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作业规程
栏目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5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现金管理制度概述

2. 现金收付流程

3. 现金库存管理

4. 现金日记账与核对

5. 内部控制与审计

6. 现金风险管理

7. 员工培训与责任分配

编制指南

1. 现金管理制度概述:明确现金管理的目标,即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制定适合物业公司的现金管理政策。

2. 现金收付流程:详细描述从收取业主费用到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整个流程,包括收付款审批、登记、存取款操作及凭证保存。

3. 现金库存管理:设定库存现金限额,规定每日盘点时间,确保现金实物与账面余额一致。

4. 现金日记账与核对:要求每日记录现金收支,定期进行银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5. 内部控制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审查现金管理流程,防止欺诈和错误。

6. 现金风险管理:识别可能的风险,如盗窃、挪用、欺诈,制定预防措施,并建立紧急应对方案。

7. 员工培训与责任分配:定期进行财务知识培训,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现金管理规程复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法规变化。

2. 当出现重大财务事件或管理层变动时,应及时复审规程,确保其有效性。

3. 复审由财务部门主导,涉及相关部门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4. 复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对规程进行修订更新。

5. 修订后的规程需进行内部宣导,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并执行新的规定。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持续改进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范文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金的管理。

3.0 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 工作要点

4.1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人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 作业指导书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取,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4财务部会计根据《现金缴款单》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右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加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账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账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据,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标准

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

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 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由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印鉴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 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电脑。

4.4.5 每天下班前出纳员应检查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理。

4.4.6 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在会计凭证里长期保存。

4.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7.1《现金缴款单》

第2篇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现金的管理。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财务部主管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入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主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国务院第12号令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违约金;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凭据上加盖收款专用章。收费员在将款项交与出纳时应填写《交款汇总表》,并附《收款明细》或收款凭据存根联。

4.2.3出纳收取款项点清后填制《收款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收款日期、款项来源、金额、签收人等。

4.2.4出纳应在每日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如特殊原因不能当日送存的,必须报财务部主管批准后于次日上午送存开户银行。

4.2.5会计根据《收款明细》或收款凭据存根联和《现金缴款单》回单,经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有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财务部主管。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报销费用等。

c)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主管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单,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主管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还,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c)员工因公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借款单》中列明借款用途、金额、方式,报部门主管、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主管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借款原则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日内按照《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并及时送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经财务部主管同意。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不得超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主管加盖印鉴章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因经营状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财务部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4.4.5出纳应根据当天的收支凭据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4.6每日下班前出纳应检查现金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主管进行相关的处理。

4.4.7出纳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箱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现金资料的保管。

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会计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后,加密在财务部作长期保存。

4.6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交款汇总表》。

5.2《收款明细》。

5.3《收款清单》。

5.4《借款单》。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略)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