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2. 安全职责
3. 设备检查
4. 作业准备
5. 操作程序
6. 应急措施
7. 维护与保养
8. 违规处罚
9. 附则
本规程旨在规范桅杆与起重滑车的安全作业流程,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所有相关人员应熟知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前言 -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工程现场涉及桅杆与起重滑车的作业,旨在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工作效率。
2. 安全职责 - 操作员需持有有效证书,全面负责设备的操作和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监督,确保规程执行。
3. 设备检查 - 作业前,操作员需对桅杆、滑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松动现象。
4. 作业准备 - 确保作业区域无障碍物,设置警示标志,准备必要的安全装备。
5. 操作程序 - 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手册进行,严禁超载或违反操作规程。
6. 应急措施 -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
7. 维护与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保持其良好工作状态。
8. 违规处罚 -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9. 附则 - 本规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所有修订须经管理层批准。
本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安全生产部门主导,结合实际操作反馈和行业标准更新进行调整。任何修改需书面记录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复审旨在确保规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要求。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时应结合现场条件和专业判断。务必理解并遵守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1、使用桅杆必须按其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办。安装时必须制定安装技术措施以保证安全;联接螺栓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和不满扣现象;桅杆底部耐压力应符合要求,并做好防水措施,耐压力不够的地基应进行处理或打桩。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在桅杆上焊接吊耳或割孔。
2、桅杆拖拉绳应布置合理,松紧均匀。桅杆拖拉绳数量不得小于5根,回转桅杆不得少于6根并均匀分布。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45度,底部应有调整受力的滑车组。
3、斜立单桅杆起吊重物时,如其倾角在10度以内,可按原设计能力使用。超过10℃时应根据计算确定其吊装能力。
4、移动桅杆时桅杆的倾斜度不宜大于桅杆度的行5%。桅杆底部必须配置制动索具,调整拖拉绳时应先松后紧,防止某些拖拉绳受力过大。移动桅杆时应特别防止桅杆后仰。
5、在多雷雨地区使用的桅杆必须设避雷针,以防止雷击。
6、起重滑车必须按出厂铭牌规定使用,无铭牌及合格证书的滑车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滑车使用闪必须进行检查,有严重磨损、破碎损伤、裂纹等缺陷的不得使用或更换有缺陷零件后才能使用。滑车所有转动部分均应有良好润滑并定期注油。
7、定、动滑车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倍轮径,钢丝绳进入滑轮槽的偏角应小于15°,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钩锁紧,防止钢丝绳脱出。
8、使用两套或两套以上滑车组吊重,应设平衡滑车或其它平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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