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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汇编(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有哪些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2. 施工准备:进行现场勘查,制定施工方案。

3. 材料管理:规范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

4. 工艺流程:遵循正确的施工步骤和技术要求。

5. 环境保护:控制噪音、尘土和其他污染,遵守环保法规。

6. 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7. 文明施工:保持工地整洁,维护良好施工秩序。

8. 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处理工程后期问题。

标准

1. 安全管理标准:所有工作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设备定期检查,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 施工准备标准:详细图纸、施工计划和应急预案必须齐全。

3. 材料管理标准:材料合格证明、检验报告齐全,存储场地干燥通风,防火防潮。

4. 工艺流程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 环保标准:遵守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减少施工噪音和尘土污染。

6. 质量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需及时整改。

7. 文明施工标准:工地整洁有序,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8. 售后服务标准: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客户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是什么意思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的实施意味着:

1. 安全管理不仅是为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对项目整体顺利进行的保障,不容忽视。

2. 施工准备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包括前期的调查研究和详细的施工规划,以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效率。

3. 材料管理旨在保证施工质量,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的工程隐患,同时也涉及到成本控制。

4. 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确保了装修质量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因工艺错误导致的返工。

5. 环保措施旨在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体现社会责任感。

6. 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的生命线,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交付给客户的是一项优质工程。

7. 文明施工体现了企业的专业素质,良好的工地形象有助于提升企业口碑。

8. 售后服务是对客户满意度的承诺,及时解决问题能增强客户的信任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只有全面遵循这些规程,才能确保装修工程的高效、安全和高质量完成。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一)各类机具使用操作规程

1、量具:尺面应经常擦净,不可用来刮污垢、撬物件等,以免损伤。较长时间不用,应上油保养,平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

2、刀具:切割、套丝等刀具,使用时应该对规格和型号是否适用加工件,加工过程应加油冷却和润滑,不用时应擦净上油保管。

3、一般碳钢工具: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排列整齐,防止锈蚀。除齿轮、滚珠处需上油润滑外,其余部分不宜沾油,防止使用时打滑。

4、电动、气动和液动机具:设备应有防雨棚,转动部件保护罩应齐全,接地线完好,机具保持清洁。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相符,电机绝缘电阻是否符合干燥要求。液压系和润滑系统应油量充足。气动设备应保证供气压力和必要的气源洁净度。

5、仪器:应拭净后放置箱内,箱内应有干燥剂。使用时,移动轻而稳,读数准而快,风雨日晒应遮挡。

(二)顶棚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在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顶连接件。

2、吊顶内通风、水电管理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理安装好并试压合格。

3、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应按设计及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钢龙骨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电扇及管道应直接在结构层设置吊钩,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

4、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三)隔断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隔断内的照明电器等底座应装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板的底面齐平。

2、门窗框或筒子板与隔断相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断的下端如用木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20-30m,用大理石、面砖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四)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纸、线条、固定方法和粘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贴、安装饰面板、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6)和其他有关结构及施工验收规范。

3、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将门窗框固定好,门窗周边所用嵌塞缝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塞应严密,并事先在门窗框上贴好保护膜。

4、饰面材料应镶贴在洁净粗糙的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基层应平整。光滑的基层镶贴前应作技术处理。基层上的浮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5、大面积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交底、施工。

6、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安装在饰面层外的电气、开关、箱盒、灯具等有关设备的箱洞和采暖、卫生等管口的标高轴线位置校对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应用整块饰面板切割吻合,切割边缘应整齐并磨光。

7、饰面板、饰面砖应粘贴平整、密拼的拼缝要严密,留缝粘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要一致。潮湿场所要嵌缝密实以防渗水。

8、金属饰面板应安装牢固,且板的厚度、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粘贴变形缝处的饰面板材、饰面砖的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饰面工程施工结束时应将面层清理清洗干净。

11、夏季饰面施工时,应有防止暴晒的措施。

12、饰面板、饰面砖在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易磨损、划伤、污损的饰面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

(五)玻璃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玻璃工程应在门窗框扇校正,检查预留孔眼位置和数量正确,以及木框扇最后一遍油漆前进行。

