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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作业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考勤制度概述

2. 考勤登记与签到

3. 请假与缺勤管理

4. 考勤异常处理

5. 考勤数据审核与报告

6. 考勤纪律与违规处理

7. 考勤系统使用指南

编制指南

1. 考勤制度概述

-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确保准时出勤。

-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或面部识别考勤,每日上下班需在指定设备进行签到。

2. 考勤登记与签到

- 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9:00,下班时间为下午6:00,午休1小时。

- 员工应于上班前5分钟内完成签到,下班后5分钟内签退。

3. 请假与缺勤管理

- 请假需提前一天提交申请,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直接上级。

- 未经批准的缺勤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将启动解雇程序。

4. 考勤异常处理

- 如遇设备故障,员工需及时报告,并由人事部门记录手动签到。

-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

5. 考勤数据审核与报告

- 每月初,人事部门汇总考勤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财务计算工资。

- 考勤报告将在每月第二周公布,员工有权查阅。

6. 考勤纪律与违规处理

-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受到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 严重违规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 考勤系统使用指南

- 系统登录:员工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访问考勤系统,输入工号和密码。

- 修改信息:如需更新个人信息,需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不得私自修改。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公司运营变化。

2. 复审由人事部负责,涉及重大变更时,需征求各部门意见。

3. 经总经理批准后,修订版规程将于发布后30日内执行。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应理解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对于规程中不明确之处,可向人事部门咨询。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作业规程范文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工作时间、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含)以下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的审批。

3.2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的签卡、请(休)假、销假的审批。

3.3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3.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3.5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其他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4.1.1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

上班时间

备注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品质、经营部

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务部

8:30―12:00,13:00―17:30;

14:00―22:00;22:00―8:30

轮班

保洁部

6:00-10:00,14:00-18:00;

8:00-12:00,14:00-18:00

轮班

绿化部

8:30-12:00,13:00-17:30轮班

机电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保安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4.1.2员工工作时间可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a)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人事部复核登记后,报总经理审批;

b)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作时间调整用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予以公告;

c)员工按通知的要求,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

4.1.3休息日:

a)一般情况下公司机关人员周六、周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在其他时间轮休;

b)一般情况下当月假期当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可申请延补休欠假;不能延补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4.2假期

4.2.1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为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机关原则上安排员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300%工资报酬。员工要求补休的,可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补休:

a)元旦:1天(元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c)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

d)国庆节:3天(10月1、2、3);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2.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

b)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女职工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c)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批准,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d)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未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员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e)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两天,两天以上病假可用当月休息抵消;

――探亲、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及药费单;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f)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部门须将工伤事故报告24小时内报人事部,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单,由人事部按《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2.3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1日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3员工打卡。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4.3.1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前半小时、下班(加班)后半小时打卡为有效打卡,否则视为无效打卡。

4.3.2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4签卡程序。员工因公或忘记不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

4.4.1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原因等项目,报部门(管理处)经理申请签卡。

4.4.2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同意签卡后,予以签名确认《签卡证明》;不同意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a)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

b)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3次以内的,可以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

4.4.3人事部文员依据部门签署确认的《签卡证明》于3日内在员工考勤卡上予以签卡。

4.4.4人事部文员将当月《签卡证明》汇总存放,3个月后予以销毁。

4.4.5签卡权

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

a)管理处经理为其以下人员签卡;

b)公司部门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c)副总经理为管理处经理及公司部门经理签卡。

4.5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报副总经理审批)

4.5.1正常休假:

a)员工依据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管在每月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卡》报主管(经理)签准;

――调休不了的执行加班程序。

4.5.2请假。员工请假5天(含)以内的需提前1天申请;5天以上的按申请休假天数提前相等的天数申请:

a)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请(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工人需要给予审批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请(休)假卡》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门存入;

f)《请(休)假卡》保存期限为1年。

4.5.3请假权限:

a)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其以下员工5天(含)以内请假;

b)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员5天(含)以内请假;

c)副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管理处经理请假;

d)员工之请假超过五天的,均须报副总经理复审后方可予以休假。

4.6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行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6.1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公司机关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无主管的向部门经理)合理提出。

4.6.2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数及备注等栏目。

4.6.3部门(管理处)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4.6.4员工当日下班前将《加班单》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员工加班到岗情况。

4.6.5《加班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4.7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

4.8旷工。当月旷工1天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月旷工2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解聘。

4.9考勤统计。人事部文员每月1日起统计上月员工出勤情况,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方能计算员工工资。

4.9.1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等栏目,检查无误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分钟)、早退(分钟)、休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旷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等栏目;

b)根据“请(休)假卡”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根据“加班单”统计加班(小时);

d)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e)加班单须与考勤卡加班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早的,以加班单为准。

4.9.2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以下内容逐项审核“考勤表”:

――当月天数=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旷工+实际出勤;

――有薪病假小于等于2天;

――休息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休息天数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时,事假=0,其他假期=0。

b)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须抽查20%员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单与“考勤表”逐项审核;

c)发现有不符的,返还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名确认后返还人事部文员。该项审核结果将作为人事部文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9.3人事部文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考勤表”计算员工工资,详见《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4人事部文员将各部门当月考勤情况统计入《考勤统计表》,详见《人事月报标准作业规程》;

5.0记录

5.1《加班单》

5.2《请(休)假卡》

5.3《考勤表》

5.4《签卡证明》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加班单

部门:年月日

姓名

加班时间起止

加班理由

加班地点

加班时数

审核人

备注

请(休)假卡

部门:姓名:工号:

审批

审核人

时间

请(休)假类别

天数

职务代理人

备注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考勤表

部门:月份:

姓名

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其他假期

旷工

休息

实际出勤

备注

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

签卡证明

人事部:

兹有我部门员工、卡号,因一事,未能打月日午卡,请予以签署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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