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查范围与频率
2. 巡查内容与标准
3. 问题记录与报告
4. 故障处理与维修
5. 安全与保密措施
6. 责任分配与考核
1. 巡查范围与频率:
- 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针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空置房屋,确保每间房屋至少每月有一次检查。
- 针对新空置的房源,应在空置后三天内进行首次巡查。
2. 巡查内容与标准:
- 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或松动。
- 查看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无漏水、漏电现象。
- 确认室内无异味,无虫害,无霉变情况。
- 记录房屋的整体卫生状况及设施完好程度。
3. 问题记录与报告:
- 巡查员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拍摄照片作为证据。
- 使用物业管理系统提交巡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房屋编号、问题描述、建议解决方案等信息。
4. 故障处理与维修:
- 对于小问题,如清洁问题,巡查员应及时处理。
- 对于设施损坏,通知维修部门,并跟进维修进度。
- 重大问题需上报物业经理,由其决定处理方式。
5. 安全与保密措施:
- 巡查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保身份可追溯。
- 不得擅自进入业主私人区域,尊重业主隐私。
- 巡查过程中发现可疑活动,立即汇报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 责任分配与考核:
- 每个巡查员负责一定数量的空置房,明确责任区域。
- 考核巡查员的工作质量,包括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理速度等指标。
- 对于工作疏忽导致的损失,应追究相应责任。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管理流程的复审,评估其执行效果。
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巡查频率、内容和标准,确保适应物业变化。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优化作业规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复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供管理层参考决策。
以上规程旨在保障空置房的安全与维护,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对于规程的理解和执行,如有疑问,可向物业管理部门咨询。
物业空置房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大厦日常巡查工作,保障大厦空置房各项设施设备的完成及正常运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部的空置房巡查工作。
3、职责
3.1物业管理部经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空置房巡查工作。
4、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部经理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空置房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 空置房巡查的内容:
(1)治安隐患的巡查;
(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装修违章的巡查;
(5)消防违章的巡查;
(6)利用巡查机会与其他部门及时沟通相关问题。
4.3、空置房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空置房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调查了解:向其他部门员工调查空置房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巡查的工作要领:
(1)检查门禁系统:进入时启动门禁系统,检查门禁系统是否完好,当发现非正常现象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进行跟进。
(2)配电系统:进入户内后应首先开启该户室内配电系统所有电源查看是否正常供电,有无异常情况,当发现非正常现象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进行跟进。
(3)照明系统:开启室内所有照明灯具,检查是否全部完好,并对有问题灯具进行记录,联系工程部进行维修及更换(包括室内卫生间内灯具)。
(4)检查卫生间:对卫生间内排水系统、供水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检查,例如:水龙头是否漏水、面盆是否漏水、下水是否流畅有无漏水现象、坐便器是否下水良好等,当发现非正常现象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进行跟进。
(5)检查清洁卫生:检查室内卫生时注意地面、窗台、镜面是否干净、无污渍及卫生间内整体清洁卫生。
(6)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
水表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进行跟进。
(7)巡查走廊、电梯间及公共卫生间:
a)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对卫生间内排水系统,供水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检查,例如:水龙头是否漏水、面盆是否漏水、下水是否流畅有无漏水现象、坐便器、小便器是否下水良好、镜面是否完好等,当发现非正常现象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进行跟进;
b)走廊、电梯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消防通道门、电梯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c)检查电梯间及安全通道墙身、天花吊顶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石材是否完整无损、电磁门感应是否敏捷、电磁门条是否完整无损;
d)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防火门是否关闭;检查安全标识及消防安全疏散图是否完好 ;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有无杂物堆积;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f)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g)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安全管理部进行检查。
4.5 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条例》。
4.6 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1)物业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物业管理部经理解决并及时通报工程部。
(2)物业管理部经理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住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业主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物业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物业管理部经理应及时向总物业经理汇报,由总物业经理处理。
(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物业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5、记录
《巡查记录表》
《月巡查记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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