2、玻璃搬运装卸和存放时,均须直立紧靠放置,按标志方向箱盖朝上,并用软物衬垫。运输中,还应用木条或绳索与车帮固定牢靠,防止摇动碰撞破损。大面积厚玻璃必须使用专用铁架车运输。

3、开箱分块搬运玻璃时,对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宜用夹板、架子及软物衬垫固定,直立抬运,防止晃动破裂。大规格厚玻璃搬运应用三爪吸盘,二组以上人员小心抬运。

4、玻璃宜存放在防雨、防潮的仓库内,玻璃木箱底应垫高100mm左右,厚玻璃放置在木方上,防止吸潮。

5、严禁焊接火花溅到玻璃上,当焊接、切割、喷砂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采用夹板等遮挡措施予以保护。

6、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进行清洁工作。落地大玻璃直用白水涂刷明显标志,防止盲目碰撞。严禁用酸性洗涤剂或含研磨粉的去污粉清洗热反射玻璃的镀膜面层。

(六)楼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并应做好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2、在铺设活动地板、木板,拼花木板、塑料地板和地毯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消防喷淋、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环境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当铺设水泥类找平层和结合层,其下一层为水泥类材料时,该表面应粗糙、洁净和湿润,并不得有积水现象;如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应在已压光的板面上划(凿)毛或刷界面处理剂。

4、当铺设在水泥类结合层上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的水泥类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在铺设前应刷一遍水泥浆,其水灰比为0.4-0.5,并随刷随铺。

5、当铺设沥青类面层以及采用沥青胶结料或防水涂料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坚固、密实、平整、干燥、洁净,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6、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425号;

7、水泥砂浆采用的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8、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其面层方可准许人员行走。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其面层方可正常使用。

(七)油漆涂料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涂料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材料和确定涂饰标准。

2、油漆工程应在室内抹灰和装修已完成。基层或基体的质量检验合格,其含水率:木料制品不得大于12%它金属面不得潮湿或有水迹。水、暖、卫生器具及管线已试压合格。

3、油漆材料使用时,应注意配套性,即腻子、底漆、面漆、稀释剂等,其相互间的材料性质必须相容

4、油漆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饰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涂饰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所有油漆在涂饰前和涂饰过程中,应搅拦均匀。

5、涂饰油漆涂料时,后一遍油漆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油漆涂料干燥后涂饰,每一遍油漆应涤饰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

6、使用双组分或多组分油漆,在涂饰前,应按产品说明的配合比,按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7、金属构件及其半成品安装前,应检查防锈漆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在损坏处补刷防锈漆。

8、涂饰机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9、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涂饰前,对本涂料工程有影响的其他土建和水、电等安装工程必须施工完毕。基层表面必须平整,所有污垢、油渍、砂浆流痕以及其他杂物等均应清除干净,孔洞、缺陷需修补完整。基面必须坚固,无疏松、脱皮、起壳、粉漆等现象,如基层不牢或需在陈旧涂层表面重新涂刷进,必须先除去粉化、破碎、生锈、变脆、起鼓等部分,然后用腻子进行修补,再用砂纸磨平磨光。

10、需要涂饰的基层表面应当干燥,混凝土和抹灰面施涂溶济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墙面干燥期一般为:现抹砂浆墙面夏季7d以上。

11、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和木地(楼)板表面需使用涂料时,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12、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温度控制,室温应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1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金属构件和制品,如为工厂制作组装,其涂料宜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为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漆,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14、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不喷涂的部位应进行遮盖,以防玷污。

(八)饰品工程(细木等)施工操作规程

1、饰品安装部位,应在结构施工阶段,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预埋木砖、铁件、锚固连接件或预留孔洞。预埋的木砖必须涂刷防腐剂,铁件须经防锈处理。

2、当原有结构施工中未作预埋处理时,在混凝土结构及墙体上可采用电钻钻孔埋入镀锌铁膨胀螺栓或尼龙胀管。木砧等锚固联接件,对较重的装饰件(如金属、石材),采用镀锌铁膨胀螺栓,对轻型的装饰件,可采用尼龙胀管或木砧。

