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内的安装维修有偿服务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管道疏通:涉及下水道、排水系统、供水管道的清洁与维修。
2. 电器维修:涵盖照明设备、空调、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故障处理。
3. 室内装修:包括墙面修补、地板更换、门窗修理等。
4. 设备安装:新设备的定位、安装、调试,如监控摄像头、消防设施等。
5. 园林绿化:植物修剪、草坪维护、景观修复等。
6. 消防安全:消防设备检查、维护、更换。
1. 技术资质:所有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证书,确保其技能和知识符合行业标准。
2. 服务质量:维修工作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保证修复效果,避免反复维修。
3. 价格透明:服务费用公开,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可能的附加费,无隐藏费用。
4. 售后保障: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期,期间如出现问题,免费进行维修。
5. 安全规定:遵守物业安全规定,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6. 环保要求: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按规定妥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有偿服务规程旨在规范物业区域内的一切维修和安装工作,确保服务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安全性。它强调了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和价格透明,同时也关注了售后服务的保障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问题。这一规程的存在,是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权益,同时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使居民能享受到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于物业而言,遵守这一规程是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增强业主满意度的重要手段。而对于业主来说,了解并理解这些规程,有助于他们在需要服务时做出明智的选择,保障自身的利益。
第1篇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有偿服务规程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规程
1.0目的
对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过程进行控制,为业主/业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向业户提供业户室内设施设备安装及有偿维修服务的管理。
3.0 职责
3.1管理处工程部负责组织日常的小型设备安装及维修工程,由客户服务中心按标准收取维修服务费用。
3.2管理处工程部人员负责向业主/业户提供具体的维修安装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3.3管理处环境部负责联系清洁公司向业主/业户提供清洁有偿服务。
3.4管理处采购人员负责申购、提供安装维修服务所需的物品、材料、工具。
3.5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信息登记及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服务需求的登记
4.1.1 管理处通过入伙、日常宣传等形式将管理处有偿服务公布给业户。
4.1.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如接有业户来人、来电的要求服务的申请后,登记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签发《有偿服务单》,单中应注明住户的地址、联系电话、要求的维修内容时间等。
4.1.3中控室接到业户口头、来电、打对讲机的维修服务需求时将业户地址、姓名、服务内容、联系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记录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上。
4.2派工
4.2.1客户服务中心、中控室在做完记录后及时填写《有偿服务单》,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按业务预约的时间前往维修。
4.3安装维修
4.3.1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根据《有偿服务单》中的情况到仓库办理物品领用手续。维修人员也可先到现场了解情况以确定维修用料。
4.3.2维修人员领料后,即前往《有偿服务单》指定地点给业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并在《安装维修及服务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4.3.3经查实无法实施维修的,维修人员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报告,并向业户说明情况。工程部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管理处经理,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4.3.4维修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服务人员文明礼貌有关规定。
4.4维修收费
4.4.1维修人员在现场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时,应根据《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真实地向报修业户告知,并在《有偿服务单》上将各类材料用品费用、人工费等收费数额按实记录并统计,在征得业户同意用银行托收方式或现金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方才可及时为业户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
4.4.2原则上,所有业户的有偿安装及维修服务提供,凡涉及收费的,均明确要求业户采取银行托收的方式付款,不允许维修人员私自收取业户的现金支付,如出现有此类情况,当以违规严肃处理。
4.5维修记录
4.5.1维修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填写《有偿服务单》,提供服务时请业户在相应栏目签名。
4.5.2服务完成后,维修人员将《有偿服务单》第一联、第三联送交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工程部留存,第四联交由业户备存。第三联由客户服务中心作为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凭据。
4.5.3客户服务中心每天至少两次到监控中心抽查《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记录情况,并收回前一天的记录。
4.6回访
4.6.1客户服务中心事务管理员针对维修人员已完成的有偿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回访,每周按安装维修及服务数量的60%填写《回访单》。回访时可采用电话或上门的形式。
4.6.2对于收费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登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了解维修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等。回访情况记录在《回访单》上。
