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确保井硐采运搬工作业的安全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
2. 井下运输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3. 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措施
5. 现场管理与监督
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
- 工作前,所有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故障和异常。
- 检查巷道支护是否稳固,防止坍塌风险。
- 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井下空气流通。
- 作业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熟悉作业环境及应急预案。
2. 井下运输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 设备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 运输设备应定期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
- 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或违规装载,遵守速度限制。
- 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止作业,及时维修。
3. 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
-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新员工必须通过安全考核后方可上岗。
- 强调事故案例分析,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措施
-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透水、坍塌等情况。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能力。
- 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逃生路线,便于紧急疏散。
5. 现场管理与监督
- 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 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内容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 复审过程中,应结合最新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发展进行修订。
3. 复审结果须经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4. 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法规变更时,应及时进行规程的临时复审。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具体操作应根据井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工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充分重视,保障井硐采运搬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1、不准饮酒上岗,禁止在硐内井下睡岗,要佩戴安全帽和照明用具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2、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不准单人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空气流通,通风良好。
3、作业前要先通风,洒水降尘,排净炮烟和除尘后人员方可作业。
4、作业前检查作业巷道及作业面的一切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排净顶帮浮石、危石后,方可正常作业。
5、对松软岩石、三角结里、平面结里结构的岩石和有裂缝渗水危险的岩层及有顶帮塌落征兆的部位必须经过可靠的安全支护处理后,方可作业,禁止冒险作业。
6、发现残盲炮禁止拉拽抠挖,要通过安全员和当班负责人找爆破工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处理,拾到的爆炸物品必须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按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处理。
7、搬大块前,先检查大块有无裂缝,防止大块断裂伤人,砸大块时不准对人砸石,以防溅石或锤头甩掉伤人。
8、推矿车时禁止蹲车滑行,每人只允许推一辆矿车。
9、两人推矿车的安全距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推车人员必须携带良好的照明灯具。
10、天井、竖井作业前必须将井框上的浮石及物料清理干净。作业时,井口必须采取防止坠物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井内坠物伤人,禁止乘坐吊桶(罐)上下人。
11、爬梯子时应先将梯子上的浮石、物料清理干净 ,并检查和确认梯子的牢固情况,不准两人同爬一节梯子,不准手拿物料爬梯子。
12、乘坐、乘人罐笼不准拥挤、说笑打闹,不准人货(料)混载。要关好罐笼安全门,听从信号工指挥,不准私自打点乘罐。
13、进入采矿场应从安全人道上下行人,禁止在爆破后的人道口中爬行和作业。
14、在硐内行走要主动避让运矿车辆,防止挤伤。
15、往井内传运物料时,物料必须捆牢,所用绳引、下料工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16、严禁在硐内燃烧物品。
17、禁止在硐内乘坐各种运矿车出入。
18、所有电器设备的隐患必须找专职电工处理。
19、禁止到非工作地点、采空区、废井巷内活动。
20、放炮时必须听从爆破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避炮。
21、放漏斗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人员要站在漏斗侧面,禁止正面对着漏斗放矿。
(2)、禁止钻漏斗捅矿和放炮。
(3)、放漏斗时,应注意撬棍弹起伤人。
(4)、禁止两人同时站在一侧撬矿。
(5)、放完矿时要将漏斗口堵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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