3、饰品构件进场,必须达到安装强度,并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验收饰品的质量、几何尺寸、图案、预埋件、锚固连接件以及预留空洞等。

4、安装建筑饰品部位的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

5、在抹灰面上安装饰品,应待抹灰面硬化干燥后进行。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墙面。

6、复杂分块饰品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试拼,分块编号。安装时饰品图案应精确吻合。

7、护墙板骨架安装应在安好门窗框窗台板后进行,面板安装应在室内抹灰及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

8、安装无吊顶而明设的窗帘盒,应在安好门窗框、做完室内抹灰冲筋后进行;安装有吊顶而暗设的窗帘盒,吊顶施工应与窗帘盒安装同时进行。

9、挂镜线、贴脸板的安装,应在门窗框安装完毕、地面和墙面抹灰施工完成后进行。

10、为保证饰品安装质量,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对复杂饰品的安装应对关键部位以及安装节点作详细交底。

第2篇 三源室内装修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1.工地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经常对施工队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2.工地现场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时上班,上下班清点人数。因工作需要下班后现场需留人时,必须留两人以上方能进行施工。

3.全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允许串岗,因故离岗必须向现场负责人请假。

4.施工时全员必须精力饱满,不充许带思想情绪上岗,不许酒后上岗,存不良精神状态者,严禁高空作业。

5.施工时全员必须精力集中,现场不许闲谈,不许开玩笑或打闹取笑,不许打架斗殴。

6.施工作业,高空吊运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统一口令,统一行动,施工人员对工作有疑义或存在不同意见时,必须事先提出,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改变方案,不得擅自作主,擅自行动。

7.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全公司统一发放的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8.高空作业不得立体交叉同时施工。

9.施工现场地过道跳板必须稳固,自制载人平台应安全可靠,其他临时性安全措施应做到万无一失。

10.高空作业传递时,必须相互照应,多方做好准备。高空不得抛掷物件,随身所带工具必须用绳索系牢,不得随意向下扔掷工具、料头等物。

1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应正规,设备容量不得超载运行,导线不裸露。

12.施工现场的设备应保证良好,不得带故障运行。

13.施工现场的机械、仪器、仪表应妥善放置、保管。

1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

15.下班前应清理设备、工具,清理现场,检查有无火种。

16.妥善管理好施工器材,做好防止盗窃和丢失工作。

17.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3篇 商业广场装修施工安全规程操作协议

商业广场装修施工安全规程及操作协议 (约定)

1.凡动明火、电焊,除必须开“动火证”以外,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并有现场监护。同时,周围环境必须清理并配备灭火器。作业完毕,必须检查。

2.必须在单元或商铺内油漆时应严格保管好易燃、易爆等物品,合理使用,用毕及时清理出单元或商铺。

1.砂轮机、切割机不得与油漆、木工同时作业以防意外。如果需同时施工,必须采取严格隔离措施,违反操作协议者,需支付违约金rmb:100-300元。

2.施工时应及时清理残余的包装材料,易燃物品、刨花、木屑等。

3.任何物品严禁堆置在公共部位,违约者将处以违约金rmb:50-200元。

4.在公共地方,如消防通道、走廊、电梯厅工作、每次处违约金rmb:200元。

5.凡使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临时施工电源分控箱必须装有漏电开关,其保护值不应超过30ma,电源导线、插头、插座必须完好。额定容量不得加大,严禁未进经同意使用电热器(包括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等),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100元。

6.严禁在公共场所及在单元或商铺内装修施工时吸烟,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100元。施工区域内发现一个烟头处以违约金rmb:50元。

7.大楼内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动或移作他用,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200元。

8.所有进入[__广场]内的器材、材料若需带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到管理部开具出门证方可通行,否则一律不准带出。

9.凡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发生殴打、扰乱大厦内治安,将处违约金rmb:200 元,性质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0.凡有偷窃行为,按被偷窃的物品价值10倍赔付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1.严禁随地便溺及不按指定厕所用厕者,将处违约金rmb:500元。