4.6.3业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投诉,按《业户投诉处理程序》执行。
5.0相关记录
5.1《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5.2《有偿服务单》
5.3《回访单》
5.4《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
第2篇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有偿服务规程格式怎样的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规程
1.0目的对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过程进行控制,为业主/业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向业户提供业户室内设施设备安装及有偿维修服务的管理。
3. 0 职责3.1管理处工程部负责组织日常的小型设备安装及维修工程,由客户服务中心按标准收取维修服务费用。
3. 2管理处工程部人员负责向业主/业户提供具体的维修安装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3. 3管理处环境部负责联系清洁公司向业主/业户提供清洁有偿服务。
3. 4管理处采购人员负责申购、提供安装维修服务所需的物品、材料、工具。
3. 5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信息登记及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服务需求的登记
4.1.1 管理处通过入伙、日常宣传等形式将管理处有偿服务公布给业户。
4.1.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如接有业户来人、来电的要求服务的申请后,登记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签发《有偿服务单》,单中应注明住户的地址、联系电话、要求的维修内容时间等。
4.1.3中控室接到业户口头、来电、打对讲机的维修服务需求时将业户地址、姓名、服务内容、联系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记录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上。
4.2派工
4.2.1 客户服务中心、中控室在做完记录后及时填写《有偿服务单》,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按业务预约的时间前往维修。
4.3安装维修
4.3.1 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根据《有偿服务单》中的情况到仓库办理物品领用手续。
维修人员也可先到现场了解情况以确定维修用料。
4.3.2 维修人员领料后,即前往《有偿服务单》指定地点给业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并在《安装维修及服务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4.3.3 经查实无法实施维修的,维修人员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报告,并向业户说明情况。
工程部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管理处经理,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4.3.4 维修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服务人员文明礼貌有关规定。
4.4维修收费
4.4.1维修人员在现场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时,应根据《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真实地向报修业户告知,并在《有偿服务单》上将各类材料用品费用、人工费等收费数额按实记录并统计,在征得业户同意用银行托收方式或现金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方才可及时为业户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
4.4.2原则上,所有业户的有偿安装及维修服务提供,凡涉及收费的,均明确要求业户采取银行托收的方式付款,不允许维修人员私自收取业户的现金支付,如出现有此类情况,当以违规严肃处理。
4.5维修记录
4.5.1 维修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填写《有偿服务单》,提供服务时请业户在相应栏目签名。
4.5.2 服务完成后,维修人员将《有偿服务单》第一联、第三联送交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工程部留存,第四联交由业户备存。
第三联由客户服务中心作为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凭据。
4.5.3 客户服务中心每天至少两次到监控中心抽查《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记录情况,并收回前一天的记录。
4.6回访
4.6.1 客户服务中心事务管理员针对维修人员已完成的有偿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回访,每周按安装维修及服务数量的60%填写《回访单》。
回访时可采用电话或上门的形式。
4.6.2 对于收费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登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了解维修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等。
回访情况记录在《回访单》上。
4.6.3 业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投诉,按《业户投诉处理程序》执行。
5.0相关记录
5.1《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5.2《有偿服务单》
5.3《回访单》
5.4《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
第3篇 物业辖区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家庭安装/维修程序,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住户家庭的安装/维修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住户家庭的安装/维修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工作的组织实施。
2、机电维修部水电维修员具体负责住户家庭的安装/维修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水电维修员进住户家进行安装/维修时的基本要求
(1)水电维修员进行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时,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水电维修员进行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时,要做到如下两点:
a、自觉维护公司及住户的权益,不做损害公司名誉的事;
b、不能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组长,请求支援解决。
(3)水电维修员进行住户家庭维修时应征询住户意见,尽量恢复维修前的原貌原样,如有改动应征得住户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不能满足住户的要求,则应向住户解释清楚并表示歉意,尽量取得住户的谅解。
