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车辆驾驶工作规程
一、驾驶员资格与职责
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2. 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及维修需求。
3.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交通违章行为。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车辆使用需提前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保合理调度。
2. 车辆出行应记录行驶里程、目的地、出发及返回时间,以便于管理。
3. 非工作时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安全地点,禁止私自使用。
三、行车规范
1. 驾驶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2. 行车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吸烟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确保车内卫生整洁,严禁携带无关人员或物品。
四、应急处理
1. 遇到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上报公司,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
2. 遇到车辆故障,应尽快联系救援,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
3. 遭遇恶劣天气或道路状况,应减速慢行,必要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等待。
五、培训与考核
1. 驾驶员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提升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包括驾驶技术、交通规则知识、服务态度等。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雇等处罚。
物业管理公司车辆驾驶工作规程旨在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有效使用,通过规范驾驶员行为,提高行车效率,降低运营风险。规程涵盖了驾驶员资格与职责、车辆使用管理、行车规范、应急处理、培训与考核以及奖惩制度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个全面、严谨的车辆管理制度。
本规程的标准在于:
1. 明确驾驶员的责任与权利,保证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2. 建立科学的车辆调度和使用流程,优化资源配置。
3. 强调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4. 设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突发情况,减少损失。
5. 提供持续的培训机会,提升驾驶员的专业技能。
6. 实施奖惩制度,激励驾驶员遵守规程,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规程,物业管理公司能够确保车辆驾驶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规范化,为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1、工作目标
确保各车辆性能完好,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满足公司使用要求
2、工作职责
司机班负责车辆的行驶、保养、维修
3、工作指引
3.1 车辆管理
3.1.1所有车辆均须停泊在管理处指定有保安员看管的停车场。
3.1.2 所有车辆必须统一于公司指定的油站加油,驾驶员按实际数量签收,并做好登记和保管好凭证。
3.1.3 专人专车,除经车队调整安排外,不准无故私自调换车辆或给外人驾驶。
3.1.4 除正常班车外的一切出车,须得到管理处领导的批准方可出车。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车辆。
3.1.5 驾驶员对所管车辆须定期检查和日常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能自行排除障碍,经上级批准后送指定厂家维修,车辆的年检审由车队主管安排专任驾驶员负责。
3.1.6 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
3.1.7 制定《车队车辆保养计划》,其中应包括:
3.1.7.1 每台车的状况、行驶里程、性能状况。
3.1.7.2 进行保养的合理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等。
3.1.7.3 一级保养原则上由车队驾驶员完成,二级以上保养可以委外进行。
3.1.7.4 所有的保养维修情况均应详细记入车辆档案备查。
3.1.8 所有车辆均应按规定投保,投保项目除强保项目外,应严格审定,避免无意义交费。
3.2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3.2.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标准作业规程、员工守则和安全驾驶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3.2.2 熟悉掌握车辆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实际操作,明了交通服务路线。
3.2.3 按照工作时间表的安排,安全完成行车任务,并将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3.2.4 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每天出车前要检查机油、油、水表和轮胎等状况,发现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报告主管。
3.2.5 刻苦学习专业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掌握服务技巧,着工装;积极热情为业主/住户提供交通服务,加强与业主/住户的沟通联系,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2.6 要礼貌用语,热情待客。
3.2.7 保管好本人行驶证、营运证、税讫证。出车要带好本人的驾照。
3.2.8 驾驶车辆要保持中速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时刻牢记十次肇事九次快、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3.3 安全管理
3.3.1 车辆驾驶
3.3.1.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3.3.1.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光、转向系统是否良好,不符合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3.1.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3.3.1.4 驾驶员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3.3.1.5 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3.3.1.5.1 严禁酒后开车。
3.3.1.5.2 严禁超速行驶。
3.3.1.5.3 严禁超载行驶。
3.3.1.5.4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3.3.1.5.5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3.3.1.5.6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3.3.1.5.7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3.1.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3.3.1.7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3.3.1.8 客车载人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3.3.1.9 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更换。
3.3.1.10 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须锁闭车门窗。
3.3.2 车辆肇事处理
3.3.2.1 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保护现场,明确事故概况,迅速准确地向管理处报告,若有人伤亡,应积极施救。
3.3.2.2 主管接通知后,应立即向管理处经理报告,根据情况应通知交警部门的应立即通知,还应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通知保险公司。
3.3.2.3 车队主管立即前往肇事现场,参与急救伤患,协助交警查验现场,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天气、肇事人(双方)姓名、人员伤亡情况及施救情况、现场图形、目击者证人证言等,还应拍照留证,有严重的人员伤亡时,通知管理处派人协助。
3.3.2.4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他善后处理由车队主管与肇事司机共同解决。
3.3.2.5 肇事赔偿由车队主管和行政部、公司领导共同研究决定。
4、质量记录
5、参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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