12.没有张贴装修通知书于大门上,每次将处违约金rmb:50元。

13.装修施工时没有关上大门,造成灰尘和气味蔓延至公共区域,每次将处违约金rmb:100元。

14.凡被处以违约金而拒交该款项,管理部有权没收其出入证,并请其离开[__广场],该笔款项将从装修施工押金内扣除。

15.施工违章操作者,未经大厦物业管理部许可,擅自开启空调供水阀门或擅自将空调系统投入运作,每次处违约金rmb:200元。

16.未经管理部批准,搬运货物损坏大厦设施者,视损坏情况决定赔偿金额。

17.未经管理部同意,擅自乘坐客梯者将处以违约金rmb:50元。

18.施工区域不得过夜睡觉,如需通宵值班,须经管理部审核批准, 如发现违反上述情况者,管理部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每次将处以违约金rmb:100元。

19.未经管理部同意,擅自使用规定以外洗手间,每次将处以违约金rmb:500元。

20.于大厦上班时间施工发出噪声,导致客户投诉,不听管理部劝阻的,视具体情况处以违约金每次rmb:50-200元。

21.冒用他人出入证者,除没收出入证外,将处以违约金rmb:50-100元。

22.各施工单位新装供回水管、盘古必须由大厦指定的水处理专业公司负责清洗,拒不执行者后果自理(指商场部分)。

租户公司(代表)确认:

盖章:

日期:

物业管理部确认:

盖章:

日期:

第4篇 装修安全施工规程范本

1.0 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和他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并使设备财产降到最低,特制定本规程。

2.0 范围

本规程仅适用于对公司办公环境建筑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控制。

3.0 职责

3.1 门警卫职责

3.1.1 负责对公司外来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3.1.2 负责指挥大院内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的摆放。

3.1.3 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及在施工区寻衅闹事行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公司hse办公室,必要时送交派出所或公安局。

3.1.4 负责盘查进出公司的物资和设备。

3.1.5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值班、巡逻任务,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抢救,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1.6 制定每周警卫人员值班表,并严格按照值班表上岗执勤。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

3.2 装修施工队人员职责

3.2.1 装修队负责人职责

(1) 对项目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及环境的保护负全部责任;

(2) 建立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

(3) 宣贯“装修施工安全规程”;

(4) 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设备安全,并配以相应的安全装置和劳保用品;

(5) 所有被雇用的人员必须适宜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上岗前应接受过安全培训、防火教育及相应工作步骤的培训;

(6)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改进工作;

(7) 立即向公司主管人员报告任何伤害、泄露和事故;

(8) 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救护,把损失降到最低。

3.2.2 装修施工人员的职责

(1) 制定各工种/工序的安全要求,并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一个人;

(2) 定期向hse办公室报告有关的所有场地活动的安全情况;

(3) 保证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 与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一切联络;

(6) 对涉及损失的事故和事件进行调查,并保证提出详细建议避免再次发生;

(7) 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警告牌。

3.2.3 装修施工人员的职责

(1) 全体施工人员对他们的个人安全负责,并对那些在工作中受他们不良行为或疏忽影响的其他人的安全负责;

(2) 始终以安全和负责的方式管理自己;

(3) 遵守 cppe和施工单位发布的任何安全条例;

(4) 穿戴正确的安全防护服,并只能使用规定的安全设备;

(5) 留意所有的安全标志牌和告示牌;

(6) 将他们所注意到的任何事故、事件或可能的危险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员。

4.0 防火规定

4.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防火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雇员防火意识,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进行演习。

4.2 明确区分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暂设生活办公室。动火作业时应有消防措施,并与可燃材料堆场及仓库保持适当的距离。

4.3 油漆、电石、乙炔、煤油等易燃物品应单独设临时仓库,并距施工区、生活区应不少于30米。

4.4 可燃材料堆放不应设于高压架空线下方。

4.5 电工作业防火要求

4.5.1 电工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5.2 新增电气设备应检查合格,才能通电使用。

4.5.3 电线杆应牢固,不作它用

;电线用绝缘材料固定,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穿过墙壁、楼板或其他物品时,加瓷管保护。

4.5.4 储存易燃液体、气瓶、电石的仓库内,电线应加金属套管,并选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4.5.5 电线接头应可靠,防止过热或产生火花。

