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规程是针对煤矿行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重要指导文件,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策略和操作规范,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该规程结合了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1.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排查,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如瓦斯积聚、矿井涌水、设备老化等问题。
2.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量化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二、安全制度建设
3. 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
4. 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人员培训与教育
5. 对矿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6. 引入模拟演练,模拟事故场景,提高矿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四、设备维护与更新
7.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8.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及时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五、应急响应机制
9.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医疗救治等。
10.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及时调整优化。
六、环境监测与控制
11. 建立实时的环境监测系统,对瓦斯浓度、通风状况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控。
1
2. 实施有效的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内空气新鲜,降低事故风险。
七、安全文化建设
1
3. 倡导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
1
4.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隐患和改进建议,建立奖励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 执行该规程应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2.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安全措施的依据,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安全培训应覆盖所有矿工,并定期考核,确保知识掌握程度。
4. 设备维护记录应详实,故障率和维修周期应在合理范围内。
5. 应急预案需定期修订,以适应矿井实际情况的变化。
6. 环境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超标情况应及时处理。
7. 安全文化建设应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总结,煤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规程需全面覆盖风险防控、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应急准备等多个层面,通过系统的管理和持续改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稳步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国发办(2022、99号)《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七条规定》(总局令58号) 减少煤矿事故,深刻吸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人、机、环、管”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矿井、科室(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赤峰市元宝山区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安排部署、宣传发动、自查自整,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跟踪落实和效果评估等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零缺陷,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形成“全面覆盖查隐患,多措并举抓整改,明确责任、严落实,节能降耗,狠反“三违” 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努力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1、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覆盖面达到100%;
2、防范事故发生工作方案落实贯彻执行率达到100%;
3、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方案部署、标准、措施的执行率
达到100%;
4、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排查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成立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久
副组长:于九龙
成 员:田秀清、王树德、刘占武、梁明富、郑建民、
王海军、马洪龙、孙万生、左庆、安玉宝、
李继富、
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田秀青
成 员:左 庆、李继富、安玉宝
四、防范生产事故方案行动工作任务分工
1、生产技术科:严格按照矿井核定能力下达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超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矿井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2、机电队:负责机电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3、安检科:负责 “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项工作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实施停产整顿。负责火工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五、防范生产事故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生产技术与采掘管理方面:由生产科组织牵头落实。
1、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生产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采取的生产工艺。
2、查防止“三超”情况。是否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安排生产计划;
3、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掘进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悬顶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
4、查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措施施工、“万能”措施和措施滞后现象;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落实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5、查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信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并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主副井绞车房、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是否安设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是否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二)“一通三防”方面:由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查通风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生产现象;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杜绝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等。
2、查矿井瓦斯管理情况。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是否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爆破作业是否执行相关制度。
3、查粉尘治理情况。主要井巷、是否安装防尘喷雾设施并正常使用;是否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4、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5、查矿井上、下机电硐室及火灾易发地点是否配备灭火设施设备。
(三)水害防治方面:由生产科牵头组织落实
查矿井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进行掘进作业情况。防治水机构、制度、队伍、装备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组织掘进;是否制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及雨季三防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
(四)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由机电队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是否按规定实现矿井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杜绝无计划停电事故;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有电气失爆事故。
2、检查落实大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检测工作,是否建立台账。
3、检查落实机电设备“三率”考核情况、机电设备使用考核评比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期进行整改落实。
4、检查落实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
5、检查落实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人员操作是否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小绞车“四压两戗”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落实机电管理干部上岗检查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上岗检查。
7、检查落实通讯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讯系统是否有规划、有落实,逐步推进,提高矿井上下联络的便捷性。
8、检查落实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避难硐室维护使用情况。
(五)安全基础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由安检科、生产、调度室、机电队等相关单位落实。
1、检查落实有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我矿安全理念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尤其是领导值班以及下井带班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下井班数是否达到规定,是否做到与职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情况,带班签到、现场交接班记录是否规范填写等。
2、检查落实各项“制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办公会、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承诺制建设、立井提升公示、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班组安全建设日常考核记录以及区队班前会等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落实“三项管理人员培训复训情况,作业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入井人员持证情况,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做到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
4、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定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区队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报送,并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是否严格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预兆是否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类重大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所列出的64类隐患组织施工。
5、检查落实劳动定员情况。各单位是否按核定定员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每个掘进工作面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规定。
6、检查落实六大系统完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储备维护情况;
7、查各类事故教训吸取、防范措施执行与落实情况以及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电气失爆、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电气保护甩掉不用等重大隐患的查处整改情况。
8、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1号令)、《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配备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取得安全标志。
9、检查落实环节人员培训、一线工人培训情况,结合班组建设,开展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安全警示教等活动。
10、抓好煤矿双基”建设(基层建设和基础建)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现场标准以人、机、物优化配置为重点,改善工作条件、加大安全投入。
(六)地面安全生产方面: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地面生产及辅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2、检查落实矿井火工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运输、发放、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情况等。
3、查地面各要害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井上、下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绞车房等重要公共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范围
矿属各生产及辅助单位、各大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
(二)工作步骤
从2023年7月1日--今后各生产时期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 、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生产辅助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对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即:各科室自查自纠,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包括生产、机电、安检、 区队班组等相关部门。
2、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由矿组织生产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汇总上报安检科备案,督促整改。对于重大不安隐患,严格按照项目、人员、责任、时间、资金“五落实”原则,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跟踪落实和整治效果“回头看”由矿各生产业务科室组团,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落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对整个行动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总结提高。
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方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在矿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安全管理上、现场生产组织上、技术措施落实上全面剖析,认真排查,统筹部署、统筹推进。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本矿一把手,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必须在认真组织实施本科室学习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到工作有目标、整改有措施、措施有落实。各基层单位必须立即整改遏制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原则按时整改。
3、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各业务科室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要切实按照遏制行动工作安排,组织好力量,全面细致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隐患与问题,并及时督促各施工区队抓好整改;各区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同时,要集中精力开展好本单位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严格质量标准化建设, 各区队班组要高度重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在全面开展掘进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创优良工程。
5、突出关键,严密防范。认真落实矿领导和科室安全生产职责。科室负责人每周必须到各区队进行安全督查,指导帮助基层施工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检科、调度室、机电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队班组进行督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6、严肃查处,严格奖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矿对发生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矿相关安全规定给予升级处罚与追究。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