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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12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是什么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是针对在物业区域内进行绿化改造时,涉及土地开挖的相关操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旨在确保改造过程的安全、高效,同时保护物业环境,减少对业主日常生活的影响。

模板

1. 前期规划

- 详细调查:对改造区域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土壤状况、地下设施分布及周边环境。

- 设计方案:制定绿化改造方案,包括种植种类、布局、开挖深度与范围。

- 申请审批:提交改造计划至相关部门,获取必要的施工许可。

2. 开挖准备

- 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围蔽施工区域,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 地下设施标记:确认并标记地下管线、电缆等,避免损坏。

- 工具设备:准备合适的挖掘工具和安全装备。

3. 开挖作业

- 按图施工:依据设计方案进行开挖,保持深度和宽度的准确性。

- 分层处理:逐层开挖,及时处理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 监测安全:持续监控开挖过程,预防塌方或其他安全隐患。

4. 环境保护

- 控尘措施:采取洒水、覆盖等方法减少扬尘。

- 噪音管理:限制施工时间,降低噪音影响。

- 废弃物处理:及时清理废弃物,遵循环保规定处理。

5. 后期恢复

- 地面修复:填充、平整开挖后的地面,恢复原有地貌。

- 绿化种植:按设计栽种植物,确保成活率。

- 清理现场:彻底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整洁环境。

6. 沟通协调

- 信息公告:提前通知业主改造计划,解答疑问。

- 进度报告:定期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处理投诉。

- 后期维护:建立绿化养护机制,确保长期美观。

标准

1. 合规性:所有操作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环保等相关法规。

2. 安全性: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安全,避免意外伤害。

3. 效率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业主生活的影响。

4. 环保性:施工过程应注重环保,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5. 满意度:确保业主对改造结果满意,提升物业价值。

本规程旨在为物业项目的绿化改造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通过严谨的规划、安全的开挖、有效的环境保护和良好的业主沟通,实现改造目标,提升物业的整体品质。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范文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1.目的:保证管理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绿化环境。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重大绿化改造、占用、开挖方案审批。

3.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绿化改造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绿化改造方案。

3.3环境主管根据管理项目内绿化物的长势及其他因素提出绿化改造方案。

4.内容:

4.1绿化改造方案的确定:

4.1.1环境主管根据绿化养护及绿化生长情况,提出绿化改造方案,送交服务中心经理审核。

4.1.2服务中心经理根据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绿化改造方案进行审核,重大改造项目应提交总经理审批,一般少量植物(或草皮)的更换,可由服务中心直接安排绿化工进行。

4.2委托施工:

4.2.1重大的绿化改造工程,应委托专业绿化工程供方承担。

4.2.2总经理审批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供方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3施工监理:

4.3.1环境主管根据合同负责施工监理,记录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交接问题处理单》,原件交供方并限期整改,复印件留存备查。

4.3.2环境主管对供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根据跟踪检查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返工。

4.4验收接管:

4.4.1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完毕后,养护期三个月后,环境主管可通知供方提交验收申请。

4.4.2服务中心经理根据供方提出的验收申请移交时间,并通知供方。

4.4.3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人员在《房屋及公共设施验收记录表》,予以签字即接收。

4.4.4若验收未能通过,由环境主管记录存在问题交供方整改直至合格,方可接管。

4.4.5绿化改造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4.5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

4.5.1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申请:

4.5.1当外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需要占用、开挖辖区绿化带时,服务中心应要求其填写《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环境主管接到申请表后,一个工作日提出意见,报工程部审核,并交服务中心经理审阅,是否对地下管网(线)有影响,重大占用或开挖工程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5.1.2环境主管负责跟进审批手续,申请获准后,环境主管通知施工单位交纳施工押金。重大项目由服务中心经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占用、开挖协议。

4.5.1.3 开挖或占用施工期,环境主管要每检查一次,以防施工单位扩大占用、开挖范围或损坏周围公共设施。

4.5.1.4开挖或占用施工完毕,环境主管监督施工单位恢复绿化带/道路原状,验收合格后才可退回押金。

4.5.2绿化带/道路毁坏处理:

对未批准擅自占用、开挖的业户或租户或施工单位,环境主管应责令业户或租户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要求其按4.6.1办理手续.对造成的损坏,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交纳补偿费用,并按《业户或租户违例处理程序》处理。

5.记录:《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由服务中心保存一年

6.附件:《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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