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制度概述
2. 考勤登记与签到
3. 请假与缺勤管理
4. 考勤异常处理
5. 考勤数据审核与报告
6. 考勤纪律与违规处理
7. 考勤系统使用指南
1. 考勤制度概述
-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确保准时出勤。
-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或面部识别考勤,每日上下班需在指定设备进行签到。
2. 考勤登记与签到
- 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9:00,下班时间为下午6:00,午休1小时。
- 员工应于上班前5分钟内完成签到,下班后5分钟内签退。
3. 请假与缺勤管理
- 请假需提前一天提交申请,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直接上级。
- 未经批准的缺勤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将启动解雇程序。
4. 考勤异常处理
- 如遇设备故障,员工需及时报告,并由人事部门记录手动签到。
-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
5. 考勤数据审核与报告
- 每月初,人事部门汇总考勤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财务计算工资。
- 考勤报告将在每月第二周公布,员工有权查阅。
6. 考勤纪律与违规处理
-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受到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 严重违规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 考勤系统使用指南
- 系统登录:员工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访问考勤系统,输入工号和密码。
- 修改信息:如需更新个人信息,需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不得私自修改。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公司运营变化。
2. 复审由人事部负责,涉及重大变更时,需征求各部门意见。
3. 经总经理批准后,修订版规程将于发布后30日内执行。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应理解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对于规程中不明确之处,可向人事部门咨询。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工作时间、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含)以下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的审批。
3.2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的签卡、请(休)假、销假的审批。
3.3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3.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3.5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其他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4.1.1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
上班时间
备注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品质、经营部
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务部
8:30―12:00,13:00―17:30;
14:00―22:00;22:00―8:30
轮班
保洁部
6:00-10:00,14:00-18:00;
8:00-12:00,14:00-18:00
轮班
绿化部
8:30-12:00,13:00-17:30轮班
机电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保安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4.1.2员工工作时间可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a)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人事部复核登记后,报总经理审批;
b)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作时间调整用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予以公告;
c)员工按通知的要求,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
4.1.3休息日:
a)一般情况下公司机关人员周六、周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在其他时间轮休;
b)一般情况下当月假期当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可申请延补休欠假;不能延补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4.2假期
4.2.1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为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机关原则上安排员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300%工资报酬。员工要求补休的,可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补休:
a)元旦:1天(元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c)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
d)国庆节:3天(10月1、2、3);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2.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
b)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女职工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c)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批准,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d)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未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员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e)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两天,两天以上病假可用当月休息抵消;
――探亲、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及药费单;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f)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部门须将工伤事故报告24小时内报人事部,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单,由人事部按《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2.3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1日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3员工打卡。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4.3.1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前半小时、下班(加班)后半小时打卡为有效打卡,否则视为无效打卡。
4.3.2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4签卡程序。员工因公或忘记不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
4.4.1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原因等项目,报部门(管理处)经理申请签卡。
4.4.2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同意签卡后,予以签名确认《签卡证明》;不同意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a)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
b)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3次以内的,可以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
4.4.3人事部文员依据部门签署确认的《签卡证明》于3日内在员工考勤卡上予以签卡。
4.4.4人事部文员将当月《签卡证明》汇总存放,3个月后予以销毁。
4.4.5签卡权
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
a)管理处经理为其以下人员签卡;
b)公司部门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c)副总经理为管理处经理及公司部门经理签卡。
4.5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报副总经理审批)
4.5.1正常休假:
a)员工依据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管在每月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卡》报主管(经理)签准;
――调休不了的执行加班程序。
4.5.2请假。员工请假5天(含)以内的需提前1天申请;5天以上的按申请休假天数提前相等的天数申请:
a)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请(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工人需要给予审批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请(休)假卡》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门存入;
f)《请(休)假卡》保存期限为1年。
4.5.3请假权限:
a)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其以下员工5天(含)以内请假;
b)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员5天(含)以内请假;
c)副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管理处经理请假;
d)员工之请假超过五天的,均须报副总经理复审后方可予以休假。
4.6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行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6.1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公司机关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无主管的向部门经理)合理提出。
4.6.2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数及备注等栏目。
4.6.3部门(管理处)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4.6.4员工当日下班前将《加班单》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员工加班到岗情况。
4.6.5《加班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4.7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
4.8旷工。当月旷工1天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月旷工2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解聘。
4.9考勤统计。人事部文员每月1日起统计上月员工出勤情况,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方能计算员工工资。
4.9.1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等栏目,检查无误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分钟)、早退(分钟)、休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旷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等栏目;
b)根据“请(休)假卡”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根据“加班单”统计加班(小时);
d)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e)加班单须与考勤卡加班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早的,以加班单为准。
4.9.2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以下内容逐项审核“考勤表”:
――当月天数=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旷工+实际出勤;
――有薪病假小于等于2天;
――休息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休息天数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时,事假=0,其他假期=0。
b)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须抽查20%员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单与“考勤表”逐项审核;
c)发现有不符的,返还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名确认后返还人事部文员。该项审核结果将作为人事部文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9.3人事部文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考勤表”计算员工工资,详见《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4人事部文员将各部门当月考勤情况统计入《考勤统计表》,详见《人事月报标准作业规程》;
5.0记录
5.1《加班单》
5.2《请(休)假卡》
5.3《考勤表》
5.4《签卡证明》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加班单
部门:年月日
姓名
加班时间起止
加班理由
加班地点
加班时数
审核人
备注
请(休)假卡
部门:姓名:工号:
审批
审核人
时间
请(休)假类别
天数
职务代理人
备注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考勤表
部门:月份:
姓名
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其他假期
旷工
休息
实际出勤
备注
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
签卡证明
人事部:
兹有我部门员工、卡号,因一事,未能打月日午卡,请予以签署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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