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信息登记
- 空置房屋的位置、面积、设施状况、产权信息等详细记录。
- 按照特定格式建立房屋档案,包含照片、图纸等相关资料。
2. 定期检查维护
- 设立周期性的房屋检查计划,检查房屋安全、卫生、维修需求等。
-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维护措施。
3. 安全管理
- 安装必要的防盗、防火设备,确保房屋安全。
-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4. 环境维护
- 定期清理房屋内外环境,防止虫害、霉变等问题。
- 监控周边环境变化,及时报告异常。
5. 租售管理
- 对有意租售的空置房屋进行市场调研,制定合理价格。
- 协助办理租赁或买卖手续,确保交易合规。
1. 流程标准化
- 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执行步骤,确保操作一致。
- 制定详细的sop(标准操作程序),包括操作流程图和操作说明。
2. 培训与考核
- 对相关人员进行空置房屋管理培训,确保理解和掌握规程。
- 定期进行技能考核,确保操作质量。
3. 沟通协调
-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与相关部门、业主保持良好沟通,获取反馈和建议。
4. 记录与报告
- 详实记录管理过程,保存相关证据。
- 定期提交管理报告,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 持续改进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策略,优化规程。
- 鼓励创新,引入新的管理技术和工具。
1. 定期复审
-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规程全面复审,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 复审过程中要考虑法规变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
2. 修订流程
- 发现规程存在不足或需要更新时,启动修订流程。
- 修订内容需经过讨论、审批,确保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反馈与执行
- 将复审结果和修订后的规程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 监督执行情况,确保新规程的落地实施。
以上规程旨在为空置房屋管理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以实现高效、安全的管理目标。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用,不断优化管理效果。
1.0目的
为了规范空置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屋管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__物业所管辖区内各项目已接管的空置房屋的(不含托管房屋)日常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对空置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
3.2维修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实施。
3.3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清洁计划及实施。
3.4公司财务部负责空置房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屋的使用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
4.1.1经物业管理中心接管的空置房屋,由客服中心档案资料员根据房屋接管验收记录进行建档。
4.1.2根据巡查情况,对空置房屋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
4.1.3对空置房屋的钥匙外借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4档案资料员应将每月的空置房屋使用动态,包括:已出售、已入住、已装修、房屋使用情况等,登记在《房屋动态表》中,每月5日前报项目经理确认后,存入房屋档案盒中保存。
4.1.5空置房屋管理费用征收办法:结合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对接管房屋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
4.2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日常实施
4.2.1维修部主管应于每季度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维护管理的项目;
b)维护管理的频率;
c)维护管理的措施。
4.2.2空置房屋维护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物业管理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2.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维修部负责实施。
4.2.4空置房屋日常维护:
a)维修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的巡检,巡检及处理情况登记于粘贴在空置房门内的《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中;
b)巡查内容
--根据房屋使用说明及房屋竣工验收标准,对空置房屋进行维护,保证房屋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如出现问题应按照《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中维修、售后类问题处理办法进行操作;
--参照有关电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及时关闭电源;
--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屋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板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夏、秋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空置房屋内的清洁情况。如出现问题应上报服务中心,由环境管理部进行处理;
--空置房屋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问题可应报服务中心,由安全部进行处理。
4.2.5未销售房屋的巡查记录每季度年汇总一次上交物业管理中心保存至业主档案。
4.2.6如房屋已销售,应随《房屋设施验收单》一同转入业主档案。
4.3空置房屋日常清洁
4.3.1环境管理部主管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清洁计划,内容应包括:
a)清洁项目;
b)清洁频率。
4.3.2空置房屋清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客服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3.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清洁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实施。
4.3.4空置房屋日常清洁:
a)保洁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清洁,清洁效果记入《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具体清洁标准参照《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5.0相关记录
《房屋动态表》
《房屋设施验收单》
《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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