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物业客户求助服务工作规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团队对业主及住户求助的响应与处理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规程涵盖了从接收求助、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制定到问题解决的全过程,旨在为客户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服务。
1. 接收求助
- 客户服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接听人员需礼貌、耐心,详细记录求助内容。
- 对于线上平台的求助信息,应在15分钟内确认并回复客户。
2. 初步评估
- 接收求助后,立即进行问题类型识别,如设施维修、环境清洁、安全问题等。
- 初步评估问题严重程度,确定优先级。
3. 信息传递
- 将求助信息转交给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跟进部门接收情况,确保问题被及时处理。
4. 现场处理
- 相关工作人员接到任务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问题调查。
- 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告知预计解决时间。
5. 问题解决
- 提供临时措施以缓解问题,必要时协调外部资源。
- 完成问题解决后,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问题已彻底解决。
6. 反馈与跟踪
- 向客户确认问题解决情况,获取满意度反馈。
- 对未解决或新出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7. 记录与改进
- 记录求助过程及处理结果,作为服务改进的参考。
- 定期分析求助数据,识别常见问题,优化服务流程。
- 执行本规程时,务必遵守公司服务准则,尊重客户,以客户为中心。 - 每次求助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般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复杂问题需在48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专业技术知识,确保问题得到专业处理。 - 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以激励提供优质服务。 - 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及时上报管理层,寻求解决方案,防止问题升级。
荔园物业客户求助服务工作规程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流程,确保每一次求助都能得到高效、专业的处理,打造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提升客户体验,树立优质物业品牌形象。
荔园物业客户求助服务工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客户求助的管理工作,确保及时、优质的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在发生客户求助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公司经理负责客户特殊求助事件的安排、处理工作。
3.2 客服部主管负责向求助客户提供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3 物业助理和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依据本规程向求助客户提供具体帮助。
4 工作规程
4.1 客户求助服务的分类及处理原则。
1)客户求助服务分为以下几类:
a、急救病人求助服务;
b、报修求助服务;
c、投诉求助服务;
d、咨询求助服务;
e、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的求助服务;
f、台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求助服务;
g、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服务。
2)求助服务处理的原则:
a、快速反应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立即给予回复,解决不了的应向部门主管汇报后在10分钟内给予回复(有时效要求的服务工作按时效要求执行);
b、尽可能提供帮助的原则:对客户提出求助要求的,应主动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切忌推诿。
4.2 紧急病人的求助处理
1)物业助理接到急救病人的求助信息时,首先应主动询问病人的住址及联系电话,然后征询求助人的意见,询问是否需送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或派人帮助护理:
①如果求助客户需要帮助送病人去医院的:
――物业助理通知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根据距离的远近程度安排两人到地下室大堂或病人家中待命;
――物业助理安排车辆(主指的士)到地下室相应楼下,必要时,物业助理可通知护管(保安)员进行协助;
――护管(保安)员应向客户说明来意,并听从客户的安排将病人送往医院,一般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同往,并提醒客户准备必备用品;
――护管(保安)员协助求助客户将病人送到医院后;应主动协助将病人安置妥当,并尽力帮助求助客户完成如挂号、找医生、取药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将病人安置妥当后,应询问客户是否还需要帮助。如无需帮助时应及时赶回公司;如需要帮助,应及时向部门主管请示汇报后,由部门主管根据情况安排处理;
――护管(保安)员返回公司后,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护管部值班负责人员和物业助理;
――物业助理应及时将求助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②如果客户需要帮助联系拨打“120”急救电话时:
――物业助理应了解病人病情后及时帮助求助客户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进行确认),并告诉求助客户物业管理公司会安排人员在小区入口处做好接应准备;
――物业助理将以上情况立即通知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
――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通知本物业入口值班人员做好接应准备(必要时安排人员在本物业入口处等候);
――急救车到来后,本物业入口值班人员应指引急救车到客户所在地,并尽力实施应有的帮助;
――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在接应的任务执行完毕后,应将情况反馈到客服部,物业助理将情况及时予以记录。
③如果求助客户要求派人帮助短时护理时:
――物业助理应按客户求助的要求向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说明情况,由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安排适当的人员前去参与护理;
――护理人员应向客户说明来意后按客户的要求实施护理;
――护理人员在执行护理任务时,应遵从求助客户的安排,切不可不懂装懂,加重病人病情;
――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护理人员不可单独与病人在一起,应要求病人亲属一起守候,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2)一般情况下,急救病人的处理工作可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向客服部主管汇报;重大的急救工作应立即向公司经理汇报;公司经理认为必要的,可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按公司领导的指示办理。
4.3 咨询的求助处理
1)对客户提出的书面咨询,物业助理应予以登记和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及时报客服部主管,由客服部主管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回复,必要时请公司或相关部门予以书面回复。
2)对客户提出口头咨询,物业助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立即予以解答,解答不了的,经请示客服部主管后予以回复,切忌不懂装懂。
