件仍在进行中,保安部主管则在保证业户及保安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服罪犯(必要时可使用警械),同时组织保安员疏散围观群众、封闭园区各出入口,严禁碰触、移动事故现场物品。

c.如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应立即展开追捕行动,必要时要请示项目经理是否报告当地派出所协助。向事主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乘用交通工具、案发时间、经过、涉及人员、丢失金额(估价/实价)等情况,认真记录。

d. 如发现可疑情况,中控室要严密进行监控,并立即通知保安部主管,协同保安人员立即进行抓获,一旦可疑目标消失,要增加警力,并对目标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监视。可疑目标被抓获时,不允许私自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或严刑逼供,要由公司最高领导决策处理办法。

e. 如果犯罪嫌疑人系项目内部员工,在得到部门主管的允许后,对此人进行询问笔录,提取相关证据,由保安部主管决定是否送至公安机关,并通知人事行政部。

f.事情处理结束后,如果是因为公司内部管理不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业主受到损失和不良影响时,应予以上门道歉、慰问等方式向业户进行跟进工作,必要时予以一定的物质补偿。如果事故是由业主直接导致的,物业公司事后也应予以慰问方式对业户进行安抚工作。

g.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

4.2客户服务部

a.当治安事件发生时,客户服务部主管必须亲自到事件现场向保安部经理提供受治安事件影响的业主资料。

b.安排人员协助保安部保护事件现场、维持疏导围观群众,做好业主的安抚工作。

c.在治安事件发生后,客户服务部主管安排员工做好业主的回访工作并做好回访记录。

4.3绿化保洁部

a.负责在治安事件现场取证结束及围观人员疏散后,对现场环境进行保洁处理。

5.0相关支持文件:

5.1《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紧急预案)》

6.0相关表格

第11篇 z物业市场拓展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市场拓展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市场拓展部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市场拓展部员工的培训工作。

3.0职责

3.1公司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检培训的实施情况、验证培训的效果。

3.2市场拓展部主管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市场拓展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市场拓展部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经理和审批。

4.1.2市场拓展部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有考核的标准;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培训费用预算。

4.2市场拓展部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

4.2.1培训内容:

a)各种代办业务;

b)家政服务;

c)《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d)《租赁标准作业规程》;

e)《市场拓展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4.2.2培训形式:

a)由内部业务熟练、工作技能、理论水平较高的员工讲解、示范;

b)市场拓展部主管组织员工进行专项讨论。

4.2.3市场拓展部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3物业管理基本法规、基本理论的培训。

4.3.1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

b)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

c)物业管理行业多年总结出来的特色管理制度。

4.3.2培训形式:

a)内部请理论素养高、知识全面的员工担任培训教师;

b)外部请物业管理专家讲学;

c)外出参观、参加专项培训;

d)内部讨论研究。

4.3.3物业管理基本法规、基本理论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每次不少于1天。

4.4相关业务理论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多种经营的操作技巧;

b)物业出租经营的理论与实际操作;

c)家政服务的基本知识,专项服务知识;

d)代办的各种业务具体操作;

e)其他业务知识。

4.4.2培训形式:

a)送外培训;

b)请外部专家授课;

c)外出参观考察;

d)内部员工讲课、示范、交流。

4.4.3经营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5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培训。

4.5.1培训内容:公司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4.5.2培训形式:

a)由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员工进行专项规程培训;

b)市场拓展部内部讨论,然后请公司领导答疑。

4.5.3公司其他标准作业规程培训,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6其他相关知识培训。

4.6.1培训内容:

a)写作知识培训;

b)公共关系培训;

c)其他有关知识。

4.6.2培训形式:

a)外出培训、参观;

b)请外部专家授课。

4.6.3其他相关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安排1次,培训时间、规模、范围视情况而定。

4.7每次培训时,市场拓展部员工如无特殊理由均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请假需经市场拓展部主管事先批准。

4.8每次培训后均应就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做出书面考试或考核,检测员工参加培训后的收获和培训效果。对参加培训后考试不及格的员工依照《市场拓展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和《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每次培训后,市场拓展部主管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并将参加培训的员工考试成绩连同教材、效果评估表,一并在市场拓展部归档长期保存。

4.10《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员工培训登记表》也应事后在市场拓展部归档长期保存。

4.11本规程作为市场拓展部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市场拓展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2《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2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

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3篇 小区房屋租赁管理作业规程

小区房屋租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房屋租赁的管理,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内已经办理接房业主的租赁手续办理。

