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康城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程是一套详细规定业主委员会运作方式、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文件,旨在确保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序进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一、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 1.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应为小区内的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2 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位业主的投票权得到尊重。 1.3 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通过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1 维护业主权益,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调。
2. 2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定期组织业主满意度调查。
2. 3 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如维修基金的使用、公共设施的改造等。
三、会议制度 3.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并决定相关事宜。
3. 2 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且超过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方能通过。
四、信息公开与财务监管 4.1 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公布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4. 2 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年度预算与决算需经业主大会审议。
五、业主参与 5.1 鼓励业主参与小区治理,定期举办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
5. 2 设立业主意见箱,收集并处理业主的建议和投诉。
六、纠纷解决机制 6.1 对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业主委员会应积极调解。
6. 2 如无法调解,可引导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合作与协调 7.1 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7. 2 必要时,业主委员会可寻求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外部机构的支持与协助。
本规程的制定与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正公平:所有决策和行动应以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 - 透明公开:所有信息和流程应公开透明,保证业主知情权。 - 协商一致:重大事项应充分听取业主意见,达成共识。 - 效率优先: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 - 法律依据:所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程旨在为中海物业康城的业主委员会提供一个明确的工作框架,确保其高效、规范运作,同时也为业主提供了参与小区管理的渠道,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1工作目的
规范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负责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
2.2管理处模块执行人具体负责根据本规程与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往来.
3工作指引
3.1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方式
3.1.1管理处应当每年度至少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两次例行工作沟通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向业主委员会通报上半年、下半年的财务支出状况和工作总结,解决需经业主委员会协助支持方能完成的问题。
3.1.2提出重大管理措施,在遇到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方能进行工作时,管理处经理应申请召开专题业主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专项问题。
3.1.3协助组织业主委员会联谊活动。
3.1.4配合业主委员会期满换届工作,报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1.5提前7天向业主委员会发出通知,会议当天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3.2下列物业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申报,请求支持
3.2.1计划对楼宇进行大、中修时。
3.2.2计划使用公用设施专项维修基金更新公用设施时。
3.2.3物业管理处制订了新的管理措施需要业主委员会支持工作时。
3.2.4其它需向业主委员会请示、寻求支持的工作。
3.3下列情况出现时,物业管理处应当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
3.3.1新的物业管理法规颁布执行时。
3.3.2所管理的物业出现了重大变故或发生重大事件时。
3.3.3业主委员会的个别委员与物业管理处有重大的工作分歧无法解决时。
3.3.4其他应当向业主委员会通报的情况发生时。
3.4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申报工作、通报情况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3.5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的处理要求
3.5.1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经理应认真倾听、记录。
3.5.2合理的质疑、建议、要求,应当及时答复、解决。
3.5.3对不合理、合法的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应当耐心解释,无论如何不允许不耐烦或言语失礼;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记录后迅速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寻求解决方案。
3.6物业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来往工作的信函、记录、决议,一律在管理处归档,长期保存。
4质量记录
4.1《工作日记》
4.2《会议纪要》
5参阅文件、资料
5.1《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2《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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