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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程部测量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准确、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主要内容包括:

1. 测量设备的选择与采购

2. 设备的验收与登记

3. 日常维护与保养

4. 故障处理与维修

5. 定期校准与验证

6. 设备使用记录与报废管理

编制指南

1. 选择与采购:依据工程需求,选购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设备,考虑设备的耐用性、操作简便性及售后服务等因素。

2. 验收与登记:新设备到货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功能测试,确认无误后登记入册,详细记录设备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等信息。

3. 日常维护:制定设备清洁、润滑等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

4. 故障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用,由专业技术人员诊断并修复,必要时联系厂家技术支持。

5. 定期校准: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频率,设定校准周期,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6. 报废管理:设备老化或无法修复时,需进行报废申请,经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复审规定

1. 年度复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管理复审,检查规程执行情况,评估设备状态,更新维护计划。

2. 设备变更:设备增减、更换时,应及时更新管理规程,确保规程与实际情况一致。

3.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针对问题及时修订规程,持续优化设备管理。

本规程旨在为工程部测量设备的管理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各相关人员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测量设备的高效利用,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规程未涵盖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并及时将经验反馈至管理层,以便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程。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1.1、适用于北京__工程部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工程部主任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4、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4.3.2.1、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4.3.2.2、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工程维护部主任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维护部主任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4.4.1.1、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4.4.1.2、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4.4.1.3、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4.1.4、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7.3、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7.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5.1、《设备台账》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_hw/f-gc-03-02-a/0

5.2、《资产报废、损失单》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_hw/f-gc-03-03-a/0

6、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规程

为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1.0程序要点:

1.1测量设备的范围:

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

1.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3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1.4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2.0测量设备的采购

2.1工程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5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 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2.3行政人事部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管理处经理的意见。

2.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3.0测量设备的管理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帐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c h - 01

该类测试设备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整数

移动使用测量设备(装置符号)

测量尺寸用(类型符号)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

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

按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0测量设备的使用

4.1工程部主管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电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失、失准、锈蚀。

5.0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工程部主管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500元以下由工程部主管批准,5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6.0校准的委托

6.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6.2工程部主管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7.0工程部主管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帐、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第3篇 新城物业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规程

物业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规程

为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1.0程序要点:

1.1测量设备的范围:

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

1.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3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1.4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2.0测量设备的采购

2.1工程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5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 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2.3行政人事部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管理处经理的意见。

2.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3.0测量设备的管理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帐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ch - 01

该类测试设备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整数

移动使用测量设备(装置符号)

测量尺寸用(类型符号)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

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

按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0测量设备的使用

4.1工程部主管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电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失、失准、锈蚀。

5.0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工程部主管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500元以下由工程部主管批准,5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6.0校准的委托

6.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6.2工程部主管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7.0工程部主管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帐、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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