(4)水电维修员进行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前,首先应设计好方案或者进行仔细检测、判断出故障部位(元器件)。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或引韦住户投诉。
(5)水电维修员接到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后,应在15分钟内准备好安装/维修所需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施工工具及清洁用品(塑料袋、干净抹布等),按与住户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赶到(特殊情况除外)。
(6)水电维修员来到住户家门前,应先按门铃(3次左右),如无门铃时可用手轻轻敲门。见到住户时要先问好,简洁说明事由征得住户同意后方可进入室内进行安装/维修。
(7)水电维修员进行安装/维修时,要把有碍操作的物品小心移开,并把一些可能受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或废报纸等)。尽量例噪音降到最低限度,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嘻笑取闹。
(8)进入住户家庭,应将住户准备好的鞋换好后方可进入住户家庭。
2、家庭维修
(1)日光灯维修:
a、检查测量日光管两端电压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则应检修开关;
b、检查启辉器管脚接触是否良好,否则应整修启辉器座;检查启辉器电容是否已击穿,玻璃管是否已发黑,如是则更换一个启辉器;
c、检查光管两端是否较黑或灯丝已烧断,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光管;
d、检查日光管管脚是否接触良好,否则应整修日光管理管座,整修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e、检查镇流器是否烧断、烧焦或存在短路现象,如是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镇流器;
f、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开灯试验,日光管闪烁应不超过3次就能点亮,否则应重新检修,直至故障排除。
(2)开关维修:
a、计算用电负荷,如已超载则要求住户相应减少负荷,否则应申请增容;
b、拉下总电源开关,用万用表检查有无短路故障,如有则应先对怀疑点进行检查,多面手再逐一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c、拉下总电源开关,用500v摇表检查线路绝缘情况,如果摇表指针“抬不起头”,则表明线路漏电,此时就逐条线路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d、故障全部排除后,换上一个同规格的开关;
e、试验开头应开闭正常。
(3)电表维修:
a、计算住户是否超载用电,如是则要求住户增容;
b、对电表加负载试验,如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则应更换一个经供电局校验后合格的电表;电表不转、电表转得异常快或慢、电表里面冒烟、电表接线柱烧穿;
c、电表安装应方正牢固、无倾斜、无松坳,注意进、出线的正确接法;
d、安装完毕后进行通电实验,电表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噪音;
e、会同服务中心管理员做好新旧电表底数的记录。
(4)水咀、闸阀维修:
a、关掉水咀、闸阀前的阀门,排空管内的水,拆下水咀或闸阀:
b、拧开水咀或闸阀,如密封胶垫损坏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密封胶垫;如阀杆磨损严重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水咀或闸阀;
c、在水咀或水管螺丝牙段缠绕水胶布(顺时针方向),装上水咀或闸阀;
d、开水试验,螺牙连拉处应不渗水,开关水咀或闸阀应灵活,水咀或闸阀关水后应不漏水。
(5)水表维修:
a、关闭水表前的闸阀,排空管内的水,拆下水表;
b、拆开水表,检查滤网是否被脏物堵住,如是则应清除脏物;清洁水表读数盘,重新装配好水表。如水表齿轮磨损严重应更换一个新水表;
c、装回水表,应注意放好两端密封胶圈,水表的水流方向应与供水方向一致。水表安装应牢固无松动、水平无倾斜;
d、水表安装完毕后进行通水试验,接头处应不渗水,水表应转动灵活;
e、会同服务中心管理员做好新旧水表启用底数的记录。
(6)煤气热水器维修:
a、开机时不着火:
――检查电池电压是否足够,如果不够则应更换同规格的电池;
――如果开机能够听到“吱吱”的打火声,则说明打火部分正常否则应更换电子打火电厂总成;
――检查气路部分:一种情况是检查煤气瓶内是否有煤气或煤气瓶子阀门是否拧开;第二种情况是检查煤气电磁阀是否卡住,如是则应拆开电磁阀检修(擦除脏物、加润滑油)。
b、开机时有“嘭”的爆炸声:
――先关闭煤气瓶阀门;
――用电风筒吹干高压打火线;
――调整点火间隙:
――开机时如能听到清脆的电磁阀动作声响,则表明电磁阀工作正常,否则应拆开电磁阀修理(加润滑油、擦除脏物);
――打开煤气瓶阀六。开机点火正常,反复试3-5次。
c、燃烧火焰为红色应清除空气进气门脏物;
d、先导阀门控制的煤气热水器维修:
――开机时先导阀处未点火此时应修理先导阀;
――开机时先导阀处点火,但主电磁阀打不开,不能正常点火。此时应拆修主电磁阀(活动阀芯多次,清除污物)。
(7)煤气灶维修:
a、开机不着火:
――开机时如点火电
极无火花则说明压电陶瓷损坏,此时应更换点火器总成;
――清除空气进气门脏物。
b、燃烧火焰为红色:
――清洁炉头管路及炉头脏物;
――清除空气进门脏物。
c、漏煤气:
――如软管拉头处漏气则应整改处理接头处;
――如点火器总成漏煤气则应拆换点火器总成。
(8)坐而水箱维修:
a、水箱浮球阀漏水:
――用手轻轻抬高浮球阀杆如能止漏,则应调整浮球阀杆阴位螺钉;
――用手轻轻抬高浮球阀杆如不能止漏则应修整浮球阀封水位置;整修后如仍漏水则应更换水箱配件总成。
b、水箱出水胶塞位置;
――电热棒生锈或老化导致漏电,此时应更换同规格的电热棒;
――如胶塞已老化或变形则应更换胶塞。
(9)电热水器维修:
a、开关跳制:
――电热棒生锈或老化导致漏电,此时应更换同规格电热棒;
――如是开关本身质量问题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开关。
b、电热水器不热水。如经查是电热棒烧断,此时应更换一根同规格的电热棒。
(10)抽油烟机维修:
a、检查电容是否变形、膨胀或爆裂,如是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电容;
b、检查电动机是否漏电,如是则应更换一个同型号规格的电动机;
c、检查电动机轴是否阻滞难转动,如是则应对波丝加润滑油;
d、检查电动机温度保护器是否烧坏,如烧坏则直接短接温度保护器。
(11)空调器的维修:
a、询问住户关于空调器的故障情况;
b、检查空调器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气味,如有则应查找出具体故障部位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c、观察电器元件、接线头有无烧焦或松脱,如有则应进行相应整改;
d、观察管路接头处有无油污,如有则说明此部份泄漏,此时应将接头处拧紧;
e、用手摸吸气管,如果感觉吸气管温度跟环境温度差不多,则说明空调器制冷剂不够,此时应查找出制冷剂泄漏部位并排除,然后再充注制冷剂;
f、观察毛细管出口和蒸发器入口部分如有结霜,而其他部位有少量凝露或干燥无露,则表明空调器制冷剂不够,系统有泄漏,此时应查找出泄漏部位并排除;
g、用手摸干燥过滤器,正常时应比环境温度稍高,如果手摸干燥过滤器有发凉的感觉,则说明干燥过滤器脏堵,此时应更换干燥过滤器;
h、用复合压力表测量空调器高低压力,如果低压低于0.4mpa,则说明空调器有泄漏,此时应查找出故障部位并排除。空调器正常时的高低压为(30。c);低压为0.49-0.54mpa,高压为1.17-1.37mpa;
i、用钳形表测量运转电流,比较测量值与额定值是否有较大偏差,如有则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排除故障;
j、全部工作完成后,启动空调器试运转,如仍有故障则应继续查找原因直至故障排除。
3、给水管的安装
(1)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出最佳管路走向(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住户要求、美观效果、最省材料以及最省人力)。