4.5.6 电气设备和线路,严禁超载,并应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禁止带“病”运行。

4.5.7 灯泡距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4.5.8 变配电室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吸烟、明火和存放无关物品。

4.6 木工作业防火要求

4.6.1 木工作业场所及附近严禁烟火。

4.6.2 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保持清洁,加油润滑,防止摩擦力增大而过热;木材加工前清除其中残存铁钉,以防碰撞起火。

4.6.3 电机、灯具、配电箱应采用封闭型,以防木粉侵入。

4.6.4 作业中产生的锯末、刨花及下脚料应及时清除。

4.6.5 烘烤木材应昼夜值班,不得离人。

4.7 熬炼工及防水工序作业防火要求。

4.7.1 沥青灶应远离可燃物,尽量处在下风区。

4.7.2 严禁使用有裂缝、漏洞的熬锅。

4.7.3 加料不能过多,灶台应有防溢设施。

4.7.4 熬炼沥青不得擅离职守。

4.7.5 冷底子油配置应严守操作规程。

4.7.6 刷冷底子油时及干燥前,贴油毡时严禁动火。

4.8 油漆工作业防火要求。

4.8.1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4.8.2 房间内刷漆时,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可以防止可燃气体聚集。

4.8.3 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油漆,应随用随领。

4.8.4 用有机溶剂清洗漆刷后,不能倒入下水道、阴井、厕所内,以防止挥发聚集。如溶液需废弃,则分批在安全地点焚烧。

4.8.5 禁止在作业场所调配油漆,应在专用调漆间调漆。

4.9 焊工防火作业要求。

4.9.1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强烈碰撞、暴晒,距明火10米以上,距氧气瓶5米以上。

4.9.2 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直立使用,禁止暴晒和接触明火,瓶中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0.05兆帕压力。

4.9.3 焊、割炬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先开氧气后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调节火焰。停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用后焊、割炬不能随便乱放,挂在固定架子上。

4.9.4 电焊前应检查设配是否完好,零线不搭手脚手架或金属构件上,禁止使用裸线。

4.9.5 坚持“十不烧”,既:

(1) 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工指导不能进行焊、割;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能焊、割;

(4) 焊工不了解工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5) 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作彻底清洗前,不能焊、割;

(6)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能焊、割;

(7) 焊、割现场附有可燃物、易燃材料,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8) 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序相抵触时不能焊、割;

(9) 大风天气高空不能焊、割;

(10) 与外单位接触部位或管道穿墙、楼层时未弄清外单位及墙、楼板背面情况,不能焊、割;

5.0 手动与动力手持工具

5.1 手动工具

5.1.1 割具安全规程

(1) 割具包括锯(如手锯、钢锯、斜锯、栓孔锯、收弓锯等)、木凿、刀具、剪子、铗子、斧子等。

(2) 割具的刃口应保持锋利,被割物质量完好(无裂片和松碎现象);锯齿排列应整齐合理。

(3) 由于割具刃口锋利,所以拿放时应小心。使用斧具时,应查看是否有足够的

挥斧空间,附近不能有其他工人。

5.1.2冲击工具安全规程

冲击工具包括各种锤子、锄镐和穿孔器。冲击对相应质量完好,安装准确,如果是木制的,应紧楔入工具的插口中。穿孔器不应有蘑菇头。安全使用冲击工具的最重要一条原则是挥动工具之前要检查一下周围情况。保证挥锤所及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员和物体,在就近区域内,挥锤或回镐时应加以小心,以避免碰着人或物而造成严重后果。

5.1.3 扭动和旋动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改锥、手锥、手摇钻和钻头,管钳及其他类型的钳子。改锥头应适当的消磨。嵌在木头里的工作对象应能够自由转动。夹具中的夹头因适度润滑,如果装有棘齿,应易于调节。管钳的钳齿应清洁,锋利,螺丝应易于调节;钳口弹簧应弹收自如,使管钳加紧管子时开度适当。所有的被钳物都应放置在准确位置。一端开启的钳口不应出现破损,套筒钳的内部不应有划痕或严重磨损。可调扳手上的所有调节螺丝都应调节自如。

