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前准备
2. 个人防护装备
3. 现场风险评估
4. 作业程序与步骤
5. 应急响应与撤离方案
6. 作业后清理与设备检查
7. 安全培训与监督
1. 作业前准备
- 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勘查,了解水域状况、水深、水流速度及周围环境。
- 确定作业时间,避开恶劣天气和高水位时段。
- 制定作业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分配责任人。
2. 个人防护装备
- 每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并根据需要配备防坠落设备。
- 确保装备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3. 现场风险评估
- 识别潜在危险源,如不稳定地形、电气设施、水上障碍物等。
-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设置警戒线、配备救生圈、设立安全观察员。
4. 作业程序与步骤
- 按照既定计划执行,遵循从低到高、从简到繁的作业顺序。
-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作业进度和异常情况。
5. 应急响应与撤离方案
- 设定紧急撤离路线,明确集合点。
- 预先设定信号,以便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6. 作业后清理与设备检查
- 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恢复原状。
- 对使用过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为下次作业做好准备。
7. 安全培训与监督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实施现场监督,确保规程的执行,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环境变化和技术更新。
2.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规程存在疏漏时,应立即启动复审程序。
3. 复审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结合作业实践和员工反馈进行修订。
4. 修订后的规程需经过审批,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然后发布执行。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所有作业人员务必理解并遵守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一、 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 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 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 进行临水作业或临水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穿拖鞋、带钉鞋、钉铁板鞋、木板鞋和跟高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鞋子,以及容易滑跌的鞋子;不准在栏杆、缆桩和无栏杆的舷边、顶棚以及缆绳活动范围内坐、卧;不准在作业现场开玩笑阿、打闹嬉戏,不准在舷边大小便、洗衣服、洗脸、洗脚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五、 趸船必须安设符合安全规定的跳板、跳船等设备,禁止使用木划拉。
六、 禁止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场所下河游泳。
七、 船舶停靠时,必须系牢野缆、座(横)缆和尾缆,船身中部的两只碰垫(靠把)必须贴紧里档船舶的船身中部;夜间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船员和其他人员必须从两船紧贴船身的中部上下和通过,不准艏部跨越、跳档。
第2篇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 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 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 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 进行临水作业或临水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穿拖鞋、带钉鞋、钉铁板鞋、木板鞋和跟高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鞋子,以及容易滑跌的鞋子;不准在栏杆、缆桩和无栏杆的舷边、顶棚以及缆绳活动范围内坐、卧;不准在作业现场开玩笑阿、打闹嬉戏,不准在舷边大小便、洗衣服、洗脸、洗脚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五、 趸船必须安设符合安全规定的跳板、跳船等设备,禁止使用木划拉。
六、 禁止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场所下河游泳。
七、 船舶停靠时,必须系牢野缆、座(横)缆和尾缆,船身中部的两只碰垫(靠把)必须贴紧里档船舶的船身中部;夜间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船员和其他人员必须从两船紧贴船身的中部上下和通过,不准艏部跨越、跳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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