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金管理制度概述
2. 现金收付流程
3. 现金库存管理
4. 现金日记账与核对
5. 内部控制与审计
6. 现金风险管理
7. 员工培训与责任分配
1. 现金管理制度概述:明确现金管理的目标,即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制定适合物业公司的现金管理政策。
2. 现金收付流程:详细描述从收取业主费用到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整个流程,包括收付款审批、登记、存取款操作及凭证保存。
3. 现金库存管理:设定库存现金限额,规定每日盘点时间,确保现金实物与账面余额一致。
4. 现金日记账与核对:要求每日记录现金收支,定期进行银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5. 内部控制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审查现金管理流程,防止欺诈和错误。
6. 现金风险管理:识别可能的风险,如盗窃、挪用、欺诈,制定预防措施,并建立紧急应对方案。
7. 员工培训与责任分配:定期进行财务知识培训,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现金管理规程复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法规变化。
2. 当出现重大财务事件或管理层变动时,应及时复审规程,确保其有效性。
3. 复审由财务部门主导,涉及相关部门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4. 复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对规程进行修订更新。
5. 修订后的规程需进行内部宣导,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并执行新的规定。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持续改进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金的管理。
3.0 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 工作要点
4.1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人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 作业指导书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取,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4财务部会计根据《现金缴款单》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右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加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账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账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据,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标准
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
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 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由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印鉴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 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电脑。
4.4.5 每天下班前出纳员应检查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理。
4.4.6 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在会计凭证里长期保存。
4.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7.1《现金缴款单》
第2篇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现金的管理。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财务部主管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入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主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国务院第12号令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违约金;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凭据上加盖收款专用章。收费员在将款项交与出纳时应填写《交款汇总表》,并附《收款明细》或收款凭据存根联。
4.2.3出纳收取款项点清后填制《收款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收款日期、款项来源、金额、签收人等。
4.2.4出纳应在每日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如特殊原因不能当日送存的,必须报财务部主管批准后于次日上午送存开户银行。
4.2.5会计根据《收款明细》或收款凭据存根联和《现金缴款单》回单,经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有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财务部主管。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报销费用等。
c)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主管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单,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主管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还,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c)员工因公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借款单》中列明借款用途、金额、方式,报部门主管、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主管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借款原则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日内按照《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并及时送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经财务部主管同意。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不得超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主管加盖印鉴章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因经营状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财务部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4.4.5出纳应根据当天的收支凭据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4.6每日下班前出纳应检查现金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主管进行相关的处理。
4.4.7出纳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箱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现金资料的保管。
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会计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后,加密在财务部作长期保存。
4.6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交款汇总表》。
5.2《收款明细》。
5.3《收款清单》。
5.4《借款单》。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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