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配置:确保体育场内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2.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应急指挥体系和救援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以提升应对能力。
3. 建筑材料防火性能:选用符合消防标准的建筑材料,尤其是室内装饰材料,需具备良好的阻燃性能。
4. 电气设备安全:对体育场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5. 消防通道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疏散人员。
6. 培训与教育:对体育场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其火警识别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7. 消防审批与验收:在体育场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规程模板如下:
1. 制定消防设施清单,明确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每季度组织一次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并改进疏散效率。
3. 对所有建筑材料进行防火性能检测,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更换。
4. 设立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日,由专业电工负责,至少每半年一次。
5. 设立消防通道巡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清理,确保无堵塞情况。
6.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新入职员工须在一周内完成基础培训。
7. 合作消防部门,确保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均符合消防法规要求。
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规程执行标准:
1. 消防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故障设施应在24小时内修复。
2.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参与率达到90%,疏散时间不超过3分钟。
3. 所有建筑材料均需通过国家消防认证,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 电气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无重复出现的问题。
5. 消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无杂物堆积现象。
6. 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掌握率达到85%,新员工培训合格率100%。
7. 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合法的消防验收报告。
以上各项标准将作为体育场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执行。
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
1. 方针目标
1.1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1.2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的目标。
2. 组织管理
2.1 建立防火责任制。投标人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施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2 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8~10 人现场“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2.4 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20~50 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3. 工作制度
3.1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2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 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3 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5 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6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7 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3.8 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9 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3.10 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3.11 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3.12 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3.13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3.14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15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16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3.17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高空电焊工作量大,每一作业点必须配备专门看火人员,配齐灭火器材。作业完成后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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