5.1.4 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

扁嘴钳、虎钳夹口和夹钳是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的例子。扁嘴钳齿应清洁,锋利,被钳物不应有变形。夹钳应易于调节,其上的调节螺丝应稍加润滑。应力过大通常是危险的做法,因此使用这种工具要按其设计意图来进行。

5.1.5 其他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水泥施工工具、测量工具、铁钳、手钻、刮具、钩具、容器和勺具。使用这些工具时造成受伤的主要原因在于使用方法,错误的使用方法会导致擦伤,挤伤,割伤、扭伤及烧伤。工人必须了解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

5.2 机动手持工具

5.2.1 电动工具

(1) 电动手持工具应装有一个符合额定电压和电流强度规定的插座,工作电缆应有三条点线接地,带有一个带接地端的插座。

(2) 所有的打磨和电锯都应带有一个能正常工作的刃片保护器,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与工作对象保持接触。

(3) 打磨机的打磨速度不应超出砂轮的额定速度。每个新砂轮都应制定额定速度。用打磨机时应戴护镜和面罩。

(4) 钻孔时要小心,避免一次钻一个太大的孔,因为这样做,钻头可能会断裂或其扭规可能会使手柄和使用者的手腕搅在一起,导致重伤。

5.2.2 电气工具

(1) 空压机应一直放在通风充分的地方。不允许发动机驱动的压缩机在废气排放不充分的地方工作。

(2) 所有压缩机空气软管的尺寸都应与所有工具配套。软管上所有的接口处都应当用适当的软管接头连接。软管长度应尽量小,应放在不会受损或脱口的地方。

5.2.3 液动工具

用于这种工具的液体应有防火性并保持在70度的正常工作范围,使用这种工具的软管、阀门、管子、过滤器和其他管件时,不应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安全操作压力。

6.0 电气施工

6.1 所有使用的电线、电气设备都用符合国家电气规章规定的标准。

6.2 所有的工作应该由通晓该规章要求和取得工作等级资格的人去做。

6.3 配线和装备的带电部件应该有效地保护,以防人和物体受到伤害。

6.4 变压器组或高压装置应该防止未经允许的人进入。对于不经常看护的入口应该锁住。“高压”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示意牌应该在入口处悬挂。进出口应该向外开,或与设备有足够的间隙。

6.5 当人员和设备要通过带电电缆时,应采取架空保护措施。户外架空线不得低于3.5m,室内架空线不得低于2.5m,沿地面布线必须采用橡皮电缆,过路时应加套管保护。

6.6 临时动力线,开关盒,插座盒,金属柜和设备外围设施应有醒目的标记操作电压的最大值。

6.7 电插头和插座在电压和电流不同的电路之间不能互换。

6.8 所有电路应该避免超负荷。

6.9 开关、保险丝和自控线路断路装置应有清楚的标记。通过他们来容易的分辨线路和设备。

6.10 开关应是安全密封的并且外壳要接地。

6.11 在潮湿场所或室外的开关、电路短路器、保险丝板和电机控制器,应放在防雨的盒子和柜子里。

6.12 便携式和半便携式的电工工具和设备使用时用明显的导线和多项插座接地。如果工具被证实是一个双绝缘的电动工具,可不需要接地。

6.13 在一个固定位置中的半便携式设备,象电锯、研磨机、探照灯、工作照明灯应当接地。早设备正在移动期间,这样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该被保留,除非电线被从插座上拔出,或切断了电路。

6.14 在通电的电

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可佩带环行件(戒指、镯子、耳环、鼻圈等)、表,有金属框架的眼镜或其他类似的物品。

6.15 用电设备要按用电容器和安全要求选用熔断器,不得随意加大熔断器或用其他金属代替,闸门应有护盖,以防弧光伤人。

6.16 当在电气设备或导电体附近或其上进行工作时要使用不导电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的梯子。

6.17 绝不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或延长线,更换一切有缺陷的电气设备。

6.18 在检修电气设备前要拔掉保险丝,切断断路器。

6.19 用电线路要保证绝缘良好,无绝缘层老化和金属线裸露。

6.20 对于破裂的、不起作用的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报告,并确保在设备没修好前没人前没人能接触到它。