(2)安装水管前的准备工作:
a、根据《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领取所需的主要材料(如水管、直通、弯头、三通、闸阀、水龙头、活接等);
b、辅助材料(如水胶带、白色的油漆或涂料、管码、胶粒等);
c、借用所需的公用工具(如三轮车、开牙机等)。
(3)给水管安装要领:
a、整个给水管路安装只允许有一个活接头,并尽量留在接驳进水口处;
b、给水管应尽量紧贴阴角、阳角或墙壁;
c、给水管每米垂直偏差应<2mm,横向偏差应<1mm(吊线尺量);
d、冷、热水管的安装要求是:当冷热水管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必须在冷水管上面;当冷热水管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冷水管面向的左侧;
e、给水管每两米及拐弯处应加管码固定;
f、刷白色的油漆或白色涂料(如住户需要的话);
g、试水时应整个管有一处渗漏水。
4、安装/维修工作完成后,水电维修员应及时清扫工作场地:小的工作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砖头、纸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箱)边止。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弄脏了的各部位(如桌椅、墙壁、地面等)。恢复各物品的原来状态(位置)。
5、全部工作完成后,水电维修员要实验安装/维修后的效果给住户看,实验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要给住户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如果住户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要求),则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住户满意为止。
6、确认一切正常后,水电维修员应礼貌地请住户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如果住户对此次安装/维修收费有异议,水电维修员应根据《机电维修部制作维修项目收费规定》向住户作出详尽的解释,消除住户不必要的疑虑。
7、水电维修员离开住户时,应礼貌地向住户道别、谢谢住户的支持、配合与谅解。
8、水电维修员回到机电维修部后要及时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上做好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修内容、所用主要材料、施工工时等,然后签上水电维修人员姓名以备日后查询。
9、机电维修部做好《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登记工作。
10、公共场及收楼遗留的水电安装/维修项目可按上述程序要点实施,完工后由水电维修员做好《维修整改工作音》与《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制作)通知单》的记录。
五、记录
1、《住户家庭安装/维修通知单登记表》
2、《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制作)通知单登记表》
3、《维修整改工作单登记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4篇 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1目的
为规范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新购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移交。
3职责
3.1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3.2设备购置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4操作步骤
4.1设备验收
4.1.1设备到司前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熟悉设备的有关资料,准备好各种表格、测量工具,做好对安装操作人员的培训。
4.1.2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验收工作。
4.1.3具体验收操作步骤详见《设备验收规范》。
4.1.4设备技术资料应集中交付工程技术部归档保存,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4.1.5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应当场由买卖双方查看和确认,并如实填写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
4.1.6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4.1.7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供人员与供货方交涉和处理。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索赔。
4.1.8对本公司无法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协同参加。
4.2设备安装和调试
4.2.1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部既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可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4.2.2设备安装前应确定安装方案,准备安装工具并选择合理的安装地点。
4.2.3设备安装应按说明书和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施。安装后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4.2.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负责,工程部监督进行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全面清洁、校正、润滑和试运转。
4.3设备移交
4.3.1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
4.3.2设备安装验收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试运转记录以及设备附带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出厂合格证书。
4.3.3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a)对各种材料的研究确认;
b)对设备的精度检测;
c)设备空载及负载运转情况。
4.3.4设备被确认为符合技术要求、环保要求后,各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4.3.5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移交给使用部门保管,其他工具由工程部保管。4.3.6设备有关资料交工程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国家法规)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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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物业辖区中央空调约克主机运行操作规程制度汇编(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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