3.0职责

3.1客户中心人员协助业主及租赁户办理相关手续。

3.2收费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看房费及信息发布费。

4.0程序要点

a首先对出租办理人的业主身份核实,非业主需提供业主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b请办理者清楚、准确的填写《房屋出租委托书》。

c提醒办理者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更改。

d提醒办理者在房屋租赁成功后和租赁户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租赁相关登记手续。

e业主登记房屋租赁信息一次性交纳信息发布费200元(物管公司不托管钥匙),物管公司将在房源信息栏上公示,直至出租成功。

f清水房客户中心工作人员可带领求租者看房,但需加收取50元的看房费。

g装修房原则上由客户自带看房,物管公司不托管装修房钥匙。

h若欲在《骏逸生活》上发布租赁信息,刊登一期另交纳发布费50元。

i在《待租房屋信息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j客户服务中心前台助理接待客户前来询问求租相关事宜,接待人员将《待出租房屋信息表》交与求租方查阅。

k如果客户在《待出租房屋信息表》上找到合适的出租房,请客户服务中心前台助理与业主联系,并告知租赁成功后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建议立租赁户档案,将租赁户身份证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内。在《待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上将该户作已出租记录。

l若客户未找到合适的出租房,请客户填写《求租登记表》,有合适房源后联系。

5.0记录

5.1《房屋出租委托书》

5.2《待租房屋信息登记表》

5.3《求租登记表》

第14篇 物业公司行政奖罚作业规程怎么写

物业公司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下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上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 2管理处主任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下决定的审批。

3. 3人事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核。

3.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点

4.1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

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 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 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劝退、解雇、自动离职)。

4.3奖罚标准

4.3.1 嘉奖1次奖1天岗位工资,警告1次扣1天岗位工资。

4.3.2 记小功1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1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 记大功1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1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 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

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4.3.5 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

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一次。

4.3.6 一年累计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工资,一年累计记大过两次给予解聘。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抗洪、灭火、防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他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行为。

4.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评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考;

b)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罚: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及时效制规定,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 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h)其他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需给予警告处分者。

4.4.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a)公司机关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物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向他人误传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h)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i)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一次者;

j)旷工一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处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m)其他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须给予记小过处分者。

4.4.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告成恶劣影响者;

c)管理处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d)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e)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f)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两次以上者;

g)旷工两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费公司财务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22元者;

k)服务态度差,遭住户合理投诉者;

l)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需给予记大过处分者。

4.4.6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两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经营劝退。

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以一个月工资作补偿后即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

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窍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22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 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给予《奖罚单》。

4.5.2 审核。

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a)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b)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 办公室复核。

办公室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办公室意见”栏,并签名确认:a)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奖罚单》。

部门坚持已见的,办公室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奖罚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 审批。

管理处主任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决定的审批。

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a)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意见统一时,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在一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办公室按正常手续办理;

b)用人部门和办公室门意见不统一时,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在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 资料处理:a)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原件附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后,按《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员工离职、内部调职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c)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并记录;

――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5.7 记录:a)办公室文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员工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的《员工记录表》内;

b)办公室文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事月报的《当月奖罚统计表》内,并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6本规程作为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劝退、解雇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5.0记录《奖罚单》6.0相关支持文件

6.1《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

6.2《员工离职、调职标准作业规程》

6.3《员工投诉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

6.4《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奖罚单部门奖罚人员姓名职位工号奖罚事实记录:建议人签名/日期: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日期:管理处主任意见:签名/日期:办公室意见:签名/日期:总经理意见:签名/日

第15篇 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一般要求

1、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经国家承认的具有特种作业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必须服从爆破工程师的领导,作业中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认真落实由爆破专家编制的工点爆破技术实施方案。

3、爆破工必须严格领发料制度,作到每次爆破每次领取,爆完料清,禁止一次多领,领用台帐记录齐全。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二条 爆破设计

1、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其他一般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3、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调查。

4、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原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5、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实施,爆破设计书、说明书、修改和补充设计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6、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设计,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第三条 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一般要求:

1.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1.2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2.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2.2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2.3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计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2.4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2.5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2.6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 损坏的;

2.7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2.8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2.9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的人员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4、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4.1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4.2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4.3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4.4拆除爆破爆后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

4.5洞室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及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爆破作业,爆后的等待时间,也设计确定。

5、一般岩石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爆后检查应按第5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7、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8、盲炮处理

8.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8.2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硐定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8.3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8.4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8.5不应接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起爆药包。

8.6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8.7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8.8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分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

8.9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8.9.1经检查认起爆网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8.9.2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m,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应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以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

8.9.3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8.9.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8.9.5处理非抗水硝铵炸药的盲炮,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但应加收雷管。

8.9.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8.10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8.10.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8.10.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8.10.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向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9、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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