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采购与验收
2. 设备维护与保养
3. 故障处理与维修
4. 设备性能监控
5. 设备报废与更新
6. 安全操作规程
7. 培训与教育
8. 文件记录与归档
1. 设备采购与验收:
- 根据业务需求制定详细的设备规格书,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符合标准。
- 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实物检查、性能测试及资料核对,确保设备质量。
2. 设备维护与保养:
- 制定定期保养计划,执行预防性维护,减少设备意外停机。
- 提供必要的维护工具和耗材,保证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 对关键设备建立运行日志,记录设备状态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
3. 故障处理与维修:
- 建立故障报告机制,员工发现设备问题后立即上报。
- 维修人员需快速响应,分析故障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修复。
- 对于复杂故障,可寻求专业服务,但须确保维修质量和成本控制。
4. 设备性能监控:
- 定期评估设备工作效率,确保其满足生产需求。
- 利用数据分析工具,监测设备运行参数,预测潜在问题。
- 对于低效设备,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5. 设备报废与更新:
- 设定设备报废标准,如达到使用寿命、维修成本过高或无法满足生产需求。
- 报废前进行资产清算,确保财务记录准确。
- 更新设备时,考虑技术进步、节能效果及经济效益。
6.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设备操作和安全规程。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潜在风险。
7. 培训与教育:
- 新员工入职时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操作方法。
- 对现有员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设备利用率。
- 定期举办技术交流活动,分享设备管理经验。
8. 文件记录与归档:
- 保持所有设备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维护记录等。
- 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查阅和追溯。
- 定期清理过期文件,保持文档管理的高效性。
1.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其适应业务发展和技术变革。
2. 复审由设备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代表参与,结合实际操作反馈进行修订。
3. 复审结果需经管理层批准后实施,确保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战略和法规要求。
4. 在复审过程中,对于新出现的问题或挑战,应及时调整规程,确保设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1篇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职责
1、 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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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 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_宽_厚为70mm_20mm_1mm。
(3) 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 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 《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办公室保存。
2、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 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 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 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 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 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 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 设备状态标识
(1) 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 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 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 标识的方式方法:
a、 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_150mm_3mm(长_宽_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 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 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 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 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 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 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 设备的报废
(1) 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 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后实施。
(4) 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 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 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 红旗机房评比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 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 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五、 记录
1、 《设备台账》
2、 《设备卡》
3、 《采购设备验收表》
4、 《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 《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设备综合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设备综合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_宽_厚为70mm_20mm_1mm。
(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办公室保存。
2、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设备状态标识
(1)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标识的方式方法:
a、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_150mm_3mm(长_宽_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设备的报废
(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后实施。
(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红旗机房评比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五、记录
1、《设备台账》
2、《设备卡》
3、《采购设备验收表》
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2
物业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公司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2行政人事部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4.1.1机电维修部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应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清单》价值5000元以元以上的设备建立《机电设备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1.2机电维修部应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设备流水号
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物业点编码
d)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长_宽_厚为70mm_20mm_1mm。
4.1.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1.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4.1.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行政人事部保存。维修部保存复印件。
4.2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设备的购置管理。
4.3.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4.3.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4.3.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3.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4.3.5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4.3.6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3.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
4.3.8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4.3.9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规程相关规定纳人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4设备状态标识。
4.4.1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4.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4.4.3标识的方式方法:
a)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_150mm_3mm(长_宽_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4.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4.5.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4.5.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4.5.3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5.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4.6设备的报废。
4.6.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4.6.2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织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
运行人员、管理处经理等。
4.6.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6.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4.6.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4.6.6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4.7机房评比。
4.7.1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评比。
4.7.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好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5.0记录
5.1《设备台账》。
5.2《设备卡》。
5.3《采购设备验收表》。
5.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5《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第4篇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公司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各类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4.1.1机电维修部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帐(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月工作日将台帐移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4.1.2机电维修部应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设备流水号(01,02┄)
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物业点编码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宽×厚为70mm×20mm×1mm。
4.1.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1.4设备台帐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适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几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帐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4.1.5《设备台帐》和设备出厂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保存。管理处保存复印件。
4.2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设备的购置管理
4.3.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由设备的更新和新添置设备的购置。
4.3.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4.3.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3.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4.3.5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4.3.6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3.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受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4.3.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帐,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4设备状态标识
4.4.1机电维修部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4.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家闸等。
4.4.3正常运行中的设备可不予标识。
4.4.4标识的方式方法:
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150mm×3mm(长×宽×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4.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4.5.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4.5.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4.5.3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5.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4.6设备的报废
4.6.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4.6.2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织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主管经理等。
4.6.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6.4需报废设备在未或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4.6.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4.6.6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4.7红旗机房评比
4.7.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4.7.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好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5.0记录
5.1《设备台帐》
5.2《设备卡》
5.3《采购设备验收表》
5.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0《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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