6.21 临时安装室外变压器,应设置不低于1.5m的围护栏杆,每侧距离变压器≥10m,并悬挂警示标志。

6.22 脚手架的杆子、起重机和梯子要避开头顶的电线。

6.23 电工用绝缘工具、户具和易磨损工具应随时检查保证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6.24 使用手提式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以及潮湿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

6.25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粉灭火器及时扑救。

6.26 发生人员触电,应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及时抢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7.0 材料及设备的搬运和储存

7.1 搬运前要估计重物的重量,如果超出你的能力则要请人帮忙,并可使用适当的机械协助搬运。

7.2 观察作业区大小,确保放重物的地方无障碍物,注意地面存在的障碍,搬重物时不要挡住视线。

7.3 要注意重物上的毛刺、突出的钉子或尖的突出物及导线,应戴上适宜的手套。

7.4 从物品堆上取得物品时必须从顶层开始。

7.5 搬运重物时人要靠近物体,两脚相隔20―30cm,一脚在前一脚在后,面朝搬运的方向。下巴缩进,不要前后摇头,弯曲膝盖,取半蹲位置,是背部起来,手掌、手指跟抓牢重物的对角,鼻尽可能靠近物体。眼睛向上看,收缩大腿肌肉,挺直两腿,在搬运重物时不能弯背。

7.6 在搬运时有扭伤,立即停止搬运,并报告现场安全员。

7.7 决不能在悬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7.8 选定和建造的仓库地板应能支持所设计的载物重物。

7.9 料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已能够安全支撑所贮存的设备和材料的重量而不发生隔板过弯现象。料架的隔板应牢固地附着在后部立板和侧框上。所有料架应被连接且支撑住,或是连接一体以防翻到。

7.10 料架区内的通道至少有1m宽且不能用于贮存。材料和设备均不能从隔板上一直摆放到过道上。

7.11 在使用仓库时,应始终保持充足的照明,在不经常使用区,照明灯可以关闭,但是在该仓库入口处应设容易找到的开关。

7.12 仓库内禁止动用火焊,气割或其它会产生火灾的工作。

7.13 在仓库通道的每一个入口处应装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7.14 袋袋材料(每袋不超过150kg)在没有机构柱或承压墙做支撑的情况下,料堆不能超过10个袋高,且每一层都应向内缩进至少一个袋宽。超过150kg的袋装材料每袋应单放在有重型托架的地面上。

8.0 噪音防护

8.1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85分贝时,要求配备个人护耳塞装备。

8.2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115分贝时,就应配备耳塞和皮纸耳套作为个人的护耳装备。

8.3 为了减少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特做如下规定:装修期间每天12时至14.30时、20时至第二天早上8时期间,不准使用电锯、气锤等噪声大的设备。

9.0 其他规定

9.1 参加施工的装修队伍要统一着装,佩带由公司hse办公室颁发的临时出入证,无证人员必须登记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9.2 参加装修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准在施工场地生火做饭或烧水。

9.3 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及时清除施工垃圾。

9.4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和堆放材料的库房等地吸烟。

9.5 施工材料摆放整

齐,应留出必要宽度的消防通道。

第5篇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规程

1.各施工项目部在施工中,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或研究各项工作时,坚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和评比。

2.各施工项目部在施工中,除必须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外,尚应根据工程种类和施工特点按本行业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4.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各施工项目部在施工中,必须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进行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必须了解和熟悉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劳动部门专门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操作。凡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以违章指挥论;无证人员私自操作的,以违章操作论,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以上持证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劳动部门举办的复试考核,并将操作证复印件交工程管理部备案。

7.各部门的各级领导、项目经理、工长等管理人员,都要按照国家和建委规定,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8.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做到项目经理负全责,亲自抓安全,主管安全员具体抓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个施工项目部都要有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安全职责。

②每个施工项目部都要有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明显标志。

③各种临时工作业超过50人的应设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设以安全工作为主的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明显标志。

④安全组织和人员情况上墙。

9.无论是发包、总包、分包、承包工程,还是发包总包、分包、承包某一项目,或是雇佣各种人员,都必须签定有明确、具体、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合同,注明安全责任,并注重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10.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开展普遍检查、重点检查、专题检查、抽查、互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应逐项登记,制定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应当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11.各施工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施工机具和防护用品。同时应对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能上岗。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到专卖点、柜购买。

