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采石场的采掘作业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2. 采掘作业的安全操作
3. 设备维护与管理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5. 安全培训与教育
6. 作业现场的环境监控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如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 检查机械设备,确保无故障,油水充足,刹车系统正常。
- 对采掘区域进行地质勘查,确定安全开采范围,避免坍塌等风险。
2. 采掘作业的安全操作:
- 严格按照开采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开采顺序或深度。
- 保持合理的工作间距,避免相互影响,防止落石伤人。
- 使用爆破作业时,需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设立警戒区,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设备维护与管理:
-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 设立专人负责设备管理,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撤离。
5. 安全培训与教育:
-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6. 作业现场的环境监控:
- 监测噪音、粉尘等环境指标,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对采掘面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地质稳定性,防止滑坡等事故。
为保证规程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本规程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更新规程内容。
2. 根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操作流程。
3. 考虑员工反馈,优化安全培训和教育环节。
4. 结合采石场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复审完成后,需形成书面报告,经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临时调整规程,并在复审时纳入修订范围。
为了加强采石场边坡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存在和潜在的事故隐患,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促进采石场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1996)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l、(1)安全科长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
(2)采石工具体负责采区的采掘工作。
(3)采矿工程师负责采区的爆破和减震工作。
(4)安全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2、(1)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采场开采。开采台阶小于6m、台段边坡角75°、采场最终台段坡面角60°、采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55°。
(2)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爆破、清除浮石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3)发现台阶坡面上有浮石塌落危险时,不准用铲车挑挖工作面上的浮石和伞岩,应将铲车后移,待采取措施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3、(1)机械铲装时,应保证最终采区边坡的稳定性,合并段数不超过3个。
(2)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运输平台。要保持阶段的坡面角,不得超挖破底。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每个阶段采掘结束,均需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
(3)在最终边坡附近放炮,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大爆破。
(4)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旋。
4、(1)暴雨、大雪天气过后应对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对采场工作帮每月检查一次,高陡边帮每周检查一次。
(3)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并安装危险警示标志。
(4)安全科组织人员对边坡进行定点定期观测。
(5)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发现边坡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安全科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边坡安全生产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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