3)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礼貌用语。
4)咨询的事项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应注意保密。
4.4 投诉求助的处理:按《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4.5 报修求助的处理:按《报修管理工作规程》办理。
4.6 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求助的处理:按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程办理。
4.7 火灾、水浸等灾害事故的求助处理:按安全管理服务章节中《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规程》及《火警火灾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4.8 对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公司应本着力所能及的原则进行处理。
4.9 所有的求助凡涉及有偿服务的,按照《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见工程维修服务手册)收取相应费用。
4.10 客服部在每月底对客户求助事务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第2篇 荔园物业客户求助服务工作规程怎么写
荔园物业客户求助服务工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客户求助的管理工作,确保及时、优质的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在发生客户求助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3. 职责3.1 公司经理负责客户特殊求助事件的安排、处理工作。
3. 2 客服部主管负责向求助客户提供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 3 物业助理和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依据本规程向求助客户提供具体帮助。
4 工作规程
4.1 客户求助服务的分类及处理原则。
1)客户求助服务分为以下几类:a、急救病人求助服务;
b、报修求助服务;
c、投诉求助服务;
d、咨询求助服务;
e、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的求助服务;
f、台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求助服务;
g、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服务。
2)求助服务处理的原则:a、快速反应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立即给予回复,解决不了的应向部门主管汇报后在10分钟内给予回复(有时效要求的服务工作按时效要求执行);
b、尽可能提供帮助的原则:对客户提出求助要求的,应主动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切忌推诿。
4.2 紧急病人的求助处理
1)物业助理接到急救病人的求助信息时,首先应主动询问病人的住址及联系电话,然后征询求助人的意见,询问是否需送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或派人帮助护理:
①如果求助客户需要帮助送病人去医院的:――物业助理通知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根据距离的远近程度安排两人到地下室大堂或病人家中待命;
――物业助理安排车辆(主指的士)到地下室相应楼下,必要时,物业助理可通知护管(保安)员进行协助;
――护管(保安)员应向客户说明来意,并听从客户的安排将病人送往医院,一般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同往,并提醒客户准备必备用品;
――护管(保安)员协助求助客户将病人送到医院后;
应主动协助将病人安置妥当,并尽力帮助求助客户完成如挂号、找医生、取药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将病人安置妥当后,应询问客户是否还需要帮助。
如无需帮助时应及时赶回公司;
如需要帮助,应及时向部门主管请示汇报后,由部门主管根据情况安排处理;
――护管(保安)员返回公司后,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护管部值班负责人员和物业助理;
――物业助理应及时将求助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②如果客户需要帮助联系拨打“120”急救电话时:――物业助理应了解病人病情后及时帮助求助客户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进行确认),并告诉求助客户物业管理公司会安排人员在小区入口处做好接应准备;
――物业助理将以上情况立即通知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
――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通知本物业入口值班人员做好接应准备(必要时安排人员在本物业入口处等候);
――急救车到来后,本物业入口值班人员应指引急救车到客户所在地,并尽力实施应有的帮助;
――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在接应的任务执行完毕后,应将情况反馈到客服部,物业助理将情况及时予以记录。
③如果求助客户要求派人帮助短时护理时:――物业助理应按客户求助的要求向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说明情况,由护管(保安)部值班负责人安排适当的人员前去参与护理;
――护理人员应向客户说明来意后按客户的要求实施护理;
――护理人员在执行护理任务时,应遵从求助客户的安排,切不可不懂装懂,加重病人病情;
――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护理人员不可单独与病人在一起,应要求病人亲属一起守候,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2)一般情况下,急救病人的处理工作可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向客服部主管汇报;
重大的急救工作应立即向公司经理汇报;
公司经理认为必要的,可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按公司领导的指示办理。
4.3 咨询的求助处理
1)对客户提出的书面咨询,物业助理应予以登记和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及时报客服部主管,由客服部主管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回复,必要时请公司或相关部门予以书面回复。
2)对客户提出口头咨询,物业助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立即予以解答,解答不了的,经请示客服部主管后予以回复,切忌不懂装懂。
3.)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礼貌用语。
4)咨询的事项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应注意保密。
4.4 投诉求助的处理:按《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4.5 报修求助的处理:按《报修管理工作规程》办理。
4.6 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求助的处理:按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程办理。
4.7 火灾、水浸等灾害事故的求助处理:按安全管理服务章节中《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规程》及《火警火灾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4.8 对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公司应本着力所能及的原则进行处理。
4.9 所有的求助凡涉及有偿服务的,按照《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见工程维修服务手册)收取相应费用。
4.10 客服部在每月底对客户求助事务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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