12.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各种原材料和成品堆放,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以及动力或通讯线路和其他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按照符合有关规定设计的平面布置图建造,并做到图纸上墙,一目了然。

13.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各种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14.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边缘应设安全防护栏,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5.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6.阵风风力6级以上,不得露天高处作业或起重作业。因故障、灾害急需抢修或特殊生产作业需要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7.在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做到“三相五线制”,并使用建设部指定的五芯电缆。非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到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8.各种电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19.必须购置安装和使用市建委规定的标准闸箱,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和开关箱(电闸箱),更不允许私自购置散件自行组装。

2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专人防护。

21.建立健全内业基础管理制度,四本台帐、四本记录和六表齐全真实,有据可查,做到用数据、文字和图表反映安全管理水平。

四本台帐:

(1)特殊工种人员台帐

(2)工伤事故台帐

(3)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4)电气、机械设备台帐

四本记录:

(1)大事日记记录

(2)安全例会记录

(3)安委会活动记录

(4)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

六表:

(1)安全教育表(2)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活动记录

(5)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检查记录

第6篇 商铺装修施工人员现场管理规程

商铺装修施工人员现场管理

1、凡进入装修现场的施工人员,须佩戴由z市__天河城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统一制发的《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需遵守各项装修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水煮食、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赌博、酗酒、睡觉,衣冠不整,穿拖鞋等。

2、施工的商铺须办理《场内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场施工,装修期间应与外部隔离,做好围蔽以防影响其他商铺正常营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并需要每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在商铺内过夜。凡需在铺内扇灰、钻孔、油漆、打墙等滋扰性严重的作业以及装修材料、余泥清运须在__天河城非营业时间内(22:00至次日8:00时)进行,并须办好非营业时间装修手续。

3、每天施工完毕离场前,施工负责人须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总值班人员派工作人员到商铺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施工人员才能离场。

第7篇 写字楼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监管规程

写字楼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监管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写字楼内各项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流程,避免和杜绝因作业过程中产生中噪音、灰尘、气味及对建筑、电梯等设施的破坏,以及地面积水、火灾隐患等安全隐患的防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实施内容:

写字楼内所有装修施工的业主、租户的作业现场和施工人员行走路线,材料物品的、搬运沿途及电梯使用状况的监管,防止作业导致的干扰、影响,给其他业主、租户产生的投诉现象。

三、易发因素为以下几种主要情况主要投诉有以下:

(一)施工单位使用电锤、电钻或锯木等产生噪音;

(二)施工单位使用的油漆、涂料等味重材料产生的气味;

(三)施工单位拆装墙体、隔断、泥工墙体磨平作业等产生的灰尘问题;

(四)搬运过程中对地面、建筑(墙体、门、天花)、电梯等设施、设备破坏现象,以及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现象;

(五)对公共部位导致地面积水等不利安全现象;

(六)其它干扰和安全隐患。

四、应对措施

(一)装修施工应对:

1、各项施工作业进场前召集客户、装饰方负责人及物管部装修担当、保洁、客户服务保安消防科科长、经理组织召开施工说明会,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作业规程;

2、保安、保安主管或装修担当1次/小时巡视点检,客户服务保安消防科科长或物业经理1次天及设备部担当3次/天点检(附表一)

3、各环节点检发现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第一时间逐经报告处理;

4、问题点处理必须采取跟踪式处理,每班次结果应做好交接工作和详细记录工作。

5、有动火作业项目时(电焊、氧焊等),物管部保安消防科安排专人固定值守。

(二)业主、(租户)投诉应对:

1、接到业主、(租户)投诉,客服中心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上门表示歉意,并列入上报表中说明,并立即进行情况了解及向投诉业主(租户)表明改善态度,与施工方交涉改善结果或没有得到改善时立即逐级报告处理;

2、处理结果迅速向投诉方告知;

3、记录处理过程、结果,必要的需交接工作完成,日报表统计时必须作为异常事项内容统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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